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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部分

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第296部分

小说: 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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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谁?是不是‘盗墓之王’杨天?”我在做最后的求证。
  “对,就是他,全球盗墓界公认的王者,杨天。他在那里,就像多年以前,我们刚刚结识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窗前看书,穿着我一针一线缝制的大衣。世界上,再没有他那样巍巍如山、柔情似水的男人,所以……所以……别走……”她再次失声叫起来,随着暮色渐渐沉重,二楼窗口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一片。
  我放开了按住她头顶的手,缓缓调整呼吸,“传心术”非常耗费内功,只持续了三分钟时间,我的感觉却比经过了连番恶战更疲惫。
  “只有你能看得见他?”何寄裳转过脸,两颗亮晶晶的清泪垂在眼窝里。
  我点点头,在草根上盘膝坐下,四肢乏力,近乎麻木。
  “告诉我,一切都是幻影吗?告诉我怎么才能天天看到他,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毕竟是闯荡江湖的高手,激动的情绪很快平和下来。
  我只能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如果经过合理的验证,知道这段影像会不断地出现时,我会告诉你看到他的办法。”低头看看腕表,指针已经停止转动,但日历却跳过了二十五天,等于在几秒钟内让生命流逝了近一个月。
  何寄裳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双手同时按住了太阳穴,脸上显出无比痛苦的表情,也跟我一样打坐下来。
  村寨里一片沉静,没亮起一盏灯,木楼影影绰绰的,像是高高低低的巨大坟茔。
  无言地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才觉得身体重新充满了力量。腕表发疯的原因,只会是因为受到突然爆发的强磁场干扰,这一点,与红小鬼电话里说的情况吻合。我举起望远镜向南面天空观察,阴云堆积如山,沉甸甸地覆盖向丛林,的确非雨即雪,转瞬便到。
  何寄裳痴痴地望着木楼,若有所思:“可惜,我不懂‘逾距之刀’的武功,如果可以达到光速,看到他,一步跃过去,或许就能跟他相见了。他是光影重现,我只要同样达到光影的速度,岂不是就处在同一个运转环境里?你说呢?”
  我无言地笑了,如果人能够以光速运行,直接逆向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就可以了,何必采用她说的绕弯子办法?
  很多武林前辈已经义正词严地批驳了“逾距”的论调,明确指出,如果“逾距”可以实现,枪弹、火箭筒、大炮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两军对敌,可以“逾距”的一方不必等对方的子弹射到,就能出手制胜,这根本违背了大自然的物理运行规律,绝对是蛊惑人心的荒谬论调。当然,他们也承认“快”是无止境的,每一次出手的速度,从李小龙的每秒钟踢出七腿,可以提升为十腿、十四腿,但却不能无限加速,因为人体的关节爆发力已经受到了先天性的限制,除非脱离地球或者改变地球人生长基因,否则,绝不会创造出“逾距”的武功。
  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已经有三顿饭没吃,又喝了好几杯蛇胆茶,的确该补充些东西了。
  “那是他吗?是吗?”何寄裳自语着,茫然地抬头看着昏暗的天空,阴云南来,空气中的潮气正在急速增加。
  其实,有另外两个细节,可以证明刚刚看到的只是幻影。第一,我把那本书中间部分折起来了五页,只要对方翻书,一定会看到折起的痕迹;第二,何寄裳拿出的豹皮大衣被重新收回了包袱里,有长年折叠的明显痕迹,而他穿的那件成色很新,也很舒展。
  书和大衣是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年代,而影像中的人,看的穿的,却是十几年前的这两样东西。时间改变了一切,唯一没有更动的,只有何寄裳的心。
  “可惜……可惜我不懂如何达到‘逾距’的境界,五毒教虽然横行南疆,所向披靡,凭的却只是驱赶虫蛇的魑魅伎俩,这句话,他当年的确没有说错。我们回去吧——”她沮丧地站起来,把望远镜放回口袋里。
  “‘逾距’只是江湖上的传说,难道你见过杨天大侠真的练成了‘逾距之掌’或者‘逾距之刀’?”
