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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点江山历史上女人传奇(全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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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又演绎出纣王在妲己的怂恿下解剖了怀孕的妇女,要看看胎儿形状。纣王纵是不好,也不至于如此之坏。后世书生们根据个人好恶,纷纷加工演绎,以讹传讹,其谬岂不大哉? 
  而关于纣王最著名的“酒池肉林”、“炮烙”的传说,周时的文献没有记载,春秋时也没有,可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子突然很生动地描绘起来:“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于土,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则必旄、象、豹胎;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食于茅屋之下,则锦衣九重,广室高台。居五年,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纣遂以亡。”据说韩非子口吃,可文章非常雄辩,这样充满想象力的文字便是明证。但那时“诸子百家”个个口才了得,为了推销个人的主张、论证自己的观点,不免只顾激扬文字,“强”词夺理了。很多论据,也多是“想当然耳”。便是“不虚美,不隐恶”的司马迁,有时也会润润笔。譬如他在韩非子“酒池肉林”的基础上,又加上“男女裸奔其间”的合理想象。当然,在他之前,已经有人在酒池面积上大做文章,说可以“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这样的想象力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也许,在他们看来,反正纣王不是个好鸟,形容得再淫荡、再荒唐也无妨。历史的另一个目的便是警示后人嘛,于是,他们的想象和润色,便常常显得坦然而大方。譬如司马迁之后的史学大家刘向,就把纣王鹿台的面积升级为“大三里,高千尺”,而晋朝的皇甫谧觉得还不过瘾,一咬牙,把鹿台的建筑高度提高了十倍,达到“高千丈”的地步。 
  同时,妲己的妖孽和毒辣形象也逐步升级。从《尚书》里讨伐纣王的一句“听信妇言”开始,到《国语》里的“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再到《吕氏春秋》里的“商王大乱,沈于酒德,妲己为政,赏罚无方”都还是不太离谱的合理推断。再到后来,年代愈久,想象力就愈丰富,写出来的史料也就愈生动,直到后世的《封神演义》,因为没有史家的顾虑,加上历代文人提供的诸多素材,演绎起来更是神乎其神。千古恶女的罪名,也终非她莫属。 
  对此,不禁要扪心自问:那些关于妲己近乎变态的行为,虽是后世杜撰,可我们为什么一直津津乐道,而且好像还很乐意把这些脏水泼在一个女人身上? 
  纣王也是一个悲剧人物 
  那么,为什么纣王会被描述得如此不堪呢? 
  这不得不从纣王本人谈起。《史记·殷本纪》说他“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自然是个有勇有谋、文武双全的大丈夫。只可惜,也正因为具备这些过人的才能,他便骄傲自大,听不进别人意见,有着“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的坏毛病,“以为皆出己之下”。 
  同时,他还有“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的毛病。身为一个君王、一个英雄、一个男人,这些毛病也不算太大的毛病,绝非后人夸张得那么荒淫无耻。商朝人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这是那个朝代一贯的风气。从出土器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具明显激增,这表示社会饮酒之风蔚然。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也不足以亡国。 
  如果说他的时代刑罚过重,也欠客观和公正。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化特征,我们总不能要求他文明执法,用电椅或静脉注射吧?在此,不妨以事实说明。《尚书·大禹谟》里载,夏朝已有“五刑”制度和“夏台”监狱。除了砍头外,那时还有烹煮、醢刑(把人剁成肉酱)、车裂、腰斩、绞杀、烧死、弃市、灭族等各类残酷的刑罚。也就是说,这些刑罚并不是商纣王独创发明的。该不该对他的政敌或罪犯处以这样的刑罚,那就是司法制度的问题了。 
  再举个例子,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的刑罚。《韩非子》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这是轻罪重判,当时子贡以为罪轻而罚太重,便去问孔子。孔子却认为制定此种刑罚的人是了解治国道理的。因为如果扬灰时恰遇过路人,使其满面蒙尘,那此人必定 
  发怒,怒就会斗殴,因殴斗罪,按当时法律要灭三族。所以,弃灰于道看来过错轻,实则重,这样的重刑很有道理。因此,《尚书·康诰》才会赞曰“殷罚有伦”。这就说明,商朝的刑罚看似野蛮,但有合理之处,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 
  也就是说,他绝不是无道之君,可他为什么还是失败呢? 
