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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权谋官场-第5部分

小说: 权谋官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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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自己终于挺过来了,回过头来想想,虽然自己失去了不少,但对自己心志的成熟,对现实和人性的认识,起到了一次淬火的作用。

    还好,自己替人背了一次黑锅,并没有在自己的档案中留下污点,这也算是对得起自己做出的牺牲和付出,到了地方,只要自己不说,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过去,又可以在新的领域,重新开始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抱负。

    只要有一丝丝的机会,他郑为民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坚信,这世上的许多事情,看起来遥不可及,但只要沉下心来,真正用心去做,实现起来也不是太难。

    自己从一个大学生特招入伍,到二十三岁当连长,就是最好的明证,虽然过程艰难,道路曲折,但自己当初定的目标,总归成为了现实,他充分享受这份成功。

    这种做事的心态和思维定势已经成了自己一个很好的习惯,就算身处逆境,他郑为民照样能化腐朽为神奇,他有这个自信。自信虽然是一种精神,看不见摸不着,但表现出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成功虽然需要机遇,但关键还是要看个人有没有实现目标的野心和**,这野心和**就是源动力,有了动力,就要去努力,机遇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为了随时而来的机遇,只要精心准备,一切皆有可能。

    想着这些,郑为民全身充满着力量,他握紧了拳头,朝空中使劲挥舞一下,然后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立了起来,迅速穿衣下床。

    从今天开始他要为自己揭开一页新的篇章。

    因为干农活耗费体力,大柳村的老百姓,不像城里人,早上只吃一点美味的早点和稀饭,馒头等带有保健意味之类的东西。

    他们早餐总是吃硬硬的米饭,这样下地干重体力活,才有使不完的劲,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常说,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对于庄稼人来说在贴切不过了,其中的意义远非一些城里人能理解的。

    田腊梅知道儿子在北方的部队吃了几年面食,一早起来叫男人三根去村集上的肉铺,买了一斤瘦肉回来,特意做了一锅肉丝面外加四个鸡蛋。

    郑为民小时候最喜欢吃母亲田腊梅做的肉丝面,在连队都是十**岁的战士当炊事员,早上也常吃面条,但总感觉做的不正宗,吃不出小时候自己母亲做的那个味道。

    所以,在部队,逢年过节,想念故乡时,总想吃一碗母亲做的肉丝面,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关系,能吃上母亲做的肉丝面,已经是一种奢望。

    现在面对用柴草烧出来的,一锅带着浓浓肉香的面条,郑为民仿佛又回到儿时和哥哥,妹妹一起抢面条的情景,不觉味口大开,他尽狼吞虎咽的吃了两大海碗。

    田腊梅看着儿子吃面的样子,又是高兴又是心酸,儿子终于长大成人了,也懂事了,她心里很是欣慰,一想到儿子已经二十六岁,还是孤身一人,不觉眼睛湿润起来。

    自己也曾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不是人家姑娘嫌自己家穷,就是嫌部队太远,受不了两地分居。

    虽然人家姑娘对儿子的一些外在条件挑三拣四,可对儿子的人品还是非常喜欢,都表示,愿意和儿子先处着朋友,找找感觉。

    可儿子脾气也倔,似乎对介绍的几个姑娘都不上心,理都不离人家,田腊梅一气之下,索性就不再托人给他介绍对像,任着儿子自己折腾。

    其实,田腊梅不知道,儿子为民之所以对她托人介绍的几个姑娘不上心,其实他的心里始终被一个女人占据着。

12 报纸上的头像

    郑为民出门前,照着镜子刻意把自己好好的修饰了一番,他向来注重仪表,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自打上高中起,他就非常注重自己的外在形像,尽管当时家里穷,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

    无论衣服质量好不好,款式新不新,他从不在意,他知道家里穷,就算在意,也白搭,家里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钱给他买新衣服,所以,平时,他总是在细节上要求自己,他把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头发洗的清清爽爽,只要自己能做的,他一定尽心做好。

    他的身材结实,匀称,高大,性格和长相,都像他的娘田腊梅,随随便便的一件衣服,只要穿在郑为民身上,总是显得潇洒干练,帅气十足,这让许多个矮的男生好生羡慕,女生们总是偷偷地欣赏他,暗恋他,甚至主动的追求他。

