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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部分

国士-第515部分

小说: 国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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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总兵官,如果再跑,将战马跑废,反耽误了脚程。”

    听二人说得有理,高杰不愧是沙场骁将,立即冷静下来,喝道:“好,就歇歇。”

    说罢,就跳下马,捏土为香,跪了下去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直起身子:“酒!”

    一个家丁解下酒囊递过去。

    高杰将酒朝空中一撒,大吼:“木兄弟,走好!高杰发誓,必斩许定国狗头为你报仇!”

    晶莹的酒液和着眼泪就落下来,洒了一地。

    洒了众人一头一脸,那么地滚烫。

    在高杰等人战马从城墙的豁口冲出去的一瞬间,老木头的战马被一支箭射中。高杰亲眼看到老木头从战马上落地,然后被一群乱军淹没。

    在那样的战场上,一旦落马,就再没有机会站起来了。

    “木兄弟,走好!”剩余的十个家丁同时大喊。

    叫声在原野中回荡。

    雪还在不住的下着,却比昨夜还大。

    ……

    就在此刻,已经日近中午。

    雪,除了雪还是雪。

    落下来,盖在城墙的青砖上,盖在豁口处露出的夯土上,盖在已经冷透的尸体上。

    老木土斜躺在豁口边沿,就那么定定地看着身边的白雪。

    他已经保持这个肢势两个时辰了,身上的热量已经随着鲜血流失殆尽。

    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可此刻的心中却没有半点惧怕。相反,一种暖洋洋的舒适却从心底升起来。

    在落下战马的那一个瞬间,老木头就知道自己再也活不成了。

    同时,两柄长枪刺了进来,刺透了他的铠甲和身体,将他牢牢地钉在夯土上。

    好在河南兵已经彻底乱了,刺中他两枪的士兵也顾不得砍下他的头颅,就大叫着逃了。这也给了老木头两个时辰,用来回忆自己的人生,用来向这个世界告别。

    就在这两个时辰里,城中的骚乱一直都没断过,一队又一队河南兵狼狈地跑出城去,也不知道究竟要到那里。

    “真是一群废物啊,相比起许定国的部队,秦军还真算得上是精锐。”老木头讽刺地一笑:“好在高杰已经逃出去了,好在秦军得以保全。”

    “虽然说这个大明朝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可侯爷以前有一句说得好呀。这大明朝是同普通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他也没给过咱们丝毫的好处。可他毕竟是咱们汉人的国家,他的军队至少在外寇入侵的时候知道保护咱们。”

    “若是咱们不为这个国家出力,一旦家园落到外敌手中,咱们连同咱们的妻子儿子都要成为异族的努力。”

    “所以,咱们不是为大明也不是为扬州镇打仗,而是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亲人,为我们所珍贵的一起。是的,军人的职责的就守护,守护家园,守护值得守护的一切。”

    “家人……蛾子……儿子……”

    雪落下来,落到脸上,感觉是那么柔软。

    这是热的血。

    “我没有给你们丢人,我为保护你们,保护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爱最珍贵的东西战斗到了最后。”

    “雪还在下呵,带着香味,就好象江南雨中盛开的栀子花。

    老木头笑了起来,他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第一见到妻子的时候。

    那是一个雨天,她正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水边。她的头发上也插着一朵洁白的栀子花,那么的美,美得像一个天仙。

    ……

    “士兵木成志,因为你在战场上建立的功勋,我镇特将此女奖励给你为妻。”一个军官呵呵笑着拍着他的肩膀:“老木,你娘的行市了,上头都给你发媳妇了。这个女子是我军从敌人手中解救出来的,是个好女人,你要好好珍惜。”

    ……

    这个时候的她,应该也抱着孩子,撑着一把油纸伞,走在那幽长而又幽长的雨巷中吧!

