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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星云的彼端-第2部分

小说: 星云的彼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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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同心钟~
 
  “我出函关了!” 
  “原夷!你还好吗?” 
  怀里的同心钟已微微发热,颤动着,仿佛此刻李耳的心情。 
  李耳斜斜地骑在青牛上,任由阳光斑驳地在脸上晃动。风正懒懒地吹拂着他长长的须发,凌乱的衣袂自由地与飘落的黄叶相戏、分离。但外表的悠闲丝毫不能让李耳紧张的心有过片刻放松。 
  李耳也曾在别的时刻紧张过。六岁时,高谈阔论逐走他不喜欢的老师时,李耳紧张过;十二岁时,面对举世大儒们,演化《连山》、《归藏》,李耳紧张过;十六岁,应天子试,纵论天下时,李耳紧张过…但在十八岁那年开始,李耳就再也没有紧张过!看惯风云,听得冷蝉,热酒无法壮其心怀,冷冰胸无法冷其心襟,在平淡如水中,是李耳悠然的八十年。 
  但现在,李耳却抑止不住的紧张。那种近乡情怯的紧张,那种让人情不自禁想迎天大叫几声的紧张,让李耳原本如此平静的心田承受着日夜狂风骤雨般的袭击。 
  “原夷!你是否还怨恨当年我的出走?” 
  “原夷!我不后恨当年的出走,但我从来不知道当年的出走是对还是错!” 
  “仍记得那个暮春的夜晚,你偷偷送我的那炒两颗蚕豆。我曾珍惜地藏了足足七天,直到我们最好的朋友九岳在掏我口袋时,发现了它们。我不敢说是你送的,只说是自己吃忘了,而后与他分享了那两颗蚕豆。我不记得那是在四岁,还是五岁,但我记得你见九岳从我口袋中翻出蚕豆时的窃喜,记得对我说慌时的不满,更记得我将一颗蚕豆分给他时的黯然。” 
  “也许就是这一幕,预示了我们的一生。我虚伪的自尊和怯懦使我迟迟不敢开口说出对你的爱恋,直到九岳那天在大庭广众下的示爱。那句洪亮的‘我爱你’和你看着我时那种黯然的眼神宛如两把刀剑深深地插入了我的心中。我一直以为我最爱着你,也深深地体会到你默默的爱!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结合只是等待让时间来水到渠成。但在那一天,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鸿沟。” 
  李耳在青牛的背上挪动了一下身子,放松一下发麻的腰腿。青牛深一步浅一步的摇晃又让他陷入了回忆:那天,李耳独自跑到了村后的深山里,在山崖和涧壑的深处,一遍又一遍地翻看着自己的内心,直到内心的冲动和呼喊刺激着李耳跑回村子,要对原夷喊“原夷,我爱你”时。李耳在村口意外地看到了两个人。 
  白胡子的老头就是村里的巫医,他正大声叱责着九岳:“九岳,你小子找死啊!我早告诉你,你的命已只剩下三个月了。除非有哪家姑娘肯嫁给你冲喜,否则,就完蛋大吉。你倒好,谁家的姑娘不能找,偏去向原夷求爱。村子里谁不知道,原夷一直爱慕李耳那小子。只要有他在,你就永远没机会。” 
  九岳满不在乎地说:“我知道!但我不能违背我的心。它告诉我,我只喜欢原夷一个人,我不会为了一时苟延残喘而去追求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即便是原夷拒绝了我,我也不后悔!一个人能够向自己真正所爱的人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就够了!何况,如果李耳和她真的相爱,他就会受不了我的刺激,向原夷坦露他的心声,就算用我的生命促成我最好的两个朋友的婚姻,不是很好吗?” 
  九岳的话深深地震憾了李耳。虽然李耳一直将他作为最好的朋友,但那是基于儿时的情谊。自从李耳以自己的聪明博学名震天下后,他并没有将老老实实以打铁为生的九岳看成足以与自己抗衡的人物。但在这一刻,他震惊了,九岳对人生的认识和对感情的执着令他发现了自己的渺小。 
  也许我应该退让!这个想法从李耳的心中冒出时,他颤抖着心情将这个苦果咽下。 
  也许是为了朋友的性命,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懦弱,不管是什么理由,李耳在那个秋夜离开了这个山村,离开了他自小长大的山村。带上一口小钟,留下男子汉当四海为家的纸条,远走殷都,接受了他原本不屑一顾的柱下吏一职,默默守藏八十年。 
  他没有了老师,没有了朋友,没有了家人,他所有的一切仿佛都留在了当年离开的小山村里。在殷都,他没有一次表露过自己的感情,也忘了自己曾有过感情。只有那口钟与他形影相依,在梧桐夜雨时,在桃李花开日。 
  “这同心钟本来是一对的,而且只要你敲动其中的一口钟时,另一口钟也会响起。我送你一口,自己留了一口。以后我想找你,还是你想找我时,只要敲敲钟就可以了!” 
  不知是原夷送他的钟,还是他曾送过原夷一口钟。八十年的风霜足以让人遗忘多少事?八十年的风霜能改变多少记忆?唯一不变的手中的这口同心钟!他不敢敲,只在抚摸时,感觉到它多少次的微微颤动,从钟到手到心,一直颤过了这八十年。这八十年,钟不是没响想过。当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季,这口钟没有理由地响起时,他恨不得长上翅膀飞回山村。但他没有,他忘了回去的路! 
  直到半个月前,故乡的一位后生将一头青牛带到他面前,带来故乡的消息,他的心抽紧了。 
  在他离开两个月后,九岳与原夷结婚了!二十年前,九岳去世。九岳去世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将一口小钟挂在门口,不断地敲,一直敲到他含笑而逝。 
  “如果你忘了回来的路,这只青牛知道!如果你忘了家门,那口钟知道!”这是原夷托那位后生带来的话。 
  当李耳的眼光停留在不远处那家挂着一口小钟的门口时,他沉默了! 
  钟声! 
  没有人在敲钟,但他的手中,她的门口,两口钟已骤然响起!当两道目光交织在一起时,八十年的分离在瞬间有了答案! 
  错了!我们都错了! 
  我不该走!我该对她说:“我爱你!”,我该娶她,我不该离开她一分钟,哪怕好朋友九岳真的只剩下三个月的生命! 
  我不该让他走!我该对他说:“我爱你!”我该嫁给他,哪怕做巫医的父亲告诉我,李耳并不爱我,只有嫁给九岳才能保得住这个好朋友的命! 
  我们都错了!爱就是爱,不能退缩、不能谦让,更不能因为道义、因为责任、因为任何外在的东西而牺牲! 
  我爱你!这就是世界的全部! 
  钟声仍在荡漾,每一声都是一生的情愁…… 
 
