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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部分

血龙骄雄-第388部分

小说: 血龙骄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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踉跄后退并试图弄到第二件武器的时候,艾修鲁法特已经靠上来,将他逼向一堆乱石。

    其他的食人魔都远远的看着,没有围攻上来。这一半是因为暴君没有机会呼唤他们帮忙,另外一半是因为食人魔也有着单挑的传统。在食人魔看来,观看一场单打独斗的对决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娱乐。再说了,他们还有机会弄到一点零碎来吃。

    暴君措手不及之下,腿绊上了一块大石头,一屁股跌在地面上。他的手抓起一块石头,想要将其作为武器来攻击。但是一切都已经太晚,暴君举着石头的手僵直的停在空中,因为艾修鲁法特已经站在他的身上,将剑对准了他的鼻子。只要他长剑向前一送,这个食人魔部落就得选出下一位暴君了。

    “你叫什么名字?”艾修鲁法特问道。“我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忘记问你的名字了。”

    “马尔鲍勃。”正常的食人魔暴君名字后面点缀着一长串的绰号,比如“碎颅者”、“吞山者”、“肥胃”等等,但是这一次,这位叫马尔鲍勃的暴君很聪明的忽略掉了所有多余的头衔。

    “马尔鲍勃?好吧,马尔鲍勃,”艾修鲁法特回答道。“我叫艾修鲁法特,也许我上一次和你见面不是以这幅面貌,但是你一定还记得这个名字。”

    “艾修鲁法特?”暴君犹豫了半天。这不怪他,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让一个食人魔记得几年前只听说过一次的名字是在太强人所难了。于是艾修鲁法特做了一个手势,刹那之间,他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从一个矮人迅速的变化为一个鼠人,一个满身长满了火红色毛皮的高大鼠人。当然,这个变化只有几秒钟,很快艾修鲁法特重新恢复自己矮人的面貌。

    刚才这不是真实的变化,而是嘉莉引发的魔法幻术。但是对于食人魔来说,这个短暂的时间就够了。就算他们的智商不高,他们也认出了这个鼠人的大头目。因为艾修鲁法特作为鼠人时的那一身火红色毛皮真的是很惹眼,想注意不到都难。

    “是你?”马尔鲍勃惊讶的问道。艾修鲁法特将剑微微抖了一下,让他立刻闭上了嘴。

    “现在开始,我由我来问问题”艾修鲁法特说道。“听懂了没有?”

    马尔鲍勃用力的点了点头。

    “你们是不是没有地方可以去?”艾修鲁法特问道。“所以你们在矮人的国度里流浪?”

    “俺们……俺们回不去了。”马尔鲍勃老实的承认。“俺们得罪了大胖霸王!被他撵了出来。”

    因为食人魔并不是无法交流的种族,所以关于他们的记载也相当不少。艾修鲁法特知道“大胖霸王”这个名词。按照书上的记载,大胖霸王在食人魔之中等同于矮人的至高王或者精灵的凤凰王,是拥有最高权力的那一位王者。所有的食人魔暴君,虽然在他们各自的部落之内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力,但是都必须向大胖霸王低头,服从他的命令。

    “很好,既然如此,马尔鲍勃,我有一个提议!只要你们现在开始全部听我的,那么我给你们一个很好的条件……一个稳定的居住地,以及够你们吃饱的鲜肉!如果你们想干仗,那也有很多仗可打。”艾修鲁法特说道。必须要说,虽然他话的具体内似乎是那种可以商量的类型,但是他手上的动作和他说话的口气,明显就是不容对方拒绝。

    ……

    看着艾修鲁法特平静的走出食人魔的营地,两个长锤勇士这才松了一口气。独自进入食人魔营地和这些恶棍谈判,需要的可不是一点两点勇气。成功更需要出色的外交技巧。

    “大师,情况如何?”

