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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大唐虎贲-第37部分

小说: 大唐虎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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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作威作福习惯了,为人处事喜欢以势压人。奈何运气不好,碰上了喜欢以强破势的罗士信才屡次吃亏。

    换做他人,在酒馆让李艺如此设计,十有**会给强加的通敌罪名,先惩治一番再说。

    李艺不会蠢到在向导上坑他们,因为向导坑,坑的不是他们,是平阳公主。

    果然齐华老道的表现,让罗士信确实自己的判断无错,就连裴青衣也取消了对齐华的疑虑。

    罗士信、裴青衣也不再聊这些敏感的话题,谈论起了武艺。

    裴青衣经过虬髯客、红拂女两大传奇人物言传身教,武学理论无比扎实。

    罗士信一身武艺大多来自于承传,理论什么的正是他的短处,说起这方面远远不是裴青衣的敌手,几次相对争辩都以大败告终,令他受益匪浅,很多不解的地方豁然开朗。

    裴青衣也不是全无所获,罗士信好歹也是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对于力学的原理有些研究。武学的基本就是用力,如何用力,如何有效的用力,这方面相信就算是虬髯客、红拂女也没他有经验。随意透露几招,也能让裴青衣琢磨好一阵子了。

    罗士信突然拉住缰绳,扭头往后瞧去:后面烟尘滚滚,显是有群骑奔驰的迹象。

    不过片刻五十余骑士出现在罗士信的视线中,他们纵马奔驰追着一个身穿黑袍的瘦长青年。

    “……………………”追击的最紧的一位魁梧汉子,高举长刀,大声呼喊。

    因为说的是突厥语,罗士信也不知说些什么。

    “别跑……夷男小儿,像兔子般逃跑吗!你的族人都死了,你应该像你的族人一样战死最后,而不是给他们蒙羞!”

    齐华很快的执行了翻译的任务,将话翻译给了罗士信。

    “夷男!”罗士信突然记起他从李世民哪儿听过这个名字,当初他用李世民对付突厥的方法忽悠李世民的时候,曾听李世民说过薛延陀的首领正是叫夷男的,莫非是同一个人?

    一支劲箭穿过瘦长青年的肩膀,瘦长青年蛮横的将箭尾折断,转身弓弦连响,射倒了两名突厥兵。

    “这样下去,早晚就被追上!我们是撤,还是救?”裴青衣看着罗士信有出手的念头,出声询问了一句。

    “若这夷男是所知的那个夷男就真该救了。不管了,救!”

    罗士信眼中杀气一起,就算不是那个夷男,杀几条突厥狗也算不得亏。

    “齐哥,你先躲好了!我们去去就回!”

    罗士信信心十足拍马便冲了上去,裴青衣也紧随其后,双剑依然出鞘。

    罗士信与夷男错马而过,直奔魁梧汉子,唐刀骤然出鞘,以圆弧线劈砍而出。魁梧汉子反应不可谓不快举刀格挡,罗士信冷冷一笑,直接长刀上挑,一招两式直接将魁梧汉子的半个脑袋消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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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十四章 赠马() 
罗士信打着速战速决的心思,一招得手,毫不迟疑的切入人群中去,唐刀左右削砍,带起片片血花,穿过之处已有六人毙命马下。

    突厥人大骇混乱,他们远远瞧见罗士信他们的存在,亦做好了迎敌准备,却没有想到英勇善战的百夫长会一招丧命,英勇的突厥战士顷刻间就死了六个。

    这还不算完结,一名持长矛的突厥士兵让族人惨死激发了血腥,嗷嗷叫着舞动着长矛上前来战。

    “来的正好!”罗士信唐刀精准无比的搭着长矛上,顺着矛杆往下滑去。人马交错,突厥士兵持毛的双手硬生生的切离开来,手掌手指掉落在地。

    空中罗士信接过长矛,回马一枪,将那名双手齐断的突厥士兵穿了个透心凉。

    论及马战,枪矛才是他最为顺手的兵器,一枪扎死那个突厥兵却丝毫不停,长矛挥动,那又有十名突厥兵兵宛如纸糊的一般,瞬间就被捅倒在地上。然后纵马踏过他们的尸体,往最深处杀去,只留下十道飙起的血柱,宛如血色喷泉。

