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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叛逆年代-第14部分

小说: 叛逆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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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们到了——— “大街很西方,小巷很中国。建筑很西方,人们很中国”的香港。 
  老爸指着:“看!那巷子两边商店的招牌,不断向前伸,都快碰到一块儿了。” 
  洋人都爱香港,因为那里有西方的享受和东方的“异国风情”。 
  快乐与不快乐的种子 最后,终于回到台湾,我离开了十一年的地方。 
  毕竟是在台湾生的,虽然很热,但我很能适应。交通真乱,这乱是可以理解的。 
  商店很现代、人们很时髦、节拍很快速,这里是另一种环境,每个人都在求新、求变,又一方面在找快乐。 
  快乐在很新潮的迪斯科夜总会。 
  快乐在很凉爽的咖啡厅。 
  快乐在很好吃的食物、很刺激的电玩。 
  快乐在很中国的庭园和庙宇。 
  只是———污染、噪音,正在埋藏不快乐的种子。 
  爱恋与忧心 
  每次经过忠孝东路那堆了许多垃圾的巷道回家,听着两边卡拉OK的歌声,我都会想起巫山市,想起那直下江面的垃圾山…… 回到美国,很多朋友问我回中国的印象。 
  我都提到巫山市,说我很爱,也很忧心……   
  昨天在哪里?(1)   
  · 我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学校。 
  · 大家都长大了!走了!不再属于叛逆的年代。 
  昨天,我的朋友阿黛拉(Adela)毕业了。她是我在史岱文森认识的最后一个人。 
  两年前的毕业典礼上,代表致词的同学说:“看看你左边,也看看你右边。好好跟他们握握手,因为我们可能从此见不到面了。” 
  台下有人笑。多么凄凉的话啊!可是如今连当天谁坐在左右,我都忘了!我也很少回母校,去年史岱文森搬到新大楼,更跟它好像没了关系。 
  参加完阿黛拉的毕业典礼,我们决定去十五街,看旧的史岱文森最后一眼。 
  我们出了地铁,沿着第一马路走。以前这整个地区都被我们学生占有,今天在街上只看到上班族。街头的餐馆变成了银行,学校旁边的比萨店也关闭了。 
  有两个人坐在大门口乘凉。我认得他们———是以前的管理员,在高中大家既讨厌又喜欢的人。办课外活动时总要听他们在后面嚷:“YO!开完会给我把桌椅搬好,不要留垃圾在地上,否则我把你们宰了!” 
  对他们来说,女生的名字都是“宝贝蛋”,男生的名字都是“YO”。其中一人尤其有意思,讲话时咿呀咿呀的,没人听得懂,却也都听懂了。 
  “YO!”我说。 
  “嘿!”他们两个笑着站了起来,“你们不是以前的吗?” 
  “我们回来看看!”阿黛拉说,“可以吗?” 
  “当然!当然!宝贝!但你得亲我一下,并且保证不打坏东西!” 
  听同学说,这栋楼里搬进了另一个高中,专收“低薪家庭”的孩子。已经放暑假了,空空的走廊里都是清洁剂的味道。很多门上还可以看到Stuy(史岱)几个字。曾经塞满奖杯的橱窗,现在是空的。餐厅外面有个“本月健将”的布告栏,竟还是史岱文森学生的名字在上面。惟一不同的,是底下的两张大海报“留在学校,不要逃课”和“高中是好地方”! 两个管理员跟在我们后面,问我们上哪个大学?新学校怎样?一边问,一边喘气。 
  “大家都搬到新校,你们怎么没跟去?”阿黛拉问。 
  “唉!谁知道?政府找了批新人,大概嫌我们老了。”他们挥挥手,“不过也好。管这破楼那么多年了,还舍不得走呢!” 
