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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嫁给一个藏族男人 by钟柳[全文完结-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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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我懒得起床,觉得以后肯定不会有机会再来这里了,虽然确实应该表现的勤快一点,可是我实在很想抓紧时间享受一下在床上就可以沐浴到灿烂阳光和呼吸到干净空气的感觉,决定再在床上赖一会儿。
  有人在轻轻敲门,有些胆怯,我听了一会儿,那声音持之以恒地响着。这肯定不是林礼钧,他才不是这样的风格。我大声喊了声进来,一个年轻姑娘走了进来。是昨晚看见的那个女孩,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因为这么晚还没起床,我不好意思地朝她笑笑。
  姑娘也腼腆地朝我笑笑,然后说:“姐姐,我来看看你起床没有,阿妈说你累了,不要打扰你,让你多睡睡。”
  “没事,我早醒了,就是不想起来,这里太美了。”女孩子的汉语说的不错,应该也是在外面读书的。“你叫什么名字?还在念书吗?”
  “我叫达瓦,在城里上高中。”
  这真是不容易,一家人有三个孩子都在外面读书呢。老阿妈看来是个十分能干会理家的女人,不然怎么能够让三个孩子都念书,而且有两个大学都毕业了。不知这个女孩子的汉语名字是什么?
  “什么时候考大学?”
  “是明年,姐姐是大学老师吗,真了不起。”
  天晓得,我好像又因为“有文化”受到了特别的欢迎和对待,可是,我的学术水平实在令我汗颜。都不说要在学术上有所造诣了,职称总还是要评上才像话啊,不然哪里有脸见父母朋友。我不由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笑了。
  和林礼钧们不一样,达瓦从不直直地盯着我,不过她还是好奇地看了我一眼,“姐姐饿不饿?阿妈和大嫂四点就起床打酥油了,姐姐起来吃早餐吧。”
  我急忙站起来,“好,我马上就来。”
  “姐姐换衣服吧,我在外面等你。”“好的,谢谢你,达瓦。”
  达瓦体贴地关上门出去了,我急忙脱了睡衣,换上牛仔裤和一件红色套头毛衣。此地温差很大,已经是夏季了,早上仍然需要穿上毛衣。
  我用最快的速度叠好被子,斜眼看见林礼钧昨晚盖过的被子还摊在那里,我急忙也叠好了,然后收拾出毛巾和牙刷,准备去洗漱一下。
  达瓦在走廊里等着我,我一边往脸上胡乱涂着防晒霜,一边问她:“所有人都吃过早餐了吗?”
  达瓦笑,“姐姐,已经十点了,所有人都出去了。”
  真是不好意思,幸好所有人都出去了。我一贯脸皮很厚,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竟然赖床赖到了十点。
  我们到了二楼,达瓦招呼我到餐桌旁坐下,然后将酥油茶,糌粑和白糖从厨房拿出来。达瓦并不坐下,站在我身边等着给我添茶,藏族礼节真是多,不过现在只有我们俩,我说服她挨着我坐在桌旁,准备好好享用一下我一直很喜欢的酥油茶。
  达瓦把酥油茶从壶里倒出来的时候,一股扑鼻的香味向我袭来,很多内地人都不喜欢这种茶的味道,但我第一次到藏区就喜欢的不得了。酥油是奶的精华,而醍醐则是酥油的精华,据说醍醐的制作方法早已失传,不知那会是种什么样的美味啊。
  到底是早上新鲜打出的酥油茶,我从前哪里喝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啊。达瓦看见我的馋样,开心地笑了。“姐姐,是大嫂早上挤出的鲜奶,然后打出来的,好不好喝。”“我跟你说,达瓦,我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天啊,就凭这酥油茶,我干脆嫁到这里算了,可是在这里我能干什么啊,我不会种田,也不会放牧,难道要靠别人养活我?
  我决定和达瓦好好聊聊,这个姑娘看起来很可爱。
  “达瓦,你没有一个汉族名字吗?你哥哥姐姐都有啊?”
  “有啊,书钧姐姐说,如果我要出去读书,就也换个汉族名字,这样人家不会对我另眼相看。”
  没办法,外面的环境的确如此,很多人对少数民族有种奇怪的偏见,真是狭隘。
  “是什么,能不能告诉我?”
