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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第1部分

小说: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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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恢复更新啦!感谢你们还没放弃我π_π不好意思啦!在下时常摸鱼,欢迎鞭策……***往事不堪回首,熬夜看小说看到突发心脏病的他应该也是第一人了。再睁眼自己穿了也就罢了,为什么还变成了个奶娃子?归蕤抹一把辛酸泪,这一定是医生抢救的方法不对!穿书不可怕,穿成男主后宫可遇不可得的秒死白月光也就罢了,可是要是隐藏剧情是白月光的爹娘是最终大boss那就要命了!咳咳,鉴于此白月光的短命程度。。。。。。归蕤决定,一定要抱紧娘亲大腿!反派怎么滴了!搞不死主角,老子的名字倒着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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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死的太窝囊,穿的太坑爹() 
寻常人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过去了。

    我的眼睛一睁,一闭,就此穿越重回婴儿时期。

    还不是我曾经经历过的婴儿时期。

    我躺在一个摇篮里,环顾四周,入目尽是古色古香。

    摇篮里的视野非常受限,我竭尽全力,也挣扎不起身来,最多只能仰面看着那高高的穹顶。

    黑乎乎的,也没啥看头。

    这一切都是何其壮烈,壮烈的我唯想长叹一声,却奈何这小奶娃子应该是刚生下来,离长牙还远,连叹都叹不了,只能发出“吚吚呀呀”的声音。

    还别说,我现在这奶娃娃声线挺嘹亮,一吱声,就有人走过来了。

    这是一个一身古装的白衣女子。嗯,就算是用男人最挑剔的眼光来看,她也是个大美人,纯天然无公害,足以一顾倾城的那种美人。美人穿的衣服非常讲究,却并非常规的汉服式样,我想,我可能是架空穿了咳,回到刚才的,就先来说说这女子的衣服,绣纹繁复,绣线还是金的,我不动声色的伸出小爪子摸了摸,不刺手,反倒顺滑的很,应该是纯金溶的金丝线,绝对不是西贝货!

    至于衣裳,我倒是摸不出面料了,但肯定比丝绸要好的多,于是,我顿时满心喜悦,好啊!这辈子投了个好胎,且不论这四周陈设,就是这一身衣裳,也足够说明此家非富即贵!

    我乐坏了,裂开没牙的嘴笑得欢喜。上辈子苦读多少年还没熬出头,这辈子老子反正有老本,看这资产丰厚程度,吃喝玩乐一辈子应该是吃不穷的,至于光宗耀祖的事情嘛等我以后有了儿子,一定让他以此为己任!

    我这一笑,那女子也高兴,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棺材脸也柔和了,眼底甚至还噙上了一丝笑意:“蕤儿乖,娘亲在这里。”

    我这美人娘亲抱起我,轻轻拍着我的背,似乎是想要哄我,可她实在没经验,连抱孩子的手法都是错的,弄得我总是往下滑,作孽啊!这初生婴儿的小胳膊小腿娇嫩着呢,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摧残法?

    于是我妥妥的抗议了,血盆小口一张,“哇”的一声就哭了。

    我这一哭,反倒是把娘亲给惊到了,她手抖了抖,差一点就要把我给抛了出去,还好她最后记起来了这是她生下来的娃,而不是一只小猫小狗,不会蹦不会跳的,抛出去一准摔死。

    “蕤儿怎么哭了呢?宝宝乖,不哭不哭啊”娘亲手足无措的抱着我转过身,秀眉一皱,呵问旁边站着的几个“隐形人”道:“公主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公主?

    我愣了愣,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对啊老子是男的啊娘亲你为啥要说我是公主?难道您已经男女不分到连儿子和女儿都弄不清楚了吗?!

    还是说我低头看下去,除了自己短小的身材啥也没看出来,于是我故意扭了扭,拿下边的某个部位在美人娘亲身上蹭了蹭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我只感觉耳边“轰隆隆”雷声阵阵,险些就眼前一黑,再穿一次。

    旁边站着的几个人都是没声没息的,听见白衣女子问话还齐齐低头,眼观鼻鼻关心,就等着谁倒霉。

    “奕楚,你前些年不是才得了个儿子吗?难道你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小孩子吗!”

    处理

    在场几位长老尤其是被点了名的奕楚真心内心狂汗,族长大人,这可是您怀了多少年才挣命生下来的孩子啊,您这么说真的好吗?好吗!

    “都是死了吗!不知道回话的?!”

