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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天风-第70部分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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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事,几乎是每一名战士都要面对的,而每一条,你几乎都做不到。”

    夜莺紧咬下唇一言不发。

    浅水清看着夜莺:“那一拳,虎子用了全力。他不象你,学过正派的武功。他所学会的每一招,都是沙场上磨练出来的,简单,但却实用。你一招打飞他,他可以立刻爬起来。他一招打飞你,你却会立刻昏迷。一对一单打独斗,他或许不是你的对手。可是做生死肉搏,死的那个就一定是你。”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你都不适合当一名士兵。当然了,我不会主动要你离开,但你若是自己想走,我也不会挽留。”

    浅水清如是笑道。

    夜莺看着浅水清,对方笑得很轻松,也很惬意。

    她有些费力地想要站起,浅水清伸手扶她,却被她一把甩开:“我不用你扶我。”

    泪水哗哗地从脸颊上流淌下来,小姑娘已经哭得淅沥哗啦了。她愤愤地把头盔摘下,扔在地上,然后向着远处走去。

    浅水清以为她要离开,但事实上,她却是跑到了一条小河边,看着那河中自己倒影。

    纤巧的面容上,泪痕斑斑,这梨花带雨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我见犹怜。

    水中的倒影成双。

    浅水清就站在她的背后。

    夜莺哽咽了几声:“我以为你是个英雄,不会看不起女人。”

    “我从不看不起任何人。没错,我只要一句话,他们就会立刻停手,也绝不会做出那样过分的事。但是夜莺,我要你明白。有些事,你早晚都要面对,这是你逃避不了的。我能帮得了你一次,却帮不了你一世。既然你要当兵,那你就要做好这最糟糕的准备。”

    夜莺长长地吐了口气:“你是不是很希望我走。”

    浅水清犹豫了一下:“如果你走,我会对你失望。如果你留,我会替你难过。因为无论哪种选择,对你来说,都不会是一种好结果。或者是理想的破灭,或者是前途的艰辛。”

    这个答案,让夜莺微微楞了一楞。

    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夜莺痴痴地看着远方,想了好一会才说道:“其实我来当兵,是父亲授意的。”

    浅水清立刻呆住,这怎么可能?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竟然会让自己的女儿来当兵?这太不可思议了。

    夜莺悠悠地说:“佑字营这些日子闹的动静很大,父亲早就知道了。是他让我假扮成我哥哥,然后等你们过来的。”

    浅水清恍然大悟:“他用自己的女儿来代替他儿子?”

    夜莺娇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甘,一丝无奈:“父亲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舍不得他去从军,又不敢和天风军对抗。浅将军打下南北两关,紫心勋章加身,威名赫赫,连各地城守镇守都不放在眼里,甚至皇帝都下了诏书嘉奖你,想要对付区区一个夜家堡自然更不在话下。佑字营四千士兵,不是夜家堡一个小小草莽能对抗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过来。浅将军你得了他的女儿,想来。。。也是不好意思再来要他的儿子的了。”

    浅水清怒哼:“他难道就没想过你来到这里会是什么后果吗?你竟然还会同意?”

    夜莺看着他:“我必须同意。如果我拒绝,他就把我嫁给城南马家。我未来的丈夫,是一介酸儒,除了会吊诗文,怕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父亲知道我心高气傲,让我嫁给这样的男人,比杀了我还难过。所以,我情愿到这里来当兵,也不会愿意去嫁那样一个无用的废物!至于我父亲。。。我走了,他或许会难过,但那又如何?那是我们女人的命。再说了,他送我来,其本意也不是让我来吃苦的。”

    浅水清立刻明白了。

    他怒极反笑:“好一个夜家堡,好一个夜苍澜,堂堂的武林大豪,竟然献女以求保全。我还真是服了这家伙。他是让你来做我的女人的吧?”

