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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容宅随笔-第60部分

小说: 容宅随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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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亦周、汉间人所为,今寂而无传,亦可惜也。

随巢胡非子

《汉书·艺文志》,墨家者流,有《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
皆云墨翟弟子也。二书今不复存,马总《意林》所述,各有一卷,随巢之言
曰:“大圣之行,兼爱万民,疏而不绝,贤者欣之,不肖者怜之。贤而不欣,
是贱德也,不肖不怜,是忍人也。”又有“鬼神贤于圣人”之论,其于兼爱、
明鬼,为墨之徒可知。胡非之言曰:“勇者五等:负长剑,赴榛薄,折兕豹,
搏熊罴,此猎徒之勇也;负长剑,赴深渊,折蛟龙,搏鼋鼍,此渔人之勇也;
登高危之上,鹄立四望,颜色不变,此陶岳之勇也;剽必刺,视必杀,此五
刑之勇也;齐威公以鲁为南境,鲁忧之。曹剑匹夫之士,一怒而劫万乘之师,
存千乘之国,此君子之勇也。”其说亦卑陬无过人处。

别国方言

今世所传扬子云《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凡十三卷,郭璞序而
解之。其未又有汉成帝时刘子骏与雄书,从取《方言》,及雄答书。以予考
之,殆非也。雄自序所为文,《汉史》本传但云:“经莫大于《易》,故作
《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
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赋莫深于《离骚》,反而广之;辞
莫丽于相如,作四赋。”雄平生所为文尽于是矣,初无所谓《方言》。《汉·艺
文志》小学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注云:“太玄》十九,
《法言》十三,乐四,箴二。”杂赋有雄赋十二篇,亦不载《方言》。观其
答刘子骏书,称“蜀人严君平”,按君平本姓庄,汉显帝讳庄,始改曰“严”。
《法言》所称“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吾珍庄也”,皆是本字,何独至
此书而曰“严”。又子骏只从之求书,而答云:“必欲胁之以威,陵之以武,
则缢死以从命也!”何至是哉?既云成帝时子骏与雄书,而其中乃云孝成皇


帝,反覆抵牾。又书称“汝、颍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必汉、魏之际,
好事者为之云。

纵臾

《史记·衡山王传》:“日夜从容王密谋反事。”《汉书》传云:“日
夜纵臾王谋反事。”如淳曰:“臾读曰勇,纵臾,犹言勉强也。”颜师古曰:
“纵,音子勇反。纵臾,谓奖劝也。”扬雄《方言》云:“食阎、怂恿,音
与上同。劝也。南楚凡己不欲喜,而旁人说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谓之
食阎,亦谓之怂恿。”今《礼部韵略》收入,《汉》注皆不引用。

总持寺唐敕牒

唐世符帖文书,今存者亦少,隆兴府城内总持寺有一碑,其前一纸,乾
符三年,洪州都督府碟僧仲暹;次一纸,中和五年,监军使帖僧神遇;第三
纸,光启三年十一月,中书门下牒江西观察使。其后列衔者二十四人,曰:
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杜逊能,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孔纬,此后
检校左仆射一人,检校司空二人,检校司徒八人,检校太保三人、检校太傅
一人,检校太尉三人,检校太师一人,皆带平章事著姓,太保兼侍中昭度不
书韦字,检校太师兼侍中一人,太师兼中书令一人,皆不著姓,舍杜、孔、
韦三正相之外,余皆小书使字,盖使相也。后又有节度使钟傅两牒,字画端
劲有法,如士人札翰,今时台省吏文不能及也。嘉祐二年,雒阳人职方员外
郎李上交来豫章东湖,见所藏真迹,为辨之云:二十一人者,乃张濬、朱玫、
李福、李可举、李罕之、陈敬瑄、王处存、王徽、曹诚、李匡威、李茂贞、
王重荣、杨守亮、王镕、乐彦祯、朱全忠、张全义、拓跋思恭、时溥、王铎、
高骄也。而注云:“见《僖宗纪》及《实录》。”以予考之,自三相及拓跋、
乐彦祯、时溥、张濬、朱全忠、李茂贞诸人外,如李克用、朱瑄、王行瑜皆
是时使相,不应缺,而朱玫、王铎、王重荣、李福皆已死,所谓太师中书令
者,史策不载,唯陈敬瑄检校此官而兼中令,最后者其是欤?他皆不复可究
质矣。

