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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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情义’,我才不得不录用那个人”;“为了‘情义’我必须见他一次。”他们常说“‘情义’缠身”,这个短语在辞典中被译成“被迫如此”。他们说:“他用‘情义’强迫我如此”。“他用‘情义’迫使我这么做”。上述的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习惯用语都是说,某些人凭借过往施舍的恩情来迫使别人做他们所不愿意做的事情。在农村里,在小商店的交易中,在财阀的上层社会里,在日本的内阁里,人们都会“被情义所强迫”和“被情义所迫使”。一个求婚者可能会倚仗两家之间的某种深厚关系来强求某人成为自己的岳父;还有的人会用同样的手段得到农民的土地。迫于“情义”的人觉得自己不得不答应。他说:“如果我不帮助恩人,就会被人骂为忘恩负义。”所有这些用法都含有“不愿意”的意思,还包含着“只是°于情面”而顺从的意思,就像日本辞典中所说的那样。
“情义”的规则严格的说就是必须报答的规则,它们并不是“十诫”那样的一系列道德性规则。当一个人为“情义”所迫,人们常常会认为他会背离正义。日本人常说:“为了‘情义’我只能放弃正义”。“情义”规则没规定爱邻居就像爱自己,也不要求主动对别人表示宽容。他们说,一个人必须尽“情义”,因为“如果他不那样做,人们会说他无情无义,而他将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人们不得不遵守“情义”正是源于人们的议论。确实,“对社会的‘情义’”在英文中常常被译为“服从公众舆论”。“很无奈,因为这是对社会的‘情义’。”这句话在辞典里被。译成:“世人不会承认任何其他做法”。
我们把“情义世界”里的规矩与美国人偿还贷款的规则进行一番对比,这样更有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的态度。美国人如果接到一封信或是接受了别人的小礼品或是别人适时的劝告,他们不会觉得应该立即对这些善意的行为进行回报,至少不会像偿还银行利息那样急迫。在这种金钱交易中,对没有偿还能力的人的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宣布他破产。但是,日本人视一个人无力报答“情义”为人格破产,而生命中的每次接触都有可能招惹上“情义”。这意味着美国人从不介意那些细小言行会涉及义务,而日本人则要一一谨慎对待;意味着他们要永远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小心翼翼地、诚惶诚恐地行事。
日本人的“对社会的情义”的观念和美国人欠债还钱的观念还有另一点相似之处,偿还“情义”被认为是一种精确的等量偿还。在这方面“情义”完全不像“义务”,“义务”是毫无止境的,无论怎样去偿还都还不完。但是“情义”不是无限度的。在美国人的眼中,如何报答恩情主要是看当时别人在给予时的恩情有多重。但日本人对旧恩的态度几乎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架势。每个家庭都有两次把某件东西包起来作为六个月前接受之礼品的回礼,女佣人的家里则会每年都给雇佣她的主人送来礼物,以答谢他的雇佣之恩。日本人最忌讳的是收到的回礼比送出去的礼物贵重的多,这被认为是很无耻的行为。送礼者被说成“用小虾钓大鱼”是很没面子的事。所以“报答情义”时务必考虑周详。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尽可能地详细地把相互之间的往来记录在案,不管这些交换是劳力还是物品。在农村,这些记录有的由村长保管有的由组内人员保管有的由家庭或个人保管。参加葬礼时随身带来“奠仪”是一种习惯。亲戚也可能带来用作葬礼旗幡的彩色布匹。邻居都来帮忙,女的去帮厨,男的帮忙挖墓穴和制作棺材。在须惠村,村长有一本专门记录这些事情的册子。这是死者家庭的珍贵记录,因为它显示邻居们送了什么礼,帮了什么忙,这也是一份排列着在别人家有人死后应该回送礼品的对象的名单。这些是长期的互惠关系。此外,还有一些短期的互惠关系。在任何一个村的葬礼上,和一些宴会一样,来帮忙制作棺材的人被款待吃饭,帮忙的人也要带些米让主人做饭,这些米也被村长记录在册。在大部分宴会上,客人也带来一些米酒作为宴会饮料的一部分。无论是出生还是死亡,是插秧、盖房还是一次联欢会,“情义”的交换都被仔细地记录下来以备将来偿还。
