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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木剑惊鸿-第10部分

小说: 木剑惊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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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家庄是忙碌的,杀猪宰羊,蒸糕酿酒,到了腊月二十二日这天,更是郑家庄忙碌的高潮,因为不只是为新年将到,迎春接福,而且是为了郑家庄老主人郑无涯郑大善人的六十大庆,就在明天。
  郑家庄的前进花厅,悬灯结彩,灿烂辉煌,当中照壁上,一个巨大“百寿图”的中堂,迎面一对手臂粗细的红烛,左右摆开,至少有为数上百用红桌布铺成的席面,一式的银杯银盏,交相辉映得富丽堂皇。
  忙碌的人们,都在作最后的检查。一切陈设,连摆在花厅两列大约有上百坛的汾酒,都已经拍去泥封,只等待明天贺客们的开怀畅饮。
  尽管是如此的忙碌,却没有办法从忙碌人们的脸上,获得一点为喜庆而忙碌的笑容,让人感受得到的,只是凝滞和沉重。
  在郑无涯的书房里,史金刚坐在郑无涯的旁边,对面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先生,白净面膛,微见髯须,一袭长衫,看去是一尘不染,手里正握着一柄不合时令的大折扇。另一位是个驼子,黝黑的脸上,有一双明亮有光的眼睛,经常挂着一副天真可亲的笑容,使人看不出他到底有多大的年纪。
  郑无涯拱拱手说道:“这次金刚再三要邀请昔日老友前来帮忙,我是一再不同意……”
  那位白净面膛的文人先生立即打岔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既然已经脱出昔日的是非窝,又何必再陷身泥淖,老实说,回头不易,而失足却是在一念之间。”
  史金刚忍不住要说话,他刚叫一声:“季爷……”
  那文人先生一摆手,郑无涯及时说道:“金刚!让奚文兄讲下去。”
  这位季奚文倒是认真地点点头,微皱着眉锋,接着说下去。
  “就如同我,随着郑大哥金盆洗手之后,我就离开了白山黑水,真正地隐姓埋名。但是,我跟郑大哥不同,第一,虽然我不再做一点坏事,却也没有做一件善事。因为,我以为,自己能够去恶向善,这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善事,何必再去行善好施?……”
  “奚文兄!这一点我要说明……”
  “大哥!你让我先说完。第二、我不隐瞒自己的过去,我住的是一处渔村,开始他们并不接纳我这样的外乡客,后来,他们把我当作是当地人一样的看待,只有一个原因,我真诚,他们盘我的底,我是全盘照端。我发觉,只要出自至诚,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过去,因为他们要的是我的现在。如果有人由于我的过去而歧视我,他得不到呼应,孤单的是他,而不是我。”
  驼子坐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
  “钱驼子!你笑的什么?”
  “我笑你像三家村的老冬烘。别忘了,人家郑大哥千里迢迢,单单挑中我们两个人,邀请前来助阵的,不是请你来训人的。”
  “我没有训人,我是说我自己。”
  郑无涯站起来拱拱手说道:“奚文兄十年不见,果然高明,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辈做人,难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撇开了这一点得失之心,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人总归是人,你在此地做了十年的大善人,一朝揭开你原本是个胡匪,这对自己、对地方,都是一件难以适应的事。”
  “我可离开太原。我敢说,有朝一日我离开了太原,太原府的人,怀念我的人,比咒骂我的人要多。”
  钱驼子大笑而起:“好了!这一点心头障碍去掉以后,剩下的问题就好办了。大哥!金在鑫做了你两年的女婿,他究竟是什么来路,你一点也不晓得?”
