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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王蒙话说红楼梦-第7部分

小说: 王蒙话说红楼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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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呼,评红者多矣,评宝玉者亦多矣,而《红楼梦》评不完,贾宝玉评不完。贾宝玉不是一个思想的形象概念的形象而是一个感情的形象心灵的形象。用思想概念追踪解说评议感情与心灵,十分不易。形象大于思想乎?这也要看是怎样的思想与怎样的形象。贾宝玉大于贾宝玉论包括笔者这篇“论”,这倒是无需论证的事实。二百几十年前的贾宝玉的生动丰富的形象摆在这里,评者(包括笔者)就找不到与之相称的生动与丰富的思想——议论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更进步、更崇高、更广博一些,更不带先入为主的见解地去理解他、体会他、分析他、“审判”他吗?难道我们不能从这一文学人物典型获得更多的感慨、体味与更加“聪明灵秀”得多、恢宏宽阔得多的启示吗?


  天情的体验

  天情

  根据“天才”“天良”“天赋”一类词的组成,我谨杜撰了“”一词。
  天才是什么?据笔者的理解:一、天然的天生的才能禀赋。二、像天一样大的超常才能。“一”是天生的,先天的;“二”则已包括了后天的因素。超常,则是不分先天后天外化表现出来的基本特点。
  那么天情是什么呢?天然的、性格类型和素质上的感情禀赋,即天生的情种,自来的感情化、情绪化人物,超常的、天一样大的即弥漫于宇宙之间的强烈情感。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强烈这样深挚这样蚀骨的感情体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过、都可能有这样的与生俱来、与生俱存的感情的痛苦,或者也未尝不可以说是这样的幸福。
  这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就是令世世代代读者嗟叹不已的宝黛爱情。
  当然,贾宝玉和林黛玉都很聪明,从他们的读书、做诗、言语、交际上处处可以看出他们的“聪明灵秀”,他们的文化的特别是艺术的修养,其中,黛玉尤其出类拔萃。
  但他们的感人并非以智以文采取胜。也不是以勇以仁义道德或以凶残阴险的恶德、也不是以体质或遭遇上的怪异来完成自己的性格的。《红楼梦》第一章开宗明义,假“空空道人”之口说:“……这一段故事……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
  这一段话,第一不能全信,因为它含有保护色的成分。从一开头,曹雪芹就必须远远绕开一切有可能招致文字狱之灾的东西。第二也是真实的告白,此书“大旨谈情”,虽然书中讲了许多极有价值的“兴衰理治”的故事,但作者是以一双“情眼”来看世界,看兴衰理治的。至于客观的阅读效果,或持爱情主线说,以为书的魅力全在男女之情,甚至读到非爱情的家事家政描写就打哈欠就跳过去;或持兴衰主线说,视《红楼梦》为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教材,甚至斥爱情说为降低了小说的思想意义;或持警世超度说,认为全书给人的教训不过是四大皆空而已。这倒可以悉听尊便,没有这些歧见,哪儿还有《红楼梦》与“红学”的魅力呢?

