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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超时空悖论-第37部分

小说: 超时空悖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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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何骏不是个伤春悲秋的人,他一次又一次地抡起低头,一下又一下地在巨兽的脖子上留下一道又一道深深的切口,巨兽的挣扎一回比一回软弱无力,伤口喷出的血沫染得何骏身上点点滴滴,渗出的血在何骏脚下越积越多,洇湿了一大片地面。

    围绕在附近的幸存者们战战兢兢鸦雀无声,每一次斧头挥起,都像是砍在他们的心上。

    幸存者们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普通人,甭说砍杀这样大一头巨兽,就算是一只鸡,都没几个人亲手杀过。

    杀鸡看起来很简单,许多人也都认为自己杀鸡的时候绝不会有经丝毫犹豫,但是让一个从没见过血的人拿着刀在鸡脖子上一刀又一刀的划来划去,鸡脖子明明已经割开了大半,鸡却怎么也不死,甚至一刀跺掉了鸡头,没头的鸡却仍然能够满地乱跳,即便心里没有任何恐惧,那滋味儿也绝对好不到哪儿去。ps:第一次杀鸡时的景象,至今难忘。

    一只鸡沿且如此,何况是一头近十米长的巨兽

    何骏并不冷血,斧头的每一次落下,巨兽的每一次抽搐,血液的每一次喷出,对他来说都是心灵的煎熬。

    但是何骏绝不会因此而停手,他一回想起巨兽追杀自己的景象,心肠就会硬如铁石。

    不知道是第几次劈砍,一股浓稠的鲜血突然像喷泉一样从巨兽的脖颈中喷出来,毫无准备的何骏登时被这股又腥又燥的血流喷了个正着,整个人的正面像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一样糊了厚厚一层,那副模样,就好似地狱里走出来的魔鬼。

    挣扎不休的巨兽抽搐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动了。

    何骏抹了抹沾在眼皮上的鲜血,“呸”地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长长地舒了口气。

    围拢在附近的幸存者们,好像也跟着松了口气。

    别扭开着车退到何骏身边,微微有些惊惶地问道:“何大哥,你没事吧”

    何骏摇摇头:“我没事,就是身上洇透了。”血不同于水,沾在身上的感觉糟透了。

    说罢何骏几步走到车边,把沾满血液的斧头放到车上,手脚并用爬到巨兽的身上,抽出腰手的匕首,相准了巨兽肩膀的位置,一刀划开了巨兽的皮肤,又连续几刀挖出了一块足有十几公斤重,鲜血淋漓的肌肉。

    这么大的一块,足够混混三人组,他自己、小丫头琪琪和刘大爷一家吃上两天了。

    巨兽的肉看不到脂肪,也不像猪肉那样红,更比不牛肉,反倒有点像鸡肉。

    或许是巨兽生活在水中的缘故,这块肉的纹理质地没有想象中那样粗,反倒相当细腻。

    suv上那只鳄鱼的肉也是这样,完全没有关系的两种生物,肉质却又如此相像,令何骏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史前生物的肉质都是这么精细。

    没准是史前生物离开水的时间比较短,所以肉质和鱼类近似,而现代那些不用高压锅就煮不烂的粗纤维,是因为适应了陆地生活慢慢进化出来的。

    脑子里转着不着边的心思,何骏托着那块肉走回了suv,重新拿起电喇叭,清了清嗓子说道:“各位,不要争不要抢,大家过来自己动手吧。”

    说完放下电喇叭。

    然而围观的幸存者们你瞅瞅我我看看你,硬是没有一个人迈步,僵持了七八秒钟,才有一台车突然开向巨兽的尸体。

    其他人好像收到了出发的信号一样,一阵混乱的喊声,幸存者们一窝蜂地涌向巨兽。

    有地幸存者跑到巨兽身边就开始下刀子,但更多的幸存者像何骏一样往巨兽身上爬,没多一会儿,巨兽混身上下就爬满了幸存者,蚂蚁般的幸存者们挥舞着握刀的胳膊起起落落,不知道多少把刀子同时在巨兽身上开张。

    眨眼间巨兽身上就多出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切口,许多人大块大块的割下巨兽的肉,几十公斤几十公斤地挂在身上,却仍然不满足地继续努力切割,混然不知什么叫做节制,也不想想能不能在肉臭掉之前吃掉那么多存货。

