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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部分

缺月梧桐-第269部分

小说: 缺月梧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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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我想借钱。”谭剑涛低了头又猛然抬起来。

   王天逸被谭剑涛那目光一碰,居然一愣,转而笑了起来:“不用客气,你要多少,明天让管家给你。”

   “三千两!”这三个字说出的如此艰难,以致于如三只标枪一般,一根一根的刺穿谭剑涛的嘴舌,又刺住了对面满面笑容的王天逸。

   三千两,这绝不是小数。当年王天逸杀青城杀得血流成河,头上赏金才不过两千两,而此刻谭剑涛一开口就要三千两,任王天逸再有钱也是不口姜汤呛了肺,大声咳嗽了出来。

   “三千两?你要这么多银子做什么?”王天逸一边擦着嘴角的姜汤,一边难以置信地看着谭剑涛。

   “计百连老找我。我一个废人,怕他对我做什么事情!我不想呆在这里了,我想借点银两远走高飞。”

   王天逸看了谭剑涛半晌,突然大笑起来:“我告诉过你了,让他来找我。我们聊聊什么事没有了,我留着他不管,是因为这事不值得废力气。你怕他作甚,他要是动你一根寒毛。我扒了他的皮!哈哈。”

   谭剑涛没想到王天逸这样,他一梗脖子说道:“天逸,你混惯江湖自然讲不怕,可是我告诉你,他们这次下了大手笔,因为是有人和你有不共戴天的大仇,为了保护你。我不敢给他们说你住哪里,你职位如何,是怎么入长乐帮的,是靠什么发家的,每天都怕他们灭我口。你想想你自己以前头上顶着二千两的赏金,你要是长乐帮地干将也行,可以直接去洗白。或者一群手下江湖地位高也没人敢动你,但你却是花银子进长乐帮的。我只是一个废人,我站在你前面挡着我实在撑不住了。这样的日子我不想再过了,我也残废了,出不了力,我想回老家去。所以找你借银子。走之前,我可以给你骗计百连。说你其实是加入了长乐帮暗组,我听说那个组织是专门招那些走投无路的人的,你有银子,可以再用点银子请几个大人物吓唬他,估计这样一来,他不知道你盐贩子地底细,再也不敢找你麻烦了。或者你出头避避风头。”

   “啪咔”王天逸手中的汤碗脱手滑出,在地上摔得粉碎。

   王天逸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怔怔看着眼前这个人呆若木鸡,他明白谭剑涛的意思了:这哪里是借钱,这是敲诈啊!

   意思是不给钱就要去帮计百连啊。

   因为王天逸是刚从长乐帮帮规地惩罚中脱身出来,还背着足可要命的寿州大败的责任,做人不可不谨慎低调,他也并不想在帮外人尤其是自己混的落魄的昔日同门面前显摆。

   他可是一条劫后余手不知前途如何的“蛇”!

   所以谭剑涛断定他只是一个小小地暴发户,苟且进了长乐帮,在里面位卑人轻,加上计百连不知是为了省钱还是什么,连花银子打听他的身份都舍不得,专门缠上谭剑涛,让谭剑涛误判他害怕和他有灭门之恨的甄仁才的赏金追杀。

   愣了良久,王天逸直直的看着谭剑涛,仿佛看着一个难以置信的东西。

   话一旦出口就如泼出去的水,收不回了害怕还有用吗?所以谭剑涛昂首挺胸地对视着王天逸,用表情一边又一边的让那句话在王天逸心中轰响:“他敲诈我!他居然敲诈我!他居然能敲诈我!”

   好久,看了一眼脚下满地的碎片,王天逸还不想放弃希望,他笑了起来:“哦,我明白了,但三千两是不是太多了点?在江湖上,像咱们这个年纪的有这么多银子有几个?再说,你要回家的话,卖田置产起屋娶妻一辈子衣食无忧的话也用不了这么多银子。兄弟,你是不是算错了?三百两吧?”

   谭剑涛目光坚定的拉着王天逸地目光扫了一遍他的这间餐房,这餐房虽然朴素,但一样,江湖上王天逸这个年纪宅子里就能有这种房子的也没有几个,然后他说道:“你有银子。”

   王天逸自觉血顺着胳膊流到手上,如虫子在爬,那里肯定鼓起了青筋——我再有银子凭什么给你?!凭什么?!

   谭剑涛仿佛觉得刚才那短句太绝了点,又抬起畸形的那只手,说道:“我要是不残废的话,怎么也不可能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我武艺不差,我不信自己赚不到三千两银子?”

