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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

沧狼行-第276部分

小说: 沧狼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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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狼连忙站起身,找了一处背风安静的地方,开始打坐运功,耳边只闻洞中水潭上的那道水瀑的声音,而脑子里开始仔细地思考起下一步的行动,渐渐地脑子里变得一片空明,进入物我两忘的状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狼的鼻子里突然飘进了一阵肉香,不用睁眼,他的嘴角微微勾起了一丝笑意,这一定是屈彩凤回来了,他笑道:“屈姑娘,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睁开眼,只见屈彩凤换了一身杏黄色的罗衫,手里提着一个足有半个蒸屉大的红木食盒,正浅笑盈盈地站在自己面前,晃了晃手中的食盒,笑道:“香喷喷的大肉包子,刚刚出炉的,喜欢吗?”

    天狼正待说话,却听到肚子很响地“咕噜”了一声,弄得屈彩凤皱了皱眉,嘴边的酒窝一现:“你这人可真没礼节,怎么馋得跟个三岁小孩子似的,一看到有吃的,肚子都在叫,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呢。”她一边说一边打开了食盒,拿出了一大盘包子,足有十几个,肉香混合着白面的味道,弥漫了整个洞中。

    天狼哈哈一笑:“血都流完了,再不吃估计连肚子叫的劲都不会有啦。”(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三回 意乱情迷() 
天狼说着说着,抓起一个包子就往嘴里塞,三两下就下了肚,今天他确实饿极,也顾不得在屈彩凤面前保持风度,狼吞虎咽般地,三个包子就进了肚子,这才感觉没那么饥饿了。

    屈彩凤“扑哧”一笑,从食盒里又拿出一小坛酒,两盘小菜,笑道:“这些菜应该可以补血的,你多吃点。还有,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酒,就把我平时最喜欢喝的女儿红拿来了。”

    天狼看了一眼那两盘小菜,一盘是黑木耳炒猪肝,另一盘是苋菜烧鸭血,尤其是后一盘,汤汁都是红红的,看起来象极了人的血液,天狼行走江湖多年,知道这两样菜里的食材都是补血的好东西,屈彩凤看起来是让人特意为自己做的,心中一阵感动,停下了嘴里的咀嚼,说道:“多谢屈姑娘。”

    屈彩凤摆了摆手:“你昨天那样救我,我给你做这两样小菜也是应该的,这些也是我平时补血时所吃的,感觉效果都不错,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狼没有想到屈彩凤还会亲自下厨做菜,微微一愣:“是你自己做的?”

    屈彩凤点了点头:“在我们巫山派,都是兄弟姐妹,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大家都要自食其力,我师父从小就教我这个道理了,所以自小我都是自已做饭缝衣,就连我的这身衣服,也是我自己做的呢。”

    天狼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那你花这么多时间做饭缝衣,还有多少时间练功呢?我们从小在武当,衣服都是发的,自己最多只是缝补一下罢了。”

    屈彩凤笑了笑:“所以在练功上我得比别人花得时间更多,多努力才行。李沧行,我原来听徐林宗说过,在武当,你是练得最苦的一个,但我每天练功的时间,比你还要多一个半时辰呢,所以你我第一次见面时,我的武功要比你高一些。”

    天狼本想说那是因为武当不传我两仪剑法这样的顶尖武功,但话到嘴边,又想到屈彩凤这个争强好胜的性子,人家亲自下厨给自己做饭,还要跟她顶嘴实在是不太好,于是淡然一笑:“是的,我天份不如你,用功也不如屈姑娘,只是机缘巧合,靠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世的记忆才学到了天狼刀法而已,若论实打实练功的本事,屈姑娘应该是天下第一。”

    屈彩凤不高兴地抿了抿嘴:“你这人什么时候也学着油嘴滑舌,哄女孩子开心了?哼,我又不是傻子,纯论天赋的话,你应该比我和林宗都要稍稍强一点,在武当的时候只是因为紫光掌门不传你顶尖武功罢了。而且除了天狼刀法以外,你还有那种闪着金光的刀法,也非常厉害,光凭那个就不比我的天狼刀法差了,以前我从没见过这种武功,只是感觉和丐帮公孙帮主的屠龙十八式有点象,是你在丐帮学到的武功吗?”

