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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部分

村姑奋斗纪-第180部分

小说: 村姑奋斗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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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想要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若是在他当年**岁才从北雍国逃出的时候问的事话,那一定是报仇雪恨,重振家业。

    若在他身在北雍国的那几年,便是将权势都尽可能多的攥在自己的手里,早日回去,抱得侍人归。

    可惜,他花费的时间太久。

    再归来。小缨已经心属他人了。

    即使他权倾王侯,富可敌国,却也得不到一颗最想要的芳心。

    如果问他现下最想要的是什么?

    得不到的。自然是最想要的……

    他在心里似是自问自答,又或是闪过一个念头。

    仿佛不过是一瞬间,又仿佛是过了数年那般漫长。

    再醒来,他已是身在七十年前的北雍国!

    他躺在山林之间,身边是昏睡着的姜缨。

    神奇的是。他和姜缨,都年轻了近十岁。

    他还记得,当他发现自己的巨变,而且身边睡着的少女姜缨时,那种狂喜之情。

    原来这世上,真有这般神奇之事!

    姜缨醒来。一如初生的婴儿,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用那双纯净的眸子。水汪汪地望着他。

    好象一张洁白的纸,一切的过往,都没有在上面留下痕迹。

    只不过瞬间的工夫,他就想好了一套说词。

    一对相依为命的孤儿。

    日久生情后结为连理。

    七十年前的北雍国,国号初立。百废待兴,官场之中还没有后世那般黑暗贪腐。时局平稳,平民百姓的日子还算过得下去。

    他记得七十年间发生的所有大事。

    有这金手指,大把机会可以让他轻松获得功,名,利,禄。

    更何况是前世大名鼎鼎的卫龙王?

    人总是追求得不到的东西。

    卫浩歌并没有走上前生的老路。

    权势,财富,虽唾手可得,他却不取。

    只是带着姜缨,来到这个北雍国最安稳的小城。

    赁屋而居。

    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商铺中,寻了个不好不坏的差事。

    每天算的帐虽然繁杂,但对于他这样的卫家嫡系后人来说,不过小菜而已。

    他唯一要费点精神的是,控制着自己算帐的速度,以免显得太过扎眼。

    工钱养活他和姜缨,绰绰有余。

    当然了,他也渐渐存下一笔私房钱,准备日后再买人来伺候。

    只有两个人过日子,自在无拘束。

    但是让小娇妻做这些活儿,他又有些不舍得。

    也许过段时日,他也该去乡下买块田,建个不大不小不起眼的庄子。

    生上几个娃娃,个个都像……般可爱活泼。

    这样的一生,就圆满了。

    卫浩歌这般想着,忽听一声轻微的毕剥之声,却是桌边灯台上的油灯,爆了个灯花。

    “该剪了。”

    姜缨起身就去寻剪子,才转了个身,便觉得腰间被一道有力的臂膀给缠住了。

    大手在纤秾合度的娇躯上肆意地游走,所到之处,便如点起了个个小火苗。

    “莫理它,乖缨儿,咱们安置了吧。”

    从前小娇妻年纪还小,虽说早就以夫妻相称,这两只之间狎昵嬉闹比寻常夫妻还像真的。

    但他一直顾忌年少同房,会伤了少女的身子。

    便强自忍耐,直等过了姜缨过了十七岁的生日,这才开荦初试。

    某人曾经位高权重,历经世事,但在这男女情事上头,却着实的经验不足。

    两人的初体验,虽然不算很糟,但也是手忙脚乱,各种紧张。

    只在最后,才有一点享受。

    不过某人却有意外惊喜。

    他们穿到了七十年前,不止外表变成了少年男女。

    小缨她,她居然连身体隐秘之处,都变回了未经人事的少女。

    这真是有点猥琐的神奇。

    距离二人初试**,也才过了一个来月。

    也不知是否他前两次表现的太过急进,把她给吓到了。

    到了夜里总是有些微的抗拒。

    让他不禁心里会吃味地想着。

    若是换成了旁人。小缨也会这般么?

    但往往这个念头一起,就立时被自己给唾弃掉了。

    现下的好时光,可算得侥幸偷来的。

    再有胡思乱想,万一,哪天,突然……一下子穿回去了,真个的面对那些人了。

    让他可怎么活?

    求而不得固然难受。

    得而复失才更可怕!