    夜苍澜果然好心计。把自己女儿送过来,既可以免了儿子的兵役之苦,还可以借机拉拢讨好浅水清。

    浅水清现在财大势大名大,将来若是飞黄腾达,自然少不了他一分好处。就算将来浅水清结怨天下日后落难,他夜苍澜也只是个女儿被掳的“受害者”而已,不可能跟着遭殃。这笔买卖无论怎么做,他都不吃亏。

    当然,在他的眼里,夜莺是算不上什么本钱的。

    在这个世道,女人原本就无地位可言。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朗声道:“对我来说,这却是个机会。我从小就受女子三从四德的教育,早就受够了。凭什么女人要为男人三从四德?凭什么女人要从一而终,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凭什么女人天生就要听男人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还不就是因为你们男人比女人力气大,所以就可以为我们女人立下规矩!”

    “父亲让我来献身求荣,我却偏要堂堂正正做一名战士!”

    “只要我也够强,我就没必要做男人的附庸。他既然把我送到这里,我算是还了他的恩情,以后也不再欠他什么。我既然来了,就要努力当个好兵,上场杀敌,而不是做个少爷兵,继续靠着父母的庇佑过日子。天若佑我,让我能立下功勋,我同样可以光宗耀祖。而且以后,也不用再为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发愁。我可以找我自己喜欢的男人,想爱就爱,想恨就恨,又有什么不好?!”

    “我知道每个男人听到我这么说,都会看不起我,唾弃我,可那又怎么样?我们女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被这天下抛弃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意这些世俗眼光?随他们怎样去看,怎样去想,我只做我自己。我不仅要当兵,我还要当将军。和你一样,做威风八面的将军!做一个天风帝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女将军!”

    “天可弃我,我绝不自弃!!”她如斯大叫,吼出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压抑与渴望。

    这一番话,真正让浅水清为之动容了。

    他看着夜莺,看着她眼眸深处那不甘的挣扎,对命运绝不屈服的豪情斗志,在那一汪深水寒潭中,他仿佛看到了草原上云霓翩翩起舞的影姿。

    她们,都是那种内心处刚烈刚强的女子,永不为命运的困难所折服。

    不,甚至比云霓更强!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见到的第一个如此有思想的女孩。

    即使象云霓那样内心刚烈的女子,又如此爱他,却也从未想过能正面对抗整个男尊女卑的思想,对抗家族对她婚姻的安排。但是现在,却又有一个小女孩告诉他,她愿意放弃一切,只会追求自己的权利。

    他是过来人,他知道那有多不容易。

    而他,也是唯一能理解这种权利和意义的人,毕竟在思想上,他不属于这个时代。

    浅水清看夜莺的眼神,微微有些欣喜。他缓缓说:“你说得没错,就算是女人,也该有选择自由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同样参军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有那选择爱情的权利。”

    听到那句选择爱情的权利,夜莺整个身体都为之巨颤。

    她没有想到,浅水清,竟然会这样支持她。在这个男人至上的世界里,竟然有这样一个人,明确地告诉她,她是对的。

    那一刻,她的两眼湿润了。

    。。。。。。。。。。。。。。。。。

    浅水清的心中突然一动。

    他很认真地说:“我这个营主,是前不久刚获的任命,正好还缺个贴身卫兵,给我来打打下手,你有兴趣吗?”

    夜莺的脸色微正:“我要做的,是沙场征战的兵,不是跟在将军身边畏缩不前的怕死鬼。”

    浅水清微微一笑:“谁说卫兵就不能上战场了?虽说营主级别的将领是可以不上战场,只在后方指挥的,不过我可没这个打算呢。”他看看夜莺:“你也知道,男人做事总是很粗心,不太会体贴人。我身边的这些兄弟,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怕死,要他们做些细活,却是生生难为了他们。做我的卫兵,未必是什么好差事,因为我这个人其实很挑剔;但至少还有几个好处。比如。。。”

    他轻声说:“比如可以享有一些特权,不必和那些粗鲁大汉挤在一张炕上睡觉;可以使用营主大帐单独洗浴;平时跟在营主的身边,也不用担心男人们的骚扰。。。”

    夜莺的眼立刻亮了:“多谢将军成全,夜莺愿为将军鞍前马后效死沙场!”