   “哦,是我打残的你。”王天逸鼻子里呼出一口气,他彻底冷静下来,他并不想争辩是谁要去危害谁的父母,这样的争论胜利他不需要,他是个要行动胜利的人,所以淡淡的就把上风让给了谭剑涛。

   “我来之前,把我知道的事情都写在信上,要是我有事,那封信就会送给计百连。这个江湖我一天也不想待了,我借了你的银子就会远走高飞,你放心好了。”谭剑涛认真的说道。

   “噗哧”听了谭剑涛的防止灭口的话,王天逸没忍住,低头一下笑出来,感到又滑稽又愚蠢还让人伤心。

   等他抬起头来,笑容已经无影无踪,他问道:“张川秀要多少银子?”

   “他不知道,他会是一个开心的酒馆老板。小酒馆。”谭剑涛刻意的把“小酒馆”三字说得很重。

   王天逸舒了口气,但随即又叹了口气,想了一会,问道:“你还有事吗?没事回去吧。”

   谭剑涛愣住了,没想到王天逸居然这个回应,那边王天逸没有再理他,自顾自站起来推门出去,“管家呢,送客。”

   谭剑涛拖着残退用手摸过大街小巷的墙壁,泪水不停的流下,有对未知前途的恐惧有被轻易拒绝的羞辱还有一种脱离感,更有一种凄惨的解脱感,还有那早已不敢想起的仇恨,他哭着嚎叫着走过漆黑的街道。

   “你们几个!给我盯紧了这个酒店!这两个人!看他们和谁接触过!尤其是那个瘸子!他刚离开,给我跟住了他!”王天逸在灯下咆哮着,面前是哆哆嗦嗦的被叫起来的锦袍队新手。

   “这个人!”王天逸把自己凭记忆画的计百连画像一把摁在桌子上:“顺着瘸子给我找出来他在哪!找到了就给我跟上!”

   “不要打草惊蛇,这几个人都是水面的小虾米而已”

   众手下离开,门刚关上,王天逸就一声呻吟软倒在了椅圈里,仿佛被利剑刺穿了一般。




卷八 建康纵横 第七节 建康水产
  林谦从红木桌子前抬起头来,看了王天逸一会,才慢慢的说道:“这次大会是长乐帮的盛事,而他是代表一个大门派而来的,是客人。他还住在我们这边,而不是慕容世家那边。他掉一根头发就是长乐帮丢面子。况且沈家势力扩大,他们现在的位置微妙,明白吗?”

   王天逸点头称是。

   林谦停了一会,把一叠文书交给王天逸,说道:“这些你这几天要做的事,都是急事,快点弄完。”

   王天逸躬身接过那叠文书,眼睛却看着林谦,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怔了片刻,却还是什么也没说,鞠了一躬后转身往门口退去。

   “王天逸,”在王天逸脚迈出门的刹那,林谦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可以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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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三爷酒楼的贵宾包房里,两个江湖中人正在高谈阔论。

   “我这个人运气特别好,江湖上你武功再好能怎么样?抵不过运气!”说这话的是个年纪轻轻的青衣武士,他端起茶杯喝一口茶却不吞下,“咕咕噜噜”半天却歪头一口全吐下脚下锦绣地毯上:“看见没有,今天我可以拿这么贵的江南好茶漱口,有的人却尸骨都寒了。”

   旁边的那人也是一身青衣,年纪比以茶漱口的那位年纪大了不少,却毕恭毕敬的甘陪下座,此刻问道:“刘教官,老赵我虽然和您师出同门,但早早出山谋生,去年才重被聘回任镖头,您可是大红人,以前没机会和您多聊。现在您给说说?”

   被捧的那年轻人得意的一笑:“几年前,我武艺超群,被华山的那些人看上。非得求着我去给他们镖局担任总教头!我这个人啊,别的优点很多,但最大地长处就是恋旧,我就喜欢看咱们那里。就算月亮也比华山圆啊!多给点银钱就能买忠士之心吗?别扯淡了!我当时就拒绝了,唉,那时候烦死我了,齐备不过三顾茅庐,他们华山更狠,恨不得睡在我寝室门口。连那个华山的岳中巅都是天天找我。可是咱就是不为所动!你看我没去,现在没几年,华山被灭了吧,那个岳中巅也成了人家的孙子。哈哈!”

