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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狂仙-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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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疤今天的表现,很令他满意,陈某人不是个小气的人,让她自己挑选。

    接下来,他也没着急冲关,而是拿出那块得自李家的玉简,细细查看了起来。

    玉简的名称很大路——《探查术》,里面关于术法的介绍,也是没头没脑的,很像是从一本书里截出了一段。

    陈太忠一开始以为,自己又被李家人忽悠了,但是看完之后,他才确定,这应该是绝对的真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片玉简,对术法修炼讲述得极少,主要是在说原理。

    “肉眼可见的神识”——这就是探查术要说的。

    通常而言,神识是被识海感知的,跟眼睛一点都不搭界,正所谓人之六识“眼耳鼻舌身意”,都有相关的负责部位一般。

    饭菜做得好不好,耳朵不会知道,前方的道路该怎么走,鼻子不会知道。

    所以拿肉眼看神识,那真是扯淡的事。

    但是这玉简上说,神识还真是有可能被看到的,不过需要经过相关的修炼。

    就像尝试饭菜的是舌头,但是训练有素的鼻子,基本上也能闻个差不多出来——真正的高人,能通过鼻子闻出饭菜的咸淡。

    使用神识观察人,因为识海在控制,以期获得相关信息,这就很容易被人发现,若是不由识海控制神识,这被人发现的几率,就小了很多。

    可是……不受识海控制的神识,那还叫神识吗?

    于是玉简又提出另一个概念,叫做神识碎屑——既然大能人物都能分裂神识,祭炼分身,那么一般修者分裂出点神识,也不是多大的问题。

    分裂出的神识,由眼部送出,习练多次之后,眼睛就可以观察到神识在消散前的反应。

    只要是修者,对于身边不属于自己的意志,都有本能的排斥——不管这意志是多么弱小。多么不起眼。

    玉简的原理。大致就是这么多。然后介绍了一系列的习练过程。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三点:

    第一,神识分裂过程中,是有极大痛苦的;

    第二,肉眼看神识,是要经过长期锻炼的,也就是说,要熟练掌握这门技巧。要忍受得住长期的神识分裂痛苦,技巧掌握不熟练,只跟修者的意志有关,跟本技巧无关;

    第三就是,使用本技巧时,尽量用眼角的余光观看,而不是直视,否则容易被人发现。

    特别逗人的是,玉简里还写了一句话,“如修者有意。也可以尝试神识由耳部放出,想一想吧……只靠听。就能听出对方的修为,这是多么逆天的技能,不尝试一下吗?”

    想不到风黄界也有这么有趣的修者,陈太忠笑着摇摇头,打算按着玉简中的说辞,先分裂一下神识。

    下一刻,他就倒吸一口凉气,呲牙咧嘴地嘀咕一句,“我勒个去的,这也叫极大痛苦……这根本是痛不欲生嘛。”

    “主人你说什么?”正在挑拣防具的王艳艳扭头看了过来。

    “没事,”陈太忠咬着牙回答,声音有一丝微微的颤抖——真的太疼了。

    陈某人自命硬汉,从来没有怕过疼,连抽髓指也是小意思,不过这神识分裂,那真不是一般的疼,是头痛欲裂,耳边有洪钟大吕狠敲+利斧斫头的那种感受。

    那种不辨东西的茫然和痛苦,搁给意志不坚定的,没准就直接神智崩溃了。

    陈太忠是意志坚定之辈,说不得连连做几次尝试,失败了十几次之后,他居然发现,自己真的能“看到”自己的神识了。

    不是真的看到了,而是……就是那种感觉,他能感觉到已经被分割、飘出去的神识,在空气中慢慢地散去的过程。

    他甚至觉得,都不需要用眼,纯粹一种直觉,就能感觉得到。

    “一夜有成,哥们儿我还真是天才,”他美不滋滋地点点头,深吸一口气,放松了下来,“此术修习须谨慎,不能过于频繁……这不是扯淡吗?”

    下一刻,他就捂着脑袋,躺在地上打起滚来,挤眉弄眼的同时,却是牙关紧咬,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呼痛的声音。

    尼玛……这真的是太太太、太疼了啊。

    他的神识极其强大,也极其稳固和夯实,可他以前从来没有分裂过神识,一晚上就分裂了十几次,虽然总共也没有多少,但是小刀子割肉,它疼啊!

