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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红娘哥哥-第14部分

小说: 红娘哥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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悚然一惊,差点咬到舌头。“对了!爱情,我怎么没想到呢?我爱上他了!所以心
疼他、喜欢他的亲近,啊……这一切都有了解释!”
    “汤玛士?”
    他已经走到大门口,听到绾书的叫唤,他慢慢回头。
    “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告诉你!”她边喊边朝他跑来,气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
    汤玛土静静站着,等她往下说。应该又是和她的朋友有关吧!他思忖。
    “我要跟你说——”绾书缓缓抬头,直视他的蓝眸。“我很关心你、喜欢你,
观察你的一举一动,我了解、心疼你,我……我在说什么?暖!”
    她挥一下手。“总之,我要告诉你——我爱上你了!”她大声喊出来。
    汤玛士心头一震,闭上了眼,半晌又睁开,脸上浮起一抹讽刺的笑。
    “爱我?可笑!你爱我什么?”
    绾书一怔,摇了摇头。
    “没有什么,只是你这个人而已。”她顿了下,又问:“你不喜欢我爱你?不
接受我的爱?”
    

    “你爱我这个人?”汤玛士笑得更大声。“你难道忘了我有很可怕的魔力?”
    “那不是魔力!”她反驳道:“超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它能使你随心所欲,你
要做好事、 坏事都可以,而你拿来做好事,你刚救了我和‘哥哥”〃你想得太天真
了。”他冷笑。“凡事有正必有反,我的力量能救人,也能害人,像这样——”
    他伸手一指,停在窗台上的“哥哥”居然又飞回树枝上,爪子被卡在枝丫里,
它咕咕大叫。这一切像适才的情形,就和历史重演一样,绾书看得啧啧称奇。
    “咕!”“哥哥”挣扎地拍动翅膀。
    “‘哥哥’,安静一下!”绾书对它喊道,接着又转向汤玛士:“你的超能力
真的很厉害,能随心所欲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汤玛土撇开头。厉害?他就怕这力量愈来愈大,总有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的一
天,届时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但是我相信,你绝不会用它来做伤天害理的事!婆婆也说你心地善良,她是
从小看着你长大的,不会看错。我也深信你不会伤害我!”
    “你相信?”汤玛士凝视她,一瞬也不瞬。“相信人人惧怕的魔力,有善良的
本质?”
    “汤玛土。”绾书温柔地叫,悄悄上前握住他的手。
    汤玛士身躯一震,轻轻一挣,绾书更加握紧,他就不动了。
    “我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你搬到这不与外界接触的古堡来,但我想,你一定
受了很多苦。”绾书更靠近他,离他胸只剩几公分的距离。“人们对于不知的事物,
总是充满好奇与恐惧,但你不能因为受过伤,就拒绝相信我爱你。”她缓缓在他胸
前抬头,仰着唤首,吐气如兰:“请你,敞开心胸,接受我的爱,好吗?”
    好美!好诱人!汤玛士移不开视线,他缓慢吸气,怕一不小心吸人她的芬芳气
息,那他会更把持不住自己。
    “接受我的感情,你不会吃亏的,嗯?”
    “你难道不怕我的……”
    “耶!”她抬手轻贴住他的唇。“怕你,我还会靠你这么近吗?”
    汤玛土退开两步,顺势抽出手掌。
    “你不了解,不知道这力量有多可怕……”
    他看向那棵有两层楼的大树,手一挥,“哥哥”脱困而起,然后他眸中蓝光大
炽,两手平抬,嘴低喝一声:“起!”整株大树竟连根拔起,笨重地冲撞上墙壁,
发出轰隆巨响,墙壁上的窗台也被撞击得扭曲变形。
    “老天!”绾书看得目瞪口呆。好厉害,她觉得连地面都在晃动。
    “看见了吗?人说这是魔力,因为它有毁天灭地的威力,他们相信我的力量是
魔鬼的赐予,不隔绝我,是会发生灾难的!”
    “所以你一个人住到这里来?”她轻声问。
    汤玛土默然不语。
    “他们都错了。 ”绾书走上前,把头靠着他的背。〃你其实并没有伤害过任何
人对不对?你可以驾驭它,只用来做好事。那是属于你的力量,我爱你,所以我也
接受它。”
    “你·”“不要说你完全不曾为我心动,你强留下我,就是你喜欢我的最佳证
明,对不对?”
