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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暗黑社会-第10部分

小说: 暗黑社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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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各位手头上应该已经有这些死者的身份、姓名、背景了吧,我们现在来讨论一下:凶手究竟会是个什麽样的人,有没有人有些什麽想法的?不妨说出来大家聊聊。」 
  众所皆知,传统的中国人,在面对这样课程时,是不会有任何主动发言的,李秉强见底下的反应平淡,就请人把投影机打开,在前方讲台旁的白幕上,就出现了这样的字样: 
  ************************************ 
  凶手剖析:(什麽样的人可能会是凶手?) 
  时间:二○○○到二○○一 
  案情:将人头部砍下,身体不知去向 
  死亡人数:目前已知七人 
  死亡地点:集中在大台北地区 
  ************************************ 
  「我个人以为:」李秉强说著:「由於死者的死亡地点遍布台北市各地,表示该凶嫌有交通工具代步。载送遗体。」 
  「第二:死者的身份有学生、健身房教练、酒店女子、上班族、老师等,彼此间每个死者互相都没有关系,可见凶嫌是采『随机』的方式来锁定行凶对象。由於凶嫌必须四处閒逛,找寻猎物,因此此人一定以开车、骑车的方式在街头閒逛。而以开车的可能性居多。」 
  「第三,想要长时间的找寻猎物而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应该是家中颇有积蓄,要不就是以『开计程中兼职』的方式来维持基本生活。」 
  「李督察!」底下有位员警举手:「照您这麽说:凶嫌很有可能是计程车之狼罗?」 
  李秉强点了点头:「不错,因为骑车不方便载送死者,而其他小客车又极容易引起死者住家旁的住户注意,这样更排除了厢型车的可能,因此我断定:凶嫌应该是开计程车的!」 
  此语一出,底下所有警员一阵哗然,开始交头接耳,也不时传出:「我就知道是『计程车之狼』!」的声音。 
  「各位同事,请安静!李督察还没分析完!有问题请举手发问。」市刑大刑警大队队长刘永松站起来喊著。 
  「如果我分析的没错…」李秉强向刘永松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如何让死者没有戒心?我猜,他的相貌应该不错,外型也很好,至少是那种不会让人一眼看到就排斥的人。最重要的,他能与所有的『猎物』攀谈,可见谈吐不差,颇有内涵。更有可能的是:国台语都能应付。」李秉强再一次强调:「这和不少计程车司机不谋而合,许多上班族因为失业而转开计程车,程度好的人比比皆是。」 
  李秉强举起手中的资料扬了扬:「每位死者的遗体都放置自己的家中,可见凶嫌对死者有长时间的跟踪,知悉对方所有的起居时间和出入环境。由此可知…」他停顿了一会。拿只笔在他的资料上写下些字。 
  「…跟踪需要相当时间和精力,表示凶嫌年纪不大,约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而且对事情相当执著,很有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和别人起争执而离职。应该已有相当事业基础,却因个性问题不为他人所重用。」李秉强肯定的说。 
  「就现场的照片看来…」大家低头,看著手头上的照片;「由於每位死者的现场几乎没遭到什麽破坏,也没什麽财物损失,可见此人杀人的目的并不在金钱上,而他停留在死者房里的时间不长,也或许凶嫌是个有洁癖的人。」 
  这时李秉强把灯打开,环视四周:「有没有哪位能够提出:究竟这些死者他们的『相同点』在哪儿呢?换言之,为什麽凶嫌要杀害这些死者?动机在哪里?」 
  大夥面面相觑,彼此开始小声讨论,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当时侦察的重点,讨论了约十多分钟,有人举手发问: 
  「李督察,会不会是情杀或仇杀?这次的何逸兰不是人际关系十分复杂,有可能因为感情出轨而遭到杀害?」 
  「这种连续杀人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而惹杀机?」 
  大家议论纷纷,什麽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来了:「会不会是外星人杀的?」「他们有可能是中共派来的卧底,被情治单位给干掉了?」「日本军阀亡灵做祟?专取人头?」听见这些答案,李秉强只是闭著眼,坐在位子上一个劲的摇头,而每一个天方夜谭的答案,都让在场的高阶员警笑的东倒西歪,最後有个人怪腔怪调的大喊著: 
  「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来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们的身体带走也说不定,恋尸癖嘛!」 
  这句话说出来,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过李秉强却迅速的拿起麦克风,站了起来,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说: 
  「好小子!我就在等这句话!」 
  所有的人都猛力转身,把眼光往我这儿看…因为刚刚那句怪腔怪调的「吐糟」,正是我的『杰作』!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 
  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後,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於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夥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後,他又继续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後,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於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麽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麽女的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麽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後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国人所谓的『死後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於为什麽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後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於李秉强的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後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夥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麽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於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上的凶嫌共同犯案!」 
  不知过了多久,邵文杰醒了过来,整个人昏沉沉的,也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处何地,他下意识的想动,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就连移动一根手指头也不能,不过,就算意识不是很清楚,一阵凉意袭来,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之外,什麽也动不了。 
  然而,过人的警觉心让他的意志逐渐清醒,他用眼角的馀光瞄到眼前的景物,这才明白自己是躺卧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的眼珠转啊转,却怎麽也不晓得他究意躺在什麽地方,不过隐约可以知道:眼前触目所及,都是一件件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丢在地上,有些扔在沙发,有的随意弃置… 
  「我为什麽会在这儿?」邵文杰开始苦思,一时之间却什麽也想不起来,直到从「那天晚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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