 
 
  
 ~第三章骨琴~
 
  “… 
  雪山上飞得最高的鹰啊,地上仍有你的影子;草原上跑得最快的骏马啊,风中仍有你的痕迹。 
  但英雄格木尔啊,我们苍白的语言怎能诉说你的事迹? 
  那划破苍穹的闪电啊,是英雄格木尔的箭。 
  那撕裂长空的惊雷啊,是英雄格木尔的矛。 
  还有那席卷天地的暴风雪啊,是英雄格木尔的性情。 
  ……” 
  以上摘自白水部落行吟歌手阿尔泰所吟唱的《英雄格木尔》的片段,唱出了草原部落人们对格木尔那种爱恨交错的奇怪感情。草原部落的人们爱格木尔,因为他挺矛带箭,孤身斩杀了草原上五大害中的月狼、暴龙与雷鹰;草原部落的人们崇拜格木尔,因为历来草原部落都崇拜英雄,尤其是孤胆除害的英雄;但草原部落的人们也害怕格木尔,甚至有个别人诅咒格木尔,因为他的性情就像暴风雪般的多变、冲动和酷烈,个别弱小部落甚至将他视为恶魔,排为草原五大害之首。 
  格木尔不管这些,他只知道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越是困难的挑战越能引起他的兴趣。每当踏着清晨的露水和阳光,做完每天例行的骑马、射箭、舞矛之后,格木尔的全身就奔流着无穷的冲动和精力,去进行新的冒险。 
  “是该猎杀妖狐的时候了!”格木尔面对着无边无际的草原,自言自语地说。在朝阳映印下标枪般挺拨的身子,俊逸自在的面容,天下在握的自信尤如天神般地震摄人心。 
  妖狐,草原五大害排名第二。妖狐以羊脑为食,每天要吸取百余只羊脑才尽兴。每当它出现时,天空必布满了乌云,风沙四起。羊群嗅到妖狐的气味时就纷纷酥软在地,直到妖狐吸得心满意足为止。没有人见过妖狐,因为它来临时,牧人们犹如沉入一个无尽黑暗的梦魇中,直到它离开为止。妖狐不杀人,但因梦魇而疯掉的牧人每年都有百八十个,而因羊群被杀完而饥寒而死的牧民更是不计其数。 
  但是格木尔知道妖狐就住在黑暗之泽里,沼泽、软泥,变化不定的移动湖泊成了妖狐天然的保护伞,再加上妖狐本身就已通灵的本事,故三百年来,在牧人们无数的诅咒之下,妖狐仍然活得很自在。 
  终于,妖狐的恶运来了,因为格木尔要猎杀妖狐,没有什么可以躲过英雄格木尔的矛和箭,乜有什么可以动摇英雄格木尔的意志。 
  三天三夜,格木尔追着妖狐经过了雷暴、飓风、泥泽、流沙,从最西边的黑暗之泽一直追到最北边的圣洁雪山。在格木尔用尽了所有箭支时,妖狐松了一口气。但妖狐错了,它不知道格木尔还有最后一招,无箭之箭!就是这以神为弓,以气为箭,穿日贯月的无箭之箭将妖狐订死在雪山之上。 
  当格木尔用完最后一点力气时,不幸的是他迷路了,更不幸的是他遇到了百年难得一见的雪崩。 
  格木尔看着滚滚而下的雪流冰石毫不留情涌来时,嘴角挂起了一丝笑容,心想,今天居然一下子除去了草原五大害中剩下的两害,草原终于安宁了。 
  草原真的会因为失去五大害而变得安宁吗? 
  结论不知道对不对,但前提却是错了,因为草原五大害之首的格木尔没有死。当他张开眼睛时,已是七天后的清晨。格木尔惊讶地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水晶般的宫殿里,洁白、乳白、莹白……各种各样不同的白色所凝成的宫殿、卧床、帐帷,让人感觉得这片天地无穷的圣洁和纯净。 
  “我这是在哪儿啊?”格木尔不由自主发愣。 