    东南应该下雨了,不像这里,除了雪还是雪。

    “有妻如此,老天爷待我老木头还是不薄的。”

    老木头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闭上了眼睛。

    *******************************************************

    高杰泪流满面,心中一阵接一阵伤感,这对他这个杀人魔王来说还是第一次。

    是的,第一次,第一次有人敢直接叫老子“高杰”,过了今日,只怕再不会有了。

    “总兵官,有情况!”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家丁突然指着前方惊奇地大叫。

    听到这一声喊,高杰昂起了脑袋,却见西北方的天际有一片土黄色的云彩腾空而起来,开速地朝地面移动。

    风大起来,将片片雪花吹到人的脸上,打得隐隐发疼。

    定睛看去,那雪花也变成土黄色。

    还没有等高杰看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轰隆的脚步声、成千上人的叫声顺着那一条逐渐加粗的地平线袭来。

    原来远方的那一大片土黄色并不是云彩,而是人马腾起的灰尘。

    到处都是人,沸反盈天,一眼也看不到边。

    家丁同时大叫:“总兵官,情况不明,对面那支部队是敌是友也分不清楚,你还是开些上马,走吧!”远方来的人实在太多,而自己这边人实在太少,又厮杀了一整夜,都没有了力气。

    所有人都被着轰隆的脚步声震得一阵胆寒,竟是怯了。

    高杰跳上战马,大声冷笑:“怕什么,昨夜何等凶险,咱们区区二十来也不也将整个睢州城打了个透心凉,大摇大摆地穿城而过。前面不过是人多些,就将你们吓成这样。呸,也配做我高杰的勇士。”

    昨夜虽然折损了三十来个家丁,就连老木头也没在乱军之中。可活下来的这十来人却是杀出血性,杀出胆气来了,就如同一把在磨石上开锋的宝刀。

    听到高杰的唾骂,众人都是一阵羞愧,继而大叫:“总兵官休要小瞧人,我等这就去取几枚敌人的头颅。”

    高杰满意地点了点头:“对,这才是我赳赳老秦,咱们三秦子弟就没有瓜怂。不对……他娘的,对面那支部队是老子的兵……”

    说着话,他一张脸变得铁青。

    。。。

第927章 杞县道() 
夜,杞县官道。(。)

    秦军管队黄信看了一眼连天大雪,看了看依旧白亮的天空,心中偷偷地松了一口气。河南一地的气候和陕西老家没什么区别,即便是落雪天,周遭的光线还是明亮,不像江淮一地。一到冬季,要么是连天大雾,要么是冷雨霏霏,永远都是那么混沌。

    老实说,这次秦军北出河南,他还是有些高兴的,这里的气候叫他这个老秦人感觉非常舒适。

    车队拖出四里多地,到处都是相互扶持的伤兵。昨天建奴的突袭让已经抵达开封的秦军主力大溃。一队接一队秦军从西北那边退下来,简直就是决堤的黄河水。

    黄信本是秦军的辎重官,正要押送一队军械去开封,可还没有等开到地头就听到这个噩耗。这个时候再去开封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而且,队伍已经彻底乱了,也得不到上司的任何命令。于是,他就自作主张命令辎重车前队改后队,后队改前队,朝睢州撤退。

    开封乃是中原核心,军事要冲。除了有黄河水道之外,还有四条官道。一条是郑州至开封的郑…开线;一条是许昌至开封的许—开线;一条是从睢州到开封的睢—开线;另外一条就是从陈州到开封的陈—开线。

    按说,要撤回睢州走睢—开线才对。可黄信却留了一个心眼,既然开封被建奴袭击,而之前建奴豪格部为了监视河南各方势力和镇压山东曹县的抗清义军,驻扎在黄河以北的小宋集一带。

    豪格出开封,为了追击秦军和消灭睢州的许定国部,必然走开………睢线,自己带了这么多辎重车和这么多溃兵必然走不快。说不定半路就被敌人给追上了。所以,他决定不走寻常路,且由陈开线南下,先到杞县,然后兜一个圈子回睢州。

    这个时候的黄信还不知道睢州的许定国已经投降了建奴,做了可耻的汉奸。、

    从昨天上午撤退以来,黄信一边走,一边收集溃军,到现在,队伍已经膨胀到了一千之巨。人多未必就是好事,人多目标大,很容易就被建奴给发现了。

    实际上,整整一天,他至少看到过两波建奴的斥候在队伍后面盯梢。估计建奴也在评估这支辎重队的价值,看是否值得让他们动手吧?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屁股后面跟了一条尾巴的感觉非常不好。而且,说句实在话,黄信这支辎重队还真有些值钱。其中就押有一百具上好的铁甲,和两百把秦军自制的步兵硬弓。

    如果让建奴知道,以东北野人的贪婪,会放过这一口肥肉吗?

