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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0部分

百炼成仙-第1000部分

小说: 百炼成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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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牯可以用来饲养各种灵兽灵虫,具有养元催熟的作用。

    不仅如此,对于阴魂鬼物,也有同样的效果。

    塔分七层,作用各不相同。

    而更让林轩惊愕的是,此刻所看见的通宝诀,也仅仅是一小部分。

    通宝诀共分七层,与此塔的层数相对应,每修炼一层通宝诀,就可

    以打开此塔的一层,而此刻自己手中所有的,不过仅仅是前三层。

    怪不得天蚁上人说,此塔存通天灵宝中,也是排名前剁的宝物,由

    此看来,果然没有虚言浮夸之处勺

    说起这通天灵宝,其实也要分等级。

    不同的灵宝之间,差异也是极大地,不过具体该怎么分,林轩现在

    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在某本古籍上,模模糊糊的提到过一点的。

    这些,林轩先不管,以后的事以后再谈。

    先修炼。

    前三层通宝诀既然已经参悟,修炼起来自然没有分毫的难度。

    不过敏日而已,林轩就已经完成了修习。

    宝物已能在手里运转如意,林轩一道法诀打了出去,轻叱一声:

    “疾”

    轰隆隆

    如同闷雷般的声音传入耳朵,万魂塔灵光大做,而在灵光之中,此

    宝的体积,迅速暴涨,第一层打开,一团白光映入眼帘。

    随后那白光化为了一个漩涡,三只血火蚁从里面振翅飞了出去。

    与在荒岛上看见的血火蚁不同,这三只乃是蚁后,比牯们的同类要

    大得多,身长足足有半尺左右。

    只有三只,稍微少了一点,不过没关系,就如同植物,只要有一粒

    种子,总有办法让牯的数量持续增加下去。

    那三只蚁后出来以后,并没有像林轩攻击,而是很拟人化的露出慌

    张之色,双翅一展,就想要夺路逃远。

    作为蛮荒奇虫,而且还是最高阶的蚁后,灵智固然没有开启,但其

    聪明程度也远非一般的灵虫可比勺

    蚁后的作用是繁衍生息,并不具有强大的攻击力。

    一见情况不妙,就要夺路而逃,不过这自然是痴心妄想。

    林轩养了那么久的玉罗蜂,虽然一直没有能够催熟,但对于各种灵

    虫的脾气,岂能不多少知道一些。

    袖袍一拂,一片青芒飞掠而出,就将三只蚁后裹住。

    形成了一个硕大的光球。

    三只蚁后在里面左冲右突,从哪里能够冲入束缚。

    而林轩的另一只手,在腰间一拍,已有不少合用的材料被他取了

    出来。

    林轩的阵法造诣,虽不能说是宗师级,但也颇为的了不起,很快,

    一个小巧精致的认主法则,就已然成型。

    林轩右手抬起,一道青芒飞出袖口,在手腕一绕,顿时,殷红的鲜

    血,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爆成一团血雾,林轩又张开嘴,喷出一道本

    命真元,与血雾混合,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

    其安,普通的灵虫认主,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如此做,也是以防万一,以后这血

    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

    小心无大错,聪明人考虑事情,也要尽量稳妥长远。

    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

    “起”

    灵光喷薄,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

    整个过程并不繁复,只用了小半盏茶的功夫。

    随后林轩将法阵撤除,包裹着蚁后的光晕也随之散去,不过这蛮荒

    奇虫却不再跑了,牯们已然认主,与林轩建立了心神联系。

    “呼”