  根据史料分析,除却诸多不确定因素外,最大的可能就是周武王发动的政变成功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投机性。当初纣王杀比干、囚箕子,可能只是政见不同罢了,但对微子(他的亲哥哥)却没有防备。后来微子竟背叛了他的兄弟和国家,引狼入室,难怪毛泽东都骂他是个汉(商)奸,感叹“微子最坏!” 
  实事求是地讲,纣王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主。当时商朝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他的军队都装备着先进的青铜兵器和盔甲,而且他的作战部队中还有“象队”这样的特种部队。古书上就有“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的记载。因此,他的部队所向披靡,可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当时,他有两个主要的对手,一个是西部的周方国,另一个就是东部的夷人部族。纣王曾在山西黎城与文王恶战一场,把文王打得大败(文王被俘、囚于羑里很可能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中),若不是来自东夷的军师姜子牙在商王国东部策反东夷作乱,恐怕姬昌早被纣王处死,而不是像史书上所说的那样被释放回家。 
  稍作休整,纣王立马发兵东夷,计划一劳永逸地除掉东部威胁,永绝后患。凭着优势兵力,商军如秋风扫落叶一般,一直打到长江下游,降服了大多数东夷部落,俘虏了成千上万的东夷人,取得大胜。从《左传》记载的时间看,他很可能是在这次征伐东夷的战争中,路过有苏氏部落掳获了妲己。 
  但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征战也几乎拖垮了商王朝。卜辞记载商征人方往返一次需要200天左右的时间,这是一件非常劳民伤财的事。安阳殷墟出土了一块刻有“人方伯”字样的人头骨,显然是商军杀死了人方的君长并带回其头骨作为战利品。虽然商最终战胜了人方,但商的国力也因此而大大消耗,因此《左传》评曰:“纣克东夷而损其身。” 
  缓过神来的周武王根据纣王亲哥哥微子的告密,得知纣王大军尽出,都城内防御力甚弱,遂发兵奇袭商纣,在牧野展开决战。而当时商王的精锐之师远征东南,不可能及时赶回,因此,只好将70万东夷战俘及奴隶临时武装起来应战。牧野之战打得异常惨烈,正如《尚书》上所描述的那样,“流血漂杵,赤地千里”,绝非后世史书上所说的什么奴隶临阵倒戈,周武王兵不血刃赢得胜利。 
  纣王不肯投降,他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所以自杀了。后来,商朝的遗民很不服气,在纣王的儿子武庚的带领下起来造反。周人用了3年的时间,才把这场暴乱镇压下去,由此可见商朝遗民的团结与纣王的威望。对于纣王的死,孔子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评价:“不闻王死,只闻一莽夫死矣!”大概也是感叹他太过尚武,忽略以德服人的重要性了吧。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好评判。但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不能总“以成败论英雄”。最最不能的,就是把无辜的女人也扯进来,恣意涂抹,胡乱辱骂。 
  历史,终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女人,也不是随意摆弄的塑料花。 
  给妲己翻案,也是给历史上所有曾是男人附属品的女人翻案。关于她的史料有限,年代又太过久远,所以讲她的历史,也就只能讲她如何被描黑的历史。讲她的失败,也只能讨论她依附的男人怎样失败。古代的女人,只是男人的陪衬罢了。成功了,享受荣华富贵,失败了,不但要搭上性命,甚至还要背负许多历史的骂名。那么,这是谁的悲哀? 
  美人地理 
  纣王墓和妲己墓位于河南省淇县城东75公里的淇河西岸。于河南省淇县城东75公里的   
  褒姒:用笑声葬掉一个国家(1)   
  褒姒,周幽王的宠妃,生卒年不详。褒人所献,姓姒,故称为褒姒。褒姒生性不爱笑,幽王为取悦褒姒,举烽火召集诸侯,诸侯匆忙赶至,却发觉并非寇匪侵犯,只好狼狈退走。后来,申后之父联络曾侯及犬戎入寇,周幽王举烽火示警,诸侯以为又是骗局而不愿前往,致使幽王被犬戎所弒,褒姒亦被劫掳。 
  《诗经》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他们说正是她轻轻一笑,便让一个帝国灰飞烟灭,她真有这样的本事么? 
