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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明末混球-第46部分

小说: 明末混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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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啦,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紧闭城门,耗个几天没准鞑子就走了,那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吗?干嘛还要出城去招惹人家啊?不过,作为一名还有一些节操的官员,他知道这是很不负责任的,那好几千人是来支援他们的,紧闭城门将他们拒诸门外,任由建奴鞑子屠戮,说不过去呀!算了,就让杨梦龙疯去吧,反正要死也是他先死!

    塔布伦没有高精度瞄准镜这么高端大气的装备,不过他的眼睛很锐利,一眼就判断出这支明军是哪一路的神仙了,气得浑身微微哆嗦:“连一股农兵都敢来招惹我们了是吧?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不把你们杀光我誓不为人!”

    蒙古牛录额真和那几名白甲兵反倒是松了一口气,这支农兵来得太及时了,数量也不少,把他们干掉,主子的怒气就消得差不多了,对旗主也能交代过去————杀敌数千,自损四百,这样的交换比任谁都没话说的。在他们看来,在野战中歼灭明军数千人可比攻下一个千把人防守的城池要容易得多,这支农兵的首领简直就是他们的救星啊!白甲兵们纷纷咬牙切齿的叫:“对,杀光他们!让他们下辈子想起我们八旗子弟兵都要浑身发抖!”

    塔布伦刚才的失态可谓半真半假,鞭打白甲兵固然是由于损失惨重,怒火攻心,但他毕竟是打老了仗的,如何看不出三个牛录死伤惨重,已经打不下去了?只是损失太惨,下不了台,只能硬撑着。如今下台阶有了,他当然得抓住机会,就坡下驴:“后队改前队,先歼灭这支农兵,再回头攻城!”说得是斩钉截铁,不过熟悉他的人都暗暗松了一口大气,看样子,只要歼灭这支农兵,大家就解脱了,再也不用攻这座活见鬼的小城了!他们几乎是兴高彩烈的重新整队,朝着人数比自己多出十倍不止的明军冲了过去!

    他们的判断非常正确:这一仗打完,他们果然解脱了,不用再冒着被火雷弹炸死的危险去攻城了。

    因为,死人是不必爬起来攻城的。

第五十七章 大获全胜(下)() 
那支庞大的农兵对城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眼里只有这几百名后金士兵,在那位白袍骑士的率领下,近万人马就这样沉默的向前挺进。现在距离拉得相当近了,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装备了,这支部队装备的一大特色就是杂,杂得很!绝大多数人别说皮甲棉甲了,连战袄都没有,很多人都是庄稼汉打扮的,盾牌很简陋,不过还能挡住流矢,就是兵器惨了点,连最普遍的长矛也没能大量装备,上万人的部队,拿火枪的,拿铡刀的,拿斧子的,通通都有,有不少人甚至拿着柴枪!果然是没有最烂,只有更烂,连卫所官兵的装备都比他们强啊,就这样的装备还敢跟满洲铁骑野战?简直就是找死!塔布伦的目光落在那一百来名骑兵身上,在他看来,这一百来人就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干掉了这一百多骑,这上万人马就会崩溃,接下来,不外乎是一场屠杀罢了。不过这群乌合之众也挺有意思,居然一点都不怕,真不知道该夸他们勇敢还是该骂他们愚蠢了。

    那名白袍将领也在打量自己的对手,目光从那高大健壮的战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过的时候,露出一丝羡慕。

    仅此而已。

    他扬起右手,身边的号手吹响号角,呜………呜………号声震天,涌动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枪手越众而出,列队,长枪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后面的人用脚顶着,枪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芦苇,这是标准的以步拒骑战术。那些拿着刀斧铁锤的留在后面,看样子是充当啦啦队的,一番调动略显杂乱,却很到位,该前出的弓箭手火枪手绝没有一个留在后面,该呆在后面的也没有一个跑到前面来。塔布伦心头微凛,看来对手并非等闲之辈啊!他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那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纵马在阵前飞驰,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响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鞑子冲过来,不要慌张,等他们接近到百步之后,火铳手先开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铳手打完一枪,弓箭手射完三箭后马上退入阵中长枪兵不能动,没有命令,哪怕鞑子的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动!不必用枪去刺,就这样用枪尖对准鞑子的战马,等着它们自己撞上来,明白吗!?”

    千军万马轰然应诺:“明白!”