  “林乐钧。”
  诗、书、礼、乐,真不错啊,那么,林诗钧不知是谁。
  “达瓦,你们的名字取得真好,是谁取得?”
  达瓦沉默了一会儿,“是叔叔。”
  我知道妻子的丈夫们中的那个大哥,他们是叫作爸爸的,其他的兄弟就叫叔叔。而且在所需填写的所有表格中,父亲都是填这个大哥的名字。
  “这个叔叔肯定也在外面读过书吧,他的中国文学很好啊,昨天他也在这里吗?”我记得昨晚的那些老人,好像没有一个人会说汉语。
  达瓦不出声,神情变得很奇怪,“他没在这里,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次轮到我奇怪了,天,不会这个叔叔很早就过世了吧,那我这么追着问,真是不礼貌。我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什么好。倒是达瓦接着说了几句令我惊奇不已的话。
  “叔叔本来就是汉族。他好多年前来到这里,后来就住下来了,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离开了我们,再也没有回来。”
  “离开你们,再也没有回来?!”我真的糊涂了,不知道达瓦是什么意思。
  “是的,林礼钧那时候在阿妈肚子里,我还没有出生。”
  那应该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二十多年前这里不知道有多偏僻,可能都不通汽车,这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我知道不应该继续问下去,这好像是在窥探一个家庭的秘密。我试试吧,如果达瓦不愿意说,我就立刻打住。我小心地观察着达瓦,“达瓦,你说他离开你们,意思是他去世了,对吗?”
  “不是的,姐姐说他回去他来的地方了。”
  “达瓦,你叫他叔叔?”
  我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有点卑鄙,可是我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害死猫,上帝原谅我吧。
  “是啊,我们有三个爸爸,他是最小的那一个。”
  达瓦并不介意,很自然地说着这件事,可是她神情有些悲哀,“爸爸们和阿妈都很想他,每年都会为他祈祷,可是他从来没有回来过。”
  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了,二十多年前,一个汉族男人从内地来到这里,进入到这样一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后来又悄悄离开了,这可能吗?
  二十多年前,那应该是八十年代,听说那个时候的九寨沟还可以看得到野马,那么这个地方应该是特别偏僻吧。这个男人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我不由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一张美丽的脸浮现在我的眼前,是林书钧,这个漂亮姑娘,她的父亲该是这个男人,还有林礼钧,他们俩的眉目和兄弟们都有点不一样,林书钧的皮肤那么白净,应该是继承自父亲。
  我知道不应该直接问孩子们他们的父亲是谁,他们对这个一点儿也不在意,觉得每个父亲对于他们的意义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在抚养他们,而且父亲们对谁是谁的孩子也没有任何兴趣,他们只知道那都是一个女人生出来的。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内地哪里可能。就算一个父亲的孩子们,不同女人生的,还打得头破血流呢。看看大红灯笼里的惨烈,雷雨里的荒唐,历史上争夺皇位的斩草除根,真是可怕。现实社会也一点儿好不到哪里去,多半父亲娶了继母,财产就成为众人争夺的焦点,哪里还有什么亲情和伦理。我叹了口气,这个汉族男人怎么可以就这样悄悄离去?如果是在内地,哪里可能?有个孩子还没出世,就离开妻子,结果这个没有出世的孩子和那个才一两岁的女儿还成长的这么好。不过他既然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应该很了解这里的风俗,所以他放心的离开,知道他的两个异族哥哥会把孩子们抚养长大,不管他们究竟是谁的孩子。
  “这个村子里还有汉族吗?”