    陈太忠终究是没有呼痛出声,但是看一看他急促翕动的鼻翼,以及满头满身的汗水,就知道他经受了怎样的痛苦。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停止翻滚,然后坐起身来,第一个反应就是看刀疤在干什么——要是被她看到,那他这做主人的,可真就威严扫地了。

    嗯,还好,刀疤背对着他,正盘坐在另一个聚灵阵里打坐修炼。

    陈太忠也收敛心情,忍着脑中的种种不适,开始打坐回气,并且努力修补夜里失去的神识。

    神识的损失,并不是不可弥补的,就跟气血一样,只要不是大量的损失,重点温养一下,并不是什么问题。

    第二天是阴天,陈太忠收功起来的时候,天上已经下起了小雨。

    距他不远处,刀疤在雨里撑起了一把大伞,她正在伞下做饭,一股香气穿过细雨,抵达他的鼻翼。

    陶醉地深吸一口气,闻着潮湿的清新空气,以及空气夹杂的饭菜香味,再感受一下周边的沉寂和宁静,陈太忠舒爽地眯起了双眼:这才是我想要的仙界生活吖……

    “主人,”刀疤听到他的动静,一边拿锅铲炒菜,一边抬头望了过来,“昨天晚上,您滚来滚去的……是哪里不舒服吗?”(未完待续。。)

    ps:  又是四更,谁还有月票吗?

第九十一章 透风的墙

    “我欲火中烧,睡不着,行不行啊?”陈太忠火了,直接反问一句。

    刀疤的脸登时就红了,也没再说什么。

    不过在共进早餐的时候,她低声说一句,“您要实在有需求,我可以侍寝的。”

    “什么?”陈太忠正在考虑通过耳朵发出神识,该怎么做,猛地听到一句声音极低的话,禁不住愕然发问。

    “呃,没什么,”王艳艳两口划拉完碗里的饭,低着头端起碗,“我去洗碗。”

    你这个相貌,也要侍寝?陈太忠回味一下,总算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了,他哭笑不得地撇一撇嘴:咱就不说主仆有别了,但是……你总不能糟蹋主人太狠吧?

    天上下雨,他俩就不想再赶路了,吃过饭之后,陈太忠摸出一支长枪,就在雨地里练习起了燎原枪法第七层。

    随着瓶颈越来越松动,他习练这第七层,也就越来越有感觉,尤其是昨天一战,他找到了久违的豪气,隐约中觉得,晋阶也就在这三两天。

    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那就是另一说了。

    午后,王艳艳又做了午饭,不得不说,她是一个极其称职的女、仆。

    修者一旦陷入修炼中,别说一日三餐,三百日一餐,也是等闲,辟谷丸就是用来应付这种场面的。

    但是辟谷丸的辟谷,只是不让人生出饥饿感,能让人继续静修下去,补充**损耗的效果。远不如真正的灵谷和荒兽肉。

    陈太忠这一上午。是一直在演练枪法。雨水自他的下巴滴滴哒哒地滑落在地,但是王艳艳知道,那伴随滴滴哒哒淌下的,还有主人的汗水。

    这种情况,她当然要做好饭食,补充主人在**上的损耗。

    陈太忠也确实饿极了,在冰凉的雨水里练枪,真的太耗体力了。他吃掉了整整一只山猪腿,还划拉了五碗灵米,才推碗,“饱了……你的防器选好没有?”

    “我选了选,就这一件,是能防雷的,”王艳艳怯怯地拿出一个瘦小的内甲来,“应该是高阶法器……我起码能用到灵仙二级。”

    “这件内甲啊,”陈太忠原本笑吟吟的脸,登时就沉了下来。好半天才叹口气,一摆手。“你若喜欢,拿去用吧。”

    “是不是太贵重了?”王艳艳紧张地看向他。

    “也不是,”陈太忠轻喟一声,顺手拿起身边的长枪,脸上有种说不清的表情,“只不过……这个内甲的主人我认识。”

    “那你还给他好了,”王艳艳犹豫着发话,其实她有一点点的舍不得,但是,既然主人认识,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

    “她已经死了,兄妹俩都死了,死在锦旸山灵仙的手里,”陈太忠面无表情地发话,人却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往昔的诸般回忆中。