    话说前两天,他偷偷地到了书肆之中,拿了一两银子贿赂书肆里的小二,让他给弄了些精品指南七十二式带内图的。外头包了经书的皮儿,上工的时候,偷偷地钻研了一二。

    嗯。自我感觉似乎理论上提高很大。

    瞧着自家相公眼眸变得深邃,说话的声音也有点沙哑。

    小媳妇忽然觉得有点紧张,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嘴唇。

    “大郎你累了么?你等会儿,我去铺床……”

    嗯,一定是在铺子里上工太辛苦。大郎才会回来没多久就要去睡了。

    好内疚啊,大郎这么辛苦的养家,自己却是在家里悠闲,吃穿还都比邻居们强些。

    自己是不是应该学着邻居赵大嫂一样勤俭持家,相公不在的时候都吃粗粮,做点小手艺什么的……

    正天马行空地一路朝着贤良淑德小妻子方向想的姜缨。忽然就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已是被腾空抱起。

    只见卫浩歌双目灼灼,唇角含着笑。却是不住地落下来,在她的脸上,脖颈上,好象是在印着记号一般。

    “嗯,是挺累的。不过,缨儿让为夫我好好的亲亲。就不累了。”

    在两天之内生生的记住那七十二式,以及前序动作和后序收尾,还不能情思荡漾让人瞧出端倪,本相公容易么?

    好容易落到了床上的小媳妇反应过来,已是身无片丝,白生生地好象一只小羊。

    呀!

    大郎什么时候,变得手这般快法?

    虽然不是第一次裸呈相对,小媳妇还是红了脸,连脖子和耳根都变得粉粉的,两只小手,赶紧地要遮住对面那放着贼光的双眸。

    卫浩歌不慌不忙,捉了那对小手,在手心上亲了又亲,满意地看到这下子连手心和嫩藕般的手臂也涂上了一层淡粉。

    更不用说那更为诱人的雪桃和纤细的柳腰……

    小媳妇全身上下,粉粉嫩嫩,好象透明的一般,一口咬下去,定是鲜嫩无上的美味……

    他这般想着,手脚却比意识更快,已经覆盖在那柔软光滑的不可思议的娇躯之上,唇舌并用,果然一口咬了上去。

    他耳边响起一声抗议的叫声,细细嫩嫩,如幼猫撒娇。

    倒让他更是热血沸腾。

    不过他还是抬起头来,看看是否真的弄疼了小媳妇。

    但见水眸盈盈,眼波如丝,那被他咬过的地方也只是微微泛红,想来应是无碍。

    其实小媳妇只是见他张开一嘴森森白牙,张嘴就咬,感觉自己像是恶狼嘴里的小白兔一般,这才吓得叫了一声,并不是真因为疼的。

    “缨儿乖,我小心地亲,一点也不疼的。”

    有了理论指导的某人格外地耐心,半哄半诱,手上温柔的抚触,一边在小巧的耳边说着些情话,其实说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只要那语调,温存动听,便可消去那微微的提防。

    果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鱼水之欢,两个人的共舞,才是人间至乐。

    额上汗湿的某人倒在床边,那惊人的愉悦,要命的快乐,似乎余韵犹在,回味悠长。

    怀里的人儿,也同样的香汗点点,此时已是倦极而眠,以一个极为信任的姿势,依偎在他的胸前。

    那盏油灯的光,因灯油将尽,此时已是微弱了。

    卫浩歌慵懒地停了半晌,借着微弱的灯光,瞧着怀里的人儿,只觉得无一处不美,越看越爱。

    他伸出一只大手,缓缓从纤细的腰肢向下,覆上那征平坦的雪白平原,仿佛宣示所有般,停驻不动。

    这是他的女人。

    也许很快还会有他的骨中骨,血中血。

    如果这是梦,那让他慢一点醒来……

    北雍国志记载,开国初年,有卫氏夫妻,居槐安城,积累而富,于槐安城外四十里处建槐安庄,有一子一女。卫氏夫妻为隐世大能,善趋吉避凶,于乡里行善积福,乡党多承其惠,呼之为卫公。

    ps:

    呵呵,小卫卫的番外结束了。

    对于男尊的小卫卫来说,这样的小媳妇才是他的理想吧?

