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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部分

超品侠医-第4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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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九歌一步上前,凛然不惧。手中银枪直指前方:“桐谷和人,敢与我战否?”

    桐谷和人缓缓站起身子,他望向楚氏双雄,眼神古井不波。

    “楚氏双雄,天之娇子,今日有幸与二位一战,实乃生平快事。

    风神,当初你一人独战我一十八位忍者,一枚银枪大杀四方,希望你今日能够重显当日之威!”

    楚韵风哈哈大笑,他走上前来:“当初我追得巫师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他投你黑龙会,我枪挑你一十八位忍者,可惜你却不在,不曾挑了你,今日我要见识一下,东洋第一高手的风采,是否也是土鸡瓦狗!”

    桐谷和人不为所动,他望向楚韵风:“口舌之快罢了,如果风神能够弃暗投明,自此以后追随于我,我可放过你兄弟二人!”

    楚韵风狂笑起来:“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桐谷和人,你在此堵截我兄弟二人,是怕我们联合司徒霸天吧,哈,原来也有你怕的事情。

    可是我兄弟二人这一生却不怕任何事情,战则战已,只有战死沙场的勇士,没有卑躬屈膝的懦夫。

    我华夏男儿宁愿站着死,也不跪着生。桐谷和人,你自持踏入化境,有持无恐,在我眼里,就算你踏破虚空,也不过是一卑鄙无耻狡诈之徒,英雄不问出身,却重品行,似你这样的人,就算成仙成佛,也不过是一竖子尔!”

    桐谷和人眼中怒气一闪而过:“找死!”

    他一步踏前,罡风自起,脚下一趟,沙石被他激起,直冲楚韵风。

    楚韵风哈哈大笑:“来得好!”银枪如出蛟龙出海,在空中一抖,那些沙石被银枪挽起的枪花击散。

    楚韵风击散沙石,他大步上前,枪身前刺,口中高唱:“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他一句吟完,身形与枪身合而为一,一往无前,枪尖银光闪闪,如龙似蛟。他本就一只脚踏入化劲,只差一个契机,面对桐谷和人这样的对手,楚韵风一往无前,全力拼杀。

    桐谷和人大叫一声:“来得好!”他伸手向后,插在沙地上的武士刀凌空飞起,刀出,与楚韵风的枪尖对撞在一起,顿时罡风四起,沙石飞天。

    楚韵风连退七步,桐谷和人收刀站立,他眼中满是欣赏之意。

    楚韵风毫不畏惧,哈哈大笑,继续吟唱:“庐山秀出南斗傍,屏风九叠云锦张。影落明湖青黛光,金阙前开二峰长,银河倒挂三石梁。。。。。。”

    他每念一句,就向前一步,身上气势就涨一分,待到七步走完,他全身气势已经攀到顶峰,银枪‘嗡嗡’做响,如蛟龙吟唱,银枪向前,枪身抖动,将空气刺穿。

    就算桐谷和人也不敢怠慢,抽刀回应,刀出如缚龙之索,枪出如蛟龙出海,刀与枪交叉应对,虎啸龙吟。

    楚九歌与此同时也动了,他枪身前刺,如蛟似龙,楚氏双雄并肩大战桐谷和人!

第六百四十九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人如龙,枪如蛟,楚韵风长枪一出,如鲸吞大海,一往无前。他人在空中,长枪划破长天,刺穿虚空。

    桐谷和人凝神而立,面对风神楚韵风,虽然他已进入化境,却依然不敢大意,风神这样的英雄人物,天下无人敢轻视于他。

    刀出,刀峰与枪尖冲撞,罡风四起,桐谷和人凝立不动,脚下沙石随着罡风四溅,楚韵风身形在空中翻转,长枪再出,楚九歌同时举枪向前,双枪合并,上下绞缠。

    桐谷和人长刀虚化,一刀拔开楚九歌长枪,刀锋立劈,楚九歌连退数步,刀锋袭卷着空气,仿佛爆裂。他银枪上挑,把刀身袭卷而来罡风击散,枪身拄地,止住后行。

    楚韵风银枪再进,枪身抖动,化做万千枪影,将桐谷和人周身笼罩,枪尖点点,桐谷和人双手持刀,挽成刀花,他身前的空气随着他的动作疯狂的旋转起来尤如龙卷风,刀向前击,银枪落星点点,漫天枪影零落,刀锋准确无误的击在枪尖,银枪弯曲,而后‘砰’的一声,楚韵风被桐谷和人所发罡气迫退十步,双脚在海滩之上划出两道深沟,堪堪止住后退之势,他嘴角挂血。

