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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往事何堪哀-第21部分

小说: 往事何堪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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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而足,如此这般污蔑陷害,实在令人齿冷。”正如王观泉先生所说:“这些谎言登在党报上骗骗苏区的党员和老百姓,大概是有点轰动效应的”。   
  留在沪宁线上的鼾声(3)   
  “西安事变”爆发后,陈独秀在狱中闻讯大喜,以为蒋介石此番定“难逃活命”。然而,十多天后,陈独秀等在梦中被爆竹声惊醒,这一夜,南京城爆竹声通宵达旦,原来是市民庆祝蒋介石平安归来。他这才意识到,蒋介石还是有“群众基础”的。有人告诉他,这爆竹可能是警察下令放的,陈独秀则说“下命令放的,最多放个把小时,昨天放了一夜,能说是命令的作用吗?我看南京的人民是相当拥护他的。”(见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陈独秀》)当然,意识到这一点,令其时的陈独秀颇为沮丧。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件”爆发,日寇开始全面侵华。8月15日,日军飞机开始对南京进行大规模轰炸。有一天,炸弹落到了囚禁陈独秀的老虎桥监狱,陈独秀及时躲到床底才免受伤害。也就在这一天,原北京大学学生、时任金陵女子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中凡先生来探望陈独秀,见此情景,陈中凡回去后即与正在南京参加会议的胡适和张伯苓(叶任南开大学校长)相商,谋求当局提前释放陈独秀。据陈中凡在《陈仲甫先生印象记》中说,当时国民党方面暗示陈独秀“只要本人具悔过书,立即释放”,陈独秀则愤怒地表示:“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并声明“不要人保”,“附有任何条件,皆非所愿”。(转引自唐宝林等编《陈独秀年谱》)但陈独秀的友人们仍积极为其奔走,以胡适最为尽力。胡适其时刚被蒋介石委以重任,即以非官方身份赴欧美访问游说,揭露日军侵华暴行,同时争取各民主国家对中国的同情与支持,可谓受命于危难之时。出国在即的胡适致函其时在国民政府中握有重权的汪精卫,请汪与蒋商量,提前释放陈独秀。汪精卫于8月19日复函胡适,告知“已商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矣”。8月21日,司法院便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递了“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国民政府当即批准。8月23日,陈独秀出狱,先住在傅斯年家,后因陈宅附近也屡遭空袭,又住进了陈中凡家。9月8日,胡适也离开南京,踏上了征程。顺便说一句,从陈独秀第二次被捕起,此后的每次入狱,胡适都积极参与了营救。 
  陈独秀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致函《申报》编辑部,为自己辩诬。原来,司法院在给国民政府的呈文中,有陈独秀“爱国情殷,盖深自悔悟”之语,《申报》发表了此呈文。陈独秀于8月25日致函《申报》道:“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以难堪之污蔑也。” 
  不久,陈独秀离开南京到了武汉,1938年7月又到了四川,最终在四川江津定居。1942年5月27日夜,陈独秀在江津辞世。社会各界闻讯都发表悼念文字。陈独秀卧病和辞世期间,共收到各界人士捐赠的医药费和赙仪费法币33750元,其中包括蒋介石送来的10000元。也许是觉得不值一提,也许是因为正忙于“整风”,对陈独秀的死,延安方面保持了沉默。 
  如今,我常在沪宁线上行走。坐在火车上,我仿佛仍能听到陈独秀当年留下的鼾声。那一夜,在押送陈独秀的火车上,发出鼾声的一定不只陈独秀一人,但其他的声音都随风而去,独有陈独秀的鼾声至今仍清晰可闻。这鼾声告诉我,这个人尽管在政治信念和个人生活上都可挑出或大或小的毛病,但在胸怀坦荡上却少有人可与之相比。这是一个通体透明的人,一个不知阴谋诡计为何物的人,一个喜怒不屑于藏于心的人。这鼾声也在告诉我,什么叫大英雄,什么叫真豪杰。 
  2002年2月8日夜匆就     
  二胡的“反党”——谈谈胡适与胡风   
  二胡的“反党”(1)   
  ——谈谈胡适与胡风 
  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干部和知识分子中组织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演讲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错误思想的批判已告一段落,对胡适派思想的批判已经初步展开,对胡风及其一派的文艺思想的批判亦将展开。”既然在这庄严的“中央文件”中,胡适和胡风就连在了一起,那我把这二胡放在一起谈一谈,就并非全无道理。当年,在批胡适的运动刚刚展开时,中共中央就在布署批胡风的工作了。对胡适的批判尚未结束,对胡风的批判就已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在批判胡风的合唱中,有一句唱词这样把二胡连在了一起:“胡风是反革命的灰色蛇,胡风与胡适的区别是一种灰色蛇与白色蛇的区别”。对二胡的批判过后,似乎姓胡者便矮人一截。胡明先生所著的《胡适传论》中说:“胡适批倒,紧接着的胡风被捕——胡风集团的揭露与肃清,全国知识阶层心态骤变,风声肃然。圈子里的人噤若寒蝉,谈‘胡’色变。”以致于“文艺创作的心理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许多文艺作品中的重要反面人物都姓起“胡”来,如《战斗的青春》中有胡文玉,《智取威虎山》中有胡彪(“文革”开始后一度改为“胡标”,林彪垮台后又改为“胡彪”),《沙家浜》中有胡传葵,《闪闪的红星》中有胡汉三,等等。胡适与胡风在五十年代共同为胡姓抹了一回黑,也使得人们在说到此胡时容易想到彼胡。 
