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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0906b于少保萃忠全传 作者:明.孙高亮-第4部分

小说: 0906b于少保萃忠全传 作者:明.孙高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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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会合傅总兵之军,杀了赛儿,除此一方大害,实于公指示之谋。其计甚秘,功为许知县所得,故杭人有言公初出衡门第一功者,即此之谓也。于公即遣萧韶去后,二石与古春不知所附何计,各各暗中称羡,俱皆作别而行。

  石亨与石彪往别路来投见其伯石岩。石岩一见大喜,曰:“吾正思汝二人,今日到此,足慰我怀。”因领亨、彪来投见傅总兵。傅总兵见亨、彪英勇貌伟,遂留于麾下。后因收妖贼有功,升亨为镇抚之职。不数月,其伯石岩病故,无子,亨遂袭其指挥之职。石彪亦有功,遂授把总之职。

  且说于公自别古春与石亨叔侄,取路径到济南府来,收拾岳父董镛灵柩。董镛原中进士,选为翰林庶吉士。居位不数月,因劾当道,反被当道唆言官劾其越职论事,遂降为济南府府学教授;在学三年,升为永丰县知县,未及到任病殂。董镛为教官时,甚得诸生之心,虽上司亦皆敬仰。于公因搬丧到彼,三司府县诸生,皆有祭赙之仪。公该受者受,该却者却。一惟以礼自处。诸生亦皆雅重于公。公即辞诸友众官,搬丧而回。拜见父母,安葬岳丈已毕。诸亲友皆来吊奠。事完,当有良友高孟升、吴彬庵、吴雄、刘贡父等,来拉于公同去看书。未知在于何所,后篇可见。 



第五传 于廷益大比登科 高盂升坚辞会试
 
   诸友复来请公看书。公亦因科举在明年,遂不远去,乃从众友之情,同到富阳山中读书,与众深相砥砺,甚为有益。公在馆中数月,一日闲步到烧石灰窑之处,观见烧灰,因有感于怀,遂吟诗一首,云: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

  后人观此诗,谓云:文章发自肝胆,诗赋关乎性情。观公咏桑咏灰,足见其忧国忧民,自甘廉洁,全忠全节之印证也。于公吟毕,仍到馆中与朋友会文、讲论经史。

  将及年终,回家来。一路与吴大器同行,各将衷曲细谈。于公曰:“明秋正当大比之年,不知我得中否?亦不知我日后事业成就否?”吴大器曰:“兄之英才广学,何愁事业不成,功名不就?明秋决中高魁无疑矣。兄如有疑,可晓得听‘倩语’之事乎?”公问曰:“何谓‘倩语’?”大器曰:“‘倩语’者,乃听他人之言语,以决一生之穷通。书上谓之‘响卜’,又谓之‘谶语’,即此意也。”于公猛省曰:“妙,妙,待我试为之。”遂与大器分路各自归家。

  延至第三日,乃是腊月二十四日之夜,公乃依法至二更时分,悄地潜行,出门而去。行不半里之程,至一家门首,听得一小儿讨豆吃,一妇人回言:“你去问外婆讨就有了。”于公闻言,即住脚暗想曰:“此分明叫吾去问外婆讨‘谶语’之兆。”乃即忙回家安歇一宵。

  明早起来,细思曰:“吾外婆平日素不喜我,我去讨‘谶语’,必无好言。”乃挨至午后,一迳来到外婆家来。相见外婆礼毕,便曰:“外孙向在富阳山中看书,不曾探望得外婆,乞恕罪。”外婆曰:“你读书正理,日后好做尚书阁老。”于公闻言心中甚喜。外婆遂留公饮酒。外婆家中有两个小厮斟酒,伏侍甚是殷勤,把大杯连敬公三四十杯。公不觉大醉,就喊叫曰:“好两个小厮!吾日后做到尚书阁老时,我一人赏你一个官做。”这外婆见公酒醉狂言,便说道:“尚书阁老有你分,只是恐朝廷要砍你这托天说大话的人。”于公忽闻外婆说出此言,心中大惊,不觉酒气潜消,即辞外婆回来。一路思量曰:“吾日后虽然贵显,恐不能得善张。”既而叹曰:“吾若得尽忠报国,死何足惧哉!”急急回家。

  过了除夜,明春正是永乐十八年二月间。于公蒙提学已取了正科举。至八月终,于公果中高科。同馆高得肠亦中魁。二家果然宾客骈门,亲疏拥户。于公见俗态浮薄,心甚非之。杭俗之风,极其炎凉。惟于公与同年高得肠二人,视富贵若浮云,甘守廉洁,不与众同,一应贺礼,坚却不受。