  “对!逾距之刀!”何寄裳非常肯定地重重点头。


  第二部 一笑倾城 第二部 一笑倾城 3盗墓之王曾居于此
  ( 本章字数:8296  更新时间:2009…7…16 17:50:47)

  我们一起走向木楼,夜色迷蒙,犹如步行在影影绰绰的古怪坟场里。所有木楼的门口和窗口黝黑一片,都鬼气森森地张开着。
  “今晚,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再醒了?”江湖上对于五毒教的上百种邪法,所知不过十之三四,很多名字,连听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是理解其中的用途了。
  “对,他们会一直睡到明天太阳升起。”何寄裳无声地登上石阶,走入属于她自己的木楼。这种加深睡眠的方法,竟然让我联想到了江西“僵尸门”的“赶尸大法”。如果此刻有外地人闯入村寨,看着满地都是昏睡不醒的活死人,肯定又会成了报纸杂志上争相转载的爆炸性新闻。
  站在楼门前,我忽然觉得脸上一凉,半空中已经开始飘起了稀疏的雪花。
  何寄裳进了厨房,在灶台前轻快地忙碌着,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我在楼门前坐下来,俯视着整个村寨。若干年前,或许大哥在某个飘雪的晦暗夜晚,也曾坐在这里,久久地沉思冥想过?
  我很想念他,在这个巨大的地球上,在四十多亿人海里,只有他,跟我有血浓于水的关系,任何人无法取代。记得手术刀死后,苏伦整夜在开罗的十三号别墅石阶上默默地静坐,她想把手术刀过去的音容笑貌,全部在静谧中收入自己的脑海里,终生珍藏。这种失去至亲至近的人时的感受,创伤剧痛,无法用任何人间词汇表达。
  “大哥,你在哪里?”我用力挺了挺胸,觉得肩头沉重的担子正一刻不停地压下来。大哥与苏伦,这两个与我休戚相关的亲人,或许都被禁锢在前面的深山里,我一定要找回他们,用自己的实力,扭转大自然强加于我的灾难。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闷气,呼吸新鲜空气时,闻见了炖肉的香气,还有烈性白酒的辛辣味道。
  “我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不知你愿不愿意听?”何寄裳捧着一个黑色的托盘走出来,上面放着一个冒着腾腾热气的砂锅,还有一瓶酒,两只杯子。系上围裙后的她,多了女主人的温良贤淑,隐去了江湖怪侠的乖戾孤僻。
  “当然,好菜好酒,再有好的故事下酒,才是雪夜里最快意的享受。”我的肚子持续地咕咕叫着,廊檐外的雪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绵密起来。
  她笑了,把托盘放在地上,自己也在台阶上坐下。
  “你有一点点像他,随意而洒脱,说任何话,都让人听起来特别入耳——”她斟上了第一杯酒,矮墩墩的黑色陶杯,容量大约为一两。那酒瓶也是黑陶制成,像个生长变形的大肚葫芦。
  “请。”她举起杯,仰面饮尽,向我亮了亮杯底。
  这是中国人的喝酒规矩,先干为敬。在这种山野环境里,喝烧酒、吃野味是最入景的美事。我也干了一杯,热辣辣的酒直冲喉咙,一直烧到胸膛里,立刻浑身都是暖意。砂锅里炖着的是圆滚滚的蛇肉,飘着无以名状的香气。
  “这些香草蛇性情温和,以草根小虫为食,对习武的人恢复内力损耗很有帮助,你可以多吃一些。”她暂且卸去了江湖人的伪装,我们虽然只相识一天,却借着暗夜、微雪、佳肴、烈酒,成了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
  “在遇到他之前,我也不相信世界上会真的有‘逾距之刀’这种武功。那一年,我刚满十六岁,也就是老教主刚刚下令册立我为五毒教圣公主的时候,也是深冬时节。要想正式登上圣公主的宝座,我必须要为教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服众,于是我选择了进入西南深山,寻找传说中‘肋生双翅的蛇’,并且要带回去培育,以增强五毒教继续在江湖上一枝独秀的地位。”
  我耐心地听着,雪花在阶前铺了薄薄的一层,像是黑夜里的一张白色地毯。降雪的区域基本延伸到村寨也就到了尽头,所以我知道回去接应探险队的梁威,不会受雪天的困扰,明天一定能赶回来。
  今晚,我该尽可能地放松心境,听何寄裳讲完她和大哥之间的故事。
  “那时,这里还没有村寨,只有一间空荡荡的小草房。我向南五公里后,并没有发现特殊的蛇类,只有普通的草上飞、朱砂风、见月死,而这些蛇类,早就成了五毒教豢养的家蛇,没有丝毫发现价值——
  “黄昏小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窝山豹,共有三只,应该是刚刚满月的样子。十六岁,还是童心未泯的年纪,所以便用树枝和藤条编了一个大筐,想把它们带回去,作为意外收获。我当然知道处在哺乳期的豹子,不会远离自己的幼崽,但我早在云南时,就经常带着手下的跟班上山打猎,多次射杀豹子、野猪,对这种外人看来凶猛可怖的动物毫不在乎。