    幸好巨兽体积够大,幸存者人数虽多,但总体而言仍然是人少肉多,根本没必要争抢,所有人都一门儿心思地抢肉,没谁因为抢肉的位置打起来。

    有打架的时间,都能割下一头猪甚至一头牛的份量了。

    。。。

78 吃货威武

    没多一会儿,原本好好的巨兽身上就布满了大窟窿小眼儿,几个口味独特的幸存者,还合刀抬起了巨兽的脑袋,把巨兽的舌头割了下来,宝贝万分地挂在肩上。【全文字阅读】;;;;;;;;;;;;;;;

    看那几个人还继续在嘴里鼓捣,何骏赶紧拿出电喇叭喊了一声:“牙给我留下”箭头的问题到现在都没解决,看小说电影总说什么狼牙箭,用巨兽的牙做一批箭应该是个不错的好主意。

    几个人一愣,回身对何骏表示没问题,但并没有离开巨兽的嘴巴,而是把巨兽上牙膛那一层薄薄的肉整个剥下来,又上腮边开了个洞,把巨兽脸颊上的肉割下不少。

    他们的目的原本也不是巨兽的牙齿,即使想弄几颗牙齿留个纪念,也不会不长眼睛跟何骏争。

    何骏两眼发直,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个几部位的肉有什么好吃,但这几个人却十分地开心,他不由地暗暗琢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货

    再仔细看看,还不止他们这一伙口味独特,几个幸存者在巨兽的脚脖子上切了一个深可见骨的环,正和巨兽那澡盆一样大的爪子较劲,不用问,他们几个肯定都爱啃猪蹄鸡爪什么的。

    几米之外还有一伙人在那条腿的根部切个没完,好像是要弄个肘子。

    何骏差点没崩溃,就算你们能把那么大个儿的肘子弄回去,能找到那么大的锅卤么

    这还不算,肋骨下面还有一伙人,正举着硕大的液压剪对付巨兽的肋骨。

    何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液压剪倒是不小,可剪口张到极限也含不住肋骨的三分之一,你们得多喜欢啃骨头,才敢打肋巴条的主意啊

    不过转念想想,那几个弄肘子的家伙,何尝不是在打腿骨的主意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打巨兽尾巴的主意,尾巴尖第一时间就被人切了下来,剩下的部分,最细的部分有人腿那样粗,尾巴根部几乎和suv差不多粗,许多人围在尾巴上切切割割,大块大块的肉不断与尾骨分离。

    忽然间一声欢呼,何骏下意识地往发出声音的方向看,意外地看到几个幸存者在巨兽的肚皮上开了个大窟窿,巨兽那比人还要粗的肠子从窟窿里流出来,刺鼻的臭味儿瞬间弥散开。

    那几个家伙一点也不在乎空气中刺鼻的味道,三两下从肠子上割掉好大一块。

    何骏差点翻白眼儿,这几个肯定也是吃货,而且是吃货中的重口味,你们得多喜欢吃大肠啊

    仔细一看,那几个人就是刚刚割舌头切上牙膛的家伙,难怪品味如此另类。

    这几个人的行动好像提醒了其他人,不少人乐颠颠地跑过去参和一脚,还有人继续往深处挖,没多一会儿,就挖出一个脸盆大小的肾脏。

    何骏差点没吐出来,看那几个人的意思,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非钻进巨兽的肚子里去淘摸吃的不可。

    他暗暗地决定,你们不是不吃好肉么今后不管猎到什么,都不分给这几个家伙一丁点肉,就让他们吃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和下水。

    看到这里,何骏觉得自己再也看不下去了,微微一叹对别扭说:“把车开远点就开到丛林边上吧,我得把这一身换下来,太难受了。”

    别扭舔了舔嘴唇:“要不,咱们到湖边洗洗”

    “到湖边洗”何骏苦笑,“我这一身,非惹来麻烦不可要是能在湖边抠个浅水坑就好了。”

    良子眼睛一亮:“何大哥,咱们去十二号楼看看怎么样劈开那个单元正好临湖,说不定有什么发现。”

    “行,就这么办。”何骏说,“正好十二号楼下面的巨兽都吓跑了,这块肉也得洗一洗。”

    平时吃的猪肉牛肉,在屠宰时已经放光了血液,所以买回家的时候,根本看不到血水,偶尔遇到没放好血的肉,就会发现肉里夹杂着许多红黑色的半凝固血液。

    几个人合计好了去处,正准备离开,何骏突然听到了几声乌鸦不像乌鸦,猴子不像猴子的叫声。

    那分别就是芥末龙的叫声

    熟悉的叫声令他混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猛地转身,锐利如刀的目光迅速扫过丛林,却没看到任何不正常的景象。

