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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部分

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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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情不自禁地伸手挽住了她的细腰,低声说:“别怕,别怕。”
  龙格女巫对我是没有恶意的,否则也绝不会一次一次地出现,跟我心平气和地交谈。如果不是顾倾城照射她的面具,也不会彻底激怒她。
  青色液体穿透了吉普车,并且上升的速度越来越快,十分钟内便升到了洞顶,塑造出了一根近十米高的青色石柱,完成了这个奇异的变化过程,外表跟其他柱子没什么两样。


  第四部 星芒大阵 第四部 星芒大阵 第五章 唐门暗器,高速幻影
  ( 本章字数:8778  更新时间:2009…7…16 17:51:24)

  我接过了顾倾城的电筒,射向石柱底部,那里只剩下坚硬的青色石头,冷冰冰的,再也看不到遥远的古建筑屋顶与下陷的孙贵。
  “风先生,孙贵就这样消失了?简直像是恐怖电影一样——”卫叔的喉结跳动了一下,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他用力揉着自己的眼睛,蹲下身子,在石柱根部抚摸着。
  那里只剩下普普通通的石头,跟这座大山里的任何一块石头一样。
  由固体转为液体,再由液体成为固体,这个诡异的转换过程,以牺牲了孙贵与一辆吉普车作为代价,但我们什么情况都没得到,只受了一场巨大的惊吓。
  顾倾城蓦地一声长叹:“风,那个人对你说过什么?那张黄金面具下,覆盖的会是一张怎样的脸?”
  女人对女人有天生的嫉妒心,我不清楚聪慧如顾倾城是不是也会如此?
  我犹豫着摇头:“那似乎不仅仅是面具,看她的眼睛部分,跟面具几乎是融为一体的,可惜时间太短暂了,我眼前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图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虽然是一副黄金打造的面具,质量一定非常轻,戴在她的脸上,丝毫没有累赘的感觉,有点像一层薄薄的皮肤。”
  那一瞬间的照亮,像是照相机的镁光灯一闪,令我的眼球剧烈刺痛着,能够观察到这些已经着实不易。
  卫叔脱口而出:“人皮面具?川蜀一带的江湖人物身边,都会随身携带这样的东西,如同戏子们表演‘变脸’的工具一样。”
  顾倾城微微点头,表示同意卫叔的观点。
  人皮面具作为易容术的一大道具,一直以来都是江湖人物掩盖身份的首选。这种技艺到达巅峰之后,真的可以像川剧中的“变脸”那样,瞬间改变自己的面部特征,成为另一个人。清朝晚期江湖上出现过独脚大盗“千面妖狐”、“鬼面盗”都是使用人皮面具的个中高手。
  我不想反驳卫叔,但灯光一闪的瞬间,龙格女巫那张面具给我的感觉极其怪异,像是长在脸上的一层皮肤一般。
  “难道这个世界上,会有某些人的皮肤是金黄色的,像黄金一样?”我脑子里又捕捉到某种线索,飞快地运转起来。
  “目前已经有两样东西与黄金有关了,另一件是李家画册里那只巨蛋。龙格女巫的异能来自哪里?是‘他们’赋予她的吗?并且同时带给她这张面具?黄金是地球上最与众不同的金属,古代人甚至用吞咽金箔来治病驱邪,难道方眼怪人也有一张黄金般的脸?”