    是了!他无法否认。如果不是动了心,他大可以像对待其他擅闯的人一样,将
绾书连人带游艇这回岸,但他非但没有,反而破例地留下她……
    汤玛土回身,绾书仰头看着他灿烂夺目的蓝瞳里。
    “你真的不怕我?”他沙哑地问。
    “真的!真的!真的……”她急切点头。“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相信我?发誓吗?
好!我发誓,如果我怕你,我将会不得好死……”
    汤玛土捂住她的嘴。“我不希望你出事。”
    绾书拿下他的手,对他柔柔一笑。
    “我向往一生一世的爱情,我会永远以你的力量为荣,所以我绝不会有事。”
    汤玛士目不转睛地凝视她,感动地抬手—一抚过她如花的侨颜。
    “我衷心感谢上苍把你带到我面前,我发誓,我会一生守护你,直到我断气那
一刻。”他立誓。
    “我爱你。”绾书红着脸,轻轻地说。
    “我也爱你。”他慢慢俯下身,把唇盖上她的。
    古堡的另一隅,有一扇窗被悄悄推开,老管家和老婆婆是被刚刚的巨响所引来
的,现在看到这一幕,他们相视,发出会心的微笑。
    小主人以后不会再孤独了……

    每个人都感觉出来,古堡的气氛改变了,不再暗沉,而处处充满了亮丽的色彩。
    堡内的灯光打开。绍书这才发现,堡里不是没有电灯,灯都嵌在墙里,现下打
开,扫去黑暗,照得黑夜如白昼,远在岸上的人们都瞧得分明;原来这座私人岛有
人在,而且常常传出笑语嘻闹声。
    老管家和老婆婆也发现,接受爱情滋润后,小主人开朗了许多,情绪也更趋于
平缓,不再动不动就拿石砖砸墙,古堡里常常看见情影一双和一只白鹦鹉,笑闹打
趣,浓情蜜意。
    这天,汤玛土又看着绾书和她的“哥哥”嘻闹。
    “你看,我们可以这样玩嘱!”她兴奋嚷着,双手抓着“哥哥”的爪子,转着
圈圈。
    汤玛土含笑观望,随着他们转圈子愈大,他也步步退后。
    “哇!好刺激!”
    “咕!”
    一人一鸟玩得高兴极了,浑不知躲避危险。绾书一圈转过一圈,脚步错落,突
地踏中地块缺角,步履一阵踉跄——
    “啊——”她弯身跌倒,手跟着松开:“哥哥”随着抛物线原理,飞将出去。
    “绾书!”汤玛士一惊,飞快上前接住她,同时眸中篮光大炽,“哥哥”身形
定在半空中。他问怀中人儿:“你没事吧?”
    “没事。‘哥哥“呢?”
    汤玛土收回能力,“哥哥”咕地一声,恢复自由的行动力,飞到横木架上停栖。
    “谢谢你。”绾书笑语如花。“又救了它一回。”
    “又?”
    “哼!”她仰着俏鼻,神气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上回‘哥哥“撞上椅背,
差点撞断脖子,却在隔天就复原,这也是你的杰作吧?”她歪着头斜睨他。
    汤玛士爱怜得轻拧她的鼻头。“聪明的佳人。”
    “那当然,我可不是空有美貌的花瓶。”
    他含笑微微摇头,伸手让“哥哥”换栖到他肩上,揽着她往起居室走去。
    超居室已重新贴上壁纸、铺上地毯,从天花板垂至地板的长窗帘、优雅地衬托
出英国爱德华式的宽大凸窗;米色窗帘再用沙发套的布料镶边,把整个起居室布置
得温馨而富怀古情调。
    每天下午,汤玛土都会和绾书在此消磨一段时光。老婆婆已事先摆上茶点。
    “喂,你的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啊?”绾书舒服地坐进沙发里,喝了一口茶
后才问。
    堡内各处都挂起专门让鹦鹉栖息的横杆,汤玛士把“哥哥”放在横架上,坐下
来,然后才回答绾书的问题。
    “我没算过,似乎真能随心所欲吧。”他耸一下肩。“因为自从过了二十五岁
以后,我就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了。”
    “能学小鸟飞吗?”她打趣问。
    “别异想天开。”
    “好嘛。”她想了想,正经地问:“你说二十五岁之后,那么你的能力是随年
龄增长喽?”
    “你是几岁发现自己拥有超能?”