    然而何骏半点也不敢大意,马上拿起了电喇叭:“各位,咱们有客人了,不想死的,马上回车上,有车的兄弟,帮我个忙掩护一下其他人”说罢何骏迅速跳上车,飞快地抄起弩弓上弦放箭。

    巨兽身上的幸存者们愣了一下,看到何骏的行动之后才如梦初醒,像来时一样一窝蜂地跑向自己的同伴。

    敢到这里来碰运气的幸存者,没有一个是孤家寡人,身边最少也有两三个同伴,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制或者改造的武器,有车的占了总数的四分之一。

    没多一会儿,聚集在巨兽身边的幸存者们就带着收获与同伴汇合,许多人甚至放弃了大部分收获,只带着十几斤肉离开。

    之前割肉的时候确实有些贪心,但是和命比起来,那一点肉算得了什么

    穿越一个星期,看不穿这一点的人,不是死了就是躲在家里死活不敢出来。

    丛林里的芥末龙似乎是顾忌幸存者的数量众多,没像何骏想象得那样直接跳出来,只不过叫声一直都没停过。

    何骏不知道它们的叫声代表了什么,但是直觉告诉他,芥末龙很可能是通过叫声传递消息呼叫同伴

    小区里的幸存者数量有限,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损失任何一个都是无法弥补的损失,站在这儿和隐藏在丛林里的芥末龙僵持下去,万一芥末成叫来了大群的同伴,对幸存者没有半点好处。

    想到这里何骏不再犹豫,举着电喇叭大声吼道:“听我的指挥,没车的先走,快”

    没车的幸存者听到之后撒腿就往回跑,好在他们放弃了累赘的收获,留下的数量不多,所以离开的速度一点也不慢,没多一会儿,就分成几波消失在不同的方向。

    。。。

79 反攻倒算

    何骏紧张得手心全是汗,直到徒步的幸存者们全部离开,丛林里却没有任何动静,他才稍稍松了口气。【】

    没等他这口气彻底吐出来,丛林里忽然一阵晃动,接二连三地跳出十几只芥末龙,更麻烦的是丛林里仍然没有恢复平静,似乎还有更多的芥末龙隐藏在里面。

    何骏预料到了不速之客的到来,却没想到这一次冒出来的又是芥末龙,恨得牙根都痒痒。

    芥末龙就好像史前时代的疯狗一样无处不在,不管在哪里,他们都会跳出来搅局,简直就是史前时代的搅屎棍

    气急败坏的何骏端起弩弓,照着距离最近的芥末龙就是一箭。

    芥末龙对suv没有任何防备,虽然何骏压根儿就没瞄准,但双方的距离太近了,这一箭毫无偏差地射在了一只芥末龙的脸上,深深地扎进眼角内侧,最少扎进了半支箭。

    芥末龙连挣扎都没有,便一动不动地一头栽倒在地,过程顺利得让何骏这个始作俑者都不敢相信地露出愕然的表情。

    弩弓的威力不强,但也要看目标的距离,近距离抵近射击,射断骨头都不奇怪,何况这一箭射中了脆弱的眼眶。

    何骏不知道,他这一箭的入射角度极其刁钻,那支箭好死不死地射中了芥末龙的脑干

    脑干的功能主要是维持个体生命,心跳、呼吸、消化、体温和睡眠等重要生理功能和脑干的功能有关。

    狙击手在解救人质的时候,必须瞄准脑干开枪,因为人的心脏被子弹击中能再活上十几秒钟;头被砍下,意识还能维持几秒钟。

    但一枪击断脑干,运动神经中枢就会立即失能,甭说伤害人质,就连神经反射都会消失,从而保证人质的绝对安全。

    何骏不知道这只芥末龙到底因为什么倒下,只当这一箭恰好射中了芥末龙的大脑。

    附近看到这一幕的幸存者们简直佩服死了。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人家能用上远程武器,又能捉到这么大一头巨兽,还能一箭撂倒一只恐龙,而他们这些人呢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何骏压根儿就没空琢磨附近的幸存者们怎么想,飞快地再次上弦上箭,再次瞄准了另一只芥末龙。

    附近几只芥末龙为同伴的突然倒地而惊奇不已,凑过来用脑袋顶了顶倒地的同伴,集体无视了还扎在死龙脸上的箭。

    何骏恨不得把所有芥末龙统统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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