  “我离开豹子的巢穴没有五百米,老豹子就追了上来,实在出乎意料的是,除了一公一母两头老豹子之外,还跟着一只体形极其壮硕的成年公豹。我用毒箭射中了它,却没能令它立即死亡,一直向我扑过来。就在这时,一环雪亮的刀光急速闪出,一刀便砍下了公豹的头颅——那个人,就是‘盗墓之王’杨天。”
  这是一个老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但我很想听她说下去,因为在她的娓娓叙谈中,大哥的形象在我脑海中越来越丰满有力,直到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武林中人嘴里不停传颂的平面典型。
  美人遇难,英雄出手,然后以身相许,成就神仙眷侣,这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发展过程。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但也同时明白,他眼里蕴藏着的淡淡忧伤,代表的是内心埋藏着最深的寂寞。年轻时的我,根本不懂男人的寂寞是因为另一个永远得不到的女人,而无论向他殷勤奉献再多,都无法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位置。
  “他又发出了一刀,或者说,他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发出了第二刀,本来在我身边扶着我的胳膊,但刀光一起,他的人便到了两头豹子之间,豹头随即双双落下,鲜血染红了遍地草根。‘看见我发出逾距之刀的,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这是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嘴角带着轻描淡写的笑,仿佛刚才暴烈至极的出手,只是闲庭信步之后随手摘下了篱笆上的一朵小花。
  “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缘起于一个最微小的无谓决定,如果我不动那窝乳豹,直接向兰谷前进,我们也就不会见面。或者他晚出现一瞬,我死于山豹爪下,也就不会有半生的相思之苦了。”
  我替她斟酒。曹孟德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精的确能够让人忘却痛苦。
  “他搭建了这座木楼,因为我假装自己被山豹吓丢了魂,每天运功逼迫自己发烧,还服用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草药,令胳膊上起满了很恐怖的红斑。我想留住他,然后用温情感化他,动用了十六岁的女孩子所能想出的一切幼稚伎俩。
  “我在草屋窗前唱歌,看着他一点一点切削木料建房子,心境充满了暖暖的阳光。木楼竣工那晚,天上也是飘着这样的小雪,他炖了满满一锅蛇肉,还有整坛的从山里人那里买来的烈酒,我们在新居的阶前,就像今晚,没有一丝隔阂,虽然只是初识了一周的江湖男女。
  “他识破了我的伪装,却从没点破,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他的酒量极大,喝再多也只是脸颊带一点点绯红。苗人的世界里,几乎没什么男女之间的藩篱束缚,更没有汉人女子的矜持,见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就会毫无顾忌地直说出来。那样的夜,应该会发生很多旖旎的故事才对,但他只是喝酒,到最后,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多年以前的往事,再说起来,她还是幽幽神往,显然对大哥用情太深,无法因岁月的流逝而磨灭。
  她又喝了一杯,从怀里取出一只两寸水晶镜框,惨淡地一笑:“就是她,水蓝。”
  我接过镜框,带着极度的好奇心审视着照片中的女孩子。她有一头美国人那样的金发,瀑布一样披垂到腰间,眼睛又大又亮,却是纯粹的亚洲人的黑眼珠,连鼻子、唇形、皮肤都符合亚洲人的特征。
  “一个长着金发的亚洲女孩子?或者头发是染过的——”她穿着一身银色的宇航服,头盔夹在左腋下,右手拎着一只银色的公事包,照片的背景是一个巨大的灰色航天器,再向后,能看到草地、河流以及远处带着点点白雪的山峰。
  “这就是杨天大侠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个宇航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我只能试探着猜测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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