    “这……”他迟疑了一下,看着绾书写满兴致的小脸,暗暗叹息,只能回忆道:
“可能是三岁。或是四岁吧?首先拥有的,是移动的能力。”
    他看着窗外无垠的蓝天,眼神迷离,声音低沉:
    “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坐在桌前玩火车,突然觉得口很渴,心想等
会去拿杯饮料,结果一杯冰凉的水果茶就平空出现了,而在走廊里的叔叔却高喊他
的茶不见了……”
    “别说了,别说了!”绾书奔过来,紧紧地将他的头揽靠在胸前。
    汤玛土拉下她的手,温柔看着她。“你不是很好奇吗?”
    “不卜”她蹲下身,把头靠在他膝上。“明知道你有多讨厌这分能力,我却还
一直逼你去回忆,我真该死!对不起,对不起……”
    “不! 〃’汤玛士轻轻将她抱坐到他膝上,抬高她的下巴。“拥有你,我再无
任何怨恨。”吻住她的唇。
    绾书用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甜蜜地接受他的亲吻。
    谁说超能力者不好?至少他的吻技高超……她忖道。然后汤玛土将舌头探人她
嘴里,她意乱情迷,无力再想了。
    他们探索彼此,打得火热,“哥哥”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叫:
    “咕!羞羞脸!羞羞脸!”
    汤玛士叹着气停下来,把置在她胸前的手转而环住她腰身,将气喘不休的她抱
在怀里。
    “怎么搞的?”他失笑地问:“你什么都教它啊?”
    她吐吐舌。
    “之前它陪我看西洋片,每次看到演员间的亲热镜头,它就直喊羞羞脸,然后
切换掉频道,我不知道它会——”她转向“哥哥”,扮个鬼脸:“臭‘哥哥’!”
    “聪明的‘哥哥“!”它拍动翅膀。“傻绾书!
    汤玛土哈哈大笑。“鹦鹉的确是最擅模仿的动物,看来我们有个小偷窥者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绾书闷闷地瞪了“哥哥”一眼。
    “嘿!女孩,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
    “哦?
    “我只是觉得你们很可爱。”他揽住她来又亲又吻。“谢谢你们给我带来这么
多欢笑。”
    他吻她的唇、鼻、额头、脸颊、耳朵……吻得绾书娇笑出声。
    “好了,好了啦。”她推开他。“你弄得人家好痒。”
    汤玛士揽着她紧贴胸膛。“那你不气了?”
    “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那好。”他放心地靠回椅背。“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养这种大形的玄凤鹦
鹉吗?”
    “啊!”她惊得坐直身子。“你知道〃哥哥〃的品种?”
    他点着她的鼻尖。“它叫白凤头鹦鹉对吧?”
    “对!”她重重点头。
    “还有一种外形和它满相似的,叫小葵花凤头鹦鹉,是吧?”
    “哇!你怎么会知道的?”她惊喜抱住他。
    “我一直找不到人……我是说,你是个赏鸟专家吗?”
    “专家谈不上。”他亲呢地用鼻尖去碰她的。“我只是有点兴趣。”
    这么近距离的谈话,彼此的唇相距只几公分,气息交融,这比直接亲吻更具诱
惑,绾书不自在地撇开头。
    “那你都研究些什么?”
    汤玛士轻笑。“多半是濒临绝种的鸟类。”他伸出舌头,沿着她耳缘轻触。
    绾书一缩再缩。“濒临绝种?”
    “像圣文森特亚马逊鹦哥、南美雀或其他的稀有品种,如长耳朵猫头鹰……你
的好美,尝起来好甜!
    “噢!”她终于受不了诱惑,转过头与他唇舌交缠。“你实在好坏,又色!
    “是吗?”
    他们紧贴在一起,水乳交融,中间夹着“哥哥”响亮的叫声:
    “羞羞脸!
    至于那个饲养鹦鹉的话题,呃,恐怕得花点时间才能再谈它了。

    “就是这样,‘哥哥“就变成我的了。”
    “用你的第一份薪水买的?”
    “嗯。”
    “你的那份薪水有多少?”
    “一万八千块的台币。”
    “买一只刚孵出来的雏鸟?”
    “太贵了对不对?”绾书嘟着嘴说:“可是没办法,我好喜欢〃哥哥〃喔!在老
板家的人工孵卵器,我亲眼看着它从一颗蛋变成一只鸟,虽然那时它好丑,但是我
真的好感动,觉得生命好神奇,所以当场我就要求老板将它让给我,我要亲眼看它
长大。”
    “对于自己真心喜爱的东西,花多少钱去买都该是值得的。”汤玛土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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