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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穿越之终结战士-第59部分

小说: 穿越之终结战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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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情况下,如此娇贵的枪械怎么能被华夏士兵接受。

    本文由小说“”阅读。

第九十一章 序章 缘由() 
第九十一章序章缘由

    林义从林夕手里接过捷克造半自动步枪,在金牛和吴衔的诧异眼神中,将它拆成零件,拆开后,外部保养不错的枪支露出了让人看着就觉得惨不忍睹的一面,林义抬头对林夕说:“制作确实精良,但对保养的要求很高,以你的射击频率,每次开枪后都要像这样拆开上机油,每天最少也要检查一遍零件的状态。如果是激烈战斗中,最好一有机会就对枪械来一次全面维护。”

    “想象的出来。”听了这些话,林夕表情变得无奈,虽然知道华夏士兵对这种精细的武器态度很差,可当知道这把枪如此娇贵后,林夕都有点吃不消。

    后世的万枪之王ak47,它为什么能被那么多人使用并有那么高的评价,就因为它采用的零件少并且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使用,普通的保养就能让它适应各种复杂环境。

    就像有些人说的:如果要去一个陌生的星球,人们对那里的环境、气候地形等等等等都一无所知,而在只能选择一把武器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ak47。另一组数据也能说明ak受人青睐的一面:如果分配过来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教会他使用、拆卸乃至保养m16的时间是一周的话,ak47只需要四个小时。

    可见它的耐操程度多么厉害和让人惊叹。

    “交给我好了,虽然麻烦,可这枪却能给我带来很大的方便。”每次进入人机一体,扣动扳机后需要拉栓,虽然做这个动作时,只要速度够快人机一体的状态就不会解除,但有时候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时间拖过三秒,三秒是个临界点,超过了,人机一体状态就会被强制解除,为了在战斗中保持这个状态,林夕需要加快拉栓速度以及上弹夹的时间,无形中,这会让他的体力消耗很大。

    时间压缩状态对体力的要求很高,对于无谓的体力消耗,林夕秉着能省就省的原则。他虽然知道二战中有许多优秀的武器,却没有想过在美国的m1加兰德步枪出现前,国内就有半自动步枪出现。所以这个发现让他十分惊讶,同时非常高兴,虽然这枪很娇贵,可自己的元素重组哪怕不用也在浪费,林夕不在乎复制多一些机油用在捷克造zh…29半自动步枪上。

    林义应道:“好的。不过你先得了解每个构造的作用,这样一来,哪怕出现问题,也能自己排除。”

    金牛没有插话的余地,虽然毛瑟k98他用过,zh…29半自动步枪他也摸过,可林义对枪械的了解程度远在他之上,就好似这些枪是经他的手制造出来的一样。

    “这些武器应该是从投敌的国大党军队手里买来,或者直接从战场上收缴,如果他们不是鬼子的人,那就一定是投降的士兵。”金牛话语中带着落寞,这种结果不是他想看到的。

    林夕呵呵一笑,对抬起头用不解目光看着他的金牛说:“金老哥,之前还是由你劝解我呢,怎么这会儿变成你自个儿了?”

    金牛想起早上对林夕说的那些话,干笑几声,打算去处理昨天用盐腌制的鸡肉,“让你见笑话了。”

    屋子里的六个人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才醒,闻着空气中飘出的肉香,各个食欲大震。

    吴衔看到他们醒来,给了他们一人一块毛巾——林夕准备的,他还抽空去了林子里,一方面是检查是否有敌人在周围活动,另一方面是避开金牛吴衔的视线,利用元素重组制造食物。活着的动物无法用元素重组制造,他带回去的都是死了并且经过处理洗剥干净的鸡鸭鱼肉。

    为了照顾林峰等人,金牛熬的是粥,里面加了鸡肉和鸭肉,切的都很细,林夕也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如愿的离开山区到外面找鬼子麻烦。