    美人娘亲气势全开,威压一放,顿时整座大殿都沉重了起来,虽然她已经有意绕开了了我,但是无奈实力太强悍,我还是被压的一个激灵,立刻从天雷滚滚中回神,伸出小短手一把抱住了娘亲的脖子!

    娘亲一愣,那压死人的威势明显弱了不少。在场几位长老被这突如其来的威压弄得满背后虚汗,心里想着族长大人果然是脾气越来越大了,这喜怒不定的架势,呜呜呜,招架不住啊!

    奕楚抬手抹了一把冷汗,在旁边几位心疼的目光中站出来一步,一脸苦瓜的道:“大人,属下的夫人为了生下儿子就此陨落去了,故此这孩子都是随意摔打着长大的,可是小公主”

    小公主可是您唯一的血脉啊!能不小心着些吗!男女有别啊这真不能一概而论的,您要让属下如何开口!

    美人娘亲一听,果然觉得不妥,她喜怒无常不代表不讲道理,故此也就不再逼问了,只说:“去人界找个女人吧,刚生完孩子的,带过来伺候小公主。”

    哎,人界?

    这话这么说?

    我额头一下子冷汗冒了出来,搞什么?弄了半天这里不是人间?那是什么,天堂?还是地狱?!

    不会的吧?我竟如此牛逼,一穿穿了个非人间?

    “嗯,这件事情,还是交给流光去办吧!”

    美人娘亲说完,一旁一身白色劲装的少年便低低的道了声:“遵命。”

    流光?我有些茫然的歪了外头,这名字听起来咋这么耳熟?

    我美人宜娘亲肩上歪着头想了半天,愣是没想出来。

    这时候,又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长老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开口说话了:“族长,您,还是不打算和归虚大人和解吗?”

    咦,归虚大人?这名字似乎也很熟啊

    我稍微运转了一下当机许久的大脑,只感觉一道九天玄雷劈下,劈的我两眼发花。

    作孽啊,作孽!要是流光我想不起来实属正常,毕竟人家充其量就是个戏份不算多的炮灰,这一说归虚,我还能想不起来吗!

    某点本年度黑马九天至尊啊!

    别问我为啥记这么清楚,换成是谁,临死前要是撸完了这么一本书,那么你也铁定印象深刻!

    好的吧,这就不得不说一下我上辈子是怎么死得了。

    虽然还不至于是满纸荒唐言,但还真真是一抔辛酸泪。

    本人苦读十余栽春秋寒暑,终于一路拼杀到了博士学位,就差一篇论文,便可完美终结那数十年不堪回首的岁月,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小生苦熬数日,基本没怎么合眼,终于在最后关头将论文交了上去,并且不日得知结果,过了!

    此真乃普天同庆之乐事。

    欣喜若狂之余,我拿起手机,废寝忘食一口气刷完了几百万字的九天至尊。

    是的,你没听错,整整两天一夜,我没合眼。而这本老太太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的书看到结尾,特么的居然老子最喜欢的两反派还被主角给干掉了!

    即使知道必然是这个结果但是还是不甘心啊啊!在这样一篇脑残文里面好不容易遇见两个喜欢的居然还死了,死法还是男主挑拨两句于是自相残杀双双阵亡?!

    你特么不要逗我了哦!

    男主打不过就打不过,弄这么牵强的“险胜”只会让人鄙视好吗!

    于是,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患有心脏病的我只感觉胸口一阵窒息,手一抖,手机落地,黑屏,我的意识也就同步黑屏了,眼一闭,就从此再没睁开来。

第2章 狗血的原着剧情() 
咳,其实我上辈子怎么死的真的不重要,回归正题咱们应该好好地来说说这本九天至尊。

    要问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说我搭上了一条命,就是我还四肢健全的好好活着,我也觉得不值。

    垃圾,累我精神,耗我钱财,害我生命!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为什么会去看它,撇开自己手贱,还有就是因为它是一匹黑马,在某点层出不穷的作品中,居然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男主不花。

    此文男主颇有柳下惠之风,各色美人宽衣解带主动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顾,又尽得唐三藏真传,管你仙人妖魔,只要是个母的,只要对他有意思,他一准老老实实和你保持距离!

    他的这种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性读者——谁不喜欢专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身汉眼里,唯一的感觉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

    作为某点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欢的妹子,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岁拜入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种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遇到魔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腿一路狂奔,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

    千钧一发之际,我们的白月光出场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点人世尘寰。

    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魔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

    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魔族。虽然魔族的确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觉得魔族就连刍狗都不如。

    我当时看的挺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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