    白袍将领圈转马头,扬鞭指向已经排出牛角阵准备冲锋的后金军队,声音激愤:“鞑子破边而入,纵横京畿一月余,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妇女,血债累累,罄竹难书!他们的所作所围,这一路上你们都看到了,我等身为大明的大好男儿,还要让这帮畜生在我们面前猖狂到什么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血性,今日就随本官在这里,与这帮畜生决一死战,杀绝他们每一个人,用他们的血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近万人马嘶声狂吼:“杀绝他们!!!”

    近万个喉咙里发出的怒吼汇成一道霹雳,几乎震散了漫天乌云。塔布伦眼皮跳了跳,露出一丝狞笑:“气势倒是挺吓人的,不过,我也不是吓大的!”手掌扬起,狠狠劈下:“进攻!让这帮明狗知道我们的厉害!”

    数百骑兵齐声呐喊,一夹马腹,战马狂嘶,撒开四蹄径直朝着明军的方阵冲去。他们显然并没有将这近万人马放在眼里,在这些骄兵悍将眼里,这些步兵就是一丛丛韭菜,他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别说,他们还真有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是骑兵,在这大平原上,骑兵几乎是无敌的,冲垮十倍、二十倍于己的敌军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对抗骑兵,实在太需要勇气,而明军缺的,偏偏就是勇气,他们有信心一次就将这支明军冲垮!

    地面冻得硬梆梆的,对于骑兵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战马跑起来很省力,冲击力也就更强了。数百骑在两里外缓缓加速,每往前推进一段就狂喊一声“万胜”,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样,等到速度提起来之后,吼声和蹄声混合,滚雷一般,雪粉扬起数丈之高,像是刮起了风暴,地面震动,甲光刀光闪耀,人喊马嘶,那场面称得上是恐怖了。幸亏这帮家伙跟杨梦龙打了近一天,体力消耗相当大,否则那气势将更加可怕!

    一里,战马开始高速奔跑,无数个马蹄雨点般敲打着地面,声如雷震。

    明军方阵岿然不动。

    三百步,后金铁骑开始冲刺,海螺号吹响,马背上的骑兵抄起了强弓。

    明军方阵起了轻微的骚动。

    两百步,数百支利箭已经搭上了弦,马疾如风,势不可挡!

    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手面色发白,几支箭飞了出去。白袍将领厉声喝:“稳住!稳住!”

    一百步,后金骑兵的轻箭呼啸而出!

    白袍将领喝:“打!”

    砰砰砰砰砰————

    几百支火枪争先恐后的响声,明军方阵腾起一阵硝烟,甚至爆出大团火光————十几支火枪炸膛了,火枪手手臂被炸成了残废,脸上血肉模糊,失声惨叫!弹丸破空而来,敲在铁甲上,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风驰电掣的铁骑发出一阵惨叫,二三十人被打下马去,转眼间就被踩成了肉饼。但是后金骑兵射出的轻箭也将明军的火枪手扫倒了一大片,没有披甲成了这支明军的致命弱点,哪怕是轻箭也能轻易的射穿他们的身体,箭雨扫过,七八十八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白袍将领的也中了一箭,不过轻箭没能射穿他的铠甲,挂在甲叶上了,他不为所动,声音如岩石般冰冷、坚硬:“放箭!”

    嗖嗖嗖嗖!

    上千名弓箭手同时放箭,箭雨密集,又有一批后金骑兵被射成了刺猬。不过这一阵箭雨的效果还不如刚才的火枪齐射,太散乱了,有不少弓箭手只装备了猎弓,弓力很差,射出去的箭除非凑巧射中眼睛、咽喉这些要害,否则就只能给身披铠甲的敌人挠痒痒了,一些后金士兵中了十几箭居然跟没事似的,箭若联珠,弓弦颤动间,明军的弓箭手和长枪兵应弦而倒!

    六十步!

