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但是孩子生下来以后,婆婆带着她孝顺的儿子领走了婴儿,孩子自然是属于丈夫家的。但是婆婆却把带走的婴儿扔进了孤儿院。
这一切都是那不得不还的“孝道”。在美国,这都被看作外界侵犯个人幸福的行为。在日本,这些侵犯却从不被认为是“外来的”,因为他们从心底就认定“孝道”就应该这样。就如同美国的故事中都是描写一个特别正直诚实的人是在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之后才还清欠债一样,上面的这些例子实际反映了日本人将什么视为美德;反映了日本人是如何在证明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强,以致可以承受任何磨难赢回自己的尊严。但是,这种个人挫折不管多么合乎道德,都不可避免地让人感到一丝怨恨。在亚洲,提到什么东西最可恨,缅甸人会说“火灾、、盗贼、官府和恶人”,日本人则说“地震、打雷、老东西”。
与中国不一样,中国的孝是上至远祖下至全族的,而日本人只对眼前的人尽孝。墓碑必须年年重写,以便使人知道这是的墓,但当活着的人不再记得某位祖先时,他的坟墓就会无人问津,神龛里的灵位也会被撤走。日本人的尽孝对象仅限于还存在于记忆中的人。许多作家都说过日本人没有抽象思维能力,对构思非现实形象缺乏兴趣,与中国的孝道相比,日本孝道恰好体现了这一点。但是,日本孝道最主要的实际意义就是孝的义务仅限活人。
正文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2)
孝道远不限于对父母、祖先的尊敬和服从,这一点无论中日都是一样的。对孩子的照顾,西方人认为是出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东方人却认为是对祖先尽孝。日本人确信,把先人对自己的照顾转到孩子身上就是对先人报恩。日语中没有特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专门词汇。所有这些责任都包含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孝”中。家长要为孝道履行很多责任,如抚养孩子,教育儿子和弟弟,管理财产,保护需要保护的亲戚以及其他上千种类似的责任。在日本,家庭的制度化为每个人明确地限定了尽此种“义务”的对象与人数。按照日本的这种规定,儿子死后,要由父母来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同样,万一女儿丧夫,父母们也要收养自己的女儿及其子女。但收养守寡的侄女或外甥女就不属于尽孝的义务,而是另外的义务。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是“义务”。但是如果一个人要教育侄子或外甥,习惯的做法是合法地把他收为自己的养子;否则就不是“义务”。
孝道并不要求一个人在对贫困的直系亲属给予帮助时必须怀着尊敬与慈爱之心。寄人篱下的年青寡妇常被叫做“冷饭亲戚”,意思是她们吃的是冷饭剩菜,她们得听从家庭内每一个人的使唤,对于决定她命运的任何事情她都必须唯命是从。她们同她们的孩子一起都是可怜的穷亲戚。在特殊情况下,她的待遇会稍好一点,但这可不是因为“义务”。兄弟间也没有义务互相关爱。即使两兄弟仇深似海,做哥哥的往往还是会因完全履行了对弟弟的责任而受到人们的赞扬。
婆媳矛盾是最大的矛盾。最为一个外来者,媳妇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并按她的喜好办事。在许多情况下婆婆直言不讳地认为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我们可以由此推测,婆婆可能有很强的妒忌心。但是,正如日本俗话所说的那样,“可恶的媳妇生下可爱的孙子”,因此婆媳之间的“孝”总是存在的。年青媳妇表面上无比温顺,但随着时光流逝到她变成婆婆的时候她一样会对她的儿媳处处苛责、挑剔。媳妇年轻时不跋扈并不意味着温顺贤良。到晚年,她们就把积压多年的怨恨发泄到她的儿媳身上,开始作威作福。今天,大多数的日本姑娘公开讨论说还是跟不是长子的男人结婚好,因为这样就不必和霸道的婆婆一起生活。