   “哎呀,您真是忠貞不二,怪不得現在混是如此风光,好人有好报啊。”

   “没错!天时是运气,天生的;地利,我直为师门做事,现在不有钱赚了吗?南长乐北沈家都有交往!人和,一来我忠心,二来我有眼光。所谓英雄惜英雄,像帮里的那仁才大哥,我可是很早就和他志趣相投,惺惺相惜!现在你看,这么出来游山玩水的好事不是落天我头上吗?”

   “天时地利人和您都占了,要不然您怎么会这么年轻就被委以大任呢?我在您这个岁数地时候,正在一个小镖局做低级护卫呢。唉,天天在外边跑,喝土都喝饱了,危险不说,银子都被镖师拿走了!我们就喝口汤的命。我和您都是一个门派出来的,怎么差距就天壤之别呢?”

   “哈哈!给你说个隐秘的事,你可不要给别人说啊。”年轻人谈的兴起,口水四溅,索性把袖子撸了起来,用手指点着胳膊,叫道:“老赵,你看看!你看看!”

   中年人把头凑过来,一看,只见那细皮嫩肉保养的极好地大臂上有个手指头粗的疤痕,像是枪头之类什么利器捅的。

   这种伤在江湖上随处可见,尽管中年人身上比这吓人的伤疤多地是,但他很迅速的摆了一个被吓着了表情:“您……您……您这是怎么留下?肯定是高手留下的!以我多年行走江湖的眼光,给您留下这伤疤的人必定是个绝顶高手!但是,从这疤痕的走向看,他武功再高,刺中您其实是中了您丢軍保帅之计,因小失大,您随后的夺命快剑肯定把他了账了!”

   青年人在中年人的唾沫飞星中,愣了一下,随后猛拍一下大腿,震天响大叫一声:“老赵,你也是个高手啊!”

   “我给你说啊,”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岂止是酒,说话更是一样,年轻人一把拉住那老赵的手,四面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谨慎的把头凑近他,摆出用小声音的口形,但话却依然响亮,只不过带了一阵阵的丝丝声:“这疤痕就是青城严禁提及的那一仗留下的!那天我匀几个精锐去办一件机密事务,没想到在石仞镇遇到了埋伏!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天黑麻麻的一团,大雨倾盆,我们十个人冒雨赶路,突然间街道前后左右房顶上出现了敌人!那密密麻麻地黑影中的人头,人数近百啊!

   看他们的伏高窜低的身手,竟然个个是一流好手啊!

   而我们呢?!我们呢?才十几个!这个时候,以前那个掌门的小兔崽子,姓韦的,当时就尿了裤子!这小子不地道,扔了长剑就钻狗洞跑了!但我们没有管他,那时候是生死关头,没卵蛋就让他去了,在血性好汉们眼里他不过像条狗而已。

   当然我就站在队列最前边,看着那些凶光闪闪眼睛像一群群的萤火虫般靠过来,我鼻子冷笑一声,只是甩甩头发,让水飞溅出去,手搭在剑柄上,根本不着急拔出来,这时候我扭头朝甄大哥说道:‘大哥,这些丑类就交给我吧。你先走吧,以后上坟的时候记得给兄弟多倒一碗水酒足矣。’”

   “甄大哥用手擦了擦额头雨水,笑道:‘兄弟,我看还是你先走吧。水酒要喝也是哥哥先喝。’”

   我们俩互相看了一眼,都笑了,身后的都是师长辈的人,本来他们武功很好,但是看那么多敌人那么好身手有些怯了,听我们这么一说,人人都是振奋,长剑纷纷出鞘。都说:‘今天就跟着你们这些少年英雄了!’

   那晚杀气遮天,流血盈街,我们十八好汉从街东头杀到街西头。又杀回东头,血溅到身上被雨水刷干,又溅满,又被冲士。到的后来,身上无血却全是腥味!

   我们手刃了整整一条街的敌人!

   但是我们也伤亡惨重,只有我和甄大哥,还有两个,活下来了!

   这疤就是那夜留下来的!”

   年轻人说完,偷眼看去。只见中年人两眼发呆,两拳紧握,一副神往不已,恨不得插翅飞往那血战雨夜的模样。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舒展猿臂抄过紫砂壶来润润嗓子。

   那中年人做足模样,看了看年轻人,眼里闪过一丝好奇之色,犹豫一下,还是试探地问道:“那时候我在西边做马匹生意,听一个家伙说那些敌人里有个什么什么‘屠城双煞’的?是真的吗?”

   “扑!”年轻人一口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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