    就为这,郑为民没少受到他的同班同学,班长秦尊的妒忌和怨恨,两人一度暗中较劲,关系紧张,问题倒不是出在郑为民本身的帅气和优秀上,而是秦尊喜欢的班花,一直喜欢郑为民。

    尽管郑为民也喜欢赵欣茹,但他知道秦尊一直在向她示爱,自己只能装着不在意,他知道秦尊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秦守国的公子,凭条件和实力,自己一个农民子弟,不可能和他去争一个女人。

    可就算如此,秦尊也总是想办法排挤郑为民,刁难他,设法让他出丑,甚至叫社会上的混混威胁他,越是这样,越欣茹越是讨厌秦尊,对郑为民喜欢甚至可以说爱的发疯。

    赵欣茹上了江洲医科大学,依然和郑为**系,时常到江洲大学去看郑为民,和他约会,这让在江洲教育学院读书的秦尊,越发的痛恨郑为民,他想不通,自己凭家庭条件和自身素质哪一点比郑为民差。

    可这女人偏偏喜欢家在农村,家里穷的叮当响的郑为民,秦尊心情难受的像是牙缝里塞进了一片牛肉,他气愤之极,甚至在梦里都骂出声来。

    秦尊的母亲秦月花是县民政局的一个副局长,见儿子为了这个叫赵欣茹的女人,尽痴情到这种程度,不觉心里生起了一种护犊的母爱之心,想着帮助儿子一把,特意到县一医找了一下医院的院长,自己的老同学老耿。

    让他找当医生的赵欣茹谈谈,帮助儿子做做工作,老耿作为单位的领导,手握全院干部职工的命运,全院干部职工都怕他。

    作为他手下医生的赵欣茹当然也不例外,在老耿的软硬兼施下,赵欣茹想着自己的父母都是县罐头厂的普通工人,自己医科大学毕业后,父母几乎花了毕生的积蓄,走了好几道后门,求爹爹告奶奶,就差给人家下跪了,才在县医院给自己谋了份工作,想来平头百姓给子女找份像样的工作,何其艰难,着实不易。

    赵欣茹喜欢郑为民帅气善良和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她讨厌秦尊的虚伪,和官宦人家的世俗和傲气,现实太残酷,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无奈。

    她害怕院长老耿给自己小鞋穿,她更害怕老耿让自己失去这份工作,最后他只得含泪答应老耿,勉强同意和秦尊先作为朋友关系处着。

    她没有一口答应成为秦尊的女朋友,她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和郑为民走在一起,她相信未来某天,郑为民一定在等着自己,可这一天,到底又是哪一天,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能做的,只有和秦尊这样无休止的拖着,直拖到她无路可走时,她才做出选择,暂时她还没有勇气拒绝秦尊这个官员的儿子。

    尽管郑为民在部队知道了自己和秦尊的事,时常有意的不接自己的电话,回家探亲时,甚至有意躲着自己,但她内心深处一点都不怪他,更不要说生他的气了。

    她有时隐隐觉得郑为民在记恨自己,想到这点,她反而有些莫名的高兴,她希望他能主动的恨自己,他恨她,说明他在乎她,她需要他的在乎,她需要他心里有她,因为他是一个值得让自己爱的男人。

    郑为民所在的大柳村郑家庄,离玉岭镇到县城青阳镇的公路,还有一里地,他背着一个棕色真皮肩包,戴着一幅墨黑色偏光太阳镜,沿着乡间机耕道走了近一刻钟,就上了公路,稍稍等了几分钟,一辆中巴车从玉岭镇方向开了过来,郑为民招手上车。

    夏收季节,进城的乡下人不多,车上空荡荡的,大约走了不到四十分钟的样子,车就到了城关镇。

    郑为民自高中毕业后,离开县城已经有七八年了,这几年的发展,让这座有千年历史的小县城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高楼大厦渐渐多了起来,房地产商开发的高档楼盘,如鹤立鸡群般,稀稀朗朗的从县城那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起的低矮楼房中间耸立了起来。

