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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第94部分

小说: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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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问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说我搭上了一条命;就是我还四肢健全的好好活着,我也觉得不值。

    垃圾,累我精神;耗我钱财;害我生命!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为什么会去看它,撇开自己手贱,还有就是因为它是一匹黑马;在某点层出不穷的作品中;居然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男主不花。

    此文男主颇有柳下惠之风;各色美人宽衣解带主动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顾,又尽得唐三藏真传,管你仙人妖魔;只要是个母的,只要对他有意思;他一准老老实实和你保持距离!

    他的这种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性读者——谁不喜欢专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身汉眼里;唯一的感觉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

    作为某点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欢的妹子;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岁拜入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种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遇到魔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腿一路狂奔,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

    千钧一发之际,我们的白月光出场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点人世尘寰。

    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魔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

    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魔族。虽然魔族的确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觉得魔族就连刍狗都不如。

    我当时看的挺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不过出窍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长呢?人家还是个女的啊!修为保守估计都是分神啊!更别提魔族还有个不问世事的隐藏boss归墟,一出场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杀了一众小蚂蚱。

    当然,魔族也不是没有弊端。

    在魔界,他们分为三个级别。

    高级的魔族生来就是人形道体,不论是肉体抗摔打能力还是修炼天赋都是杠杠的,但是他们偏偏生育困难,基本上就是那种要么生不下来,要么生下来了孩子却耗干了母亲的精血,所以人数实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种比较低级的魔族,他们生来兽形,天赋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炼也能混个人形,他们唯一的好处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说也有几十个崽子,可谓是战场主力军,专门就是冲在最前面卖命的。

    而还有一个最低的级别,就是魔灵,一种连形体和意识都没有的小可怜,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划上等号,攻击力不强,一打就死,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魔灵是群居,以吸人精气为生,要真普天盖地的冲上来,也足够人烦恼的。

    而且,最主要的问题,魔族的灵气资源已经近乎于枯竭,如果不是他们都很有献身精神,每代总有那么几个强悍的长老宁愿牺牲自己来供给能源支撑魔界,魔界早就要毁了。

    前任的魔族族长怎么死的,就是为了支撑魔界而献身的。而新任族长晚菁,继位时仅仅百岁。这个年纪,在魔族中,基本就等于人族的十五六岁,都还没成年!

    魔界是个大烂摊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过百年时间,就将魔族从被修士追着打的局面扭转成了双方谁也不会轻易招惹谁。这一点听着好像很简单,但是真要做起来,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这样,魔界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低等魔物越来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创造了专门给自己的后裔居住的空间,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实在是无法容纳那么多低级魔兽与魔灵。

    曾经有长老忍无可忍的提议驱赶一些魔兽与魔灵,但是这也只是气头上一说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实到行动上,他们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向人界出手,争夺资源了。

    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是却已经是他们到现在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间就要塌,到时候简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剧。

    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什么好人,当初在看书的时候,我就觉得魔族并没有什么错,是作者不给人活路,逼着人家杀出一条血路,而现在,就连晚菁都成我娘了,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难我清楚,就是为了娘亲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将仇报!

    更何况,最终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个十有是我爹,都已经和反派绑的死死的了,我哪里还有回头路?

    要么干掉主角,要么顺从剧情gameover。这一笔账,只要是个人,大概都不会算错!

    只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紧了我的族长娘,疑惑的想,不对啊,原着里只是说魔族的族长和大祭司非常暧昧,没说他们已经连女儿都生下来了啊!

    我一惊,难不成,我居然是个bug?!

    我笑道:“其实红色,尤其是大红色,一般都是正房夫人爱穿的颜色,真没料到,师尊堂堂八尺男儿,居然也喜欢的紧。”

    扶桑微笑道:“赤者,正也。且喻火德。因有火种,故生光明,故生万物。此乃天地间万物所生所长之源。为师敬天地,着红衣有何不妥吗?”