“尽孝”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得到家人的好感。在某些文化中这些好感是大家族道德法则的基础。日本却不是这样。就像一位日本作家所说的那样,“日本人非常尊重家庭,正因为如此,不太尊重家族的个别成员或成员相互间的家族纽带。”当然实际情况不会都是这样,但大体上都是如此。日本人所强调的是义务和还债,长者本身承担了重大的责任,责任之一就是务必使他们下面的那些人付出必要的牺牲,哪怕他们有所抵触。他们必须服从长者的决定,否则他们就是没有履行“义务”。
日本孝道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存在露骨的怨恨,这种怨恨在对另一种类似孝道一样的重大“义务”即对天皇尽忠中是看不到的。日本的政治家们精心策划,使天皇脱离俗世,作为圣人存在;非如此,天皇不能调动全国为国效命。仅仅把天皇树为国父是不够的,因为在家庭里尽管要向父亲尽所有的义务,但他未必是一个“备受尊敬的人”。天皇必须是远离一切世俗杂虑的圣父。对天皇尽忠已¾;被神话成一种对品性高洁、一尘不染的圣父的崇拜。明治初年的政治家们在考察了西方诸国之后写道,西方的历史就是统治者与人民之间冲突的历史,这是与日本精神不相符的。他们回国后,在宪法里写上了这样的话: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不必为国务大臣的任何行为负责。天皇应作为日本国民团结统一的最高象征,而不是拥有管理权力的国家元首。因为天皇在过去大约7个世纪里没有行使过行政权,所以一如既往地永久让天皇充当幕后角色是理所当然的。明治政治家们唯一要做的事情是让所有的日本人认为天皇是至高无上的,并且无条件地对天皇奉献全部的忠心。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忠”是对世俗首领和将军尽义务。这一段漫长的历史告诫了明治政治家们,想要达到精神上的统一需要在新体制下做些什么。在那些世纪中,将军既是大元帅又是最高行政官,虽然所有的人都对他表示尽忠,但谋反和暗杀仍屡见不鲜。对将军的忠诚常常与对自己的封建领主的忠诚相冲突,低层次的忠义往往比较高层次的忠义更有强制力。毕竟天天都要与自己的君主见面,相较之下,对将军的忠诚就比较了。动乱年代中,武士们甚至图谋拥护自己的领主取将军而代之。明治维新的先驱们打着“忠于天皇、推。幕府”的口号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因为天皇长居深宫,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想象加以构想。也就是从那时起,即1868年,“尽忠”的对象才从将军转到具有象征性意义的“天皇”身上。天皇仍然一如既往地保持超脱的地位。他仍将权力下放,他自己并不管理政府或军队,也不亲自制定政策。仍然由一批精挑细选的顾问来帮助处理政务。变革的根本在精神领域,即尽忠的根本已¾;转移到了天皇身上——这个日本统一与永恒的象征、神圣首领和精神首领。
“忠”如此容易地被转向天皇,肯定与这一古老民间传说有关系,即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但是这一传说的一些神学观点并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么重要。其实持无神论观点的日本知识分子也并不对“忠”于天皇表示异议,即使真心相信天皇是神的后裔的大多数平民百姓,他们对神的后裔的解释也同西方人的解释不一样。日文中的“神”,即被译成“god”的那个词,字面意思是“头”,即等级制度的顶点。日本人不像西方人那样,认为人与神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而是认为人死后都能成“神”。在封建时代,人们尽忠的对象都是等级制中的首领,与神没有半点关系。把“忠”转向天皇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比此更为重要的是日本整个历史上皇室传承的唯一性从未中断和改变。就算西方人因为日本的王位传承与德国、英国不一样而认定这是局的话,这对日本人来说也是毫无意义的。日本的规则只是日本的规则,按照这个规则,皇室是永恒不变的。日本不像中国一样¾;历过历史上三十六个朝代的改朝换代。日本这个国家,虽然¾;历过一些变迁,但他的主体结构从未破坏,所以整个轮廓基本没变。反德川势力在维新以前的百年间利用的就是这个论据,而不是天皇神裔说。他们说,“忠”应归于站在等级制度顶端的人,故应奉献给天皇一人。他们把天皇尊为国民的最高祭司,而并不一定意味着是把他看作神。其实这比神的后裔的理论要强大的多。