  宿命超常的爱情

  宝黛之情带有一种宿命的性质。
  两人一见面就“超”起“常”来了。宝玉与黛玉一见如故,“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写也许未必希罕。但接着宝玉就问玉、摔玉,闹将了起来,直闹得林黛玉“伤心”“淌眼抹泪”,并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这两人的关系,两人的缘分则甚奇了。莫非两人真是前生的“冤业”,一见面就相互“放起电”来,一见面就是相互的一个震撼、一个冲击?一见面两个人的内心深处就掀起了莫名的激动和波澜?果然,“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话成为了千斤重的偈语,被两个人参禅悟道般地咀嚼起来,回味起来,思考起来了。
  在可闻可触地十分真实地描写了的宝黛爱情故事背后,还有一个奇异的、朦朦胧胧的、应该说是匪夷所思的神话故事。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神瑛侍者……意欲下凡造历幻缘……那绛珠仙子道:“……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果然是天情!来自彼岸——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
  与其从观念系统的角度不若从情感的强烈程度的角度来理解宝黛恋爱的“天情”性质。奇异的还泪故事,曹雪芹明明没有把它“当真”来讲。在甄士隐即真事隐的梦中,僧人说起这个故事,明说“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道人听罢故事也发表感想说“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曹雪芹明明知道,还泪的故事不是真的,然而只有这个故事才能概括宝黛爱情的最超常最动人最有特色的性质。而且它是美的,是深挚动人的,它是感情的负载、抒情的假代,而不是实在的记录,它是感情的一种幻化的表现而不是真实的存在,它是对宝黛的爱情悲剧的一种无可解释的解释而不是一种见解。它是文学之所以文学,《红楼梦》之所以梦,而不是历史不是理论不是考证。在这里只有被学问压得丧失了起码的艺术想象力与情感共鸣机制的胡适博士才会指责曹雪芹的这个“神瑛侍者投胎”的故事。(见胡适《与高阳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版《胡适〈红楼梦〉论述全编》,第289页)

  自由与辖治

  封建社会的婚姻是不自由的,于是有了“月下老人”,使婚姻的结合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的作用的结果。而真正的爱情,却是并且永远是自由的,包括那些最最不成功的令人心碎的爱情与那些由于当事人的素质不高而显得不无下作的苟且偷情,其实都是出自自己的选择。宝黛的爱情更是如此,是他们自己愈来愈明确地选择了对方。
  然而这种选择是不容推敲不必思考的,从一见面他俩的相互吸引与冲击就没有减弱过或摇摆过。这种选择又是不可思辨不可理解的,两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开始是只感其然而不知其然。宝玉一见林妹妹便问她“可也有玉没有”,及至听说黛玉无玉,立即“发作起痴狂病来”,这能讲出多少道理来吗?宝玉见别人何尝这样问过,这样摔过,这样“痴狂”过?如果宝玉见人就问有玉没有,闻听无玉就闹,宝玉就不是“似傻如狂”而是彻头彻尾的精神病了。为什么偏偏一见黛玉就“傻”成了这个样子,激动成了这个样子,不是宿命,不是天情又是什么呢?
  并且这种选择具有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更替的性质。宝玉和黛玉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道德上伦理上互相并未承担过义务,然而他们的默契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永远的相互忠实,简直是“傻子”一样的忠心。所以黛玉一方面一再表白自己并没有要求宝玉远了别的姐姐妹妹之心,一面又实际上自认自己拥有对宝玉的感情的专有,有权对宝玉的感情生活感情表现进行无尽的挑剔与求全责备,而宝玉甘心情愿地接受这一切,或者用史湘云的话来说是接受这一种“辖治”。
  呜呼“辖治”!情感出自双方的自由选择也罢,一旦成为强烈的、蚀骨的、无可推敲(不能讲价钱)、无可理解(用逻辑推理解释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能逆转不能更替而又弥漫在自己的整个生活之中,甚至是决定着自己的整个生活道路的“辖治”之后,它不是像命运一样威严、像命运一样铁定、像命运一样至高至上、像命运一样来自至上的苍天吗?

