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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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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她是不是会无处藏身,或者那嘀嘀嗒嗒的屋漏,是不是又会勾起她对苦难童
年不愉快的回忆,无法入睡。
    他在想:这个狠毒的女人,其实心地原本是很善良的。她本来应该成为一名歌
唱家兼舞蹈家,甚至是世界闻名的超级明星。但是生不逢时,所遇非人,惨痛的生
活经历,扭曲了她的心灵,把她磨炼成一个憎恨一切男人的女人,试图以牺牲自己
为代价进行报复。这也是一种心理变态,而且已经根深蒂固,除非通过某一种事例,
产生力量,自己来一次否定之否定,兴许能够大彻大悟,从而改变对男人的憎恶。
否则,靠外界的力量,特别是靠男人的劝说,是不可能产生任何效用的。
    想想玛妮,想想娜达莎,他怎么也睡不着,竟失眠了。
    突然雷声隆隆,暴雨如注。雨点打在房顶上,像有人在空中撒豆,像几百挺机
枪同时扫射。吴永刚猛地坐起,掏出打火机打着了,看看手表,时针指着两点多钟。
他的手表用的还是北京时间,而这里用的是泰国标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现在刚刚一点多钟,离天亮还有四个多钟头。娜达莎如果“床头屋漏无
干处”,这几个钟头叫她如何过?好在泰国的旅店不比中国大陆,只要你付房钱,
对于男女旅客之间怎么睡觉,老板是不管的。如果她房间里果然漏得无法容身,只
好不避嫌疑,把她请过来继续作彻夜长谈了。
    他披上一件外衣,拖着拖鞋开门出来。门外漆黑一片。阳台外面,檐漏如帘。
好在刮的是西北风,阳台的地面上,倒还不太湿。根据娜达莎出门以后身影曾经在
窗前经过,可以判断她住在自己东面的房间。从天桥过去,走到她的窗户面前,只
见房间里面没有灯光,也没听见有什么动静。这倒使他又犹豫起来了。是她已经换
了房间,还是她的房间根本就不漏?这样大的雨,如果按她所说漏得哗哗的,她能
安然躺着,不起来么?
    这个谜一样的女人,办的事情,也像谜一样!
    正不知所措,一眼看见她东面的那间房间,窗户上却亮着灯光。他迟疑了一下,
说不清出于一种什么动机,还是走过去了。窗户配的是花玻璃,看不见房间里的动
静。正想往回走,房间里面突然传出一个女音,虽然是在暴雨的噼啪声中,依然隐
约可辨:
    “没见过你这样儿的,没完没了。这半夜里,你已经玩儿了五次,出的汗连头
发都湿了,还不歇一会儿呀?你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你不累我还累呢,你也得让
人家合一会儿眼睛嘛!”
    说话的分明是玛妮。
    “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五百铢一夜,没说只许玩儿几次。只要我有那兴趣、有
那劲头,你就得听我的。我都不累,你还嫌累呀?你嫌累,别做这买卖呀!你要是
顶不住,那就退包袱,我立马放你走!”
    说话的是一个粗声嘎气的男人。
    “还说你是大老板呢,就知道自己舒坦,玩儿命地折腾人家,一点儿都不知道
心疼人!”
    “我们做买卖的,讲究的是现钱买现货,明码实价,最公平合理了。我给了钱
你不给货,就跟要了我的命一样。要我白花钱来心疼你,谁心疼我呀?要我心疼你,
那你就退钱吧!”
    “你们做买卖的,就知道算账!那你快点儿,这可是最后一次了。”
    “是不是最后一次,这可由不得你。这一次呀,不到天亮不算完!要不,怎么
对得起我那五百铢哇?”