  史金刚插嘴说道:“驼爷!他伪装得很好。”
  “虽然他装得很好,毕竟还是我们粗心。”郑无涯感慨万千地。“原以为远离关外,过了八年平静的日了,一切江湖上私缠,都已经远离我而去。这时候金在鑫出现了,无论人品、谈吐,都是让人欣赏的,最重要的他不是江湖中人,结果,唉……”
  钱驼子笑道:“又来了是不是!过去的事,后悔无益。明天金在鑫在酒席筵前,出你老丈人的丑,你已经豁开了。剩下来的就是他要动手抢东西。”
  史金刚沉重的道:“驼爷!他们那边来了不少古怪的人。”
  “什么样的怪人,我们往日没有遇见过?再说,老季和我,在旁人眼里,何尝不是古怪十分的人。”
  郑无涯摇摇头说道:“按说,一本剑招图解,一件珍珠坎肩,算不了什么。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实在不必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烦恼沾身。”
  郑无涯顿了一下接道:“只是……唉!金在鑫用的方法和手段,叫人难以忍受。俗话说得好,‘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我以为还有一点,你那本图解是真正的祸根,一日流落到像他这种人手里,后果是可以想见的,何况,金在鑫恐怕还不是真正当家作主的人。”
  “奚文兄!如果不是这点,我真可以让开他算了。因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当年我和戈平之间的诺言。”
  钱驼子笑着说道:“戈总镖头如果在此地,他也会这么做的。”
  季奚文忽然说道:“大哥!你为什么不请戈平来助一臂之力?”
  “一直没有音讯……”
  郑无涯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季奚文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叱喝问道:“什么人在外面鬼鬼祟祟?”
  钱驼子几乎与这声叱喝同时而起,只见他从椅子一弹而起,单掌一推,窗户被震开,人就如同一溜黑烟,越窗而出。
  季奚文拉开房门,刚一走到外面,立定脚步叫道:“老史!你堂灯来!”
  史金刚掌灯来门外,看见地上有一滩鲜血。
  季奚文和郑无涯都在灯光下怔住了。
  “来的不只一个人。”
  “而且还不是一路的。”
  “是谁呢?”
  一个无法解释的答案。
  檐瓦一响,钱驼飘落而下,季奚文抢先问道:“驼子!有收获吗?”
  钱驼子摇头,他也看到了地上的血迹,惯常脸上那份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凝重的表情。
  “不过,我看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
  “果然是两个!”
  “一个从前进花厅之外,准备了一匹马,飘身上马,我追赶不上。另外一个了得,我扑上屋脊,他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相跑也不过十来步,就这样,我追丢了。”
  在场的人,包括史金刚在内,脸色都变了。钱驼子昔日有一个外号叫做万里飞驼,那是说明钱驼子的轻功出众,脚程非凡。如今相距如此之近的情形下,竟然追丢了对方,这说明什么呢?不是说明钱驼子的功力不够,而是说明对方太强。
  郑无涯强打着哈哈说道:“任凭他们是何等高人,我们接下来就是,只是拖累了二位千里迢迢跑到太原来,承担这分危险,对于这件事,我是歉疚难安的。”
  钱驼子又恢复了笑容,点点头说道:“郑大哥!你不必说这些话,一则你我交情够,两胁插刀,绝不皱眉。再则我驼子绝不是怕事畏惧,而是我在想,金在鑫是何许人,他为什么能邀请到这些能人?”
  “不见得是金在鑫邀请的。”季奚文突然肯定地冒出一句。
  “老季!你是说……”
  “我是说,今宵来人能在驼子紧追之下脱身,这份功力自属高人,但是,并不见得就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懂。”
  “你会懂的!驼子!今天晚上有两个人来到了郑家庄,其中一个功力较差的,是金在鑫派来的,在偷窥之余,想要弄鬼,却被另一个功力高的制住,受伤流血,这时候被我们发觉了。”
  “这样的解释勉强合理。”
  “有一点奚文兄没有说明。”郑无涯接着说道:“既然不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暗中拔刀相助,分明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有这样的朋友吗?”
  大家都默然了。昔日的伙伴,多已飘零四散,而且大都已年华逝去,垂垂暮年,恐怕再也找不出这样身手矫捷的人了。
  一分感伤,夹杂着一份沉重,使得四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就在这个时候,从外面冲进来一个人,一看到郑无涯和客人站在门外,匆忙中收住脚步,满脸惶然。
  “有什么急事?”
  “回史爷的话,庄外来了十几匹马。”
  “哼!说下去。”
  “他们指名要会庄主。”
  史金刚一怔,他回头望着郑无涯。
  郑无涯突然张臂仰头哈哈大笑说道:“奚文兄!你说得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有人逼着你不让你放下屠刀;又岂奈他何?我郑天寿做了十年的郑无涯,我让宝剑沉在水底十年,我做了十年的善事,今天有人还放不过我,我还能期待着什么?”