  这时,门外走进一位白衣少女,长长的黑发每丝每缕都以最优美的弧线飘散着宁静的美丽,白里润红的脸色让所有的天边的朝霞也黯然失色,轻垂的白衣轻纱如淡雾中的冰川,不沾染一丝红尘气息,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如同圣女般的高不可攀。 
  格木尔并没有觉得这位白衣少女的高不可攀,因为他看到了她的眼睛。那双清澈透亮,如草原夜空中最明亮的星辰般的眼睛里透着清泉般的活泼,直让人觉得那就是自家最美丽调皮的小妹跟自己撒娇,平空有一份怜惜亲近和轻松。 
  白衣少女见格木尔定定地看着自己,不由一笑,说:“你醒了!” 
  格木尔顿觉得置身在一片千娇百媚的花丛间,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更忘了这世界除了鲜花,还会有什么。格木尔的心在狂跳,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爱上了眼前这位白衣少女,不管她是谁,不管以后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格木尔都可以不顾,他只知道他爱上了白衣少女。 
  白衣少女见格木尔傻傻的样子,笑嘻嘻地说:“我的英雄,你已在寒冰玉床上睡了七天七夜,就算是已死的人都会复生,你还没恢复吗?” 
  “寒冰玉床?”格木尔心中掠过一缕乌云,说:“这里是雪山仙宫,你是冰雪精灵?是你们将我从雪崩中救出来的?” 
  白衣少女见格木尔一下子猜出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大为高兴,说:“你都猜对了,我是七位冰雪精灵中最小的伊水晴雪。你就凭一张寒冰玉床就猜出了这么多?你好厉害噢。” 
  格木尔没在说什么,只是脸上现出了一份激动。他忙深深地吸了口气,平缓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起床活动了一下筋骨,笑着对伊水晴雪说:“好了!我现在已是生龙活虎,小姐有何吩咐,是破云射雕呢,还是纵马猎龙?” 
  伊水晴雪格格地乱笑,说:“想不到你这个人还这么幽默,我那六位姐姐说雪山仙宫封宫百年期刚满,难得就有贵客来,所以在宫后花园里举行庆祝宴会。让我来看看,如果你醒了的话,就过去一起热闹吧!” 
  格木尔点点头,笑着说:“是欢迎宴会,也是送别宴会。我猜得没错吧!” 
  伊水晴雪睁大一双眼睛,惊奇地说:“你这个人好象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好佩服你啊!” 
  格木尔笑笑,是的,他当然知道。所有的草部部落人们都知道格木尔是位勇士、英雄,但除了几个年过百岁的萨满大巫师外,谁也不知道格木尔还是博览群书的大学者。格木尔自学通晓了早已失传的远古萨满文字,自然也在那些残留的书简中发现一些鲜为人知的传说。 
  那些书简中关于雪山仙宫的纪录特别多,因为三千年前,历史上最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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