    吴永刚啐了一口唾沫,扭头就往回走。
    走到娜达莎门前,鼓了鼓勇气,在门上轻轻地叩了两下,里面没有动静。再叩
两下,还是没有动静。看样子,房内不是没人,就是睡着了。或者是敲门的声音太
轻,雨声中房内的人听不见。再一想,算了,如果她真在房内,只能说明她已经入
睡;如果她不在房内,再大声敲门也没有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吧。
    回到自己房间,钻进了蚊帐,脑子里翻江倒海,乱成一片。起来抽了一颗烟,
再躺下,迷迷糊糊地,好像自己在密集的枪声中紧贴地面慢慢儿地往前爬行,爬呀,
爬呀,突然一颗子弹,打中了大腿,一阵剧痛,他昏迷过去了。
    昏迷中,他似乎看见了柳芭,她在为他清洗伤口,为他包扎,给他换上干净的
衣裳,还给他炖了鸡汤……
    “吴先生,马车都套好了,您还不起来吃早饭哪?”分明是玛妮在叫自己起床。
    他猛地睁开眼睛,果然见玛妮又穿上了络骚甲子和筒裙,笑容可掬地站在蚊帐
外面。
    这时候天色已经大亮。窗外云消雾散,昨夜的暴雨,竟好像压根儿就没下过,
全是自己的幻觉。他坐了起来,梦中大腿上被子弹打穿的地方还有些火焦火燎的。
怪了,难道不是梦,是真的负伤了不成?低头一看,大腿外侧鼓起一个小包包,中
心又红又肿,大概是昨夜起来,蚊帐没掖好,被泰国特有的大毒蚊钻进来咬了。抬
头看看蚊帐,果然有一个大花蚊子,六只半寸来长的大腿,黑白相间,一个圆圆的
大肚子,几乎是半透明的,能看见里面吸满了血浆,高高地蹶在全透明的翅膀上面。
他气恼地举起手来,两掌一合,“啪”地一声,摊开两手,满是鲜红的血,还有几
点溅到了脸上。玛妮在蚊帐外面看见,叫了起来:
    “哟,吴先生,你两手沾满了鲜血,成了凶手了!”
    “这叫血债要用血来还!”
    “这蚊帐里面,昨夜我检查过的,可是没有蚊子的呀!是不是您半夜里跑出去
把蚊子请进来的?”
    “你这叫倒打一耙!是你偷偷儿地把蚊子藏在我的蚊帐里,害得我大腿上被它
叮了一个大包!”
    “我看看,在什么地方?……哟,那么大个儿呀!快抹上点儿唾沫吧!睡觉能
让蚊子把大腿叮了,可见您睡觉不老实。”
    “就因为睡得太死了,才让它乘虚而入呢!昨天夜里,你睡得怎么样?”
    “我呀,一直来都缺觉。昨天夜里难得能睡一个整觉,还不逮住了睡呀!一躺
下,就跟死猪一样。要不是老板喊我,只怕也跟您一样,这会儿还没起来呢!”
    “哪个老板?他可真懂得心疼人,没让你喊他,倒是他来喊你的呀?!”
    吴永刚点了她一板,她似乎有些觉察,来一个“王顾左右而言他”:
    “别啰嗦了,快洗脸吃饭吧!车都套上了,就等您啦!”
    等到吴永刚吃完早饭,结清了账目,玛妮帮他背着帆布包到了大门外面,马车
上的人果然都已经各就各位,单等着他了。
    扎嘎一甩鞭子,车子猛地起动,玛妮还有些依依不舍地在后面喊:
    “吴先生,回来的时候,还住我们这里呀!”

                    第二个故事:黑社会无法无天有判官
    什么叫黑社会?词典里没有解释。似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各人有各人的理
解。
    黑社会的各帮派,大都是无法无天的亡命徒。他们之间要是有了争执,既不服
从国家法律,又无共同遵守的帮规,怎么办呢?
    黑社会也有自己不成文的规矩:请出一位年高有德、为各帮各派所共同敬重的
“前辈”来,仲裁争执,解决矛盾,摆平事端,俨然是一个判官。
    这里介绍一个泰国黑社会的“最后仲裁者”乌冬。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至于是不是值得敬重,不同地位的人,当然有不同的看法。
    下了一夜雨,如今天倒是晴了,道路却泥泞不堪,被车轮压出来的两条车辙,
深深的,里面积满了水,好像两条小溪流。
    好在出了敖县县城,道路就平坦多了。越往北走,巍峨挺拔的山峰逐渐减少,
进入了丘陵地带,公路两旁,大都是起伏的缓坡,主要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丛林,很
少再有一边是高山,一边是深渊的险路。因此,塌方、滑坡、泥石流之类的险情,
也大大减少了。
    晨风拂面,气温很低,人人都穿着长袖子的衣服。妇女们都把纱龙披到了头上。
    吴永刚看看娜达莎,只见她依旧半低着头,像一尊蜡像似的凝神坐着,脸上没
有半点儿表情。吴永刚最后一个上车,她连看也没有看他一眼,就好像昨天晚上她
根本就没到他房间里去过一样。既然她不想打招呼,想来总有她的理由,因此他也
不搭理她,装作根本就不认识她的样子。
    努丹挨着吴永刚坐,昨天两人就交谈过的,可以算是“老朋友”了。今天重新
见面,就主动先搭茬儿:
    “吴先生,您住的那间高级客房,价格很贵吧?”