    罗士信一如既往的骁勇彪悍,令人胆寒。裴青衣表现竟也令人心悸,她杀敌的方式与罗士信大不相同,若说罗士信的风格是野蛮霸道,那么她就是野蛮霸道的反义词华丽柔和,但一样的致命。

    她并没有在自己的马上战斗,而是如一只灵动无比的猿猴,精准无比的跳到对方的马背上借助对方马背为踏板,飘飘然的冲向另一个目标。当然在落到马背上之前,马上的兵卒都会先一步的死在那若两道白练一般的双剑下。

    华丽如舞蹈一般的剑技,致命可怕,却不见血腥,所有死在她下的都是一剑命中身体要害,毙命当场。

    更为难得是的她一口气连毙八人却足不沾地,好像背后飘着一对轻盈的翅膀。

    “好功夫!”罗士信将这一幕瞧在眼底,忍不住大声称赞。

    裴青衣空中炫了一个剑花又将一人挑死,道:“谢谢夸奖。”

    这时原本亡命奔逃的夷男也纵马杀了回来,奋力冲击,圆月似的弯刀起手一刀划破了面前突厥兵的胸膛,催动壮硕巨大的火红战马,将那人与突厥马一起生生撞了个滚地葫芦。

    突厥兵向来骁勇,但面对罗士信、裴青衣这一刚一柔的煞星,也全无胆气继续应对,个个吓得手脚冰冷,加上素有勇悍之名的夷男,唿哨一声拨马便逃。

    罗士信长矛一甩,将最远的一人钉死下马,随即取出弓箭,停马对着突厥兵挨次射去。

    他的射速不快,但准心不差,威力强劲,加上双方距离不过十几步,旋转的箭羽也有追魂夺命之效,转眼间已有数人倒地毙命。

    夷男更是穷追不舍,快马快箭,携大胜之机,一人奋力追赶,将余下所有突厥兵尽数射杀。

    罗士信与裴青衣打个招呼,一同转身的离去。

    他们此行目的是找人,并不像节外生枝,只是这个夷男若是历史上的那个夷男,现在死了对大唐王朝是一大致命损失,不得不施以援助之手,也不打算与这个夷男有过多的交集。

    “恩人,两位恩人,请留步!”

    见罗士信与裴青衣离去,夷男竟然意外的纵马追了上来,口中喊得也是耳熟能详的中原汉语,只是有点生涩。

    “看来他真是历史上那个夷男了!”

    罗士信心底暗忖,这看出他们是中原人并不奇怪,罗士信在杀敌的时候,一时大意说了一句汉语,裴青衣也本能的应了一句。

    只要是有心人,不难看破关键。

    然而突厥人能说汉语就不简单了。

    突厥人有突厥人固有的语言文字,十之七八的突厥人不会说汉语的,但是突厥里的贵族一定会汉语。不仅仅是突厥,自古以来华夏周边的异族皆是如此。这也是作为华夏人,值得骄傲的事情。面对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四周异族只能膜拜学习。

    在异族的贵族圈里,不会说汉语不会写汉字是一种没文化的表现,将会受到上流人士的鄙夷。

    夷男会说汉语,说的还不错,显然是贵族圈中的一人。

    同名同姓又是贵族,哪有那么多巧合。

    “有事?”罗士信拉住缰绳,回头不冷不热的应了一句。

    夷男却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恭敬的上前左手搭着胸前以草原民族的礼仪,恭恭敬敬的弯腰行礼:“铁勒部人一利咥夷男,谢过两位恩人的救命大恩。可否告之姓名,夷男将牢记在心,他日有机会,必将报答。”

    罗士信道:“举手之劳,萍水相逢,何必在乎那么多!”

    夷男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在罗士信、裴青衣身上扫过,再次作揖道:“两位恩人有苦衷,夷男也不强求。作为铁勒人草原狼神的子孙,做不到有恩必还,将会受到狼神的唾弃,无颜生存于世。贪婪的突厥人杀光了我的兄弟,抢走了我的财富。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匹有着汗血马血统的宝马,还请恩人收下。”

    罗士信大为心动,这才正视起面前的这位年青的男子,他二十五六出头,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神情威武,颇有一番气概。他牵的那匹马儿一身火焰红色,全身竟然找不得一根杂毛,神骏非常。

    他也是爱马之人,略懂相马之术,也能看出这匹红马着实是上等好马,比之平阳的踏雪,比之李世民的特勒骠、青骓等良驹也不遑多让。

    古人爱马如命,眼前这人却所送就送,不眨一下眼睛也无半点虚伪做作,实在是难得。

    “是个人物!”