近代日本作了各种努力,使这种“尽忠”的对象慢慢转向具体的人并且在这里特指天皇本人。维新以后的第一位天皇是一位杰出而威严的人物,在其漫长的统治期间,他在其臣民眼中很容易就成了日本的国体象征。他偶然的公开露面都有隆重的安排。人们跪在地上鸦雀无声,也没有人敢抬头看一眼。任何人都不得俯视天皇,所以一楼以上的窗户要全部关闭。天皇同某高级顾问的接触同样带有等级制的特点。不能说天皇召见参政者,而是少数拥有特别权限的“阁下”们“奉赐拜谒”。绝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诏书;一般只道德、节俭、安抚民心的诏书。当天皇快死时,日本俨然成了一个国家寺院,所有人虔诚的为他祈祷。
通过这种种方式天皇变成了一个超脱于国内争端的象征。就像美国对星条旗的忠诚超出一切政党政治一样,天皇是“不可侵犯的”。我们为国旗设定了某种仪制,而这种仪制是不适用于个人的。但是日本人彻底地利用了其最高象征的人性。国民可以敬仰,天皇能回报。因为天皇“关怀国民”,他们就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宽慰陛下”,他们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在日本这个以人际关系为纽带的国家,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实习老师如果对学生们说人的最高职责是爱国,他就会受到指责,因为必须说成是报天皇之恩。
“忠”在臣民与天皇之间构筑了双重体系。臣民对上可不¾;中间人而直接面对天皇,他通过自己的行动直接“宽慰陛下之心”。但是,天皇的命令又是¾;过天皇和大臣之间的很多人一层层传达的。“这是天皇御旨”这句话体现的强制力和感召力,唤起人们忠诚的能力恐怕是任何其他近代国家的强制力都无法比拟的。罗里描写过和平时期军队演习的一个事例,当时一位军官带着一个联队出去行军,他下了命令,没有命令任何人不得喝水壶中的水。日本军队的训练非常强调培养在困难的条件下不停顿地持续行军五六十英里的能力。这一天由于口渴和疲劳,二十个人倒下了,其中五个死了。检查他们的水壶时,发现其中的水都没有喝过。“军官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
在民政管理方面,从死亡到税收的每一件事情也都受到“忠”的约束。税务官、警官、地方征兵官是臣民效“忠”的媒介。日本人的观点是:遵纪守法就是对最高恩典——“皇恩”的最好报答。这一点与美国习俗形成鲜明对比。在美国人看来,任何新的法律——从有关停车的尾灯标志到个人所得税,都受到举国上下的抱怨,被视为对个人自由的干涉。联邦法律更是因为它对各州立法自由的干涉而受到双重怀疑。人们觉得联邦法规是华盛顿的官僚们强加在国民身上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怎么反对那些法律,都难以维护自己的自尊心。日本人认为美国人无法无天,美国人则认为他们是没有民主观念的奴隶。也许这样说更接近事实:在这两个国家里,公民的自尊心是与不同的态度联在一起的;在西方国家自尊心是与自己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在日本自尊心是与“对施恩者报恩”这一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两种安排都各有其困难之处,我们的难处是即使某些法规对整个国家有利,人们也难以接受;日本人的困难是,人的一生都处于负恩的重压之下。也许每一个日本人在某种范围内都能找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规避一些苛求的办法。他们还很赞赏直接行动和了结私仇等一系列美国人绝不会赞同的暴力行为。但无论如何,“忠”对日本人的控制依然是居于统治地位的。
1945年8月14日,日本宣布投降时,“忠”发挥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巨大作用。许多自认为很了解日本熟悉日本的西方人士都认为日本绝对不会投降。他们说,要散布在亚洲和太平洋诸岛上的日军和平地放下武器,那纯粹是天真的幻想。许多日军在当地没有遭到过失败,而且他们还认为他们的战争是正义的。日本本土各岛到处都是顽抗到底的人。占领军的先头部队必定是小规模的,因此当它推进到舰队炮火射程以外时就会被全歼。战争中的日本人无所不做,这是一个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