  “知道今年毕业册上专门有一页纪念你们吗?”阿黛拉说。 
  “真的啊?”他们瞪大了眼睛,“没有人拿来给我们看。” 
  在两个管理员的握手和咿咿呀呀的祝福中,我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学校。 
  “我以前恨死那个鬼地方!”阿黛拉说,“但现在又有点惋惜。” 
  “去吃个DiBella三明治吧!”我说。 
  史岱文森无人不知DiBella的三明治。长长一条法国面包,夹上火腿、瑞士起司、生菜、番茄,涂上厚厚的美奶滋,吃的时候保证滴得满身。 
  像DiBella这样的店不多了。它使我想到老电影里的意大利杂货铺。窗子里挂着一串串的香肠,架子上摆满各式各样的橄榄油和意大利肉酱。但DiBella的老板并不是意大利人,而是一对年老的韩国夫妇。大家都叫他们Mr。and Mrs。DiBella。 
  每次进去,老板都会问:“你是个好学生吗?”如果答:“是!”他便笑着说:“好学生给好价钱!”一个三明治,只要三块美金,好几年都没变。 
  店里空空的。他们一对老夫妇坐在一个箱子上削水果。我和阿黛拉走进去,他们吃了一惊。 
  “噢!你和你,你们好!(Oh,you and you!How are you?)”老板笑得眯着眼睛,“你们不是老学生吗?好学生给好价钱!” 
  “她真漂亮!”老板娘指着阿黛拉说,“你的女朋友?” 
  “曾经是。”我说。 
  “Oh should be!”她笑。 
  我看了看四周,还像以前一样,充满了各种食物的香味。到处贴着史岱文森学生送他们的照片。 
  “生意还好吗?”我问。 
  “还好,还好!”老板叹口气,“但你们学校搬走了,不像以前了!”   
  昨天在哪里?(2)   
  我和阿黛拉拿着三明治,走到学校旁边的小公园。通常在这种好天,应该挤满了学生,在那里丢飞盘、玩摔跤、抱着马子啃……马克是在这里被抢的,许多同学躲在这儿吸毒,还有个同学被人砍过一刀…… 只是,现在只有几个老人,默默地坐在长凳上。 
  “太安静了!”阿黛拉说,“好不习惯!” 
  大家都长大了!走了!不再属于叛逆的年代。 
  我们坐下来,像以前一样,开始吃我们的午餐。好久都没人讲话。只听到美奶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做好猫,不做乖猫!(1)   
  · 哇噻!终于写完了! 
  · 那么多的臭事、傻事、脏事、鲜事,光想到就让人脸红,我却把它写了出来。 
  ·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很多臭事、很多错事、很多没道理的事…… · 但是,很美! 全家人在北京同仁医院陪孙琴珍看病。 
  哇噻!终于写完了! 看着那沉甸甸的稿子,好像看到我沉甸甸的过去。谁说少年的生活轻松?其实它满天乌云,跟成年人的差不多。少年有少年的烦恼,后来回想,好像不值什么。在当时,却是呕心沥血的。 
  我不打算把这本书再去细细看一遍,怕因此而有许多文章会被我抽掉。那么多的臭事、傻事、脏事、鲜事,光想到就让人脸红,我却把它写了出来。 
  小时候,常跟父母辩论,认为他们的思想太落伍。有人夸我像老爸,我心里反而很气。 
  记得当年老爸出版《超越自己》,我直吐舌头,谁会关心我早上起不来啊?谁又想知道我在班上爱说话?只是没料到,那本书居然产生空前热烈的回响。我接到不少国内读者的信:“谢谢你父亲写了这几本书,谢谢你跟我有一样的坏毛病,使我觉得不再孤立……” 
  多臭!我是该笑?还是该哭? 不管怎样,我要说,老爸的书虽然写得好,对我也有帮助,但许多事情,他是写不出、也看不见的。 
  在他的教训背后,常有另一个故事,譬如他只是听我在车房说:“跟女生交往,没有乐子,也就吹了!”便写出《腻了就甩》那样的大文章。岂知道,我那天刚被女友甩了,而我的混蛋理论,其实是“酸”话。 
  所以,当老爸继续写《创造自己》和《肯定自己》时,每次问我意见,我都摇头:“不喜欢!” 
  “为什么?” 
  “因为没讲出我的话!” 
  “那么,”他笑着说,“你就自己写一本吧!” 
