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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天风-第107部分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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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痴心为情苦(下)() 
孤星城。

    京远城大战后第十二日。

    一切,仿佛是回到了数月之前浅水清刚刚参军的日子。铁血镇两万大军驻守在这里,南无伤就是这里的土皇帝。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浅水清如今是佑字营的营主,手下兵力三千余众,再加上熊族武士的襄助,战力跃然成为暴风第一营。

    断龙山上,遥望远处,浅水清心中悠然。

    远山的落鹰崖上,曾经的南门关,已经被拆成一片瓦砾废墟。

    止水人多年的心血,无数人费尽心力打造的天下险关,被天风人就这样彻底破坏。

    他入伍以来所有的荣耀与功勋,可以说是都建立在这三重天上,都从这落鹰崖起步。而现在,可以见证他事迹的三座城关,却消亡在天风人自己的手里。

    世事离奇,浅水清想想也由觉得好笑。

    “夜莺,拓拔开山怎么样了?”

    “恢复得还算不错。他本来也没受什么伤,就是有些饿坏了。”夜莺笑着说。

    总领府那场大火,拓拔开山很幸运地逃脱一死。

    一条秘道由城内直通往城外,京远城副领商有龙,就是通过这条秘道离开的。火起之后,拓拔开山走投无路,想起抱飞雪说过的话而想到这条秘道,终于在大火彻底摧毁全城之前将其找到。可惜的是,他好不容易进入秘道躲避大火,却由于房倒屋塌,秘道塌方,硬是将拓拔开山和那个跟随他的小姑娘活埋了起来。

    还好拓拔开山神力盖世,硬是在塌方的环境里支撑出一片狭小天空,苦苦捱过了数天被活埋的日子。直到铁血镇清扫战场,全面拆除京远城防御,他才终于有了出来的机会。那些日子里,他的身边,只有那个叫阿提的少女和他一起,由于逃亡的原因,阿提的身边带有不少吃的,那是他们能在坑道中捱过那些日子的重要原因。

    拓拔开山的胃口素来极大,少女带的数日的的吃食竟不够他吃上两顿。为了活下去,两个人不得不削减胃口,小心节省每一分食物。

    就这样,他们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竟一起度过了那段最难熬的岁月。

    拓拔开山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个傻傻地跟着他的普通姑娘,最终竟成了他的救命恩人。

    天风军把他救出来时,他饿得都快虚脱了。

    浅水清那个时候做了一件很无耻的事……他让拓拔开山打他一拳,以履行他在京远城牢里发下的誓言。

    拓拔开山无力地挥舞着拳头,愤怒地看着他,对方的脸上却洋溢着得意的笑。

    那个时候,他突然明白到,浅水清之所以笑,是因为他还活着。

    然后他说:“我跟定你了。”

    “这两天,都是那个阿提在照顾开山吧?”浅水清突然问。

    夜莺轻轻恩了一声。

    浅水清说:“多给他们些亲近的机会。曾经同生共死的男女,最容易产生患难之情。拓拔开山现在无亲无故,那个阿提或许能弥补他这方面的遗憾。要想让他真正心归佑字营,就得让他在天风有个家。他在止水失去的,我们该替他重新打造一份。”

    浅水清这样说,一方面是为了拓拔开山考虑,一方面也不可避免有着更加容易控制拓拔开山的心思,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悠悠道:“原来男女之间,最容易在患难之间产生感情吗?那平日里相处,每日晨起日落,相扶相偎,朝夕相见就不能产生感情了吗?”

    浅水清一楞,只见夜莺痴痴地望着远方说:“你和云家小姐,就是在草原上历经患难,建立起的感情吧?在那样的情况下,彼此依靠,彼此扶助,彼此成为对方最大依赖,也难怪会如此。可是,你不是曾经说过吗?人类情感的产生,需要时间的积淀,为什么在那样短短的日子里所产生的感情,却可以超越一切时间,成为彼此相追求的永恒呢?”