    我听了,暗自有些惊讶,心想还真是海水不可斗量,这个扶桑也不仅仅会耍嘴皮子,他讲起大道理来,也是头头是道。

    “师尊所言并无不妥,是徒儿孤陋了。”

    我这句话说的极为真心。自来这个世界开始,我的确是想要努力的改变,想要努力的修炼——为了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坚固过一颗道心。

    没有道心的人,天赋再高,也注定在修行之路上走不远。

    我不喜欢天道,从前不喜欢,现在也不见得有多喜欢。

    但是很神奇,扶桑轻轻松松一句话,居然能让我沉入深思。

    金木水火土,是为五行。这是修行最根本的五灵根。而剩下的诸如雷灵根,冰灵根等等,其实都属于由这五行元素转化变异而来。

    扶桑的话,乍一听是说火是万物所生所长之源,但是五行却又明明是相生相克的,这是矛盾的一点。

    所以我想,他所说的万物所生所长之源,应当并非火本身,而是火种所衍生而出的光明。

    万物因光明而生长,繁衍,这就是两仪中的阳。

    而同样的,有阳就有阴,一如有生就有死,有光明,自然也就有黑暗。

第一百四十七章() 
此为防盗章见到我;雨如晦并未多言,只是淡淡说了句:“不过是五年都不到,居然就已经达到筑基中期的修为;可见太上长老教导有方。”

    扶桑揉了揉我的发顶;微笑道:“闭关修行虽然好,但阿瑰毕竟是孩子,总一个人太闷,还是得道外面见识见识。我并不欲别人知晓她是我的弟子,免得给她的历练平添麻烦。”

    我被他揉的只能低头;心中却是暗暗道;什么不欲别人知晓;你明明恨不得闹得天下皆知,这分明是我靠冷战半年换来的成果!

    雨如晦听后,居然有些钦佩的说道:“长老公允,并不因弟子而偏颇;晚辈佩服。”

    扶桑淡然道:“人之常情;掌门很是不必。”

    这话说得,可真是实打实的仙风道骨啊!不知道他性子的;一骗一个准!

    于是;雨如晦看着扶桑的眼神便愈加的钦佩了。

    这分明就是一个小迷弟啊!

    我忽然想起来原着里边有一茬,说是在扶桑一口凌霄血上天之后;雨如晦很是哀痛;哀痛到一个面瘫都能有表情的那种哀痛。

    之前看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个伏笔;但是等到雨如晦也莫名其妙被暗杀我也没等到这个“伏笔”的作用。而现在看来可能真的只是我想太多了!什么狗屁伏笔;分明只是个失去了偶像的小粉丝嘛!

    扶桑虽然很想再在我身边赖赖,但他好歹还记得自己是个太上长老,而这里也并非他的三泉峰,他不能太过放肆,所以也只能把我单独拉到一边,殷殷嘱咐一番,就得离去了。

    他的殷殷嘱咐是这样说的:“宝贝,你真的不考虑一下了?我也可以带你出去历练的,保准比你一个人收获大!”

    我微笑的看着他不说话。

    扶桑继续殷殷道:“亲亲我不放心你”

    好家伙,说话还带起小波浪了,不过可惜,对我撒娇没用。

    我说:“师尊很是不必,我身上有我娘亲的一缕神识。”

    他撇撇嘴,很是委屈的道:“你娘亲才合体初期!太弱了!”

    我:“没事,我娘不行还有我爹,我可以随时和我爹联系。”

    扶桑跺了跺脚,说:“归虚不靠谱!”

    我看着他,无比真诚的问道:“师尊您觉得,您靠谱吗?”

    扶桑不管,往我手里塞了一块朱红色的水晶小镜,只有巴掌大小,光滑蹭亮。

    “你每天对着这面小镜子喊我三声,就可以看到我,知道吗!”

    我犹豫道:“每天啊?”

    扶桑道:“怎么,不行啊!你要是不答应,我现在就是把你打晕了也要压回三泉峰去!你自己考虑吧!”

    我想了想扶桑一关的脾性,以及他的实力,终于还是屈服了,说道:“好吧”

    扶桑依旧不依不饶:“不许敷衍我啊!,要是你哪天忘记喊我,那就欠我一个亲亲!”

    我:“”

    我一脚踹他脚面上,怒道:“耍流氓不是这么个耍法的!”

    我被扶桑的无上缠功摧残许久,总算是把他给赶回了三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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