    荣萱慢慢喝着粥,恢复一点精神后开始打量四周。

    “在看什么?给——”林夕给他一个苹果,这个年代不是随便什么时候都能吃到水果的。

    荣萱有些错愕,接了过去,“谢谢。我在看你们住的地方,居然布置的这么……”她努力寻找可以形容林夕在荒山野林也要布置出这么舒适的环境的行为。

    林夕将篮子里的水果一个个分过去,最后几个给了金牛和吴衔,林义是不要吃东西的,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几个人都分开解决自己的食物,现在就轮到林义在外面警戒。

    “追你们的是谁?”吃了一阵,林夕开始问他们问题。

    陈飞雁停下咀嚼动作,把目光投向林峰,对方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吃着食物,“我们也不知道,袭击山寨的人有很多,三当家的人,还有其他几个山寨的,都有,这两天我们一直在跑,他们在追,记不清了。”

    “被围攻?可是,即便有内应,腥风寨的防御力不可能短短几天就被攻破吧。”

    “还有日军。”荣萱突然开口,看到林夕射过来的目光声音顿时变低,她回忆了下,“当时我们被冲开了,我躲在一个角落,听到有人用日语说话,当时吓的动都不敢动,再后来遇到了飞雁姐她们,跟着她们跑出来了。一路都有人追杀我们,直到遇见你们。”

    “你们已经跑出来了,他们既然攻占了腥风寨,为什么还要追杀你们?”林夕觉得奇怪,“嗯,腥风寨确实被攻占了吗?”

    林峰在一旁低头,一块鸡肉被他拿在手里,正好挡住低下头后露出的眼眶。“被攻占了,新的大当家是袁力。不过有许多山寨的兄弟跑出来了,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这些人。”

    金牛思索了番,把头转向林夕,“我觉得应该有人把跑散的队伍集合,正在组织反击,这些追杀你们的人的目标是林峰。”林峰抬起头,不知道是因为听到队伍还没被袁力掌握还是感觉自己有了复仇的机会,“林峰,你是腥风寨的大少,你父亲在寨子里的威严是不可能轻易被抹去的,山寨里肯定有很多人因为家眷在人家手上,不得以才投降对方,只要你站出来带领一支人马打进去,说不定有近半的人会调转枪口。”

    林峰的眼中发出期望的光芒,金牛却给他泼冷水:“但是,如果你不尽快带领队伍打过去,等那个叫袁力的人把寨子里的人都敲打一遍,恐怕再也不会有机会了。这位同学说了,里面有小鬼子参与,其他我不知道,但只要有鬼子参与的事,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坏事。”

    “你逃出来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和人汇合吗?”林夕问。

    林峰露出茫然,接着摇头:“没有,他们一开始就把目标放在我还有庄叔身上。”

    “庄叔是谁?”

    林峰向林夕解释:“我们寨子的二当家,也是我的干爹。”

    “斩首计划呀!看样子,这个三当家早就跟小鬼子串通好了,真是该死,你老爹就没防着身边的人?我瞧你们寨子的规模,他不该是这么没心机的人物啊!”

    “……在此之前,袁力在和一支马匪的战斗中受了伤,留在了山寨没有跟我们出来。”林峰如是说道。

    林夕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正当他要问对方有什么打算时,外面的林义走了进来,“周围有人出现,鬼鬼祟祟,应该和追击他们的人有关。”

    林夕站起来,把zh…29拿在手里,笑着对其他人道:“游戏上演了,你们待在这儿好好看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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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序章 逐个击破() 
第九十二章章序章逐个击破

    林夕的表现,说它狂妄也好,信心十足也罢。林峰听到有人偷偷摸摸在附近时,立即像炸了毛的猫,跳将起来,“带上我。”他的目光随即投到屋子的角落,林夕他们拥有的武器和子弹实在太多了,在金牛看来都能武装一个日军中队,如果以当前敌后根据地的火力配属计算,完全可以编成一个营的部队。

    稍微不合意的步枪和有少许故障的机枪都会被林夕分解成原料,而在他拿到zh…29与毛瑟k98后,林义可以预见,这里的许多武器会被林夕莫名其妙的处理掉,然后换上一批精良的毛瑟步枪和半自动步枪zh…29。

    “不用了。金老哥,你看着他们,别让他们做冲动的事。”

