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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部分

如果这是宋史-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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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有功名的,出家的,当官的,都可以不交租,不纳粮,不服役。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世界读书人那么多,出家人那么帅,当官的那么牛的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王安石想出了青苗法。首先,这个法令也和钱挂钩,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呢?就是全国各地的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你们这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

    具体作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分夏、秋两个季节,夏指每年正月三日以前,秋指五月三十日以前,把钱贷款给青黄不接的农民。

    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以后,加两成的利钱,即20%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上,每年收回的是40%的利息。

    其它的还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城乡居民都可以贷,除了游手好闲没有不动产的人;为了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等等很多,我们不必都一一了解,那与整体构思无关。只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规定了,不许硬摊派。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个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为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我就不说了。可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知,当时宋朝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

    不要震惊,请淡定地看下面的数字,那不是五分,或者翻番,而是月息六分,即年息七十二分!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不相信吗?那么请参考现在,信不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比宋朝的只高不低。

    当然,是指某些地方。

    回到宋朝,青苗法的本质出现。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出钱是最重要的,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了主意,要实行这个法令。可是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

    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的,向有关人士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而且绝对认真思考。具体的人,以苏辙为例。他是制置三司条例司里的人,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经过上面的解释,我们应该很清楚就看得出他说的话站在了哪一边。

    他说,这个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开篇就错),可是有二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道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了钱谁都眼开,都会借,还的时候就难了,就算绳捆牵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

    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操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的国情,不知道变法的终极目的——那个大秘密大宗旨。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皇帝送葬了,居然还要白白拿出钱来给农民救急度命,白救,当国家是无底洞吗?!

    当务之急就是抓钱,能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国家的收入,何乐而不为?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然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再没过青苗法三个字。

    只是变化永远都比计划快,改革的车轮相当于历史的车轮,一但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件偶然的事突然发生了。

    河北转运司有一个干部,具体职务是幹当公事,名叫王广廉。他上了一封奏章,建议在河北方面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个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实行青苗法。

    仔细想了想,这个提议至少包含了以下两个内幕。第一,青苗法己经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的争议,王安石本人的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己经走漏出去了。

    说实话,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

    第二,“度僧牒”这个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瞬间收入和超级的无穷后患。收入,先看怎样巨大。几千个这种度牒,就能聚敛到50万贯钱。基本上是宋朝每年给辽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可真是后患无穷。

    度僧牒就是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说来奇妙,自古以来,无论是盛世还是乱世,佛教总能遍地开花,繁荣昌盛,一点都不受时局的影响。比如说这时百年无事的宋朝,以及五代十一国时的后周。当年柴荣为了备战,一举裁撤消毁了多少佛寺,可见人家的发展。

    它为什么会这么多呢?求来世、求心安、求解脱等等都比较虚幻,重要的是有实利,和尚们经营免税。一但能得到度僧牒,不管您从前是什么人,从此就日进斗金、两袖金风了。长此以往,请想像国家的税收是什么局面。所以在这里,我们要承认宋史里对这件事评价。

    第一,钱的来路不正。未来的圣人程颢说,这不是王道之正,没有持久性。对此王安石不屑一顾,他说所谓的王道有正也有“权”,权,就是变化。几千道度僧牒,能买45万石米,在荒年时,能救活15万人,这样的事还要反对,根本就是拘泥不化!

    对此,很想对伟大的王相公说,您似乎也该买张逻辑卡去充值。这个例子举得跟现实没关系,荒年时为了救人可以不顾一切,卖度僧牒真的没什么。

    就算发兵到国外去打劫,也没人把你当暴君。只是请注意,现在是荒年吗?是在谈救人吗?至于王道长什么样之类的争辩更是瞎扯淡,这世界上有没有这种动物都一直在争议中。

    第二,王广廉是怎么知道有青苗法这回事的,并且迎合得这样及时。处身在这样纷乱复杂的局势里,只要稍微有点斗争概念的人都会冒出来个问号——王广廉和王安石什么关系,是不是王安石在上层建筑里吃不开,发动下面的群众造势,把法令推上去?

    说到这里,似乎我在说王安石的不是。他的法令不正,作法不对,概念不清。但是我得否认,我没这么想。改革的本质是一场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这个概念,就和战争同级别。所以采取一些所谓“不正”、“不清”之类的手段根本就无可厚非。

    想反驳吗?那么请问,这世上有没有不流血而成功的变法?有没有不死人造就的新世界?例子我不再举了,我深深地信任当年教导我们的历史老师,他们说过的我就不重复了。所以,王广廉就算是被王安石暗中鼓动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算用的是卖度僧牒的钱,也没什么不对。

    至少没动用常平仓里的粮食储备。

    只是在真正实施时,变法派犯了新法里一贯的、最严重的错误——言行不一致。说是只在陕西试行,结果扩大到了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说是用度僧牒的钱,结果动用了1500万石的常平仓、广惠仓的粮食;说是“青苗法”,立足于农业,结果城镇居民也可以借贷;说是不许硬摊派,结果为了政绩、升官、本人发财、搞垮王安石等等正反两方面原因,摊派的硬度比金刚石不差太多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作人尚且不能无信,何况要取信于天下的法令。在历史遗留下来的史料里,没法分得清这是王安石的主张,还是神宗本人的决定。但是,它既然以宋朝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以上的两个人就都脱不开干系。

    为何这样急于求成,在青苗法到底有没有漏洞,官场上的理念还没有理清的情况下,就这样大张旗鼓地干了起来。这实在让人没法理解,毕竟王安石此前不久才刚刚说过“变法易缓不易急”的话。

    他到底是充满了自信,只要青苗法实行就可迅速见利,堵住保守党的嘴。还是预先判断到和司马光等人永远水火不相融,根本就不存在理顺理念的机会,才强行通过,让青苗法成为现实,让变法大面积铺开?