    楚九歌怕桐谷和人进逼,他银枪一挑,地上石块被他用银枪挑起,直接桐谷和人。一块,两块,三四块,那些石头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尖啸,直扑桐谷。

    而楚九歌长枪直击,直刺桐谷和人。

    桐谷和人胸腹蠕动,‘吼’,‘兵字决’出,在他身前好像形成一层屏障,那些石头行势减弱,他刀身反拍,飞速袭来的石头被他刀身击得粉碎,满天石屑,楚九歌被那些石屑击中,他大口吐血。

    风神伸手扶住他,枪身前刺,击碎来石。

    兄弟二人对望一眼,眼中满是刚毅之色,他二人双枪前指,同时迈进一步。

    楚韵风高唱:“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楚九歌接唱:“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兄弟二人引吭高歌,双枪并肩,一往无前,二人正像李白《侠客行》中的侠士,‘千秋二壮士,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双枪同出,如在世神龙。

    桐谷和人瞳孔收缩,楚氏双雄这等一往无前的气势,就算是他也被两人的气概所压迫,桐谷和人心生敬佩,这要何等的英武才能吟唱如此瑰丽气魄的诗句。

    他凝神静气,不敢任何轻视,长刀前指,刀身罡气布满,他第一次向前迈动,身上的衣服无风自起。

    刀光,枪影,空气为之击穿,刀与枪的碰撞在这一记中交织出灿烂的光辉。

    桐谷和人被双枪迫退三步,他刀身挽住,凝视前方,楚氏双雄合击竟迫得他倒退三步,左袖一个枪洞显出。

    楚韵风身上三道刀痕,一道深可见血,楚九歌显得更加狼狈,可是身上的战意却没有任何消退,他身上有七八道刀伤,每一刀都可见血,可是楚氏双雄却没有任何退后的意思。

    桐谷和人心中无法形容此刻的感受,虽然他此刻占据优势,可是他却没有任何高兴。

    如果华夏之人,人人如楚氏双雄,那将多么可怕。桐谷和人从心里鄙视这个民族,鄙视他的劣根性,可是在楚氏双雄身上,他看到的只是不屈的民族之魂,这样的气魄,这样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这,才是这个民族的精气神吧!

    桐谷和人杀心已起,他不允许华夏之人有这样的精神,就算是有,他也要把它抹杀,将它碾压,他要让它永无出头之日。

    他向前一步,双手举刀,一声狂吼,桐谷和人动了杀心,他要杀死楚氏双雄,把华夏人的精神碾碎,让这个民族屈服。

    楚韵风枪身遥指,他身上气势攀升到了极致,一种难以言明的明悟在他心头荡漾,他感觉自己突破在即,在这生死大战之中,他感觉自己好像就要突破那种无形的桎梏,虽然他已经受伤,但是,却完全不能阻止他的前进。

    长枪出击,他感觉自己好像与这把枪合而为一,枪身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份,长枪刺出,身内真气流转,如臂指使,枪身爆发发雪亮的光芒,罡气自由喷薄。

    ‘呼’

    长枪与桐谷和人的刀再次碰撞,罡气相撞,桐谷和人身体微微颤抖,他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楚韵风竟在这一刻突破了那层桎梏,晋升化境,罡气外放,这是进入化境的标志。

    楚韵风此刻浑身战意澎湃,他眼中神彩飞扬,那层阻在他身上的桎梏彻底绷开,他有种身化蛟龙的感觉,身上涌起无穷的力量。

    银枪前挑,他哈哈大笑:“桐谷和人,你我再战一百回合。”

    他长枪摇指桐谷和人,口中长吟:“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首《侠客行》,道尽天下英雄气概。长枪一出,如龙似蛟。

    桐谷和人心下骇然,楚韵风真是英雄了得,在这样的劣势当中,他竟然硬生的突破了,他心中杀意更盛,再不能留下此人。

    杀!杀!杀!