    “一切都搞定了。”艾修鲁法特回答。“和这些食人魔的谈判很顺利。我说过,这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只需要使用他们理解的方式谈判就可以了。”·

第二十二节 春天() 
第二十二节春天

    春天要到了。

    季节的更替没有所谓的“告知天使”。尽管教会一直这么宣传,也总是有一些不知道是骗子还是头脑抽筋的家伙宣布他们见到了这些天使。但事实就是事实——不管有没有天使,或者你有没有崇拜星域诸神,春天都会到来。矮人崇拜的是他们的先祖神祗,绿皮崇拜的是搞哥毛哥,这并不妨碍春天到达山区。

    曾经厚到足以吞下膝盖的积雪已经只留下很少的残痕。这还是春天补下了一场春雪之后的结果。气温已经明显变得暖和。在复仇者军团的营地里,已经随处可见只穿一件简单外套的矮人工程师——这样可以让他们干活的时候不会碍手碍脚。

    再过上一小段时间,积雪就会彻底从这片山区消失,春天近在眼前。

    山区的春天其实没有平原春天那么好,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山区春夏短暂,秋冬漫长。而且春天

    关于“广域战场设计”(这也是艾修鲁法特大师为自己的最新设计起的名字)的第一波建设已经结束。依靠着矮人们高超的工艺以及坚忍不拔的意志,当然还有各种美酒的鼓励支持,以及他们先进的蒸汽挖掘设备,一切建设都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现在他们可以等着绿皮钻进这个精心制造的战场了。艾修鲁法特大师对于绿皮的审讯结果已经在军营里广为人知,现在几乎每个矮人都明白,一支十分庞大的绿皮部落就聚集在这片山区。等气温一暖和,这个部落随时可以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入侵。

    一场决定这片土地归属命运的大战,即将开始。

    ……

    “你们听好了!去告诉铁皮老大!告诉他,俺在这里等着他!他要是带种的话,来这里和俺们来较量较量。”

    沃切尔手指做了一个动作,艾修鲁法特的声音戛然而止。“怎么样,他的战争宣言还挺带感的吧?”他问身边的同伴。“矮人们建造了一座简易的城堡,然后把地精从城堡里放出去,这样,绿皮未来的攻势就有了一个目标。”

    灰白斗篷没有回答,只是冷笑个不停。

    “所以,我还特地把他派出的四个地精给抓回来了。”沃切尔说道。“这可以为我们拖延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一个月左右啊……”灰白斗篷用自己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有没有可能被血色公爵给察觉?”

    “他不可能察觉的啦。双方都是不可能渗透对方的……绿皮伪装不成矮人,矮人也伪装不成绿皮。矮人们唯有派出探子才能得到对方的行动……不过在这个山区,要说斥候战的话,绿皮可是很有优势的。我想血色公爵大概会舍不得这么把部下丢进绞肉机里,最后他只能通过直升机来侦察绿皮的动向。”

    “嗯……”灰白斗篷点了点头。

    “这样一来,哪怕绿皮对他的挑衅没有及时作出反应,他也只能认为是那些信使发生意外,或者铁皮老大需要精心筹划才能发动一次大规模的进攻。总之,血色公爵除了耐心等待之外别无选择。他总不能派一个矮人向铁皮老大挑衅吧?当然,就算他这么做了,我们照样能半路把那个矮人抓起来。现在这种天气……绿皮如果没有大的刺激,不会立刻发动攻势吧……”

    确实如此,绿皮会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而变得活跃,迟早会发现深入半岛地区的矮人军团。如果没有其他因素,按照绿皮的活动习惯,大概要到初夏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矮人了。当然,实际上没那么长时间,因为矮人军团已经和绿皮干了不止一次。虽然他们利用有利的地形,消灭了不止一股绿皮。但是不管他们的歼灭战有多么彻底,总归是有一些小子逃出包围圈的。特别是滑溜的蜘蛛小子和狼骑小子。

    这些滑溜的小子估计都就近投奔了某个小部落。这样一来,随着天气变得暖和,绿皮的活动变得活跃,关于矮人军团的传言很快就会传遍附近地区。然后——作为一个有实力又渴望用一场胜利来巩固自己地位的老大,铁皮老大一定会率领他部队直扑过去。要么把矮人军团打个稀巴烂,要么让自己被矮人打得稀巴烂。

    这两种结果都没什么关系(前者甚至更好一点)。但是他们必须保证时间上的衔接——假如铁皮老大被打败,那么他们必须在矮人们修复他们的军事设施前,让白手老大队伍接上。

    换句话说,铁皮老大就是那个踩地雷的,不管血色公爵布下什么陷阱,都会被他引爆。然后,灰白斗篷的真正杀手锏,白手老大就会及时赶到,补上最后一击。

    “那些绿皮没事吧?”