  我的脑子里有另外一条信息弹了出来——秦始皇一统六国后,销天下之兵器铸金人。
  按照后代考古学家的推断,当时兵器为铜、铁,历史上没有用黄金做的兵器,而且黄金太软,根本不适合做兵器用。
  现在看来,考古学家只是在用有限的近代科学理论来解释两千年前的史实,难免有张冠李戴、牵强附会之嫌。既然秦始皇能做出铸造长城、焚书坑儒、海外求药那样的疯狂举动,谁能保证,他不会集合亚洲大地上的所有黄金,铸造成真正的“金人”。
  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每次读到古籍中的“金”字,总会一厢情愿地把它理解为“铜”,仿佛古人对黄金的保有量,也像现代社会一样稀缺。其实,已经有很多资料证明,这种推断是完全错误的,否则也就不会在西藏、尼泊尔、印度、泰国一带出现那么多巨大的纯黄金佛像了。
  我需要大量资料来证实自己的猜想,所以,红小鬼已经成了目前最重要的角色,甚至超过了带队搜索的卫叔。
  “风,我们撤出去吧,慢慢商议。”顾倾城扯了扯我的衣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补充,“飞月那个小姑娘还在外面苦守着担任警戒呢!她更放心不下你……”
  我无言地点点头,放开环住她的手臂,但她的左手巧妙无声地翻上来,有意无意地牵住了我的右手。
  黑暗之中,卫叔对此毫无察觉,但我感觉到顾倾城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像是有一块轻巧的石子,偷偷滑入了古井深潭的波心,于无声静谧中荡起涟漪千层。
  绕过七排石柱后,我终于重新看到了熟悉的天光日色,彻底挣脱了黑暗的包裹。
  飞月平举双枪,全神贯注地向洞里警惕凝视着,一看到我,脸上顿时露出劫后余生的狂喜,垂下枪口,喜极而泣,两行又大又亮的泪珠扑簌簌地滑落下来。
  顾倾城早就放开了我的手,飞月向前跑了几步,扑在我的怀里,放声大哭。
  困境中的男女相拥抱头大哭,只是自然而然的天性反应,就算飞月有什么特殊感觉,我仍旧当她是小妹妹,心里不会有其他想法。等她发泄够了,不好意思地退后,我们四个才一起走出洞口。
  黑暗中困了半夜的人,再次站在朝阳之下,绝对有种“恍如重生”的惊喜。那些远远退后的雇佣兵们迅速围拢过来,在卫叔的凌厉眼神逼视下,迅速各司其职,发动了剩余的三辆吉普车,准备撤退。
  距我们最近的一名队员,俯身从车头前捡起了一样黑糊糊的东西,扬着手向卫叔报告:“卫叔,这是刚才打碎车灯的……”
  风里飘来淡淡的腥气,就是从他手里的那支枣核镖上散发出来的。
  卫叔骇然叫着:“快丢开,快丢下……”
  暗器上淬着剧毒,所以才会有如此浓烈的腥气。我的身法比卫叔的叫声提前了一步,已经滑到队员前面,在他右臂上迅速一戳,封闭住了回溯上行的血脉。
  再厉害的毒素只要不攻入心脏,都不会令人猝死,最多也就是“毒蛇啮臂,壮士断腕”而已。失去一条手臂,总要好过丢了性命。
  这个人捏住枣核镖的拇指和食指,已经突兀地青肿起来,两秒钟不到,便肿得如同两只粗大的胡萝卜,那支毒镖“叮”的一声,跌落在地。
  卫叔一晃,也到了我身边,“啊”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霸道的毒!”
  他的动作好快,已经擎出了一柄小巧锋锐的刀子。江湖高手,绝不会有妇人之仁,试图切肤放血保留对方手指的话,只会令整条手臂都中毒溃烂。卫叔是久在江湖的人,无须我出声提醒,也会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退开两步,把这个问题交给卫叔去处理。
  飞月戴上了一只棕色的鹿皮手套,把地上的枣核镖拾起来,又取下了嵌在吉普车探照灯上的一支黑色的燕尾镖,一共有十四件之多,放进一个黑色的橡胶盒子里。
  那些来自尼泊尔的雇佣兵们,也算是走南闯北之辈,精神紧张地盯着飞月的动作,一个个噤若寒蝉。
  亚洲小国的江湖人物历来对中国的暗器有天生的心理恐惧,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丝毫减退。我曾跟西亚、南亚的一些留学生有过这方面的交谈,每次提到蜀中唐门之类的江湖流派,他们都想破脑袋也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些提炼自地球植物的毒素会有见血封喉的奇效?
  “唔……风,你不觉得这些暗器有些熟悉吗?”顾倾城轻抚着自己胸前的长发,陷在沉思里。朝阳替她的脸和发都镀上了一层赤金色,再次令我想起龙格女巫的古怪面具。
  飞月托着盒子走向我:“风先生,所有暗器的重力中心点上,都刻着一个小字,请看——”
  我闭住呼吸,将目光投向两寸长的燕尾镖,就在镖身正中的燕尾分离之处,竟然有一个极其细小却又笔触工整的“心”字。
  “一个‘心’字?”我的思想蓦然被触动了。
  两个女孩子的目光刷地投射在我脸上:“对,就是这个字,让你想到了什么?”