禁旅迁补

国朝宿卫禁旅迁补之制,以岁月功次而递进者,谓之排连。大礼后,次
年殿庭较艺,乘舆临轩,曰“推垛子”。其岁满当去者,随其本资,高者以
正任团练使、刺史补外州总管、铃辖,小者得州都监,当留者于军职内升补,
谓之转员。唯推垛之日,以疾不趁赴者,为害甚重。绍兴三十二年四月,予
以右史午对时将有使事,与上介张才甫同饭于皇城司。有一老兵,幞头执黑
杖子,拜辞皇城干办官刘知閤,泣涕哽咽,刘亦为恻然。予问其故,兵以杖
相示,满其上皆揭记士卒姓名营屯事件。云身是夭武第一军都指挥使,曾立
战功,积官至遥郡团练使,今年满当出职,若御前呈试了,便得正任使名,
而为近郡总管。不幸小疾,遂遭拣汰,只可降移外藩将校,在身官位一切除
落,方伏事州都监听管营部辖。三十年勤劳,一旦如扫,薄命不偶,至于如
是。坐者同叹息怜之。按崇宁四年有诏,诸班直尝备宿卫,病告满尚可拧者,


殿前指挥使补外牢城指挥使,盖旧法也。

六言诗难工

唐张继诗,今人所传者唯《枫桥夜泊》一篇,荆公《诗选》亦但别诗两
首,乐府有《塞孤》一篇。而《皇甫冉集》中,载其所寄六言曰:“京口情
人别久,扬州估客来疏。潮至浔阳回去,相思无处通书。”冉酬之,而序言:
“懿孙,予之旧好、只役武昌,有六言诗见忆,今以七言裁答,盖拙于事者
繁而费。”冉之意,以六言为难工,放衍六为七,然自有三章曰,“江上年
年春早,津头日日人行,借问山阴远近,犹闻薄暮钟声。”“水流绝涧终日,
草长深山暮云,犬吠鸡鸣几处,条桑种杏何人?”“门外水流何处,天边树
绕谁家。山绝东西多少,朝朝几度云遮。”皆清绝可画,非拙而不能也。予
编唐人绝句,得七言七千五百首,五言二千五百首,合为万首。而六言不满
四十,信乎其难也。

杯水救车薪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如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
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予读《文子》,其书有云:“水之势
胜火,一勺不能救一车之薪;金之势胜木,一刃不能残一林;土之势胜水,
一块不能塞一河。”文子周平王时人,孟氏之言盖本于此。

诎一人之下

萧何谏高祖受汉王之封,曰:“夫能诎于一人之下,而信于万乘之上者,
汤、武是也。”《六韬》云:“文王在岐,召大公曰:‘吾地小。’大公曰:
‘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屈于一人之下,则申于万人
之上,唯圣人能力之。’”然则萧何之言,其出于此,而《汉书》注释诸家,
皆不曾引证。

秦汉重县令客

秦、汉之时,郡守县令之权极重,虽一令之微,能生死人,故为之宾客
者,邑人不敢不敬。单父人吕公善沛令,辟仇从之客,沛中豪杰吏闻令有重
客,皆往贺。谓以礼物相庆也。司马相如游梁归蜀,素与临邛令王吉相善,
来过之,舍于都亭。临邛富人卓王孙、程郑相谓曰:“令有贵客,为具召之,
并召令。“相如窃王孙女归成都,以贫困复如临邛,王孙社门不出。昆弟诸
公更谓王孙曰:“长卿人材足依,且又令客,奈何相辱如此!”注云:“言
县令之客,不可以辱也。”是时为令客者如此。今士大夫为守令故人,往见
者虽未必皆贤,岂复蒙此礼敬。稍或戾于法制,微有干托,其累主人必矣!

之字训变

汉高祖讳邦,荀悦云:“之字曰国。惠帝讳盈,之字曰满。”谓臣下所


避以相代也。盖“之”字之义训变,《左传》:“周史以《周易》见陈侯者,
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谓《观》六四变而为《否》也。他皆仿
此。


容斋三笔

卷第十六(十则)

蹇氏父子

蹇周辅立江西、福建茶法,以害两路。其子序辰,在绍圣中,乞编类《元
祐章疏案牍》,人为一帙,置在二府。由是绍绅之祸,无一得脱。此犹未足
言,及居元符遏密中,肆音乐自娱。后守苏州,以天宁节与其父忌日同,辄
于前一日设宴,及节日不张乐。其无人臣之义如是,盖举世未闻也。