    天狼正色道:“确实是丐帮的屠龙十巴掌,只是在下机缘巧合,偶然于别处找到了以前丐帮失传的屠龙二十八刀的原谱,加以练习,这武功虽然不象天狼刀法那样霸道凶残,但也是至刚至阳的顶尖武功,我就是因为学这功夫,才耽误了一年多的时间,再出江湖时已经物是人非了。”

    屈彩凤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竟然还有这种事,本来丐帮的屠龙十八式失传多年,现在在公孙豪手中只剩下了十招,没想到你居然能找到原谱,公孙豪这一年多来武功也是更上一层楼,那天对战严世藩都是不落下风,看来是你把那失传刀谱给了他的原因吧。”

    天狼笑了笑:“这本就是丐帮的武功,在下既然已经找到,自然要物归原主,当年我在江湖流落的时候,受公孙帮主的照顾极大,还传我屠龙十巴掌这样的顶尖武功,投桃报李,回赠刀谱也是应该的。”

    屈彩凤眨了眨眼睛:“公孙豪如果连屠龙十巴掌都传你了,那应该是把你当成下任帮主来培养,你跟他还不是师徒吗?为什么我听着好象是朋友的样子?”

    天狼摇了摇头:“和在峨眉,三清观一样,当时我进丐帮也主要是想查锦衣卫的内鬼,所以只是一个记名弟子,公孙帮主考虑到这一点,才没有正式收我为徒,传我武功是故意以打赌的彩头名义教我的,所以严格来说,他是我的忘年至交,有师徒之实,但无师徒之名。”

    屈彩凤的秀眉一扬:“看你成天这副不修边幅的样子,进丐帮才是最合适不过呢。只是以前你身上总是臭哄哄的,为什么现在却是一股药酒的味道?”

    天狼哈哈一笑:“我跟徐师弟不同,他是富家公子出身,从小就重仪容仪表,而我自幼就是个武痴,不喜欢象他一样弄得一身香喷喷的脂粉气,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才不得女人缘吧。”

    屈彩凤笑着摇了摇头:“李沧行,为什么我觉得你很得女人缘呢,就是到了峨眉,喜欢你的臭尼姑也不少吧。”

    天狼的脸微微一红,连忙岔开了这个话题:“刚才你说我身上现在一股药酒味道,我想那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在练十三太保横练的原因吧,练那功夫需要经常泡药酒,我加起来也泡了三四个月了,连身上的味道也已经改变。”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以前小师妹鼻子最灵,隔了八丈远都能嗅出自己来,可是那天在蒙古大营里,与自己近在咫尺却是没有认出来,以后再跟她当面相遇,只怕也是形如陌人,永难相认了。

    一想到这里,天狼又是默然无语。而对面的屈彩凤倒是听得兴致十足:“久闻十三太保横练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防御外功,你这身板本就壮得跟牛一样,学了这功夫,只怕连刀剑都砍不动了呢。”

    天狼心中凄凉,勉强笑了笑,继续吃起肉包子来,只觉心中悲痛难平,干脆拿起那小坛子酒,直接就向嘴里灌,烈酒入喉,让他的肚腹之中如同火烧,而脑子也开始变得混沌麻木起来。

    屈彩凤冰雪聪明,虽然不知道天狼心里想的是什么,但能看出他不高兴了,心中暗忖这门派武功都是各派的绝密,自己今天一时兴致所至,跟天狼问了太多别派隐密之事,也许惹得他不高兴了。

    于是屈彩凤也不再说话,拿起两个肉包也开始吃了起来,食盒中另有一坛酒,她也饿了一天,一边吃包子,一边象男人似地抱着小坛子就往嘴里灌,美人鲸饮,倒是别有一番妩媚。

    天狼看着屈彩凤,有些奇怪:“屈姑娘这么能喝?”

    屈彩凤用袖子擦了擦嘴边的酒渍,笑道:“怎么,没见过女人喝酒吗?”