  迎着璀璨的朝阳,我用力在自己的脸上搓了两把,借以掩饰自己内心的震撼。
  顾倾城的目光悄悄移开,极其善解人意地给了我调整表情的机会。
  “风先生,你想到了谁?是不是蜀中唐门的某个人?”飞月毕竟年轻,不懂得为别人留下转圜的余地。
  任何人提到江湖上使用剧毒暗器的门派,蜀中唐门是第一个怀疑的对象。这么多年以来,在暗器上光明正大地錾上“心”字的,也只有一个人,因为只有她才配在自己的暗器上使用这个字,仿佛只要她叫了“唐心”这个名字,其余的人,无论在她之前或者之后再叫这个名字,都成了无聊的仿冒追随者。
  “唐心?”飞月不是只懂得拈针绣花的深闺小姐,人在江湖,势必要懂得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死行情。
  我继续凝视那些黑黝黝的枣核镖,长度只有半寸,镖尖带着冷森森的一点寒芒。
  “有可能,不过谁都不敢断定。如果有一架生化显微镜的话,或许才能做最后的判定。”在飞月的咄咄逼视下,我只能做含混的回答。
  “啊……卫叔不要,不要……”手指中毒的队员惨无人声地叫起来,恰好转移了飞月的注意力。
  一名枪手是绝对离不开双手食指的,正如一名刀客不能失去自己的大拇指、一名神射手不能放弃自己的眼睛一样。人类的双手十指,每一根都有其独特的筋肉结构和骨节分布,才能组合在一起,发挥“手掌”的整体作用。
  制造枪械的初衷,就是要用到食指与心灵的灵敏沟通,心手合一,才会在最恰当的时机扣动扳机,准确无误地射中目标。这一点,其他四指加起来都无法取代。
  科学家早就做了精密严谨的试验,得出的结论可以百分之百地证明,食指是所有手指中最灵动、最宝贵的,对于人体的重要性,不亚于面部五官。
  一个盲目的动作,导致了这名队员的终生之恨,但这一切又无法避免。如果不能及时地削掉沾染了毒素的手指,几小时内,毒素随血脉回流进入心脏,必定毒发身亡。
  “啊——”卫叔不等对方做出逃跑的动作,已经迅猛地一拳击打在他后颈,令这个体格彪悍的年轻人软绵绵地萎缩倒地。
  顾倾城摇摇头,无奈地喟叹:“现代化的抗病毒血清竟然无法抵挡古人发明的毒药,到底是科技水平的发展停滞不前了呢?还是古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比现代人更高明?风,这个问题,你能回答吗?”
  类似的问题,很多人早就自问过,早在埃及沙漠时,每一次看到金字塔的宏伟构架矗立在蓝天黄沙之中,苏伦都会喃喃自问,对于历史长河中的不解之谜感到由衷的困惑。
  古人能够达到的很多精密工艺,现代人通过高精度仪器都未必能完成,所以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倾向于“古人的智慧来自于上一代地球人的遗留传授”这一幻想派观点。
  “顾小姐,别想太多了,我们还是先回营地去吧。”一旦脱困,我又想起了闪烁其词的李康与那本古籍画册,那才是揭开秦朝“方眼怪人”秘密的关键钥匙。
  被击昏过去的人已经失去了痛感,小刀的锋利又丝毫不逊于外科手术刀,所以,随着两行紫黑的污血喷溅在地,那个人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右手拇指、食指,可以卷铺盖放弃枪手这份工作了。
  这就是“富贵险中求”的江湖,两根手指可以为他换来几万美金,此生却从此开始与枪械无缘。
  面临绝境,他没有其他的选择,所有人都一样,必要时保命才是活着的关键。
  回程之中,我身边坐着的是飞月,而顾倾城有意避开了与我靠在一起的机会,坐在另一辆车子的驾驶室里,保持着沉思的静默姿势。以追击开始的半夜行动,却以探险队的绝对失利而告终,所有人的情绪都变得沉甸甸的。
  “风先生,既然这么危险,你为什么还不选择回头?”
  飞月在用一块灰色的绒布仔细擦拭着自己的双枪。这种外形彪悍的枪械,或许只能在城市近战中使用,只有对于我们的同类才能显现出它的杀伤威力。要想拿来对付龙格女巫,还是显得势单力薄了许多。
  我摇头低叹:“找不回苏伦,我永远都无法回头了……”
  她还小,应该无法体会那种在战火与险境中锻炼出来的真情。如果能放弃并且忘掉苏伦,我也许早就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像卫叔和雇佣兵们放弃陷入凶地的孙贵一样。在我心里,苏伦的分量重于一切。
  “啪啪”两声,飞月将弹夹装好,挥手插入腰带上的枪套里,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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