    那是个胸脯完全没有发育的女孩儿,他和她兄妹,在赤色谷地相遇,为了猎取雷霆鹿,双方互争地盘,甚至还相互抢怪。

    后来,那个女孩儿提议,让他丢一条雷霆鹿的腿给铁甲虎,而女孩儿兄妹,花了十灵从他手上买走了雷霆鹿的肝脏。

    女孩儿的哥哥,被雷霆鹿的闪电劈得毛发直立,而女孩儿却没什么损失,她骄傲地告诉他——我身上有祖传的防雷护甲。

    那个时候,飞升不久的陈太忠,真的很羡慕这两兄妹的感情。

    再一次见女孩儿,就是在灵仙费球的帐篷里了,女孩儿只剩下了一口气,她的哥哥也早就被灭口,而防雷护甲,就扔在她**的身子旁边。

    护甲防得住雷,防不住险恶的人心。

    女孩儿是被他亲手送走的,但是他也兑现了对女孩儿的承诺,将锦旸山的人杀得十不剩一,首恶费球和明特白,更是尸骨无存。

    “原来是你的朋友,”王艳艳有点挠头,不知道该不该拿这护甲。

    “也曾经是我的对手,”陈太忠笑一笑,接着又感触颇深地叹口气,“散修之路,本就不那么好走……且行且珍惜吧。”

    他拎起长枪,就待出去在雨中继续修炼,不成想王艳艳在身后发问,“主人,你突破就在近几天了吧?”

    “嘿,好眼力啊,”陈太忠愕然回头,“看不出来,刀疤你还有点算命的潜质。”

    “我昨天也感受到了突破的契机,”王艳艳正色回答,昨天由生入死,又从死到生,她是结结实实地坐了把过山车,其间差一点就自杀成功。

    经过这分磨砺,她的瓶颈也松动不少,“我觉得咱俩想都突破,又不受人打扰的话,需要想个策略。”

    “嗯,你说,”陈太忠点点头,他每一次突破,声势都异常惊人,这让他在自得之余,也陷入极深的烦恼——前来捡漏的人太多了。

    青莲剑派和龙门派的冲突,可不就是因为这个而起吗?

    “首先,咱们要找个相对隐秘的地方,”王艳艳一本正经地建议。

    “你这不是废话吗?”陈太忠眉头一皱,“附近哪儿有?”

    “其次,就是主人你晋阶,最好选在晚上,”王艳艳捂嘴轻笑,“晚上觊觎的人就要少很多,至于说荒兽……那时候我已经九级游仙了,什么荒兽都不在话下,必然护得你周全。”

    “我总要晋阶在你前面的,”陈太忠哼一声,将长枪往须弥戒里一收,“走吧,现在咱们就赶到洄水去。”

    洄水便是年轻烈焰龟所在的那条河,也是贯穿了青石城和晨风堡的河流,他当初被六个灵仙围攻,迷迷糊糊顺流直下,来到了晨风堡。

    洄水之滨,人迹罕至,周围又没有强大的灵兽,选择晚上晋阶,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那就走吧,”王艳艳也是痛快之辈,这里离晨风堡实在太近了,两人昨天才杀了晨风堡二人,这里实在不够安全。

    他俩走的时候,雨还在下。

    甚至第二天的时候,雨还在下,当天中午,有四个黑衣人,来到了他俩曾经驻足的地方。

    四个人都没有带什么雨具,身子被雨水淋得透湿,但是也没人在乎,这一点小雨,对修者来说,真是无所谓。

    正经是大家此来是办事的,不能摆出各种排场阵势,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经过一番查探后,有人出声发话,“人已经走了,不在这里。”

    “再锁定目标,”一个瘦小的人影冷冷发话了,此人白发童颜,让人看不出岁数来,“此人的功法,关系到我欧阳家的生死存亡,必须要拿到手。”

    “老祖,此人是不是陈太忠,尚是两说呢,”一个中年汉子发话,赫然是一级灵仙的修为,“至于他有没有好功法,也只是猜测。”

    “那我欧阳家,是不是该换老祖了?”瘦小人影冷冷地看他一眼,“至诚,你来做老祖吧。”

    “老祖,我可真没这个意思,”欧阳至诚笑着一摊双手,“我才一级灵仙,您都四级了,这话不是折我吗?”

    晨风堡的欧阳家族,也是个千年不倒的老牌家族,在这个地区根基极深,不过现在的欧阳家,只有四个灵仙,老祖是四级,还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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