日本人的“情义”还有一点与美国的“欠债还钱”相似。那就是如果长时间没有报答,就会如同利息那样增长。艾克斯坦博士讲述了一段这方面的¾;历,他曾与一个日本制造商打过交道,这个制造商曾资助过他去日本旅行以便为他写的野口英世传记收集资料。艾克斯坦博士回美国撰写这本书,最后把手稿寄往日本。可是书稿发了却既没回执又没回信。理所当然的,他担心这部书里的东西有可能冒犯了那个日本人。发了好多信依然如泥牛入海。几年过后那位制造商打电话给博士,他已到了美国。不久以后他就带着几十棵日本樱花树拜访艾克斯坦博士。这真是一份大礼。正因为拖延的太久了,送贵重的礼物才显得合适。这个日本人对艾克斯坦博士说:“您一定认为没有马上向您致谢是做了件好事吧。”
“迫于情义”的人往往被迫偿还与日俱增的人情债。一个人可能向一个小商人请求帮助,因为这个小商人曾是他的叔叔的学生。小商人在年轻时代无法报答老师的“情义”,所以“情义”连本带利与日俱增,最后小商人面对老师的侄子,虽不愿意但也毫无选择的答应帮忙,以此来报答老师当年的“情义”。
正文 第八章 洗刷罪名(1)
对名誉的“情义”是保持人的名誉不受玷污的本分。“情义”盖了一系列的美德,其中有些在西方人看来是自相矛盾的,然而在日本人看来却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们不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并不是因为受人恩惠而作出的报答,它们不属于“恩的范畴”。人们保持自己的名誉的时候,无须考虑某人是否对自己有恩。因此,人们要做的只是在各种礼仪规矩下按自己的身份等级办事、在困境中表现的定自如处变不惊、在专业技能上努力维护自己的名声。对名誉的“情义”也要求在受到诽谤或侮辱时有所行动,诽谤玷污一个人的名誉,必须洗刷。要么对毁坏自己名誉的人进行报复,要么自杀,除了这两种极端的处理方法之外也可以用其他的办法。但唯独不能用的就是,对这种事听之任之,不予理睬。
我在此称为“对名誉的情义”的东西,日本人并没有这么专门一个词。他们只是简单地把它描述为是一种“恩”的范畴之外的“情义”。这一点与报恩的最大不同可以这样来看:对社会的“情义”是一种报答善意的义务,对名誉的“情义”主要是报复和复仇。在西方各种语言里,两者是分属于感恩与复仇两个截然相反的范畴的,日本人却不以为然。为什么一种德行不能既包括对他人善意的反应又包括对他人恶意或轻蔑的反应呢?
日本人认为这样最合理。品德高尚的人对恩情和侮辱的感受都非常强烈,都要认真回报,哪种回报都是品德高尚的表现。他们并不对此进行分别判断,不会把其中一个看作非侵犯性的,另一个看作是侵犯性的。他眼里的侵犯行为,仅仅是指“情义范围”之外的那种行为。一个人只要遵守“情义”,洗刷自己受污的名声,他并不会犯侵犯之罪。他只不过清算旧账罢了。日本人认为:只要一天没有对受到的侮辱、诽谤及失败进行报复或雪恨,“世界就一天不会太平”。品德高尚的人应该尽力让世界恢复平衡。报复是人的美德,绝不是人性中的罪恶。对名誉的“情义”,即像日本那种在语义上同感激和忠诚联在一起的“情义”,在欧洲历史上的某个阶段也曾¾;是一种西方人的美德。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这种美德曾大放异彩。这同西班牙黄金时期的“西班牙人所看重的勇气”和德意志所重视的“名誉”有许多共同之处。有些方面甚至类似于一百年前在欧洲盛行的决斗习惯。日本也好,其他欧洲各国也罢,只要盛行这种所谓的美德——力图洗刷污点的行为,人们道德价值观的核心就更加注重那些超越一切物质意义的利益。越是为了荣誉而牺牲家产、家庭和生命的人,越会被人看作品德高尚的人。这种美德符合“情义”的定义,也是这些国家¾;常声称这是一种精神价值的基础。从物质角度讲,他们损失巨大,从精神上却难以确定。这儿存在着一个强烈的对比,一方面是这样的名誉观念,另一方面是美国生活中存在的你死我活的竞争和公开的对抗:在美国,政治或¾;济交易的行为中,名誉上的并不重要,关键是占有物质上真正的利益。在肯塔基山中为名誉而进行的战斗,是仅有的例外,从今往后,这样的战斗不会再有了。
