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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曹贼-第52部分

小说: 曹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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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袍小将咬碎钢牙,虎目圆睁。

    眼见着魏延冲过来,他也别无选择,大枪噗的一下子直冲进刀云之中。

    叮叮当当

    金铁交鸣的声响,似雨打芭蕉般的密集。

    魏延突然一声暴喝,“给我撒手。”

    大刀凶狠的劈在了白袍小将的枪脊上。而白袍小将刚才一枪刺出,正是旧力方消,新力未生的档口。龙雀大刀劈在枪上,白袍小将只觉一股巨力从大枪上传导过来。再也无法拿捏住大枪,丈二银枪呼的一下子,便脱手飞出。魏延得势不饶人,做势就要再次攻击白袍小将连枪都拿不住了,又哪里敢再和魏延交手,二话不说,拨马就走,想要躲开魏延。

    只是慌乱中,他没有看清楚方向,竟朝着山寨方向跑去。

    山寨门口,站立这一个黑铁塔似地彪形大汉。魏延紧随白袍小将,看见那大汉,大声喊道:“典将军,休要放过那小贼,他杀了阿福!”

    典韦在魏延离开之后,呆在屋子里好生无趣。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便一瘸一拐的走出来,想要活动一下腿脚。哪知道,刚走到寨子里,就听到外面传来魏延的怒吼声,以及一连串的金铁交鸣声。典韦一怔,连忙跑到寨门口。

    还没等他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见一匹白马迎面跑来。

    紧跟着,魏延的呼喊声传入典韦的耳朵里,典韦一听,当时就懵了!

    他挺喜欢曹朋这娃娃,感觉这娃娃无论是德行还是品性,都非常出色。虽然说话有点牙尖嘴利,而且还把他呛得无话可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着曹朋对脾气,对胃口而且曹朋说话,也颇有条理,还读过书,能用圣人之语。在典韦看来,这娃娃的才华,足够出众。

    可现在那小娃娃死了?

    典韦只觉的胸中憋着一口气,如果不发泄出来,他整个人就会被炸开。

    “小子,我要让你给娃娃赔命!”

    眼见白马冲过来,典韦却不躲不闪。

    前腿弓,后腿伸,一个弓箭步迈出,前脚落地的一刹那,用力一顿,只听蓬的一声响,典韦随之迎着白马,一拳轰出。

    典韦是什么人?

    整个三国时代,有数的高手。

    这一拳蕴含了典韦心中无尽的愤怒,蓬的一拳,轰在了马头上。

    巨大的力量,直接轰碎了那白马的头颅。白马希聿聿惨嘶一声,噗通就摔倒在了地上。

    马上的白袍小将被摔得头昏脑胀,躺在地上难以站立。

    典韦二话不说,迈大步就走向白袍小将,口中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犹如巨雷般,在空中炸响。

    “小子,我撕了你!”

    白袍小将这才看清楚了典韦的长相。

    “典校尉我是夏侯兰。”

    蒲扇大手在空中陡然一顿,典韦一把攫住白袍小将的胳膊,“你认得我?”

    “典校尉,我乃夏侯将军帐下军侯,我叫夏侯兰,曾随夏侯将军,在主公身边见过您!”

    夏侯兰?

    典韦愣了愣,“你是夏侯家的?”

    “不是,末将是常山真定人氏”

    “老子管你是什么人,你杀了小娃娃,我要你偿命。”

    典韦说着话,探手就抓住了夏侯兰的另一只胳膊,双臂做势就要发力

    “典将军,阿福还活着,阿福他还活着!”

    另一边,魏延下马跑到曹朋跟前,把他抱在怀中。只见曹朋面色苍白如纸,嘴角还挂着一道血丝。

    不过,他的脉搏跳动还在,只是感觉有些微弱。

    魏延抱起曹朋,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

    典韦听到曹朋还活着,顿时喜出望外。甩手将夏侯兰丢在一旁,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到魏延跟前。

    “这娃娃,没事吧。”

    “气脉尚存,只是有些不太稳定。”

    “快给我看看。”

    典韦伸出手,抱住了曹朋的身子。

    这小人,怎地这么轻?心中顿时生出一丝怜惜!典韦扭头怒视夏侯兰道:“你这小子,为何伤人?”