    想那么多也没有任何用处,为今之计只能让队伍快些走,距离开封远一分,部队就安全一分。

    好在队伍走了一整天,终于开到距离杞县二十里地的这一片开阔的原野上。据说杞县那边的城墙基本完整,又不是怎么战略要地。只要队伍赶进城去,这一千多弟兄有了城墙的依托,就安全了。

    好在今夜天老爷帮忙,大半夜的,天空还亮得诡异,而且这里的地又开阔,正适合车队行进。看情形,再过两个时辰就能进杞县了。

    不过,这样的开阔地也方便建奴的突袭。

    一种没由来的担忧从心底升旗,黄信摇了摇头,竭力将这份不安隐藏镇定的表情后面。作为这支队伍的头儿,若自己先乱了,还如何让士兵们保持镇定。

    “或许,这不过是我杞人忧天吧……嘿嘿,这里就是杞县,也是古时候的杞人忧天的典故所在地杞国,道也应景。”黄信忍不住苦笑一声。

    定睛看过去,一千多士兵都麻木地随着车马行进。不少人身上都带着伤,走得一瘸一拐,有的人因为实在太疲倦,径直躺在辎重车上呼呼大睡,引来骡子不满的响鼻声。

    笑毕,黄信感觉自己一身都酸软得厉害,只恨不得找个地方躺下去再不起来了。

    可现在却不是休息的时候,听败兵说,开封那边被建奴突袭时,标阁大厅胡将军的队伍首先遭遇到豪格的主力,被打了个冷不防,一下子就退了下来,不要命地朝睢州方面逃跑,将各军丢在后面。

    胡茂祯一撤,提督李本深也顶不住退了下来。

    于是,整支秦军都放了鸭子,两万大军如同雪崩,散得整个开封府到处都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集起来。

    大军崩溃的结果不但是军心士气丧尽,就连这次北伐所准备的粮草器械也都丢给了建州人。

    黄信车上的这一百具铁甲和两百把硬弓在平日里也不算什么,可在非常之时也应该能够给兴平伯和秦军一点帮助,必须完整地带回去。

    听人说建奴乃是同宁乡军一般,是这世界上最剽悍的军队,其凶残之处比起扬州镇尤有过之。今次,我秦军算是遇到一个可怕的对手了。

    上一次秦军输在宁乡军手头,败得极惨,可那不过是咱们汉人的兄弟之争。实际上,战后兴平伯和颖川侯达成和解之后,孙侯爷也是大方,将花马刘的余部都补充进了秦军。如此一来,秦军的实力不减反增。

    其实,孙侯爷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考虑到大明朝马上就要面对建州军这个可怕的对手。所以,只要是我大明朝的军队,不管以前究竟有何仇怨,此刻都应该携起手来,共赴国难。

    如今,秦军莫名其妙地就溃下来,也不知道元气已经伤成什么样子。

    但无论如何,秦军不能就这么完了,从军这么多年,这里已经是我的家了。

    捏了捏酸软的腰,黄信又想起十多年前,当闯军起事的时候,自己还是个棒小伙子,扶风的驿站当差,那个时候的自己走起路来蹬蹬蹬就好象是一阵风似的。那一年,城中王婆子给我说了个媳妇,本打算过了年就成亲的。可惜,朝廷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将所有的驿卒都给裁了。没有了生计,我那门婚事自然也就黄了。

    再下来,就是连连大旱,然后各地都乱了,我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裹进了贼军……

    十多年前的情形又出现在眼前,黄信忍不住摸了摸哑巴的脑袋。

    哑巴是自己所养的那条狗的名字,也不是不得了的品种,就是一条普通的黄狗。因为养了五年,倒是养出感情来了,平日都当着伙伴带在身边,无论是办差还是打仗,须臾都不愿分开。

    这条狗却怪,不太爱叫,整日都耷拉着脑袋看着地面,眼睛上那两点白斑皱在一起,好象正在思考着什么严肃的问题。或许,它正在格物吧,鬼知道。

    哑巴吃得不错,生得油光水滑,用手摸它的脑袋很是舒服,也能舒缓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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