神臂弓

神臂弓出于弯遗法,古未有也。熙宁元年,民李宏始献之入内,副都知
张若水方受旨料简弓弩,取以进。其法以檿(yan)木为身,檀为弰,铁为蹬
子枪头,铜为马面牙发,麻绳札丝为弦,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长二尺有五
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二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笴。神宗阅试,甚善之。于
是行用,而他弓矢弗能及。绍兴五年,韩世忠又侈大其制,更名“克敌弓”,
以与金虏战,大获胜捷。十二年同科试日,主司出《克敌弓铭》为题云。

敕令格式

法令之书,其别有四,敕、令、格、式是也。神宗圣训曰:“禁于未然
之谓敕;禁于已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至,谓之格;设于此使彼效之,
谓之式。”凡入笞杖徒流死,自例以下至断狱十有二门,丽刑名轻重者,皆
为敕;自品官以下至断狱三十五门,约束禁止者,皆为令;命官庶人之等,
倍全分厘之给,有等级高下者,皆为格;表奏、帐籍、关牒、符檄之类,有
体制模楷者,皆为式。《元丰编敕》用此,后来虽数有修定,然大体悉循用
之。今假宁一门,实载于格,而公私文书行移,并名为式假,则非也。

颜鲁公戏吟

陶渊明作《闲情赋》,寄意女色。萧统以为白玉微瑕。宋广平作《梅花
赋》,皮日休以为铁心石肠人,而亦风流艳冶如此。《颜鲁公集》有七言联
句四绝,其目曰:《大言》、《乐语》、《嚵语》、《醉语》。于《乐语》
云:“苦河既济真僧喜,新知满坐笑相视。戍客归来见妻子,学生放假偷向
市。”《嚵语》云:“拈■(du9)舐指不知休,欲炙侍立涎交流。过屠大嚼
肯知羞,食店门外强淹留。”《醉语》云:“逢糟遇。。便酪酊,覆车坠马皆
不醒。倒著接瞝发垂领,狂心乱语无人并。”以公之刚介守正,而作是诗,
岂非以文滑稽乎?然语意平常,无可咀嚼,予疑非公诗也。

纪年用先代名

唐德宗以建中、兴元之乱,思太宗贞观、明皇开元为不可跂及,故改年


为贞元,各取一字以法象之。高宗建炎之元,欲法建隆而下字无所本。孝宗
以来,始一切用贞无故事。隆兴以建隆、绍兴,乾道以乾德、至道,淳熙以
淳化、雍熙,绍熙以绍兴、淳熙,庆元以庆历、元祐也。

中舍

官制未改之前,初升朝官,有出身人为太子中允,无出身人为太子中舍,
皆今通直郎也。近时士大夫或不能晓,乃称中书舍人曰中舍,殊可笑云。苏
子美在进奏院,会馆职,有中舍者,欲预席。子美曰:“乐中既无筝、琶、
筚、笛,坐上安有国、舍、虞、比。”国谓国子博士,舍谓中舍,虞谓虞部,
比谓比部员外、郎中,皆任子官也。

多赦长恶

熙宁七年旱,神宗欲降赦,时已两赦矣。王安石曰:“汤旱,以六事自
责,曰政不节与?若一岁三赦,是政不节,非所以弭灾也。”乃止。安石平
生持论务与众异,独此说为至公。近者六年之间,再行覃霈。婺州富人卢助
教,以刻核起家,因而田仆之居,为仆父子四人所执,投置杵臼内,捣碎其
躯为肉泥,既鞠治成狱,而遇己酉赦恩获免。至复登卢氏之门,笑侮之曰:
“助教何不下庄收谷?”兹事可为冤愤,而州郡失于奏论。绍熙甲寅岁至于
四赦,凶盗杀人一切不死,惠好长恶,何补于治哉?

奏谳疑狱

州郡疑狱许奏谳,盖朝廷之深恩。然不问所犯重轻及情理蠧害,一切纵
之,则为坏法。耿延年提点江东刑狱,专务全活死囚,其用心固善。然南康
妇人,谋杀其夫甚明,曲贷其命,累勘官翻以失入被罪。予守赣,一将兵逃
至外邑,杀村民于深林,民兄后知之,畏申官之费,即焚其尸,事发系狱,
以杀时无证,尸不经验,奏裁刑寺辄定为断配。予持敕不下,复奏论之,未
下而此兵死于狱。因记元丰中,宣州民叶元,以同居兄乱其妻而杀之,又杀
兄子,而强其父与嫂约契,不讼于官,邻里发其事,州以情理可悯,为上请。
审刑院奏欲贷,神宗曰:“罪人已前死,奸乱之事,特出于叶元之口,不足
以定罪,且下民虽为无知,抵冒法禁,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爱,既杀其兄,
仍戕其侄,又罔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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