    夏侯兰这会儿才算明白,原来刚才伤的那个小孩子,居然和典韦认识。

    看典韦的模样,好像和那孩子非常亲密。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夏侯兰在夏侯惇帐下效力,可是听说过典韦的凶名。

    这位爷,那要是发起狂来,可是连夏侯将军也要退避三舍。

    夏侯兰不禁暗自叫苦,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躬身道:“典校尉,末将哪知道这位公子和典校尉认识昨天小将在宛城杀了一夜,也不知此地是何处。看这位公子胯下西凉马,还是军中装束,所以就以为此末将之错,还请典校尉责罚,末将绝没有半句的怨言。”

    典韦无心理睬夏侯兰,抱着曹朋,往寨子里走。

    魏延回去把两匹马牵过来,瞪了夏侯兰一眼,也急匆匆的跟在典韦身后行去

    站在寨子门口,夏侯兰看了一眼地上的马尸,又看了看典韦的背影。苦涩一笑之后,他回身捡起了那支丈二银枪,拄着枪,一瘸一拐的往山寨里走这两天,还真他娘的倒霉啊!

    夏侯兰站在空旷的寨子中,仰天一声长叹!

第67章 曹公帐下,谁可为将?() 
盟主123a456慷慨打赏,特加更一章,以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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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武者,善医。

    这句话并不是说,功夫好的人就是好医生。而是说,在长期的习武生涯中,他们各自有一套检视自身的方法。典韦强武,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这种能力。

    曹朋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

    后背肿的好像馒头一样,一道血棱子高高隆起,令人触目惊心。

    然则典韦在检查了曹朋的身体之后,却意外的发现,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由于重生后以太极养身,以八段锦配合八字真言强壮气血和脏腑的功能,曹朋的体内有一种自行调节的能力。

    夏侯兰的境界不过易骨,比之魏延还差了一个等级。

    丈二银枪抽在曹朋的身上,却被缳首刀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量。所以曹朋的伤势属于体外伤,而非内伤。看上去很严重,可实际上也只是被夏侯兰打岔了气息,暂时昏迷而已

    “夏侯兰,可有金创?”

    典韦拿起曹朋那支短剑,在火堆上过了一下之后,擦拭干净。

    夏侯兰正感觉着有一点内疚,听到典韦的吩咐,连忙上前回答道:“我这里有上好的金创。”

    说着,他从随身的兜囊里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陶罐,递给了典韦。

    典韦接过来,从陶罐中倒出一粒鸽卵大的黑色药丸子,闻了闻,脸上顿时显出一抹赞赏之色。

    “好金创!”

    “这是末将出师时,老师从左仙翁那里讨来的金创。”

    “左仙翁?”典韦一愣,疑惑的看了一眼夏侯兰。不过,他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用短剑在曹朋身上的那道血棱子上,轻轻划了一下。一股暗红的淤血从刀口处汩汩流出。曹朋的身子,很明显的颤了一下。典韦按着曹朋的身子,又划了两刀,将淤血放干净,这才把金创放到嘴里嚼烂,抹在刀口上馒头似的血棱子,明显消肿许多,典韦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

    “典将军,阿福他”

    “大体上没甚大碍。”典韦站起身,把金创还给了夏侯兰,黝黑雄武的面膛上,多了一丝笑容,“这娃娃也不知练得是什么功夫,不但气血旺盛,而且内腑也很强壮,应该没有问题。”

    魏延,也长出了一口气。

    “你师父是谁?”

    “回典校尉的话,末将师从童渊。”

    “童渊?”典韦顿时露出一抹惊异之色,“可是那与剑王王越王子师齐名的枪王童渊吗?”

    “典校尉也知家师之名?”

    典韦笑道:“王子师的弟子史阿,如今在曹公帐下效力,而且还是二公子的剑术老师,我焉能不知童渊之名?”

    不过,他旋即露出一抹古怪之色,上下打量了一下夏侯兰,“只是你这身手,未免有些差了史阿的身手可是高绝,如果只是切磋,我都未必是他对手。”

    言下之意,若真刀真枪,史阿不是典韦的对手。

    夏侯兰脸一红,懦懦言:“其实,末将不过是童师记名弟子。童师当初就说,我的资质很难练成,本不愿收我童师的弟子,和末将从小一起长大,所以苦苦哀求。童师耐不住我那兄弟的苦求,就让我随着他一起学习。只不过童师的精力都放在我兄弟身上,我”

    典韦露出恍然之色,“怪不得,我就说童渊偌大声名,岂能连徒弟都不认真教授?对了,看你这模样,应从军已久。虽说功夫算不得高明,可做个千人督绰绰有余,为何只是军侯?”