    浅水清呆呆地看着夜莺,晨光微照下,姑娘的神情落寞,娇好的容颜中却微带了一些凄楚:“这世上有些感情,就象天空中那飘渺的云,可仰望,而不可追寻。云家小姐,就是那天空的云,你是那草原上奔驰的骏马。偶而,云儿会落下来,轻抚一下那马儿,终归却还是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马儿望着云奔跑,却最终只将自己寂寞于这天地之间。”

    她看着浅水清,就象是在诉说幽怨,倾吐不满:“那个时候,马儿可知道,在那草原之上,还有一只小小的雏莺也在渴望能降落在马儿的背上。渴望能陪着他自由翱翔,陪着他走遍天涯海角。”

    浅水清呆住了。

    追逐的人,原来也在被追逐着吗?

    人们放眼未来的时候,却总是很轻易地忽略眼下。曾几何时,那个一心要做女将军的小姑娘,在一夕之间成了大人,满心渴望着能得到自己钟爱的人的青睐,却始终得不到正眼一顾。

    她幽怨,她失落,她不服,她惆怅。直到这刻,她大着胆子倾吐心声,诉说衷肠,就象是一只雏莺向着天边在鸣唱着她的爱情。

    浅水清的心中一片迷茫。

    那个时候,他的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一个身影。

    伴随着清雅迷人的乐声,不断浮现,唱响。

    乐清音。

    。。。。。。。。。。。。。。。。。

    夜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浅水清的。

    她最早期的想法,只是单纯的要做名女将军。但是当一名真正的战士,所要为之付出的显然远超出她的想象。这些日子来,浅水清直接跃过最基层的部分,教她指挥作战的技巧,排兵布阵的道理,用兵帷幄的心得,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让她少吃些苦。

    然而日复一日,耳鬓厮磨,教者无心,学者有意。她每天看着浅水清专注于沙场中事,只觉得天下再没有一个男人,会比浅水清更有风采。

    他专注于工作时的神情,是最俊美的。

    那种风采深深印刻在她的心里,每次午夜梦回,展转反侧之间就会油上心头。

    浅水清对她的关心,对她的教导,就象是一个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大哥哥,点点皆温暖心头。曾经被父亲抛弃的感觉,那种久违的亲情就象是种子在心中萌芽。

    这样的情况下,要想让她不喜欢上这个人,未免就实在太难了些。

    她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会突然说出这些话来,但她知道,自己终于说了出来,无论浅水清做出怎样的反应,她都不会后悔。

    她看着浅水清:“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我知道你和云家小姐情深意重,我也没打算要拆开你们。我只是想能一直象现在这样,每天服侍你,我也就满足了。你要是愿意给我个名分,我自然也是欢喜的。若是不愿意。。。我也无怨言可说。”

    说到这,夜莺幽怨的眼神盯住浅水清,却见他全无反应。心声吐露的结果竟如一拳打在棉花上,软绵绵毫不受力。心中又气又急。倔强的性子突然上来,她大喊道:“你要是不喜欢听,我就不说了。”

    浅水清被这声喊回过神来,笑道:“为什么不喜欢听?我只是有些走神了。你要是想说,就继续说。”

    夜莺的脸涨得通红:“该说的都说过了,没了。”

    浅水清险些想放声大笑:“既然这样,那我们走吧,回佑字营,还有好多事没做呢。”

    看着浅水清转身离去,夜莺又羞又急。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混蛋!”夜莺气得跺了跺脚,终究还是只能立刻跟上。

    路上,浅水清突然问:“你父亲你有几个妻妾?”

    “不是很多,也就一妻三妾。”夜莺没好气地回答。

    “四个老婆原来还属于不是很多的范畴啊。”浅水清失笑起来。“在我的家乡,历来是提倡一夫一妻的。”

    夜莺眨着明亮的大眼睛:“这怎么可能?如果是那样,你的家乡一定会很贫弱。”

    “哦?这我到有些不明白了,为什么会这样认为?”

    夜莺很认真地回答:“自古以来,国家战争从无一刻有停止。不是这里打仗,就是那里打仗。历来上战场的都是男子,也因此极易形成男少女多之局面。若是一夫一妻,那么多出来的那些女子如何处理?她们没有力气,无法从事重体力的劳动。若是没有男人养她们,岂不是要活活饿死。再者女人若不生养,国家岂非也要陷入人口急剧减少的危机中?没有了足够的人口,国家凭什么强大?岂不是要被他国一灭了之?”