    林轩松了口气,整个过程顺利以极。

    随后他又伸出手来,在腰间一拍,嗡鸣声大起,一朵紫红色的虫云

    出现在了视线里。

    嗡鸣声不绝于耳朵,整个练功房几乎被填满了。

    玉罗蜂

    这是远比血火蚁更高阶的蛮荒奇虫。

    而且这眼前的,仅仅是须臾袋中的一小部分罢了。

    自从在七星岛云海得到此物,林轩也饲养敌百年了,前后共繁衍了

    数万之多。

    可惜一直无法催熟,否则通羽真人曾说,此虫掌握着时间法则,被

    牯蜇中会中时间之毒。

    刹那间寿元流逝。

    有此虫相助,纵横灵界不敢说,但许多大能修士,恐怕也要望风而

    逃,这一点绝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林轩倒也心平气和,越高阶的奇虫,越难于

    催熟,这也是自然法则。

    先收着,以后肯定会发生大用。

    林轩神念一动,虫云飞向虚空那白光所形成的漩涡,万魂塔有滋养

    奇虫的效果,既然通宝诀已修炼成功,林轩当然要将玉罗蜂放入其中。

    蚁后也跟着飞了进去,原本两种不同种类的灵虫放在一起,肯定会

    互相争斗,但牯们都奉林轩为主,倒也不难和睦相处。

    做好这一切后,林轩略作休息,然后没有继续在练功房待下去,而

    是回刹卧房,洗了一个澡后躺在床上。

    手里拿着一淡金色的玉瞳简,林轩将神识沉入。

    御灵心得

    此物乃是御灵宗的不传之秘,乃百万年来,该派祖师培育灵虫,以

    及豢养灵兽的各种心得。

    虽是人界之物,但御灵宗位居云州七大势力,底蕴自然深厚以极,

    大部分蛮荒奇虫,在里面,都能找到行踪。

    林轩熟门熟路,很快就将目光投注到灵虫篇上了。

    在末尾几名的介绍中,找到血火蚁。

    这种灵虫之所以排名低,是因为单体的战斗力不值一提,可一旦形

    成规模,大能修仙者一样只有望风而逃的。

    自己的手中已有蚁后作为种子,接下来就看要怎样迅速繁殖。

    林轩将神识沉入御灵心得里,仔仔细细的研下去

    的网站:

第一千七百一十六章 修仙者赶集

    少顷之后,他抬起头颅,嘴角边露出嬉笑之色。

    “紫阳草,只要喂蚁后这种灵物,就可以迅速产卵。”

    放下玉瞳简,林轩没有感到什么压力与困难,紫阳草虽然不能说是常见之物,但也绝算不上珍稀药材,坊市中就有卖。

    换句话说,只要有晶石就不难。

    而林轩现在,可是富得流油”催熟玉罗蜂有困难,但想要大量繁殖血火蚁,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

    以后自己对敌,又能多上一个杀手锏,林轩哪能不喜。

    这大荒海域虽然贫瘠,但既然有那么多修士聚居,想来坊市应该还是有地。

    改日问问雁儿就好。

    林轩正这样思量,外面的禁制就传来了异样。

    他先是一呆,随后猛然反应过来,自己在洞府中已足足待了三十天,上次对徒儿吩咐,一月之后可来拜会自己,时间,真走过得好快。

    林轩略作梳洗,然后来到了洞府外面。

    两位少女束手而立,上官雁是恭敬以极,至于上官翎那丫头,则是一脸的企盼之意。

    然而此女的精神状态却不怎么好,上次听姐姐说,林前辈有可能收自己为徒,她兴奋得几乎一个月,没有睡着觉。

    连修行打坐,都时常出错,有一次还差点走火。

    也不怪她,与姐姐相比,上官翎本来就要天真一些,心智不够成熟,想象着能拜这么一位大高手做师傅,从此以后,修行一片坦途”也难怪她兴奋了。

    看见林轩出来,两女连忙盈盈一福。

    “雁儿给师傅见礼。”

    “翎儿拜见前辈。”

    上官翎的声音中透着紧张之色”患得患失显露无疑,林轩则没有表示,在洞府中待了那么久,他也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于是便带着两女来到不远处的凉亭里。

    林轩落座”两女自然是恭敬的侍立在一旁的。

    “雁儿,入我门来,以后可能遇见的危险,你可对翎儿说起。”

    “是。”

    上官雁盈盈一福:“弟子已经给小妹详细解说,没有丝毫隐瞒的。”

    “嗯。”

    林轩转过头颅,他也就这么一问罢了,以上官雁的聪明,这些小事,原本也不用操心。

    但不管如何,自己还是应该亲口确定:“翎儿”入我门来,以后可能遇见可怕的危险,敌人之强大”远超你的想象,一不小心,就有粉身碎骨之祸,堕入九幽,甚至魂飞魄散”我这句话,绝非虚言恫吓,婚…………还愿意拜入我的门下么?”