  于公世事已毕,数月不见高得肠出来会友,公乃亲造高君之门,欲拉高君同赴会试。只见高君谢绝亲友,不乐仕进。因虑同年辈来邀会试,乃先题诗一首于屏风之上,以明其意,云:

  今秋侥幸步云街,明岁南宫选继开。
  勉强俯成场屋志,自惭愧乏庙廊才。
  随时暂尔栖蓬荜,抚景灰心谒帝台。
  即此认为终老计,亲朋何用苦疑猜。

  于公看罢,嗟呀良久,曰:“若如此说,高君不欲进取矣!”乃大叫数声曰:“高兄,小弟候见多时,何故不出相见?”高君知公俟久,只得出来相见,各施礼毕。公曰:“小弟特来约兄同赴会试,兄何故题诗于屏风之上,甘守衡门?往日所读之书何用?”高君答曰:“兄素抱经济之才,当展生平之略。此去京都,必然连捷。小弟学疏才浅,德微命薄,不求进取,甘守清贫,以遂所志。”于公闻听,复劝曰:“兄读万卷经书,久抱经纶,不干仕进,则所学皆成虚耳。况兄正当盛年,何故退岩下,甘老蓬衡?诚所见之偏也。”高君答曰:“今秋勉强赴试,不意侥幸登科。且小弟频年多疾,倦于进取。弟与兄相知最久,岂不知弟之愚衷?今日之不赴会试,即兄向日坚却山东收唐赛儿之功同也。当日公遗计收唐赛儿,傅总兵欲表叙公指示之谋,公闻知亲往傅公营坚却,故不叙公功,皆做为许知县之绩。”于公见高君固却,知不可强,但曰:“兄如此固执,弟不敢再强。即此告辞,再图相会。” 



第六传 莅广东备陈瑶疏 按江西鞠明奸恶
 
   于公别了高得肠回家,即整装拜辞父母,带领二仆,前往京师赴试。不消两月,起岸到京。二月内即中会魁,三月殿试毕,时永乐十九年。吏部点选人才,即奏授公为在京监察御史。不两月,奉旨差往广东犒察官军功过,并招辑瑶僮。

  公承恩驰驿,迳到广东。未至瑶僮地方,公即令舟人泊船于岸,改换衣巾,潜往瑶僮之处,察其动静。行了半日,并不见人踪迹,公心甚疑。又走多时,才见一村岩,撞见一老瑶、一老妪。那老瑶见了于公大惊,连声哀叫,乞饶老命。公闻言即曰:“我非是官军,乃是商人,因到广中生艺。去年有两个伙伴,拿些货物到你这地方货卖,不料这里反乱起来,至今不见音信,未知生死若何。今见官军平定了这里,因此我特来访问个消息。”这老瑶答道:“客官不要说两个伙伴,便有一二百个已没有了。我这里官兵,惟贪功绩,不分好歹,不辨贤愚,尽皆杀害。搜掠金银入己,蔓及多多少少无辜之人。朝廷那里知道?”公闻言甚悯,乃复问曰:“你这里皆可营生为活,何苦作乱,自取灭亡。”

  那老人曰:“客官,我这里虽是瑶僮地方,亦晓得人伦道理。自洪武爷爷归服以来,并无歹意,各自营生,耕种过日。间或一二伙贼人。不过因缺少些盐米,出来掠些,聊救一时之急,非敢为反乱之事。就是客官那边,已有此鼠窃狗偷之徒。不过捉拿为首、为从之贼,或打或杀,决不连及好人,无辜杀害。如今官军稍闻有些声息,即大肆搜捉,转相攀害。况我这边,又与獠狑切近,为首贼徒怕死,因而煽动燎人,遂相连结,拒守官军,使善良者不得安生。贼首又勾引獠狑,或出或聚,反驱人东掳西掠。不料黄贼乘时扰乱。且我这里不过扰掠贼徒,又非有弓马熟娴之人,又没有大刀阔斧、纯刚锋利之器,所有者不过是苦竹、枪帚、弩弓、药箭之物,怎当得官军大队火铳、火炮、钢刀、铁箭、快利器械。贼首正该诛杀,安静地方。今官军反把我们守分之人无辜妄杀,邀功请赏。”那老瑶与老妪说到伤心之处,痛哭起来,诉道:“我老身已有三个儿子,三房媳妇。那日晚间,正在家中煎豆腐、暖热酒,共坐吃酒,忽听得炮铳齐发,顷刻间官兵杀进。儿子与媳妇俱被杀害,只得我两口老身,亏了这头白发,饶得性命。如今村市之中人烟绝少。客官今日你好大胆,独自一人到此。幸喜如今平静还好,切须仔细。”于公见说,深自叹息,乃曰:“闻你这等说,我那伙伴必死于官军之手。”老瑶遂留公歇宿。公乃权宿一宵。