  恋爱至上

  至上性是宝黛爱情的另一个特点。这里,“”,与其说是一种未必可取的或事出有因的人生观、一种论点,毋宁说是陷入精神的黑洞中的两个极聪明灵秀的年轻人抓住的唯一可以寄托自己,排遣自己,安慰自己的稻草,这根稻草实际上成了他们年轻的生命的诺亚方舟。
  贾宝玉是一个“混闹”的、备受娇宠的公子哥儿,顶尖人物老太太贾母的宠爱,锦衣纨、饫甘餍肥的富贵场、温柔乡,大观园的如诗如画的环境,尤其是成为那么多年轻貌美的女性的青睐的中心,再加上本身形象的俊美与智力的不俗,至今给读者以幸运儿的感受,说不定古今有多少年轻的男性读者窃窃羡慕着贾宝玉并生出诸多遐想来呢。但宝玉的精神生活又是非常痛苦的,一种十分抽象却又确定无疑的不祥的预感始终压迫着他。一种原生的、处于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交会处的,弥漫的、不可解释的悲凉绝望始终浸润着他。他反复地向袭人紫鹃等表白:
  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而在黛玉葬花一节,宝玉听到了黛玉的哀吟之后:
  不想宝玉在山坡上听见……不觉恸倒山坡之上……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则自己又安在哉?……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因此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
  叹青春之易逝,哀人生之须臾,悲世事之无常,惧己身之非有,这是真诚的慨叹,却又是普泛的呻吟,本不足为奇。只是这些出现在享尽了当时可能有的荣华富贵、缱绻温柔、而年仅十几岁的公子哥儿贾宝玉身上,而且悲哀得这样彻底,这样透心凉,不但此生希望“死的得时”,而且希望化灰化烟,“风一吹便散”“随风化了”“再不要托生为人”……这就相当惊人了。贾宝玉对此生此身的最后归宿的设想和追求是零,可以说他具有一种“零点观念”或得出了“零点结论”,与中国人传统的不但修此生而且修来生,不但照顾好自己这一辈子而且要顾全后辈百代子孙,不但生时要享福而且生时便要安排好自己的墓穴、安排好自己的身体的死后经久不腐与墓穴风水对于后代儿孙的大吉大利等等的习惯与观念大相径庭了。
  这里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能说宝玉对人生的体验是太痛苦了,才能导致这样虚空冷彻的“零点结论”,却无法说清贾宝玉如此痛苦的原因。《红楼梦》并没有正面述说宝玉形成这种观念的原因,而只是用“痴”“狂”之类的字眼半解嘲半烟幕地为宝玉打掩护。或者可以解释为没落阶级的没落预感使然,这当然是可以讲得通的,对于没落阶级的一员来说,愈聪明就愈失望,愈多情就愈悲哀,大体是不差的。但不管什么原因,我们可以判断享尽优宠的贾宝玉并未能从他的唾手可得(其实是手也不唾便得而且是超得超供应)的优宠中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甚至于可以说,他的生活获得与他的感情需求北辙南辕,背道而驰,富贵中的贾宝玉的精神生活其实十分悲凉。倒过来讲,这更证明了宝玉对感情的要求是天一样高、天一样大、天一样无边无际的。
  贾宝玉不乏随和。对贾政,对王夫人,对薛蟠、秦钟、冯紫英,对贾琏、贾珍、贾蓉、对赵姨娘、贾环、对袭人……他并无格格不入之态。对宝钗不无爱慕更不乏敬意,对湘云,对晴雯、芳官也可以视为青春伙伴,与她们玩得很热闹很痛快,可以充分共享青春的欢乐,充分发挥动用他的优宠条件。不论与姐妹们一起吟诗吃螃蟹吃鹿肉也好,在怡红院接受“群芳”的生日祝贺也好,与贾母贾政王夫人一道接受元春贵妃娘娘或北静王的垂青也好,他似乎也不乏欢笑。但另一面,在他的意识深层,感情生活的深层,他却是那样孤独和痛苦。在这个深层次中,茫茫人海,艳艳群芳,都是不相干的难相通的不重要的陌路客,只有一个人能与他分享这深层的孤独和痛苦,与他共同咀嚼这旁人看来只是傻只是狂只是不肖只是无能只是呆病根的生命的大悲哀大遗憾大虚空,当然这个人不是别人,只能是林黛玉。

  唯一“知哀”

  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唯一“知音”。更精确一点说,是宝玉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所有欣与其盛的主奴女孩儿都可以是宝玉的“知玩”“知乐”“知贵”“知闲”,林黛玉在这样的娱乐场合也并不显突出。林黛玉之所以为林黛玉在于只有她将一生的眼泪献给了宝玉。宝玉也希望得到这些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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