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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0部分

血龙骄雄-第910部分

小说: 血龙骄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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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走出城堡的时候,他的部队已经在那里待命。十名骑兵,三十名步兵(此外还有足够人手负责留在城堡里)的阵容看上去也颇有点样子。这些士兵可不是那些临时凑数的民兵,而都是职业军人,所有士兵都装备非常齐全。他们看着他的目光都有几分崇拜,因为他正是他们效法努力的对象,或者说,偶像。他们中每一个都想复制他的成功。

    对于罗萨而言,每天都是这么美好。他现在是一个骑士,拥有一座不是很大,但是非常精致坚固的城堡。他还拥有一片位于紫色石的采邑——也就是他城堡边上的一座集镇。这座集镇虽然历史很短(哪怕是最宽松的标准,它也不过区区十年),但是相当繁华。由于位于交通要道,大部分商队行人都会在这里落脚休憩。它平均每天都能为领主提供超过三十个金奥利的税收(这还不算领主自己是私人产业收入),远远超过一位普通男爵的封地收益。即使后者的面积是前者的十倍以上。靠着它提供的收入,罗萨能够轻松供养一支数量多达七十人的装备精良的军队。

    至于罗萨作为封臣的职责,就是每天两次的带队巡逻,以保证集镇治安良好。此外,他每个月必须上缴三百个金奥利的税金给吸血鬼,并随时为君主提供一支五十人的部队,其中要有十名装备齐全的骑兵。

    没错,他是吸血鬼——或者用更庄重些的称呼“血色公爵”——册封的骑士。必须要说明的是,罗萨是个彻头彻底的人类,过去不曾,以后明显也不会对黑魔法有任何兴趣。事实上,和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雇佣兵一样,他大字都不识一箩筐。

    他是一个雇佣兵,或者说,他曾经是一个雇佣兵。现在则为血色公爵效劳。

    这种事情现在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每个人都知道,血色公爵虽然是一个非人类的怪物,也许也正如传说之中一样邪恶残忍,但是他有一项美德是超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君主的,那就是慷慨和守信。

    五年之前的罗萨是一个普通的雇佣兵,兜里有着几个银币就按耐不住喝酒赌钱玩女人的那种。他进入这一行当已经很多年,也没存下什么钱。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雇佣兵的道德观念是为金钱而战,而不是在乎雇主的身份。所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吸血鬼所雇佣——虽然出面的人是一个人类,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真正的雇佣者是血色公爵。这种现象很常见。只要条件合适,雇佣兵能够被任何人所雇佣,包括非人种族。

    战斗的内容是突袭一座城市。其实那也不算攻打,因为城市里面有着策应的人。外城、内城在内应的协助下轻松开门占领,但是攻打中心城堡的时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敌人已经反应过来了,而负责协助内应的密探明显被察觉了,直接被砍了脑袋丢出来。

    虽然随军的黑魔法师们扰乱了魔法通讯,但是这种扰乱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一旦时间结束,中心城堡里的人就能把急报发到瑞恩的王庭里面去。面对这种情况,带队的指挥官果断下令强攻。

    在攻城机械不足的情况下攻打一座城堡是什么概念呢?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用命去填”。用钱招募来的雇佣兵正是最好的对象。

    战斗非常激烈。罗萨一个最好的朋友就在他身边中了一箭,当即血染沙场。虽然说雇佣兵是为钱作战,通常被认为士气不高,纪律不强的军队。但是眼看着好友死在身边,罗萨两眼就立刻红了。在复仇的怒火之中,他居然昏了头脑,舍生忘死(完全不像一个雇佣兵应该干的),第一个冲上城头并杀散守军。他立下了头功,而城堡也被顺利攻了下来。