    “我也不用去?”金牛以为这次能算上自己了,没想到林夕想也不想就把自己排除在外。

    林夕肯定的点了下头,“不过你放心,这些家伙既然找到这里,就不会只派来这么点人,有你上场的机会,如果可以,你们把这里的歪把子的子弹都装好再上点机油。等一会儿用的时候也能方便点。”

    “好吧。我就在这里守着他们。”金牛看到林夕把目光移到林峰身上,知道对方担心的缘由,林夕和林义的实力他清楚,而他与吴衔的战斗力也行,至少不会拖累对方,可林峰,就难说了,对方身负杀父之仇,也许会做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也不一定,他得看牢对方。

    陈飞雁在林夕与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跑到那堆武器弹药旁,对金牛问:“金大哥,能说一下怎么上子弹吗?”

    金牛颔首:“好的,你们也来吧。战斗就交给他们两个。”

    名叫李亚东的学生脸上带着紧张,他是被金牛吴衔救出来的,知道面前二人的实力。林夕他也见过,可当时是晚上,光线不足,加上对方年纪与自己相仿,另一个林义也很年轻,带着股不确信:“金大哥,就他们两个真的能行。”

    金牛目光一扫,发现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带着紧张,余下的林峰只有战意,便对他们解释说:“你们放心好了,我跟在他身边没多长时间,开始和你们一样也不确信,但别看他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实力却比我这种打了几年仗的人还厉害,杀人手法更是老练,别多说了,等战斗打响,敌人的数量变多,就轮到咱们拿枪了。”

    “哦。”

    林夕和林义走出去后,立即进入人机一体,脑海中,以他为圆心,周围三千多米的距离上的所有景象都浮现在“眼前”。定位为人类有威胁目标,那些人形生物顿时变成红色,并分他们的体能和肌肉强度以及神经反射速度给出不用的颜色,拿着最好武器体质最好的人发出鲜亮的红色,这是提醒林夕必须尽快解决这个目标。

    人机一体的强大丝毫不逊色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后两者在稳定求生的环境下,可以创造奇迹,而前者却能在任何战场任何兵种中制造奇迹。

    “四十七人,东西两面各有9人,他们占据地势没有冲上来的打算,南北两片平缓的地段分别有16人和13人,应该是想借着地利打我们个措手不及。”

    毛龙谷作为“毛龙”的腹部,东西两端是两条山脉的接缝处,坡度很急,在一些地方架挺机枪,就能把数倍与己方的敌人挡住,而南北两个方向是长长的山脉,毛龙谷就是由它们向下延伸的缓坡组成,地势平坦,没有可以扼守的要道。可同样,敌人从这个方向冲过来周旋的余地较大,没有一定的人手,是守不住这长长的阵线的。

    “分开还是各个击破?”林义看向林夕,他们俩,无论哪一个,对付区区四十几个敌人都轻而易举。

    “各个击破,只要我们动作够快,这帮家伙根本没反应的时间。”林夕用脸摩挲着枪托,“而且这杆枪也等不及了,我可不想第一次使用的半自动步枪迟迟不能见血。”

    林夕选定的屋子坐北朝南,却是在村子的北面,靠近北边的山坡,所以二人选定的攻击方向便是北边的缓坡。

    他们朝前快速跑动,两人拿着步枪速度不快,却不停做着战术动作,而他们的这类行动在此时正在林子的敌人看来就像耍猴,很奇怪两人为什么在如此远的距离上跑动中时不时的折转方向。

    不管敌人如何看待战术动作,林夕二人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五百米,这个距离上,不管对毛瑟还是捷克造半自动步枪,都在有效射程之内。

    “砰”、“砰”。

    枪声十分突兀的出现,正在林子里看着林夕和林义二人,商量是不是来个包围或者绕道他们后面给他们一枪的人群里,两个人的身体忽然朝侧面倒去,身体倒下的动作极快,就跟别人用拳头砸趴下一样。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威力极大,爆开的血雾也不是三八式步枪击中头部能比的,飞散在空中的血沫子渲染着此时的气氛,周围几人在二人倒下后才听到枪声,这才有个信息在脑中出现,“原来他们这么远就能开枪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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