    明军的弓箭手还在手忙脚乱的抽出第二支箭向骑兵瞄准,一波重箭射了过来,登时惨叫声此起彼伏,别说弓箭手,就连有盾牌保护的长枪兵也纷纷栽倒。重箭的威力太大了,不是他们手里那简陋的木盾挡得住的,破甲重箭很轻松的射穿了木盾,刺入盾兵的手,痛得他们直跳起来,把长枪兵暴露出来,重箭呼啸而来,长枪兵自然不会好过,原本密集而整齐的枪林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缺口。第二波重箭射来,缺口更多了,后金骑兵对此很满意,虽然体力消耗太大,没有发挥出最佳水平,但是对手那惨不忍睹的披甲率让他们有了大显射手的机会,几轮对射,明军已经死伤过百了。以他们的经验,明军马上就会崩溃,接下来,该让他们的马刀痛饮鲜血了。射完这一箭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弓挂起,拔出了马刀,准备大开杀戒。

    然而————上过战场的将领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词了,一旦这个词冒出来,准没好事,这次也不例外————然而,扬起马刀的后金骑兵惊讶的看到,尽管明军的方阵已经开始混乱,但远远还没有到崩溃的程度!

    麻烦了!

    自信得近乎盲目的后金骑兵尴尬的发现,他们把自己逼入了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困境:前面长枪如林,撞上去百分之百会被穿成糖葫芦;后面是奔涌而来的自己人,后退只会跟自己人撞成一团,死得更快!怎么办?

    只能凉拌,因此现在他们距离明军方阵只剩下三四十步,想绕开都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周边所有人一样,直直的撞上那一丛丛的长枪!直到现在,他们才猛然醒悟,游牧民族在对中原王朝的战争中,有一个铁律,那就是“阵列不战”,一旦中原王朝的军阵布好了,再正面硬啃就只能撞得头破血流了!一场场胜利,明军的孱弱,让他们忘记了这一铁律,他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呼啸的洪流撞上了钢铁丛林,长长的锋线上人仰马翻。长枪捅穿了战马的身体,战马惊人的冲击力生生扭断了枪杆,撞在长枪兵身上,枪杆折断的脆响,长枪捅穿肉体的闷响,战马惨烈的狂嘶,被马蹄踩中的士兵凄厉的惨叫,被垂死的战马压得筋断骨折的士兵的闷哼,嘈杂混乱的响起,鲜血从撕裂的肉体喷溅而出,给这曲让人不寒而栗却又热血贲张的乐章糊上了厚重的血色。城墙上的明军看得目瞪口呆,戚虎身体一震,失声叫:“用长枪兵硬撼骑兵?有种,真是有种!”那惨烈的场面令他热血沸腾,恨不得也带一队人冲出去杀他个痛快!

    好在此时,堵住城门的石条已经被搬开,杨梦龙带着他那支可怜巴巴的骑兵冲了出去,不劳他老爷子亲自上阵了,他在城头上观战就行了。

第五十八章 大获全胜() 
塔布伦现在严重怀疑自己这几天是不是得罪了扫把星。先是儿子在筱家庄让人宰了,接着在这个小小的县城撞得头破血流,死伤数百人都打不下来,现在呢?现在更惨,碰到了一支不可理喻,挺着长枪就敢往飞驰的骑兵撞过来的明朝大军!他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得罪了哪一路神仙,居然这样整他!?

    死伤最惨重的照例是蒙古人,他们是轻骑嘛,跑得快,也死得快,一个回合下来,上百人被穿在长枪上了。塔布伦的牛录死伤也不少,该死的长枪实在太密集了,往哪里冲都会撞到枪尖上,马颈马肚被捅个对穿,凭借惯性撞上去压倒一片,也把马背上的满洲骑兵给甩了下去,摔得金星乱舞,没等他们爬起来,大刀斧头狼牙棒就玩命的砸了下来,把他们给砍成了十几截!轻敌了,真的是太轻敌了,马踏枪阵绝对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他们应该充份发挥战马速度极快和箭术精准的优势,像削萝卜一样一层层的削弱明军的方阵,一点点的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崩溃再冲上去砍杀的,他们却为了出一口气,一头撞进了这个超级马蜂窝里,这个亏可吃大了!其实也不能怪他们,有谁能想到一支农兵居然有这样的勇气与骑兵正面对抗,以血肉之躯承受骑兵雷霆万钧的冲击?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只是概率小得可怜,而这点用两块钱买中六千万大奖、叫花子当选为总统的概率偏偏让他们给撞上了,然后然后他们就被捅得体无完肤,叫苦连天!

    海螺号连连吹响,和海螺号一同响起的还有天鹅哨,哨声尖锐刺耳,响彻战场。听到号声和哨声的后金骑兵极力控制战马,在撞上枪林的前一刻拨转马头,贴着成排的长枪斜掠而过,先避开这些要命的长枪再说。只要能拉开距离,他们就能重新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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