    不过某月也很喜欢小卫卫这一款的。

番外(浣花1)() 
阳光明媚,正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季节。

    每年的四月初八,是浣花国由来以久的百花节。

    浣花国民风开放,热情外向,每到这个宜人的节日但凡家中有些条件的,都会举家出游,赏花踏青。

    特别是那少女和少男们,更是要换上明快的春衫,打扮得一身光鲜亮丽。

    约上三五好友,或是骑马,或是坐着敞蓬车,说说笑笑,打打闹闹。

    或于水边看风景钓鱼,或坐在花树下吟诗长歌,饮酒品茗。

    还有那好动的便穿了骑装,带剑背弓,呼啸来去,射猎林间,尽显豪放英姿。

    当然了,这些游乐的人群里头,虽是少年居多,但也不乏白发老人和中年女男。

    白发老妇由伶俐小侍搀扶着坐在花树下这种场景,固然让人感叹梨花海棠居然相配,也更欣赏这易逝的春色。

    而一对携手共扶的老伴儿却更让人投以羡慕的目光。

    人到中年的游客那又是另一种情形了。

    多是带着小闺女小儿子的一家几口,又或是一位妻主率领着两三位夫侍和一群孩子,热热闹闹,欢声笑语,也是别有一番和谐。

    在这种日子里,游人的心情一般都很好。

    也因此,引来了不少做生意的小贩。

    卖风筝皮球风车等玩具的,卖各色甜咸小吃的,总之是几乎在这春天的野外里用得着的,那是应有尽有。

    “咦,这儿还有卖斗笠和纸伞的。”

    “这么好的天气,谁会买啊。”

    路人语带微微的鄙视。

    大家都尽情享受大好春光,这位在这里摆摊,明显是要诅咒下雨啊!

    “就是就是,这不是白费工”

    你一言我一语的。听得那卖东西的大娘脸上顿时有些讪讪的,身子缩了缩,把头低下。

    心里有些后悔,不该听了新认的侄女的话,出来卖自家做的这些个物件。

    她身边的女子却不干了,拿起一个斗笠来,大声道,“天气好,才更要戴斗笠呢!”

    见路人不信的模样,又接着道。“到了正午,那阳光就有些晒,若不带个斗笠啊伞啊的遮着。皮肤容易变得又粗又黑,我们这斗笠一个不过十文钱,又不贵,样子还好看,还专门有成双成对的斗笠”

    见有三五成群的人上来围观。把斗笠的尖头朝外,展示给大家瞧。

    “上头还有各种花样呢,瞧我大婶的手艺多好。”

    又戴在自己头上,左右显示给众人瞧看。

    “哎呀,这姐姐的皮肤真好。”

    这乡里小贩,可真是难得见到生得这般细皮嫰肉的女子。那脸上白净净的,简直跟雪一般,半点瑕疵都不见。看模样也非二八少女,至少是年过二十的成熟少妇了,也不知道吃的什么用的什么,保养得这般好?

    就算是穿着粗布褐衣,也看着水灵灵的。

    在此地摆摊卖货。倒真是可惜了。

    戴着斗笠的女子听着夸奖,却是大方地露齿一笑。阳光下更显得明眸皓齿,而面容的上半部分却被斗笠遮着,单是瞧着鼻子以下的部分,就觉得清丽可人。

    “要想皮肤细白,可就要防着日晒雨淋啊。”

    女子趁机兜售着自己手上的货品,果然围观众里有个年轻小姐,被她说得心动,就要买上一顶。

    “这位小姐,这同样花色的都是有两顶,不如买上两顶,一顶自带,一顶送人啊?”

    那油青色的竹笠,尖头的一侧,用烧红的炭烫出的各种花朵,虽然颜色单一,但浓淡深浅,竟似分出了五彩一般,煞是雅趣动人。

    “好,那就来两顶吧。”

    姑娘痛快地付了钱,接了两顶斗笠过来,笑吟吟地递了一顶给身侧的年轻男子,那男子憨笑着接过来,美滋滋地赶紧戴在头上,果然这一对儿,戴着同样花色的斗笠,看着竟是十分的各谐般配,两个人在众人的目光中,拉着手走了。

    众人反应过来,都纷纷掏钱来买,几乎都是一对一对的买,不一会儿,那斗笠就几乎被抢光了。

    卖斗笠的大娘掂着手里沉沉的钱袋子,满面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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