    浅水清哑然,想了想才点头道:“你说得很对。国策因时因情而易。帝国的存在,若无这一夫多妻的制度,怕也是不行的。是我把事情想简单了。”

    说这话的时候,浅水清的心头怪怪的。

    他问夜莺她父亲妻妾多少的问题,本是想借此历数一夫多妻制度给人们生活带来的烦恼,重申夫妻之间忠贞的重要性。但没想到夜莺随口就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了国家政治的高度。这样一来,他接下来的话便再说不出口。

    隐隐地有种教育夜莺不成,反被她给教育了的想法。

    说心里话,其实他很喜欢夜莺这姑娘。但是比起他和云霓间的生死之恋,却显然还差了很大的距离。他虽然自问不是正人君子,但却也不愿轻易辜负自己的感情,本想委婉拒绝夜莺,却在刹那间发现,原来这个时代里,女子们所受到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到一个别人根本无法轻易改变的地步。所有所谓的传统,封建与落后的制度,其实在某个特定的时代,有着其存在的根本必要。

    就算是他浅水清,也不可能改变这种想法与制度。

    他只能被动接受。

    那一刻,他不由想到:如果是云霓在这里,她会接受夜莺吗?

    只是一瞬间,他便已经知道了答案。

    云霓一定会接受,甚至支持。

    在这个时代的女子眼里;帮助自己的丈夫纳妾;正是表达爱意的一种体现。

    这个答案令他有些气结。

    他有些迷惑,一时间,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答案。

第三章纷争() 
那个士兵们最爱去的小酒馆里,一向风骚艳丽的老板娘抛着媚眼为浅水清端来了上好的一坛子酒。

    昔日的传书人依旧在,可是那传书的对象却已远在他方,人生的悲欢离合太多难以捉摸,或许惟有把握现在,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

    可问题是。。。。。。如何把握呢?

    浅水清心中有些摸不清所已。

    “秋老板,你会弹琴吗?”浅水清问道。

    老板娘给了浅水清一个妩媚的笑:“我们都是俗人。这弹琴的事,是那些高雅人才能做得来的事。”

    她显然是看见了摆放在浅水清身边的那具古琴。

    高雅?

    浅水清吃吃笑了起来。

    原来整天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就是雅人,而在外面靠自己双手辛苦劳作的就是俗人了吗?

    世界从来好笑。

    “我也不会。”

    他随口道。

    信手拨弄琴弦,铮铮古音从琴上流淌,若山泉流淌进人的心间。

    “假如有个算不上朋友的朋友,只是和你见过一次面,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就送你一样珍贵的东西,你说,她到底有什么用意呢?”

    老板娘用手指将算盘珠子拨打的劈啪直响:“那得看送什么了。”

    “假如就是这琴呢?”

    老板娘捂着嘴笑:“吆,那可就真是个雅人。那送琴的人,可是一番用心良苦呢。”

    “可是我和她,只有一面之缘啊。”

    老板娘立刻嘟起了嘴:“这世上人与人的感情,哪有用见过几次面就能决定的。那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一对男女,将来未必就一定是在一起。那偶而邂逅,相处不过短短几天的人儿,不是也一样可以产生生死之恋的吗?”

    她别有深意地看着浅水清,浅水清一时无言。

    老板娘扭动着丰腰走了过来,一屁股在浅水清的身边坐下:“浅哥儿,你别怪我直言。我和我那口子,在这孤星城里,住了少说也有七八年了,每天呢,见惯了士兵们来来去去。也有那长的俊俏的,就和我们这的一些人家的闺女好上了。彼此,也不需要多长时间,不需要怎样的山盟海誓,一切就那么发生了。所以这生生死死,情情爱爱的事,也算是见得多了。那替人送信捎话的事,做过的也不少。”

    “前几日里,浅哥儿你带人打京远城,回来的时候,少了不少兄弟吧。有几个,就在我这有挂号的。哎吆那几天有好几家的闺女哭得那叫一个伤心啊。。。。”老板娘左右看了看,见没什么人,偷偷地说:“有个闺女肚子都大了,被她老爹给毒打了一顿,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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