  《叛逆年代》就有我要说的话,里面讲的多半是故事,而不是道理,因为那个年代不是没道理,却说不出道理。 
  “你们不了解我!”是那个年代我们最常说的一句话。 
  “明明自己错了,说不出道理,还装成理直气壮!”是父母常骂的一句话。 
  他们岂知道,属于叛逆的年代,就好像革命的时候。生理在变、心理在变,教育在约束、荷尔蒙的驱迫,在那许多矛盾之中,产生许多非常自然却又不合逻辑的想法。 
  哪只小猫不追着咬自己的尾巴? 哪只小猫不爱在沙发边上“练爪子”? 咬自己尾巴不是笨,是可爱! 练爪子不是坏,是有活力,准备以后抓老鼠! 可是,却有多少主人,为此把小猫的爪子拔掉。 
  从此,它不再是只可爱的小猫,甚至不能成为一只完整的大猫。它只是只“乖猫”! 我们要做“好猫”,不要做“乖猫”。乖猫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乖猫创造不了伟大的未来! 记得久安娜手术之后,对我说过的一段话: “以前,我只为人生设定一个最高的目标,好像爬山的时候,一心只想爬到最高峰。但是,现在我了解,每时每刻都可以发现生命的美好。如同在爬山的路上,随时都能见到美丽的风景。”她强调: “巅峰不是人人可以到的,但每个人都有权利欣赏这一路上的风景!不论他是在山顶,还是山脚。”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很多臭事、很多错事、很多没道理的事…… 但是,很美!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号,我带着儿子,由台北赴北京,太太则带着女儿从纽约去,这是近十年来我们全家第一次共度圣诞节,因为往年不是儿子有约会就是我人在台湾,总难凑到一块儿。更重要的,这是我太太第一次去大陆,也是女儿平生第一次的亚洲之行。 
  促成这一切的不是我,是一个贵州山村的女孩孙琴珍。自从一年多前我发现她的眼睛可能完全失明,她就成为我们全家的焦点,我们找了许多医院为她诊疗,效果都不好,甚至有纽约的医生专诚去看他,也说希望渺茫。所幸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十二月初得到北京同仁医院的消息,愿意为她试一试。   
  做好猫,不做乖猫!(2)   
  记得到北京第三天的上午,我们一家四口,在同仁医院的候诊室里,坐立不安地等待孙琴珍扫描和雷射探测的结果。当主治医生邹留河进来,坐在那儿看完检查结果。说还有一只眼睛可救时,我的女儿高兴得差点掉下眼泪。   
  跋   
  看到女儿这么关心琴珍,又对祖国的一景一物都那么喜爱;看到她把电视剧里的格格,跟紫禁城对照在一起儿,又试着读每个招牌上的中文字,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触。因为我知道,很可能有一天,她会像她哥哥一样,研究所才毕业,就收拾行囊,离开纽约的家,到台湾和大陆。 
  想到这儿,我的眼前就浮起以前每个周末,教刘轩中文的画面,窗外,邻居的孩子都在 
  玩,只有她一个人,要啃那一个又一个的方块字,还要背唐诗、背古文、造句、作文,儿子那时先气得哭,又气得摔课本,他当时岂想到自己有一天就因为中文溜,而能在海峡两岸发挥? 
  我的女儿今年十五岁,也到了叛逆期,平常我都让着这位小公主,但有一件事绝不妥协,就是中文课,前两天我叫她以《我的中文课》为题作文,她居然这么写——— 放假时,差不多每隔一天就上中文,别的都不能做,使我非常生气。吃饭时上中文更讨厌,连吃饭都不能休息一下,我好恨好恨好恨中文功课和中文,但是我必须作。我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她这段话也让我看到叛逆期的儿子。 
  问题是,她叛逆归叛逆,恨归恨,会不会也因此,我为她开了一扇大门,使她有一天跟她哥哥一样飞离我的身边。 
  许多人问我对儿子和女儿是否不同。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诚然我比较宠女儿,管儿子,但是细细想,我教他们的方法却是相同的。我用象形、指事和会意的文字,教他们步入中文的神秘世界;教他们朗读诗,体味中国语文的节奏美。带他们走到户外,指着一草一木教他们各种形容词。然后是写作文;既然你会说,就用中文把你说的东西写出来!再下来,则要他们用中文打字写作。 
  这本《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前一半是刘轩“手写”的,后一半则用中文打字,也可以说这是刘轩在中文写作上进步最大的阶段。当年书成之后,我们父子曾经用书里的内容,应统一企业的邀请,在全台湾作了十场演讲,有些段落像唱双簧,有些地方如同演戏,把父子之间的糗事、鲜事摊在观众面前,居然获得非常热烈的回响。有些场次,场内几千座位不够,还在外面架起电视屏幕,让挤不进去的人坐在地上看。后来,我们更用这演讲的录音作成有声书,为台南德启智中心的残疾小朋友,募得了将近千万台币。 
  这本书过去在大陆有漓江版,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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