    罗士信暗自评价,随即道:“你当真舍得?”

    夷男斩钉截铁的道:“你们汉人有一句话,好马赠英雄,我夷男不如恩人勇悍,让它跟着你,没什么不舍得的。”

    罗士信也确实需求一匹良驹,也不客套道:“那我就收下了,一利咥夷男,你的名字我记住了,以后我们会见面的,到时请你喝酒!”

    夷男目送罗士信、裴青衣两人离去,看着一地的尸体拿出弯刀,用力一拗断为两截,切齿起誓:“我一利咥夷男,不灭突厥,誓不罢休。”

    。。。

第七十五章 太白山下() 
“驾!”

    罗士信骑着夷男送的良驹,来回奔驰,自是喜不胜喜。他特地测试过这匹马儿的能耐,果然无愧怀有汗血宝马血统的这个耀眼特性,不论速度还是爆发力以及耐力都远远地胜于他原来的那匹河曲大马,将会在战场上给予他更多的助臂。尤其是在冲刺的时候,以自己那千军劈易的武勇,辅以这匹马儿的爆发力与速度,破阵杀敌,还不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看把你高兴的,不就是一匹马儿嘛!”裴青衣有些看不下去,现在的罗士信就如到手了一个得到玩具的小孩,乐得不舍放手。

    “裴姑娘这就有所不知了,一匹好马可是一员悍将毕生追求。”齐华欣羡的目光在马上扫荡了会儿有感而发。

    “就是!”罗士信不满的附和强调道:“什么就说一匹马儿……是一匹宝马,一匹有着汗血宝马血统的坐骑,可是千金难求的宝贝。想当年汉武帝还曾为了汗血马特地发动了战争呢……只是拥有汗血宝马的血统的混血马就有如此特性。若是一匹纯种的汗血马,那该是何等景象。只怕就如传说中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那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了吧!要是我能拥有一匹,那该多好。”

    他不理会没品的裴青衣,自我陷入幻想中去了。

    一路向东,罗士信都陷入得到良驹的喜悦中,还苦思良久,综合了裴青衣、齐华的意见给它取了个名字……赤骠。

    行至辽东玄菟城时,不大不小的麻烦找了上门,赤骠世间良驹,千金难得,辽东苦寒,大多马驹都是吃苦耐劳的矮小马,类似于赤骠这般高大壮硕的品种,极为罕见,一入城立刻就引起了轰动,意图买马的豪商蜂拥而上,想方设法从罗士信手上购买赤骠。

    若非齐华以流利的扶余语系老道的装作本地人,劝退了所有豪商,指不定还会遇上强买的情况。

    本还想着在城里住上一宿,不得已匆匆出城。

    “一群没见过好马的土包子!”罗士信一直忍着打人的冲动,若不是有要事在身,铁拳早就挥过去了,土鳖还敢打老子宝马的注意,“这样不行,土包子难缠,赤骠太显眼了。有什么法子将赤骠送回定州,或者寄放在某处。”

    齐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忙说:“我有一个可信的朋友就住在玄菟城外,可以代为照顾。”

    罗士信欣然道:“那就这样吧……”他掏出了一块金子递给了齐华,让齐华的朋友好生照料。金子并非通用货币,但任何地方都需求这玩意,可以随时随地的换取地方钱币,此行他身上就没少带这玩意。

    将赤骠安置好了,齐华又入城买了三匹辽东马代步。辽东马很像蒙古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耐劳,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但是爆发力速度就可圈可点了。

    在辽东还真只适合以辽东马代步,其他的马驹受不了恶劣的气候,多半会死去。

    李唐第一次征伐高句丽也就吃了大亏,当时唐军士气如虹,先后攻克取十城,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更是斩首四万之众,自己却仅仅只付出了两千兵卒的代价,但是出征的战马却折损十之七八。

    这里恶劣的环境,可想而知了。

    三人在野外住了一宿,翌日一早,径向东行。

    少了赤骠的吸引眼球,罗士信、裴青衣又低调又低调几乎不怎么开口说话,一路都交给齐华打理。

    齐华早年是个投机份子,往来幽州、高句丽、新罗做走私生意,后来娶妻生子人心思定,便踏踏实实的在幽州定居生活。那一身的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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