但是,对名誉的“情义”,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敌视情绪和伺机报复,并不是亚洲大陆特有的道德习俗。也不是什么所谓的东方气质,中国人没有这特点,泰国人、印度人也都没有。在中国,睚眦必报的人被看作小人,他们道德败坏气量狭小,绝不像日本,把这当作高尚品德的一部分。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受到侮辱就用暴力还击是大错特错的。同样,中国人也不会用任何善良、伟大的手段来证明这种诽谤是没有根据的。在泰国人那里根本就找不到这种对侮辱的过敏反应。他们像中国人一样很认真地使诽谤者成为可笑的人,但不会认为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损害。他们说“让对手侮辱去吧,这样就更能显示他的卑鄙”。
只有把这种包含于对名誉的“情义”之中的种种非侵略性品德考虑在内的时候,才能理解日本的对名誉的“情义”的全部含义。复仇仅仅是特定情况下的手段之一。“情义”还包括许多稳重与克制的行动。对一个自重的日本人来说,禁欲主义即自我约束也是对名誉的“情义”的一部分。妇女在分娩时不能大喊大叫,男人在灾难来袭时必须不动如山。当洪水冲来淹没日本人的村庄时,每个有自尊心的人就各自收集起必需品,跑到高处,不乱喊乱跑,不张皇失措。当秋分前后的风雨变成狂风暴雨时,日本人也同样能自我控制。这样的行为是日本人的自尊心的一部分,即使他力不从心。他们认为美国人的自尊心并不要求自我控制。在日本身份越高,自我约束越高。因此,在封建时代对武士的要求高于对平民的要求。但是这种要求是各个阶级的人所共有的生活准则,尽管不太严格。假如要求武士能忍受极端的肉体痛苦,那么平民也必须极其顺从地忍受持刀的武士的侵犯。
在日本,流传的很多故事都描写武士的坚忍。他们必须战胜饥饿,而这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他们被要求即使饿的快死了也要装作刚刚吃饱,并且还要用牙签剔牙。有谚语说:“雏鸟以鸣求食,武士剔牙充饥。”这句话成了所有士兵的格言。他们不能向伤痛屈服。日本人的态度就像一个童子兵回答拿破仑的问话时一样:“负伤了吗?”,“不!陛下,我被打死了。”武士直至死都不能露出丝毫痛苦,他必须坚强的面对痛苦。据说1899年去世的胜伯爵出身于武士家庭,不过其家庭已一贫如洗。他小时候睾丸曾被狗咬伤,医生给他做手术时,他的父亲拿刀子对着他的鼻子说:“不许哭,不然我就让你无愧于武士的死去。”
对名誉的“情义”还要求一个人过与他身份相符的生活。如果一个人不遵守这种对名誉的“情义”,他就失去了自尊。在德川时代的《取缔奢侈令》对吃穿用的每一件事都作了具体规定,一个自尊的人会事无巨细的照做。这种按世袭阶级地位而制定的法律美国人会深恶痛绝。在美国,自尊自重是与提高自身地位密切相关的。一成不变的《取缔奢侈令》是与这个社会的基础相违背的。德川时代的法律规定某个等级的农夫只能为其孩子购买某一种玩偶娃娃,而另一等级的农夫则只能买另一种不同的玩偶娃娃。这让美国人难以想象、无比震惊。在美国,另一种方法得到了殊途同归的效果。工厂主的孩子有一套电动火车,佃农的孩子有玉米棒制成的娃娃就心满意足了,我们承认收入上的差异,并认为这天¾;地义。努力赚大钱是我们自尊自重体系中的一部分。如果拥有哪一种玩具娃娃是由收入的高低而定的话,我们并不认为这是对道德观念的破坏。有钱人理所当然可以买比较好的玩具娃娃给孩子。在日本,发财致富被视为一种亏心事,安守本分才让人安心。甚至今天,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以遵守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