  明早起来,吃些早饭,公送些银子与老瑶,作别而行。行不三五里路,又见一老瑶。那老瑶见公亦哀乞求饶。公曰:“不必惊恐,我非官军,是经过客商。”因问老瑶事情,老瑶之话,与昨晚老瑶之言相同。公乃叹曰:“那朝廷何由知之。今将臣惟贪一时之功利,不顾人类之性命,将无辜之人枉杀,自然不报于今日,必报于子孙也。吾想秦将白起,无辜坑卒四十万,后自身刎死杜驿,子孙尽遭屠戮。天岂无报乎!”一路嗟呀,急急回到船中,催人抵任。

  官军各各出接。公遂令各将官俱造军册,一一开报明白。公乃查得功少而行事不妄者重赏,功虽多而杀及无辜者次赏。于是一军皆称严明,无不畏服。公仍着土官、士兵招致瑶僮,谕以祸福,申明今日朝廷大义。瑶人无不感泣。

  事毕,乃回京复命。遂上疏,历陈瑶僮情俗之苦状。朝廷见疏大悦,即敕广东将臣;自后抚驭得宜,不许邀功妄杀;若仍妄杀无辜者,着抚按官查实来说不饶。以后广瑶地方,渐得安生,亦于公之恩也。

  时都御史顾佐见公青年如此廉明仁惠,甚相敬重,即奏差公巡按江西。公闻圣旨下,星夜到任。时江西宜春县乡民董山,五年前乏本营生,乃央中将田产文契,戤借隔村豪民王江处,本银三百五十两,每两加利三分。董山借银到手,即置货物,前往营生。出外年余,不能获利,家中食用,反使费些去了。董山思得生艺艰难,利银又重,只得收拾衣饰、银钟、银钏之物,同中人到王江家来,奉还三百五十两本银,尚欠利银二十五两。王江当日收了银两,即设酒厚待董山并中人。酒毕,王江曰:“今戤契一时寻觅不见,待明日还足利银时,一并交还。”董山见说,乃曰:“兄长恐小弟不还这些利银,便是明日总还取契罢了。”即同中辞别归去。山因利银一时凑不起,迟延了半月,不期中人患疫三日而死。董山只得自带了利银,来到王江家里。江家推说不在,次日山又到江家,江家又推不在。连走六七次,将及一月。

  董山心疑,只得坐候王江两日。江推托不过,出来相见。董山即奉上利银,取讨文契。王江见说,即变了面,喊曰:“汝本银不曾还,只付得这些利银,就要还你戤契!”山闻言大惊,曰:“兄长莫非酒醉未醒,何出此言?前月本银通奉还你,今见中人身死,反说此言。苍天在上,不可欺心。”王江连声嚷道:“谁是欺心!汝倒见中人死了,反来赖我本银。”山忿怒不平,连声叫屈,即与王江殴打起来。众邻一齐来劝解开,彼此告诉一番,众又不知真情,皆说董山折本,反来欺心赖债。董山见众人一说,气得不能言语。难以分辩,只得回家。

  明日,迳到本县告理。县官拘王江并邻里究问,通是回护王江一偏之词。皆曰:“止有赖债之情,并无债赖之理。”问官审毕,即提笔判云:

  审得董山往年原借王江本银三百五十两,当日有契有约。据山此时还银,无证无中。岂有三百金之资交还,不即索契取明,而延至两月后兴词?此分明欲图赖债者也。情属可恶,法宜重惩,以警刁诬。

  问官判毕,即将董山重责二十,又禁狱中。待完江本银,方才拟罪放免。董山冤屈无伸,屡屡令子侄到上司去告理,皆以前招为证,反坐越告之罪。

  董山累得人亡家破,召保出外。闻得于公巡按江西,董山吁天祷告曰:“山闻新到巡按于爷,自幼神奇。今日为官,必如明镜。山之冤屈,只在此词。恳乞神天昭鉴,救拔含冤之苦。”于公初临马头,董山拚命拥住轿旁,高声哭告曰:“青天爷爷!小人三年冤屈无伸,只得拚命伸诉。非爷爷明镜,不能察此冤枉。”于公见其迫切之状,非假态也,喝令取词上来。公看毕,即问曰:“还银之时有中;还利取契之时,中人病死。事之不明处在此。”

  董山即叩头诉曰:“青天爷爷!正是。王江见中人魆死,以为无了见证。问官又据王江邻里一偏之词,把小人屈陷三年,累得人亡家破,冤屈无伸。今日爷台亲提究问,便知明白。”于公遂准了词状,喝令董山退去。亦不差人去拿王江,亦不发落董山,与别官究问。

  挨过月余,董山又苦苦哀告于公,公佯为不理。董山情极,叩头流血。于公问曰:“汝还时,银子共有几锭?何处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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