  他说着话,当年的豪气,又立即洋溢着全身,他摆摆手对季奚文和钱驼子说声:“二位请!”大踏步走向前进花厅。这情形看在史金刚的眼里,使他想起十年前,他的主人挥动着宝剑,吆喝着“哥儿们!上呀!”这位忠心耿耿的汉子,是个胸无点墨的人,此刻,他真正的迷惘了,“善”与“恶”究竟应该怎么区分?又应该如何选择?
  情况不容许他想这些,老实说他也想不透这个问题,他只晓得找出主人的剑,又要去闻那久已没有闻到的血腥味。
  此时已经深夜,寒冷与岑寂,笼罩住周围的一切,只有郑家庄前的空旷广场上,燃点十余支火把,把附近照得一片通明。
  迎面十几匹马一字排开,当中为首的正是郑家庄的乘龙快婿金在鑫。
  从郑家庄花厅里走出来的四个人,在形势上是孤单了些,但是,郑天寿怀抱宝剑向场中一站,金在鑫的马打了一个喷嚏,很自然地退后一步。金在鑫没有下马,只是在马背上抬抬手刚开口叫了一声:“岳父……”
  “住口!”郑天寿喝住他。“你这样的叫一声,对我们传统的伦常,该是多大的侮辱?
  你不如直接了当叫我的名宇还来得恰当些。”
  金在鑫冷冷地笑了一笑:“那也很好,郑无涯,本来我们之间翁婿关系,就是一种利用。”
  “告诉你,金在鑫!从我踏出大门那一刻起,我不再是郑无涯,我是郑天寿,剑出鬼愁郑天寿。”
  他用右手扣指轻弹,剑作龙吟。
  金在鑫仍然是那样冷冷地笑了一笑:“郑天寿!你亮出剑出鬼愁的名号,也挽救不了你的命运。本来我等是明天来的。”
  “可是你们今天来了。”
  “那是给你一个机会,一个保持你郑无涯郑大善人的令誉的机会。因为你今天晚上死了,死的原因没有人知道,死的方式没有人知道,你十年的伪善,太原府还有人怀念你。”
  “哦!要是你明天来,我连这一点机会都没了!”
  “如果是明天,寿筵之前,我们要当着太原府的有头有脸人物,宣布你是杀人无数的胡匪,是假冒伪善的强盗,让太原府的人看看他们所尊敬的人本来真面目。”
  “这么说,我郑天寿还要感谢各位的慈悲与大恩大德。”
  “那倒也不必,只要你接受一个条件,你就可以获得这个机会。”
  “说说看,是什么条件。”
  “将那本剑招图解和那件珍珠坎肩献出来。”
  郑大寿笑了,纵声的大笑,张着双臂,笑得十分豪放,左手那柄宝剑,在松脂火把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芒。
  郑天寿笑得够了,他回过头来朝着季奚文和钱驼子两人笑道:“你们两人看看,天下居然有这种机会,要我们自动拿出宝藏,不是拿,而是献出来,然后再自动引颈受戮,天啦!
  这比胡匪还要狠毒十分。”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你还没有问问人家,如果不领情这个机会,又该怎么办?是个是死的方法要特别一些?我这个人事事喜欢尝新,就连死也不例外。”
  对面有人跨马越众而出,在马上指着钱驼子说道:“钱驼子!你不要故作镇静,就算你是万里飞驼,今天晚上你也难逃一死。”
  钱驼子微仰起头来看了一看,回头对郑大寿说道:“天寿大哥!我驼子一向是慢鸟先飞,就是死,也要抢先一步。”
  他向前走了两步,半仰着头,冲着对面马上的人一点头。
  “阁下能叫得出我驼子的绰号,对我驼子的一切,想必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我驼子一生做事,从不按常理……”
  这“不按常理”四个字刚一出口,只见他一个猴跳,窜出去直扑马头。
  马背上的人,知道对方一发动攻势,就会全力抢攻,必须要争取这出手一瞬的机先;可是,当他左手微带偏缰,右手刚一探拔腰际兵力,马儿忽地一扬前蹄,一声长嘶,倒在地上。
  马背上的人身手不弱,趁着马倒下来的一刹,甩蹬撒缰,右脚顺势在鞍上一点,侧滚背翻,落地滚开五六尺,腰间的弯刀,已经拔在手中,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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