    浅水清哈哈大笑,眼神中流离出一片惬意的尘嚣。

    “很好。欢迎你,士兵夜莺,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佑字营的正式一员。你将和我佑字营全体士兵一起,共同面对一切敌人,面对所有可能会来到的苦难与杀戮!”

    啪!

    夜莺恭敬地向浅水清敬了一礼。

第七章希望() 
当夜莺跟在浅水清的后面重新回到营帐前时,方虎看她的眼神,多了几分诧异,也多了几分敬佩。

    一个女人,要在经历了刚刚那样的失败后依然能够坚持不放弃,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浅水清淡淡地说:“从现在开始,夜莺就正式成为我佑字营的一员。所有士兵注意,管好你们裤裆下那玩意。谁的那东西要是在不该出现的场合再次出现,我就割了它,让你们这辈子也用不上。”

    “是!!!”所有士兵都大声回喝。浅水清不下令的时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可浅水清只要下了令,他们就会豪不犹豫地遵守。何况夜莺本身,也已经证实了她有这个资格受到大家的尊重。

    “浅将军!”一声嘹亮的呼喊,来自那沉寂已久的队伍。

    浅水清闻声回头,却看见那第三预备队中,一个英俊少年,昂然而立。

    他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一个人,孤零零地望向自己。

    浅水清眯起了眼睛:“有什么事吗?”

    “我也要当兵!”那少年大喊。

    浅水清失笑:“你现在难道不是一个兵吗?”

    少年涨红的脸澎湃出如火的怒潮:“我要当一个真正的兵,和她一样的兵!”他伸手指向夜莺。

    浅水清微楞。

    他看了看身后的夜莺,姑娘的脸上,平静如水。她只淡淡道:“我不认识他。”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问那少年。

    “我叫林跃。”

    沐血立刻凑上来:“岭南盐业联盟会会长林子聪的儿子。三天前被咱们带来,不过是他自愿的,他父亲为了他儿子不吃苦,先送来五千两银子,然后每过三天就送来一只鸡,一只鸭,半头猪和一袋白面。”

    浅水清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看看林跃,沉声说:“你也想学她?”

    林跃大声喊:“是!将军,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们。但是我们富贵子弟,也并非个个脓包。我们的确出身大家,享过富贵,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理想!不代表在国家需要我们挺身而出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畏缩不前!至少我林跃不是这种人!”

    他看看夜莺,大吼道:“我要当兵,当真正的兵,那种上战场打恶战,为国为家扬血建功的兵!我不想做为你佑字营的福利洒钱的财神兵!她一个女人能做到的事,我一个男人,也能做到!我不想过那种连女人都看不起的日子!我是男人,我也有我们男人的尊严与骄傲!”

    那一刻,他浑身沸腾的血液已经燃烧到了顶点。

    夜莺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

    他曾经也是父母掌上的明珠,也曾经纵情纨绔,过那不知忧愁为何物的日子。每天出入跟随,总有大批随从卫护,每说一句话,都有人奉上最谄媚的奉承,每想要什么,都会有属下立刻去为他做好。

    然而来到这佑字营,他发现自己再不是自己曾以为的高高在上的贵族,恰恰相反,没有了父母的庇佑,他们连屁都不是。

    每一个贵族少爷,在那些当兵的人眼里,只是一台台取钱的机器,他们尽情的榨用,却不会给他们任何好脸色。

    他们吸着这帮少爷的血,却绝不会因此而感激或尊重这帮少爷。

    因为,少爷们自己都没有这样的自觉。

    夜莺的说话,第一个敲醒的就是林跃。

    在他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值得骄傲之后,那被刺痛的男人尊严立刻占据了上风。

    他决定抛弃父母的庇佑,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真正的士兵,哪怕因此而血洒战场。

    浅水清看着这年轻小伙子的脸,依然还略带着一些稚气,却是热血满腔。他心情激动,眼神充满了斗志,显然是发自肺腑地在说这些话。

    只是。。。他真的就能因为这小伙子的一相情愿,就把他送上战场吗?

    沐血急道:“浅少,千万不能答应他!”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知道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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