  她的身世——一个近乎荒诞的故事 
  褒姒,姓姒,古褒国人。褒国立国之地就在今汉中平川中 
  部、留坝县以南地区,因此她算是一个陕西人。褒国“礼妇人称国及姓”,所以她就被叫做褒姒了。关于她的身世,史书上一本正经地记载着一个近乎荒诞的故事。 
  在《国语·郑语》和《史记·周本纪》里,都有相关的记载。大致意思是讲,夏朝末年,褒人的神灵“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也就是说,有两条龙在夏王大庭性交,此二龙是褒神变化而来,自称是褒人先君。夏王对此深感恐惧,便占卜问神灵,是杀掉呢?是赶跑呢?还是制止它们的性交活动呢?贞问结果是“莫吉”。于是夏王又改卜请示说,那能不能把龙漦(注:“龙所吐沫,龙之精气也”)收藏呢?神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告曰“吉”。于是夏王拿来上好玉帛,用简策给神灵打个报告。二龙显完灵后,立马消失了,只剩下一摊黏糊糊的龙漦。夏王命人把这“宝物”恭恭敬敬地藏在椟匣里,好好保护。自夏末至西周三代,王室均以郊礼祭之。这件宝物一直传到周厉王末年,厉王禁不住好奇,便打开观看,可一不小心,把龙漦洒流于王庭,还无法清除。周厉王很是慌张,便决定用巫术除之,他让宫女裸着身子大声喧哗,迫使龙精化为玄鼋。后来,这只黑色的大鳖爬到王府里去了,恰巧被一个七岁的小姑娘碰上。周宣王年间,这个小姑娘在“及笄”之年(15岁)竟然 “不夫而育”,生下一个女婴。这个女婴长大后便是褒姒。 
  因为她出生得莫名其妙,所以宫女很害怕,便“惧而弃之”。这时恰被一对以卖桑弓弧、箕箭服为生的夫妇发现,看她可怜,便将其抱养,并逃到褒国。那么,他们为什么要逃跑呢?因为在宣王时期,民间留传着一个童谣:“檿弧箕服,实亡周国。”宣王听了很不高兴,恰好发现这对夫妇正在卖这些玩意儿,便派兵去抓他们,然后杀掉。也就是说,这对夫妇是在逃跑途中捡到这个“同病相怜”的小姑娘的。而厉王不知道,正是他的所作所为,明违神旨,却暗合“天道”,终埋下祸根。赫赫宗周,终灭在“檿弧箕服”养女的笑声里。 
  烽火戏诸侯——天大的玩笑 
  这个被命运之神派到人间执行特别任务的女婴,自然备受上天的恩宠。等她长大后,已经出落得非常美艳。恰在这时,不知褒国的国王由于什么原因得罪了周幽王,为求得赦免,便将她献给了周幽王。 
  周幽王三年(前779年),褒国将其献给幽王。她的美貌令周幽王“见而爱之”,可谓一见钟情。周幽王对她非常宠爱,加上她的肚子也很争气,为周幽王生了一个叫伯服的小王子,更是娇宠得不得了。褒姒的手段可谓高明,最后竟然说动幽王废去申后及太子宜臼。幽王七年(前775年),她终于被光明正大地扶正,做了王后,而她的儿子伯服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太子。在那个时代,上自君王,下至百姓,都信天命,那句有谶语性质的童谣举国上下都知道,而褒姒的身世也不是个秘密,可天命不可抗,君王又如此昏庸,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此,周朝的太史伯阳只能幽然叹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琱玉集》说褒姒性不喜笑,但“其一笑有百二十种媚”。因此,幽王为了博得她一笑,曾以“千金”之财征集能让美人欢笑的“金点子”(这便是“千金难买一笑”典故的由来),但耗去许多钱财,试了很多办法,或召乐工鸣钟击鼓、品竹弹丝,或命宫人歌舞进临,或命司库每日进彩绢百匹、撕帛以取悦褒姒,可她就是不笑。后来,朝中有个“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的大奸臣虢石父,出了个馊主意,这便是有名的“烽火戏诸侯”。 
  这个周幽王“爱美人”竟能爱到将“丢江山”视之儿戏,也可谓昏庸得没边没沿,荒淫得登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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