    “回典校尉,末将原本在白马义从。”

    “啊?”典韦大吃一惊。

    三国时期,有几支部队,堪称精锐。

    刘备手下的白耳精兵,以丹阳兵为基础建立;刘备入主西川之后,还有一支无当飞军,擅长山地作战;曹操的虎豹骑,目前还在组建当中;袁绍的先登营,因大将麴义桀骜不驯,为袁绍所杀,先登营随之解散,袁绍旋即组建大戟士,但同样尚未成型。除此之外,徐州吕布麾下八百陷阵,号称天下无敌;而白马义从,则是幽州公孙瓒所属,堪称骑军精锐。

    没想到,这夏侯兰居然是白马义从!

    “那你为何到了元让麾下?”

    “去岁公孙将军与袁绍交锋,白马义从为麴义先登营所败。末将本是义从先锋,因初战不利,故而公孙将军要治我等的罪。我那兄弟也在白马义从效力,于是传出消息,末将连夜逃出流浪半载,去岁八月时抵达洛阳。正逢夏侯将军招兵,所以末将就加入夏侯将军麾下。”

    原来如此

    典韦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三人在篝火旁坐下之后,魏延虽然仍有些不爽夏侯兰,但敌意似乎已减轻了不少。

    典韦又问道:“我记得元让驻守育水东岸,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夏侯兰闻听询问,不由得苦涩一笑。

    “昨日张伯鸾突然反叛,元让将军旋即做出反应,督军准备救援主公。不成想阵脚被溃军冲乱,元让将军也无力回天。夏侯将军麾下,多以青州兵为主。当时战败,青州兵随之抢掠溃兵,有反乱之势。末将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冲散,也不知怎地,就到了育水西岸,还与叛军交锋数阵”

    典韦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

    “青州兵反乱?”他连忙问道:“那主公的情况如何?”

    “这个末将倒是不太清楚。”夏侯兰接着说:“等到后来末将反应过来,想要再杀回东岸的时候,叛军已封锁了育水沿岸。张伯鸾亲领大军,就屯扎在育水东岸,并且严加防范。

    末将几次想要试图冲过去,奈何叛军人多

    昨夜子时,末将最后一次想要渡河,被张伯鸾之子张甦所部发现,一路追杀。末将也是慌不择路,加上天黑也看不清楚周围的状况,就跑到了这里。本来,末将还想着怎么杀回去,不成想看到小公子,以为是叛军斥候,所以典校尉,末将实不是有意想要伤害小公子。”

    夏侯兰言语间,带着一丝丝讨饶。

    他从白马义从逃出来,在河北呆不下去,才投奔了曹操。

    哪知道,宛城一战失利,居然还打伤了曹朋。夏侯兰到现在也不清楚曹朋的身份,可是见典韦如此重视,以为曹朋的身份非同寻常。加之曹朋也是姓曹,夏侯兰以为,他是曹操族人。

    如果真如此,他在曹操帐下,可有的苦日子了

    典韦摆摆手,“此时怪不得你文长,你也莫再生气。阿福性命无虞,不过是暂时昏迷而已。估计过了今日,就可以醒转过来。大家日后都在主公帐下效力,你也莫再斤斤计较。”

    魏延虽然不快,但还是点了点头。

    这件事,说穿了就是一个误会,还真就怪不得夏侯兰。

    典韦作为三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个人,此时显然已成为主导。

    “先做些吃的,阿福醒了之后,也需要将养一下。”

    典韦一声令下,魏延和夏侯兰马上动了起来。

    这餐具是现成的,食物魏延刚狩猎过来,也不需要什么麻烦。夏侯兰显然是想要和魏延搞好关系,主动承担起处理食材的任务。看得出来,他挺有经验。把草蛇处理干净,用一根木条从蛇口中穿进去,架在篝火上燎烤。然后拎着两只兔子,在水井旁边清理皮毛和内脏。

    典韦心事重重,在一旁沉思不语。

    屋中,弥漫着一股烤肉的香味,魏延和夏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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