    不得而知。能作出结论的是,随着青苗法的出台,变法本身、变法与守旧的对抗,都骤然上升到水深火热你死我活的程度。

第265章 多面司马光(1)() 
王安石走在公元1069年九月的开封城里,盛夏的阳光照耀着他,阳光炽烈,心情奋悦。他的青苗法终于出台了,推广之后的效果会怎样,与他本人的命运直接挂钩,正常想来,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可相反,它这时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考虑也是白考虑,每一个做事的人都清楚,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总会有意外发生的。那就省下来点心神,去应付那些挑事的。

    王安石每天都抱着这样的心态走进办公室。政事堂里坐满了顶级高官,一个个都面目可憎不知所谓,抱着各种各样的心思跟他唱对台戏。他有点奇怪,难道这几个月里他的打击力度还是不够吗?比如说,气死唐介,赶走吕诲,把他之前宋朝最牛的吵架王一个个都pk掉,还是震不住这票人?

    这两件事分别发生在四个月间、一个月前。

    唐介总是和王安石吵架,两人之前没什么过节,基本上就近办公的机会都不多,可他从人品到能力,把王安石看得一文不值。于是吵架发生。结果可能是唐介老了,还有神宗不是仁宗,对他不是那么的小心呵护,他被王安石气得背上生疽死了。

    这成了王安石的一大罪状。也就是说,大家要小心了,以后在工作上生活里,无论什么事,有什么想法,都要看准了对方是谁再说。老弱病残的一律直接认输,不然对方出什么意外你要负全部责任。对了,有一点得提一下,唐介死时61岁,这个年纪了还一贯的热衷吵架,气死了是不是件心满意足的事呢?

    吕诲事件比较灵异,具体说来跟变法没什么关系,所以一直没写。它的起因和母爱的神圣博大有关。话说未来强大无比的英宗老婆,神宗的妈妈高太后最爱的儿子并不是长子,而是岐王赵颢,爱到了每天必须见面,甚至形影不离的程度。具体地做法,就是把成年的赵颢一直留在皇宫里,不赶到外面住。

    她犯天条了。真是公公(仁宗)死得早,丈夫死得早,婆婆脾气好,惯得她无法无天。历代皇朝用血的教训总结出了一个准则,就是皇宫里只能有一个皇帝,外加一个皇太子,这两个与皇位有关的男人存在。

    其他的皇子一律赶到外面住,甚至赶到外地去住,越远越好。不然小心政变随时发生。

    可高女士就是不在乎,她的喜好,她的意志,比国家安危都重要!这在以后成了事实,以此类推,留个心爱的儿子就近居住有什么大不了?

    于是有个叫章辟光的大臣上书提醒之后,她勃然大怒,命令神宗治罪,从重从严的处理!神宗没办法,当孝子是要听话的,只好命令把章辟光外放。这时满朝文武没人敢说话,只有王安石站了出来。章辟光没有任何错误,不必处理。

    吕诲就在这时,用这件事弹劾王安石。

    平心而论,王安石错了吗?只是说了句公道话而已,和之前英宗朝吕诲反对濮议时一个性质,都是对皇帝对道理负责,那么为什么吕诲会反对王安石呢?答案在他写的弹劾奏章里。

    里面充满了大道理,总结了王安石十大罪状。具体是,慢上无礼,好名欲进,要君取名,用情罔公,徇私报怨,怙势招权,专威害政,凌铄同列,朋比为奸,动摇天下。大得吓死人的罪名,罪状自然更经典,因为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奸诈”

    之后的事就不用说了吧,吕诲被踢出京城,滚得越远越好。真是不知所谓,这种指责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王安石至少在外表上保持了大忠大信朴野等优点,这难道还有别的说法吗?

    以上就是王安石干掉此前最著名的两位吵架王的经历,按说这种战绩换在神宗朝之前,足以让他睥睨天下,咳嗽一声都压倒宋朝官场了。但是这时不行,没人服他。比如他每次谈到新法都要引经据典,说是周王、孔子、孟子等大圣人的主张时,都被人嗤之以鼻。

    当天他走进了政事堂,映入眼帘的是一派海边渡假村的风光,大臣们三五成群正在闲聊,见他进来,几句话就开始了唇枪舌剑。这时王安石感叹:“公辈坐不读书耳!”吃饱了闲坐没知识,都是一群文盲。

    参知政事赵捖朴频鼗亓艘痪洌骸熬允б樱蕖①纭ⅰ⑵踔保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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