    “没事,我给他们注入了催眠气体。等到他们清醒过来,大概只会觉得睡了一觉。”沃切尔回答道。“我们需要把时间把握好。白手老大现在在干什么?”

    “在按我们计划的那样,吞并和吸收各个部落。”灰白斗篷回答。“可惜冬季实在不适合绿皮活动。否则的话,现在他大概已经能够集结起一支足够强大的军团了。但是再过上三个月左右,在我们的指导下,他应该能集合起除铁皮部落之外所有大中型部落。此时此刻……他大概正在认真的努力吧……”

    ……

    “h……”白手老大高高举起自己的魔法战斧,发出一声骇人的胜利高呼。

    伴随着他的呼声,锯齿部落有组织的抵抗已经崩溃。残存的部落成员溃退下去,依靠着一些临时构架的工事进行最后的顽抗。

    和所有的绿皮一样,随着他的一场场胜利,白手老大的身体也在随着胜利不断增长。如果说之前白手老大的外表还会让部下们有所疑虑,那么现在这个疑虑已经彻底消失。他已经变得又壮又大,因为他已经达到了他的巅峰,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大。

    他已经打赢了这一仗。伴随着锯齿老大被他一斧头砍飞脑袋,战争已无任何悬念。剩下的锯齿小子们全部被逼进了自己老巢的最深处。锯齿部落的老巢是只有一个洞口的岩洞,因此锯齿小子们退无可退,只能背水一战。

    通常情况下,获得胜利,充满了嗜血狂热的绿皮是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放过手下败将的。就算要纳降,也要等到他们旺盛的杀戮**得到满足后再说。但是在这个时候,白手老大却硬生生的阻止了自己部下的嗜血冲动。

    “你,给俺过来!”白手老大指着一个身边的地精说道。

    “老大,啥事?”地精虽然胆小怯懦,但是俗话说数壮地精胆,当他们数量上有很大优势的时候,他们也敢于冲杀在第一线的。

    “给俺过去,告诉那些小子们,俺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乖乖听俺的,俺就饶了他们!”

    这就是要招降了。虽然很多白手部落的小子们因为未能充分发泄而感到不满,但是却碍于老大的威势不敢声张。那个地精离开了己方战线,朝着锯齿部落最后的防线,趾高气扬的走了过去。

    这种情况下压根就没有第二种可能。绿皮们或许脑子里没多少货,但是他们绝不是自己寻死的傻瓜。

    在锯齿部落剩余成员的帮助下,白手老大很快就把锯齿部落的所有积累的财富席卷一空。在做完这件事情之后,他立刻下令全军拔营出发。

    “老大,老大,我们去哪里啊?”一个原锯齿部落的地精头目讨好的凑上来,问白手老大。

    “去……红云部落!”白手老大直截了当的回答。搞哥毛哥的神谕如风中的低语一般,时刻指示着他的前进方向。尽管白手老大之前从未来过这个地区,对这附近一带绿皮部落也一点也不熟悉,但是来自搞哥毛哥的指引,来自风中的低语告诉了他一切。

    白手老大的势力膨胀得很快,他手下早已经不是之前那么几千号小子了,而是一支数量上万的军团。就规模来说,白手部落不管怎么样都算得上是一个大部落了。不过对于白手老大而言,这些还是很不够的。

    “老大!我有一个好主意。”一个地精蹦了出来。他也是新投奔过来的——随着白手老大的胜利和名望日隆,很多游兵散勇和小型部落也主动加入了他。和所有的地精一样,一旦跟了一个新老大,他们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表现一番,以求成为老大的心腹。

    这也是地精们提高自身地位的一种捷径。如果一个地精能给老大出好主意,成为老大的参谋和跟班,那么他在部落里的地位可谓一步登天。哪怕这个地精再小再弱,有老大罩着,他也能把其他的绿皮指示得团团转。

    “啥米主意?”白手老大问。

    “老大,我知道铁皮部落在哪里。铁皮老大,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那时一个顶顶大,顶顶强的绿皮,一拳能打蒙一只野猪……当然,比起您来说还是差一些的。”·

第二十三节 到来() 
(第二十三节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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