    “不算小费和饭钱,三百铢。这个价格,在曼谷根本就进不了旅馆,在南邦也
住不上单人房间;在这个小县份,恐怕要算相当贵的了。你们住的呢?”
    “这么贵呀?我们住的是统铺,一个人五十铢。没有纱窗,没有蚊帐,没有毯
子,房间正中央生一个火塘,坐一个水罐子,带着茶叶的,自己沏着喝,带着干粮
的,自己啃着吃,没人来招呼我们。要是买他们的饭吃呀,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夜里虽说也烧着一根干艾绳,可那蚊子根本就不怕,咬起人来,跟锥子似的。”
    “这就叫‘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嘛。要我看,县城里面有这样一家旅店,
还算不错的呢!要是他只顾赚钱,不从方便旅客着想,一律都设单人房间,每间房
间都要你二百三百的,穷人出门,不就更困难了不是?”
    “照我看,事情不是这样。这家旅店,北房一共七间,您住的那间三百铢,其
余六间就算每间二百铢,一共也不过一千五百铢;东西两厢的四间三等客房呢?一
个人五十铢,看起来比北房便宜得多,可是每间房间能住二十个人,如果客满的话,
一共可以收入一千铢,四大间就可以收入四千铢。这样算起来,老板赚的,还是这
不提供任何服务的三等客房的钱。”
          
    “哟,你的眼光还很敏锐嘛!你是在哪个学校念书的?”
    “我在南邦‘国二中’读五年级,中学快要毕业了。其实,这是很明白的事情。
旅店设一二等客房,赚的不是房钱,而是各种各样的服务费。我可以猜想得到,您
给的小费和饭钱,绝不止五百铢。对不对?”
    “不错。你还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吴永刚暗暗佩服这个小孩子的观察力,想
继续考验考验他。
    “我还看见他给房客送鸦片和烟具。现在王家明令禁止种植贩卖和使用鸦片,
他这里竟还半公开地出卖。胆子够大的啦!吴先生,您说这个旅店的老板,是黑社
会的人不是?”
    “努丹,不许胡说八道!”他姨怕他惹事,急忙呵止他。
    “嗬,这倒不好贸贸然下结论。”吴永刚笑着接了下茬儿。“因为这里从前本
来就是鸦片的产区,尽管如今王家明令禁止种植了,可当地人说是以前的存货,买
点儿卖点儿,都不算什么。更不能因此就肯定他们是黑社会中人。不过凡是开旅店
的,每天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与黑社会的人有些来往,倒是难免的。你能告
诉我,按照你的看法,什么叫做‘黑社会’么?”
    “‘黑社会’嘛,就是为非作歹的一群人。”
    “你说的不完全对。为非作歹的人是罪犯。尽管黑社会分子大都是罪犯,可罪
犯并不都是黑社会分子。”
    说这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是车上唯一一个不穿泰服而穿西式便
服的人。一件干净的白衬衫,掖在西服裤子里面,脚下还穿着皮凉鞋。昨天晚上,
他也是住在二等客房里的。当然不是娜达莎隔壁的那一间。
    “这位先生说得对。请教您怎么称呼?您能把‘黑社会’的涵义给努丹说得更
确切一些么?”吴永刚转向他说。
    “在下昭维,是个中学教师。不过我教的是地理,关于什么叫做‘黑社会’这
个问题,我没有研究过。查词典,也没有这一条,所以说不好。不过可以根据自己
的理解试着解释解释看。说得不对,请吴先生指教。”他先说了一段开场白,接着
像教书先生讲课一样侃侃而谈:“先说什么叫做‘社会’。按照我的理解,‘社会’
是从动物的‘群体’发展而来的。古人猿虽然也群居,但是没构成社会,依旧只能
算是‘群体’。从人猿发展到了原始人,有了部落,有了生产,有了分工,更主要
的是有了共同改变生活方式的意志,就逐渐形成了社会。蚂蚁和蜜蜂都是群居的动
物,有了生产,而且也有分工,可是它们没有共同改变生活方式的意志,所以依旧
只能算是‘群体’。一般的说法,人类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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