    进驻县城工业区的企业,也不断的从开发区一马平川的平整土地上一家家的冒了出来,那夹心彩钢板组装成的厂房,蔚蓝一片,很是壮观。

    郑为民走在街上,极力搜寻着自己上高中时的痕迹,他有意在寻找自己和赵欣茹曾经第一次夜晚亲吻时的地点,那家秃顶矮胖中年男人经营的传统照像馆。

    可眼前一切都变了,那家照像馆已经变成了一家现代化的超市,那间狭小的照像馆,已经成了记忆中的黑白胶片。

    郑为民有些小小的失落,在那家超市门口,郑为民静静地站了几分钟,然后迈步朝军转办走去,军转办在人事局三楼,他只知道人事局在滨湖路,可滨湖路在哪儿,他是两眼一抹黑。

    本想问一问身边不远处的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西瓜摊主,见那人头发凌乱,一脸被生活压榨了的疲惫,看模样像是个郊区的农民,想着人家一门心事挣钱养家糊口,估计不大关心政府部门方位,郑为民索性打消了念头。

    此时,走过来一位穿着灰色短袖衬衣,戴着黑边近视眼镜的老者,那神态和长相像个退休的老干部,郑为民上前一问果然没错,老干部用手一指前方,和气地笑道:“向前三百米,往左拐,再走二百米,县文化馆隔壁就是。”

    郑为民呵呵一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按老干部指点的方向前进。走到县文化馆门口,郑为民见有三四个老头在看报栏里的报纸,边看边议论着什么。

    他无意间向报栏上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报纸上一个大大的头像,着实让自己吃了一惊。

13 胖老板面授机宜

    郑为民见报纸上的头像,明显吃惊不小,暗道:这不是昨天下午自己在长途客车上的镜头吗?怎么上了报纸?他凑上去,再仔细看了一下标题《无名英雄显身手,猖狂歹徒束手擒》,郑为民抿嘴朝报纸微笑了一下,原来是昨天的《秦唐晚报》,署名是实习记者乔小兰。

    郑为民乐了,原来昨天在车上遇到的小姑娘,是个实习记者,怪不得那么泼辣大方,再看报道里面的内空,尽把自己描写成武林高手,什么飞腿,什么动作快如闪电,什么一位帅气十足的英雄。

    见乔小兰的文笔不错,就是吹牛吹大了一点,自己只是个普通的特种兵连长,因为长期艰苦锻炼,身上是长了点功夫,还没有到乔小兰吹捧的,什么金庸武侠小说里大侠的地步。

    “现在社会,真是乱的很,大白天明目张胆的抢劫,公安部门这帮人都是干啥吃的。”一个老工人模样人发着牢骚。

    另一个老头嘴里叼着一支烟,边看边接过话茬,骂道:“这个世道真是乱套了,公安部门没有几个好鸟,那帮人整天和地痞流氓都绞在一起去了,哪还管老百姓的死活,只要能搞到钱就行,除非死了人,上面重视了,才干点正事。”

    “咦,这小子挺能打的呀,一个人光手干趴下三个拿刀的歹徒,你们看,这小子的气质和头型,我敢说,这小子肯定是个当兵的,不然,老百姓哪个还敢管这种闲事,不找死才怪。”站在最里面的小个老头,仔细研究着郑为民的头像,对刚才俩老头的牢骚充耳不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大声嚷道。

    三个老头同时把目光聚焦到郑为民的头像上,郑为民心里呵呵一乐,这小老头眼力劲不错,尽一眼看出了自身的身份,想着自己还有事要办,赶紧转身朝文化馆隔壁的县人事局走去。

    郑为民想着第一次见人,不能空手,赶紧到人事局对面街边的杂货店,买了一包二十块的云烟带上,在郑为民看来,这烟比自己在部队当连长时抽的烟要高档很多,出手应该不算丢人。

    他买好烟,想着给军转办主任递烟方便,特意把烟盒打开,然后,伸出一根食指在烟盒上轻轻敲了敲,烟很自然的往上升了一点,郑为民这才满意地把烟放进了裤子口袋里,准备转身走人。

    老板是个胖墩墩的圆脸中年人,看起很实诚,见郑为民的动作,就知道他是到人事局办找人办事的,看他的神情和动作,似乎并不老练,估计是个军转干部,社会经验不足。

    半开玩笑半提醒道:“小伙子,找人办事,这烟好像档次低了一点,对面那帮人,好抽好喝习惯了,估计对你这烟不会上心。”

    郑为民见老板猜出了自己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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