    天狼的瞳孔猛地一收缩,他想到小师妹每次跟自己和徐林宗,还有小师弟辛培华偷酒喝的时候,总是拿着个小杯子斟满了酒,然后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先舔一口,再慢慢地喝下去,不用两杯,那张清秀可人的脸就会变得通红,然后看着自己,舌头都会大了:“大,大师兄,不,不许这样看,看人家。”那一抿嘴的风情,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

    眼前屈彩凤的影子突然变得模糊,隐隐约约间,赫然就是沐兰湘在盯着自己,满眼都是泪水,声嘶力竭地吼道:“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你!”天狼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了,压抑了很久的感情随着泪水一起喷发出来,他一下子紧紧地抱住了眼前的女人,大声说道:“不,师妹,这次我再也不离开你!”(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回 清醒() 
屈彩凤被天狼一把拥进了怀里,先是大吃一惊,本能地想要推开他,手刚伸出去一半,却听到天狼声泪俱下地叫着师妹,心中微微一酸,手却僵在了半空,没有推出去那一下,拿着酒坛的左手却不由自主地环住了天狼的后背。

    天狼的头靠在屈彩凤的肩头,脸上已经是泪水横流,手却深情地抚着屈彩凤那一头霜雪般的白发,此刻他的眼中已经一片模糊,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小师妹的倩影,只听他轻轻地说道:“师妹,你知道吗,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晚上没有梦到你,即使你狠心要赶我走,我的心里也没有一天不在想你,你终于回来找我了,这回我什么也不管,什么江湖,武林,天下,我都不要,我只要你,我说过会带你走,给你一辈子的幸福,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屈彩凤也已经是泪流满面,她的心痛得如刀绞一般,看着李沧行象个孩子似地在自己的怀里呓语,她生出了无限地怜爱,甚至开始强烈地嫉妒起沐兰湘来,而这种嫉妒的感觉,连徐林宗娶她的时候,都不曾有过。

    天狼喃喃地低语道:“师妹,你知道吗,小时候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看着你怯生生地躲在你爹的身后,我就知道,这辈子我活下去的动力和意义就是保护你,我们一直练剑,一起长大,只要你高兴快乐,我做什么都愿意,你喜欢看徐师弟赢,我就一直让着他,我们从小一起打赌偷酒,可我从来没有进过房间,因为我喜欢看你见到徐师弟胜出后那高兴的样子。”

    “师妹,你知道吗,在峨眉的时候你来看我,虽然我嘴上冲你发脾气,但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高兴吗?后来在渝州城外的树林里,我看到你的腰上系着徐师弟做的竹笛,冲你发火,冲你吼,对不起,是我的错,可我那是太在乎你了,我已经不能让你的心里还有别人一丝一毫的位置,你知道吗,从离开你的那一瞬间,我每天都在后悔,每天都在心碎,我不该逞英雄,不该把你一个人扔下。”

    “小师妹,你知道吗,我回过武当三次,就是这次来巫山派之前,我也去了武当后山,不为别的,就为了把当年那个一气之下丢掉的月饼捡到,如果捡回月饼就能让你回头看我一眼,我情愿这一生一世都在武当一直找它。”

    屈彩凤的心猛地一颤,手一抖,抓着的酒坛子一下子掉到了地上,“啪”地一声,摔了个粉碎。

    天狼终于被这一声响动从自己的独语中惊醒,映入他眼帘的首先就是一头霜雪般的白发,如同天山的冰蚕丝一般,光滑得象是最好的锦缎,但他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小师妹那乌云般的秀发,而是屈彩凤的。

    天狼能感觉到她的心跳得如小鹿一般,如同被火烫到似地,他猛地抽出了身,脸变得通红,狠狠地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对不起,屈姑娘,我喝多了,把你,把你当成了………”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此处省略100字

    屈彩凤轻轻地摇了摇头:“沧行,不用多说了,我都明白,我真的好羡慕沐兰湘,若是林宗对我也象你这样,能扔下一切,那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地跟他走。”

    她看了一眼天狼,目光中充满了幽怨:“知道,看着你抱着我,心里却是另一个女人,目光似月色般地寂寞,我非但没有恨你,反而对你只有无尽的怜意。李沧行,你太可怜了,把自己折磨得也太狠,为什么你不去武当,不顾一切地把沐兰湘带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这么做的!”

    天狼长叹一声:“强扭的瓜不甜,我不能这么自私,再说了,现在她过得应该很幸福,我又何必去打扰她安静的生活呢。屈姑娘,酒对我来说,真的不是好东西,每每一喝,我就会失控,以后还请你不要再让我喝酒了。”他说着站起身,走到潭边,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水里,清冽刺骨的寒意让他晕沉沉的头脑开始变得清醒而冷静。

    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屈彩凤已经不在了,连同两个酒坛子也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道:沧行,你好好休养,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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