    上官翎的表情也严肃起来,此女莲步轻移,来到林轩的前面,双膝一软”跪了下来:“能拜前辈为师”是翎儿几世修来的福气”姐姐的誓言,翎儿也是一样地,以后师门若有召唤,必赴汤蹈火”百死也不会有分毫怨言。”

    清脆的声音传入耳朵,少女稚嫩的面容上满是坚定之色,但林轩点了点头:“好”你将手伸出”我看看你资质如何。”

    “是!”

    少女脸上一红”如白玉染上了一层绯色,将皓腕伸出,林轩则将手搭在她的脉搏。

    少顷”林轩缩回手:“不错,你的资质,与雁儿倒也相差仿佛,乃是冰属性的异灵根。”

    “前辈,那……你可愿意手下我。”

    林轩笑而不语,这丫头还真是蛮天真地”自己已经将话说得那样明显,她居然还是没有听出来。

    “傻丫头,还愣着干什么”快叫师傅。”

    看见妹妹一脸迷糊,上官雁终于忍不住帮腔了。

    上官翎大喜,恭恭敬敬的像林轩跪了下去,行起拜师大礼。

    林轩则叹了口气,他也不曾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就收下两个徒儿,虽然仅仅是记名弟子。

    “好了,起来,为师没有那么多规矩,恭敬是放在心底,平时用不着如此多礼。”

    “是!”,两女表现得很乖的样子。

    “嗯”为师以后再教你们法术,现在有一件事情,需要问一问。”林轩微笑着说。

    “师傅请说,徒儿只要晓得,自然是知无不言的。”,上官雁十分乖巧的开口,其妹也连连点头。

    “不用紧张,只是小事一桩,为师想要晓得,这附近最大的坊市在何处。”林轩微笑着说。

    “师傅想要买东西,徒儿代劳就可以。”

    “这倒不必,为师也打算出去走一走,弥们只要告诉我方位就行了。”

    “最大的坊市,距离这里太远了些,何况那儿的东西,师傅多半也看不上眼地,明天是腊月二十一,正好是一年一度赶集的日子,师傅,干脆你*我与姐姐一起,咱们去赶集。“上官翎清脆的声音传入耳朵里。

    “赶集?”林轩眼中流露出一丝诧异”他踏入仙途”已有八百年之久了”这赶集是什么,还确然不曾听说过。

    仿佛看出了师尊的疑惑,两姐妹叽叽喳喳的解释起来了。

    “启禀师傅,大荒海域与别处不同,地处荒僻,相对来说,资源较为贫瘠”偏偏修士数量又是极多,于是坊市的量就略显不足,为了弥补,这儿就兴起了赶集。”

    “是啊!”姐姐话音刚落”上官翎清脆的声音就接着传入耳朵:“所谓赶集,其实还是像世俗凡人学习,说穿了没有分毫稀奇,就是大家挑一个特别的日子,将手中的用不上的材料拿出来,到一个特定的地点交换”人人都是买主,同时人人也都是来卖东西的。”

    “原来如此,不过这与低阶修士到坊市摆摊,似乎也非常的相似。”林轩以手抚额,沉吟着说。

    “是有几分像的,不过还是有很大不同,修士在坊市摆摊,毕竟规模有限,哪能与江鱼岛的赶集相比,可以说整个大荒海域的修士”各大势力”几乎都会齐聚于此,而且赶集仅有一天,所以大家都会尽量将好东西拿出来。”

    “只有一天,一年举行这么一次?”

    “是。”两女点了点头,最后还是由上官翎开口:“夹荒海域虽然贫瘠”但多少也会出产些许好东西,赶集更是一年一度的盛事,通常连海族也会来此。”

    “海族,你是说狂鲨王一系?”林轩眼中流露出几分诧异。

    “是。”

    听两个徒儿这么说,林轩眼中不由得露出了沉吟之色。

    作为海族六王之一,狂鲨王一脉拥有的实力绝对不容轻辱,连他们也会来赶集,可见这盛事确实有抛的可取。

    “称们也想去?”

    林轩转过头颅,望向身前的两女。

    “是,徒儿也想出去长长见识。”

    上官雁低眉顺目,抱拳行了一礼,脸上满是恭敬之意,林轩虽然表现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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