    罗萨当时尚未在意。因为按照雇佣兵的传统,哪怕是这样的功劳,能得到的也只是一笔较大的酬金罢了。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们返回西瓦尼亚后,吸血鬼亲自接见了他,并且对他在战场上的勇猛表现大加赞赏。那次见面结束的时候,吸血鬼给他提供了两个选择:第一个是一笔数目不菲的赏金,另外一个就是让罗萨向他宣誓效忠,而他将给予罗萨骑士的封号,以及和骑士地位相称的采邑。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哪怕是再白痴的雇佣兵也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个。

    他立刻向吸血鬼宣誓效忠,于是一夜之间,“雇佣兵”罗萨成了“爵士”罗萨。血色公爵将紫色石(包括罗萨现在居住的城堡连带着城堡边上的集镇)赐予他作为采邑。顺带着,血色公爵还把一个因为年纪过大而被释放出黑暗城堡的女孩嫁给他,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紫色石只是一个小地方,看上去似乎毫不起眼,不值一提。但是收入之丰厚却令人咋舌——这地方简直天天流着油水。这里或许不是什么大集市,但是南来北往的旅客无不选择在这里驻足休息。而这里所有的买卖,罗萨都有权力抽取属于自己的一份税金。此外,由于领主的特权,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不少自己名下的旅店——生意很好。所以,尽管他正统的税金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但是实际上他的真实收入还在那之上。

    和这些好处比起来,他承担的义务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固定的上缴税金、一支小型军队之外,他还肩负着监督北方动静的任务。没错,一旦外敌入侵,这座位于紫色石的城堡就是一个前哨基地。不过实际上这没有任何危险,因为除了城堡本身修建得很牢固之外,城堡的中心还有一座一次性传送门。一旦战争爆发,罗萨的义务可不是阻挡敌军,而是需要确认敌军的规模和数量,然后就能够利用传送门撤退。

    顺带提一下,传送门的对面是血色公爵的黑暗城堡。若无足够的理由,使用这个传送门就和找死差不多。

    总之,在经过这样的五年生活之后,现在的罗萨越来越像一个大派头的贵族了。虽然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身材和力量都没有下降。但每天出门之前,他都得整整衣装,选择一副盔甲。现在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下巴也能挺得很高,并且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别人。

    如果他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

    这种现象在七国内很常见。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采邑都不是世袭的。换句话说,等到主人故去之后,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而不是由子孙继承。至于理由,抛开一切的借口——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关系不够好。

    在被血色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罗萨从来没想象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那个时候,他可是过着刀头舔血,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后来成为领主之后,他也是兴奋莫名,压根就没想到过“世袭”这个概念。

    但是环境总是那么容易的改变人,现在,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

    其实要将“领地”变成“世袭领地”也不是不可能——至少,血色公爵确实是一个慷慨的君主。只要罗萨能再一次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想来血色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世袭”两个字的。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一个光棍,按照一种不客气的说法,完全是“贱命一条”,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此外他还有一个妻子,儿女和富裕的家产,更别说他的领地还是非世袭的,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血色公爵。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那就是赠送喜欢的礼物。

    如果有人在西瓦尼亚问一句,血色公爵喜欢什么,那么他得到的答案只能是一个。血色公爵只喜欢美女——年纪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美貌少女。而黄金、宝石、字画、雕塑、名马、魔法知识等等在世人眼里的珍宝,在吸血鬼眼里完全没有价值。哪怕送给血色公爵一百万金奥利也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相反,一个符合他审美观念的女奴却能让他态度瞬间发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想要得到吸血鬼的欢心,只有这一种礼物。传说有一个商人甚至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了三年免税的资格——而且他还很幸运。因为血色公爵的菜单上始终没有这个女孩。等到她年满十八岁,吸血鬼最终把她还给了她的父亲。

    很可惜,在现在的西瓦尼亚,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吸血鬼的品味很高,普通货色完全不在眼里。罗萨虽然成为骑士五年,但是却也始终没有这样的机会。

    但是这一次原本例行公事的巡逻中,他看到了一个难得的目标。

第十一节 买卖() 
第十一节买卖

    对于女人,每个男人的偏好都不尽相同。有人喜欢腿长的,有人喜欢娇小的,有人喜欢圆脸,有人喜欢长脸,有人喜欢丰满,有人喜欢纤细……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男人,就有多少种喜好。