    桐谷和人再不留手,刀身前刺,胸腹蠕动,‘兵字决’杀伐而出,尤如一声惊雷,‘轰’,楚韵风只觉惊雷炸耳,身形受阻,尤如重击。

    对方刀身罡气直逼入体,楚韵风千均一发之际,枪身挽成枪花,在桐谷和人刀身一点,‘砰’他整个人被击飞,胸口如同被铁锤击中,‘噗’,楚韵风大口吐血。

    桐谷和人乘势追击,刀身气势不减,楚九歌狂啸一声,不顾一切的从一侧杀来,桐谷和人回身一刀,刀风布满罡气,楚九歌不退反进,一往无前,要与桐谷和人同归于尽。

    桐谷和人冷哼一声,刀尖一挑,直击九歌枪身,罡气喷薄,枪身‘咔’的一声被他挑断,他刀身继续前行,直接斩开楚九歌的胸口,鲜血喷出。

    楚韵风长枪后发而至,桐谷和人不得不收刀,风神一拉楚九歌,两人飞速后退,楚九歌脸色惨白,只差一点,便被柚谷和人一刀破开胸腹。

    “桐谷和人,咱们改日再战!”楚韵风晓得,即便他突破化境,仍然不是桐谷和人对手,他兄弟二人力拼,九歌重伤,此刻应该走了。

    他毫不犹豫就走,桐谷和人‘兵字决’再发,他要留下楚韵风。

    楚韵风身形颤抖,知道难走,他抱着楚九歌,一往无前,纵身跳入大海!

    桐谷和人收刀凝立,摇了摇头,楚韵风跳入大海,他选择了一条九死一生的道路。

    风仍旧吹,浪涛天!

第六百五十章 选择(求订阅)

    赵延庭选择躲在纽约staten island,这里居住的人比较杂,有些人每天坐ferry去曼哈顿上班。布鲁克林区是美国纽约州纽约市五大区中人口最多的一区。位于美国东北部,纽约曼哈顿岛的东南边。

    由于这里是黑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加之美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困难和种族主义的歧视,这里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虽然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情况已有极大改观,但是这里仍然鱼龙混杂。

    在这里可以看到各种肤色的人口,有流浪汉,有身着奇服怪装的白人,有裹着严严实实的犹太人,有扎着小辫子的黑人。

    赵延庭读过美国历史,他知道,在纽约,他只有隐藏在这里才可能躲过美国警察的排查,这里的环境太过复杂,人口近三百万,鱼龙混杂,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好的隐藏自已。

    他还不想死,在经过最初的惊恐与绝望之后,他选择了苟且偷生,他已经后悔所做的一切,但是这个世界上最缺的就是后悔药,无处可买。

    他的选择是对的,美国警方虽然也涉足这里,但是那些贫民窟,那些肮脏的地方,就算是美国警察也不愿涉足。

    他躲的地方是贫民窟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赵延庭靠着身上的几百美元勉力的维持着,他晚上住在垃圾箱旁边,那里可以避风,睡在那里的还有一个黑人小孩子,开始的时候那个孩子还有些嫌弃他,怪他占了自己的位置。

    但是赵延庭给了他两个面包,黑小子已经开始对他友善起来。通过攀谈,赵延庭知道黑人小孩子是个孤儿,一直在布鲁克林这里游荡。

    他的友善得到了黑小子的友谊,他也因此顺利的躲过了警察对这里的一次盘查,他现在最放不下的就是天天,是他亲手把天天带到美国,他对自己的一生彻底的失望了,在杀死王倩后,赵延庭就知道,他这一生已经毁掉了。

    是求生的本能让他勉力的活着,在布鲁克林这里求生。

    在晚上的时候,黑小子带他来到一个电话亭,这里可以拔打国际长途,如果不是这个黑小子,赵延庭是找不到这样的地方。

    他激动的掏出硬币,这些硬币是黑小子帮他兑换的,他颤抖着拔出电话,远处两名白人警察正向这里走来,赵延庭的心砰砰跳着,他不知道两个警察会不会过来盘问他,美国警察一向喜欢做这样的事情。

    电话打通,却没有接通,他祈祷着,希望华天茵能够快点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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