  但使得我把二人想在一起的,并不仅是五十年代在共产党政权下二人同受批判,而且还因为各自都蒙受过“反党”的罪名:胡适曾被国民党当局斥为“反党”,而共产党当局也曾把“反党”的帽子戴在胡风头上。胡适与国民党的关系,和胡风与共产党的关系,也不无相似之处。对于国民党来说,胡适是“党外著名人士”,是要充分利用和借重的人物。胡风虽与胡适不在一个重量级上,但也是相当有影响的文化名人,因此,在共产党的棋局上,他也曾是很重要的“同路人”,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党外资源”。不过,作为国民党的“党外人士”的胡适对于国民党的感情、心态,与作为共产党的“党外人士”的胡风对共产党的感情、心态,却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同被指为“反党”,内里的情形有云泥之别,而后果也大为不同。 
  胡适对于国民党政权,始终是拥护与批判并存的。国民党极力要利用和借重胡适,而在一般情况下,胡适也甘愿被国民党所利用和借重,尤其每当国民党处于危急关头,胡适都会不辞劳苦地接受“差遣”,有时甚至是积极主动地为蒋介石“保驾护航”。例如,“西安事变”发生后,胡适立即发表了《张学良的叛国》一文,指出在民族危亡的关头,张学良劫持国家统帅的行为,是十足的“叛国祸国”,并或明或暗地对共产党的幕后操纵予以“揭露”和斥责。在1636年12月13日的日记中,胡适又这样谈到张学良:“汉卿为人有小聪明,而根基太坏。到如今还不曾成熟,就为小人所误”。从胡适对张学良的痛恨,可看出胡适是极不愿看到蒋介石政权垮台的,晚年定居台湾后,胡适更是当面向蒋介石表示:“我愿意用我的道义力量来支持蒋介石先生的政府”,理由是“因为我们若不支持这个政府,还有什么政府可以支持?如果这个政府垮了,我们到哪儿去?”(转引自黄艾仁《胡适与中国名人》一书)但如果从胡适维护蒋介石政权的言行中,得出胡适对国民党一往情深、对蒋介石无限热爱的结论,那就大错特错了。对蒋介石和他所主宰的国民党,胡适的失望常常远远大于希望、怀疑往往远远大于信任。对蒋介石,对国民党,胡适内心深处谈不上丝毫“热爱”、“敬仰”、“祟拜”,相反,在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长期观察和与之打交道的过程中,胡适不只一次地体验到某种程度的绝望。那么,胡适为何每在紧要关头都明确地与蒋介石政府站在一起呢?这是基于他的这样一种看法:蒋介石政府虽千不好万不好,但这个政府是当时中国的客观存在,也是中国人民不得不接受的既存事实;在当时的中国,如果把蒋介石政府从根本上推翻,那结局即便不会更糟,也决不会更好,而人民却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因此维持住这个政府,在胡适看来有非同寻常的必要。但胡适的要维持住民国政府,与蒋介石的要维持住国民党政权,却又有着重大差别。如果说蒋介石在很大程度上将维持自己的统治作为目的,是为维持而维持,那胡适则纯然是把维持民国政府作为最终将中国建成一个英美式的自由民主国家的手段,换句话说,胡适是为了能最终从根本上改造蒋介石政府而先维持住这个政府的,因为在胡适看来,如果这个政府垮了,那就连可供改造的对象都没有了,中国的自由民主进程就会大踏步地后退,就会走许多弯路,“若不支持这个政府,还有什么政府可以支持?如果这个政府垮了,我们到哪儿去?”云云,都应该作如是观。自从国民党建立全国性的政权后,胡适对之就是维护与批判并存,道理也就在这里。维护它是为了能批判它并一点一滴地改造它。批判,是维护的前提,如果不允许批判,那对之的维护也就毫无意义。在胡适看来,国民党只要还允许对它做出批判,只要还能在某种程度上接受对它的批判,那中国就还有一步一步地走向自由民主的希望。胡适与国民党政权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像是一个父亲与虽极不争气但却是唯一的儿子的关系。这个儿子虽很不长进,很不肯走正路,很没有出息,但却是唯一的儿子,舍此别无其他子女,因此,也就难以与他断绝关系。非但断绝不了关系,还只有把全部的希望,把老年的依靠,都寄托在他身上。当然,为了让他能有所长进,能走上正路,能有些出息,这个父亲就得不停地教育他、引导他、改造他。   
  二胡的“反党”(2)   
  明白了这道理,就不难理解胡适为何长期对国民党持一种既拥护又批判的态度了。数十年间,胡适与国民党之间关系的基本面貌,可用合作与对抗来说明。即便在胡适与国民党政权合作得最紧密的时期,这种对抗也仍然存在。很严重的对抗并招致国民党的打压,有两次。一次是在1929年的“人权运动”时期,一次是晚年支持台湾的雷震等人组建“反对党”时期。这里只简略说说“人权运动”时期的情形。国民党建立全国性的政权后,蒋介石便开始极力推行“一党专政”,并积极谋求个人独裁,明显地表现出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倾向。面对此种局势,以胡适为领袖的“新月派”掀起了一场“人权运动”,对国民党的所作所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对蒋介石本人,也发出了指名道姓的斥责。在“人权运动”期间,胡适一人就发表了《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知难,行亦不易》、《名教》等文章,不仅对国民党做出严厉的批判,而且矛头直指已被国民党尊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师的孙中山和已被国民党尊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全党最高领袖”的蒋介石。在《人权与约法》中,胡适指出“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在胡适举出的国民党侵犯人权的事例中,有一例就是直接针对蒋介石的:“如安徽大学的一个学长(按即刘文典),因为语言上顶撞了蒋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胡适的《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和《知难,行亦不易》两文,则是指名道姓地批判“国父”孙中山的,前者批判的是孙中山制定的“建国大纲”,后者批判的是孙中山“行易知难”的“哲学思想”。在前者中,胡适指出“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不能与训政同时并立”,因为“我们须要明白,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而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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