  “没有了,除了他以外,你是第二个。”
  想来也是的,汉族一般聚集在县城里,连乡里都很少,这个地方应该是没有的。那么这个汉族男人留给他们什么样子的印象啊?悄悄离去,连兄弟们分家他们都认为是不负责的一种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更算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林礼钧说服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可是汉族男人的背叛难道没有给他的家人带来严重的阴影吗?他又重蹈覆辙,找了个汉族女人。为什么他的家人不反对?这如果是在内地,肯定连门都不会让我进,结果我还受到这么热情的接待。不过我要是真的打算嫁给林礼钧,虽然这种可能性几乎是零。就算我自己愿意,我的父母也绝不可能接纳林礼钧。那么这个男人所以没有再回来,没有再联系,是不是就因为外面的世界没可能接纳这个藏族家庭呢?我突然觉得我和这个神秘的汉族男人面临着非常相似的一种局面,我多么想见见这个男人啊。我要问问他,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他一定会给我最好的建议,我们来自同样的环境,接受相同的教育,有着一样的社会风俗和文化背景,然后因为各种原因都进入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并且被这个世界迷住了。二十多年了,他想过回来吗?难道他不想念曾经的妻子,哥哥们和孩子们吗
  “姐姐,你的茶凉了。”达瓦提醒我,我回过神来,达瓦已经把茶拿回厨房,重新给我倒了热的来。我喝着茶,想着事情。这时候,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是林礼钧。
  “这么晚才起?”他笑,“我都帮大嫂在地里干了好一会儿的活了。”我知道藏族妇女是非常勤劳的,早上四点就要起床,挤奶,打酥油,作早餐,喂牲口。在这个地方,她们享有崇高的地位,家里的经济由她们管理,因此一个女人是否能干,决定了这个家是否富裕。
  接着他又对达瓦说了几句话,达瓦答应了一声进去了。
  “今天我要带你去真正的天堂看看,达瓦已经给我们准备了风干牛肉和水,天黑了我们才能回来。你累不?”
  确实令人神往,我心里一阵高兴,可是我不愿和他单独前去,“达瓦和我们一起去吗?”“达瓦不会去的。”“为什么?”“这还用问,我俩去,她去干什么?怎么,不敢和我一起去?”我直视林礼钧的眼睛,后者眼睛里有抹打趣的光,也牢牢地看着我。我俩对视了一阵子,怕他干什么,已经来了,这又是个好向导,我干嘛不去,林礼钧还真不是那种流氓,这蓝天白云的,他难道还敢对我怎样?
  达瓦拿来一个包,林礼钧背在背上,我回房间收拾了一些东西,和他一起下了楼。一出门我就被强烈的阳光刺的睁不开眼睛,只好带上我最讨厌的墨镜。
  “四哥会好好照顾你的。”达瓦关切的看着我和林礼钧,林礼钧回头温和地拍拍她,示意她放心。
  “能不能自己骑马?”
  “我们要骑马去吗?为什么不骑摩托车?”
  “因为我不会,要是你会,就带着我。”
  这个人,我无语。“我也不会。”“那就骑马,你要是不敢自己骑,我们骑一匹马,只是要累着我的马了。”
  他不再理我,从屋里牵出一匹马,这是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通体红棕色,毛色油光发亮。林礼钧一把把我抱起来,示意我爬到马背上,我真是后悔平时锻炼少了,身手也太不敏捷了,好不容易才用了一个最糟糕的姿势爬到马背上,林礼钧纵身跃上马,我们一起往村子外面走去。
  那次到内蒙去玩,我是骑过马的,那马瘦的可怜,我舍不得用鞭子打它。它就欺负我是第一次骑马,始终用小碎步颠我,最倒霉的是途中还遇到了沙尘暴,回到北京后我的头发里面起码洗出来一斤沙子。然后就发现腰快断了,刷牙都弯不下去,只好去扎了两个月的针灸,好容易不再疼了,至此以后我就害怕骑马。但是我真是喜欢马,喜欢它无拘无束驰骋的感觉,喜欢它自由散漫的气质。我坐在马上,同时也坐在林礼钧怀里,他的手拿着缰绳环绕着我,我有些紧张,更多的是眩惑。由于村里人的注视,觉得很害羞。沿途不断有人和林礼钧打招呼,他也开心地和他们说着话,如果有年轻姑娘,我发现她们都会上下打量我,眼睛里满是好奇的神情。这个林礼钧,这么招摇,假如我不嫁他,下次他回来难道不会觉得不好意思,难道不怕人家取笑他?真搞不懂他。
  终于离开了村庄,林礼钧叮嘱我坐好,马开始跑起来。没想到马放开步子跑和小步走是如此不一样,马快步跑起来的时候,是非常平稳的,而小步走时,马很省力,但人在上面会非常颠簸,其结果就是一身骨头都散了架。马儿先跑了一会儿,然后加速放开跑起来,我觉得腾云驾雾一般,便用双腿紧紧夹住马,随着马的起伏而起伏。马跑发了性子后,越跑越快,真是一匹好马啊。等马慢慢减低速度时,我发现我的双腿早已僵硬了。难怪都说骑马最减肥,能不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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