    血色公爵自然也有爱好——这没什么奇怪的。吸血鬼也是由人类转变过来的,审美观念自然和人类一致。至于血色公爵喜欢什么类型——其实也很容易。随便一个人,只要能有进入黑暗城堡,多看看城堡里居住的那些女性的样子,就能知道一个八/九不离十。

    罗萨去过黑暗城堡,而且不止一次,所以他自然知道血色公爵喜欢哪些类型。

    罗萨原本正在进行一场巡逻——那一次正常的,以维护领地治安为目的的巡逻。这段时间以来,这条商路上的商人越来越多,而他的领地繁华度也在水涨船高,每天有太多的人来人往。

    之所以会发生这么良性的转变还要归功于图兰人——因为他们和精灵帝国发生了战争。战争断绝了原本的图兰人和精灵的贸易,使得人类能够输入精灵制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血色公爵控制下的西瓦尼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商人们不顾一切的沿着大路进入西瓦尼亚,带来了大量的餐饮、住宿还有其他{ 种种生意。而瑞恩虽然尚未完全从内战中恢复过来,却竭尽全力的维护着主要交通路线的安全——因为他们也从中获益良多。而这份收益正是因为内战而穷困不堪的瑞恩人不能忽略的。

    总之,这种种因素的影响之下,整个西瓦尼亚显得愈加繁荣。而罗萨骑士的领地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当初紫色石原本是血色公爵的不死军团和瑞恩大军的决战之地,曾是一片并无人烟的草地。但是现在,它已经变得如此繁华,甚至不比北方的米尔城逊色多少。要说它还有什么缺陷,那就是它还是一座集镇,也就是说没有城墙。

    当然,话说回来,这对于罗萨骑士而言毫无影响。

    所谓的巡逻其实很简单,就是带着成队的武装士兵在自己的领地上绕一个圈。稍微有点眼力的盗贼都懂得在这种时间内最好老老实实的将手插在自己口袋里面,否则的话就可能冒上生命危险。在领主的目光不及的地方偷几个小钱和在领主眼皮底下行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最糟糕也不过被失主痛打一顿,后者很很可能被就地处决。

    当时的罗萨正穿戴齐整,坐在马背上招摇过市。然后他看到一辆马车驶进了他的领地。

    一辆马车原本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但是这辆马车却是那种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的奢侈品——虽然它风尘仆仆,但无论是结构、造型都说明这辆车来自北方国度。而它的外部装饰和拉车的骏马,则说明它的主人是一个有钱人,而且还不是那种普通的有钱。哪怕是在西瓦尼亚,也没见过这么奢华的车子。

    这让罗萨情不自禁的多看了马车几眼。

    驾驶马车的是一个穿戴盔甲的男人。看得出来,他不仅是车夫,也是护卫。当然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有钱人出门带着护卫那再正常不过。但是马车在集镇外围一块空地停了下来之后,车门打开,一个年轻的少女走了出来。

    正常的情况下,罗萨可能根本注意不到这么一个女子。但是这一次,他正好在细致打量着这辆堪称奢侈品的马车,所以很清楚的看到了那个女孩。

    女孩看起来年纪在十五岁上下,拥有着一头少见的淡蓝色的银发。头发被梳成一条大辫子,一直延伸到腰部。她身材不高,但是动作敏捷,身体非常的匀称,五官精致而细腻。

    少女像一条小鹿一样跳下马车,朝着集市那边走过去。马车车门随即被车里人关上。没有其他人跟着她行动,包括那位兼职护卫的车夫在内,

    诸神在上!罗萨的眼睛盯着那个女孩,一直到看着她走向那家酒馆。显而易见的,这一位少女应该是车中主人的女仆。

    “大人?”身边的随从察觉到罗萨的不对劲,因为他勒马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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