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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部分

国士-第660部分

小说: 国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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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太初,你可以不念你我的情分,可有一人的情分你却是要给的?”这个时候,老太监高歧凤大叫起来:“你今日若不放我,那就是……那就是抹脸无情。”

    孙元倒是奇怪了:“高歧凤,你说的又是谁?”

    高歧凤:“凤阳留守太监杨泽,我与他同是内书堂出身,乃是莫逆之交。听说颖川侯当年得过他的提携,还望看在杨公的面子上,救我一命……”见孙元一脸的冷漠,他又忙道:“不不不,要不你将我们二人交给史可法,交给朝廷吧,不能让我们死在暴民之手。”

    “暴民,哈哈,哈哈!”孙元终于放声大笑起来,指着百姓道:“你将这些为了守护家园而流血流汗,豁出性命不要的好汉称之为暴民?休要再提杨公公,今日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也救不了你等的性命!你若是我的俘虏,孙某自然会将你交给朝廷,由三法司审讯,左右是少不了你两个贼人的千刀万剐。可惜啊,可惜,你们不是我俘虏的,某也没有权力管。”

    说完,一挥手,几个乡勇将二人押了下去。

    “太初,太初……救命……啊!”

    ……

    一个士兵走了过来,低声禀告:“侯爷,陈巡按找着了。”

    孙元跳下战马,朝豁口处走去。

    却看到陈潜夫和刘肇基的尸体放在一起,二人身上都是横七竖八的刀箭伤痕。

    突然间,孙元又想起当初在河南时和陈潜夫在一起的时情形,想起他那副见人就带着三分笑,自来熟的模样,心中禁不住一酸。

    他蹲了下去,用手合上陈潜夫圆瞪的双眼:“玄倩啊玄倩,我来迟了。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说着,眼泪就落下来。

    回头想去,自从自己起兵以来已逾十年。这么多年的血战下来,多少英雄豪杰将一腔子热血撒在这片热土之上,将一条性命豁出去不要,也要保住我汉家的家园。

    而自己只不过是运气好些,依旧活在这世上罢了。

    为有牺牲多壮志,为有牺牲多壮志!

    扬州之围已解,短短一天只中,扬州城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河南巡按陈潜夫战死、扬州总兵刘肇基战死,忠贯营副总兵何刚战死,扬州知府任民育战死,淮扬总督卫胤文战死。河南军战损过半,川军全军覆灭,扬州城中驻扎的各府、道、镇大约十来支部队在这一日之中大多全灭。

    有传令兵如流水一样跑来:“禀侯爷,元字营到了。”

    “伟字营到了。”

    “健锐营到了。”

    “威武营到了。”

    汤问行:“侯爷,还请入城。”

    孙元:“不用,某不想去见史宪之,没意思。”他指了指西门外那座山冈:“派一队人马上去,占了那个高地,某的中军节帐暂且设在那里。今日斩获几何?”

    汤问行:“管陶正带人统计,实在太多,一两日之内也统计不完。”

    孙元有些不耐烦,大步朝李宦的祖坟高地走去。那地方已经被建奴改造成了一座堡垒和炮台,如今已经被宁乡军拿下了:“某不是问这个,某是问,多铎还剩多少战斗力?”

    汤问行:“多铎部被我骑兵冲击,大溃,没有一两日恢复不过来。不过,他的损失颇大。如果说起战斗力……末将认为,还堪一战。可惜啊,可惜咱们的主力来得还是迟了些,不能聚歼建奴于城下。”

    孙元:“不要紧,建奴如今已经被我打败,如今正退守扬州外,联营数十里。多铎主力尚存,自然不会甘心吃这个亏,就算想逃,这么多部队要想全部带走也难。如今,我们最要紧的是逼他与我野战。否则,谁耐烦一个寨子一个寨子的拔点。不过,建奴已被我军、凤庐军和秦军压缩在扬州这片狭小地域。”

    “嘿嘿,多铎如果不想成为翁中之鳖,就必然会与我军决战,这人我是了解的。等着吧,也就是这两日的事情。”

    孙元:“今日不过是解了扬州之围,多铎还未伤到筋骨。扬州之战,此刻才是开始。”

第1129章 决战的黎明(求月票)() 
黎明到了,天气有点阴。 。预料中的朝阳没有出现,无风,空气粘稠得如同实质,伸手抓上一把,仿佛就能捏出水来。

    这样的天气比起烈日骄阳更让人难受,汗水不住地从身上渗出。可所有人还是紧了紧身上的棉甲、铁甲,又整理了一下勒在下巴处的头盔束带,丝毫不敢发出半点抱怨之声。

    今日就是明、清两军的大决战,这一战不但直接决定扬州城的归属,更有可能决定王朝的兴亡更替。清军必须拿下扬州,拿下江南,以东南的财富支撑整个国家。如今的北方已经彻底破败,没有东南的物资,新兴的大清维持不了两年。而一旦丢失江南,成立不过一年的弘光政权也会立即灭亡。

    所以,大家都没有退路。可以想象,这一场空前国战会残酷到何等程度。也许就因为你铠甲穿得不够紧,又或者在冲锋的时候因为头盔束带散开,至于铁盔掉落在地,一枚流矢就能轻易要了你的性命。

    就算那厚实的盔甲穿在身上再难受,也比直接死在战场上好啊!

    多铎也热得够戗,不过,今日的他却难得起穿上一件长和及膝的白色棉甲。棉甲白底红边,上面缀满金色的铜钉。他头上戴着一顶铜边乌色铁盔,铁盔顶上是一根一尺多长的长秆,最上面是一枚枪头,枪头后面是一撮红缨。头盔边上垂下的甲帘扣在下巴前,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手上提着一柄虎枪,左腿边上挂着一把大弓,右腿则挂了一把雁翎刀。

    至于背上,还负着一口装满白羽肩的撒袋。

    在马鞍后面还放了一卷油布雨衣,雨衣中裹着短斧、紧绳器、连枷。

    这么多零碎挂在身上,已是全副武装,使得多铎看起来非常臃肿笨拙。

    也由此可见,多铎对这一仗是何等的紧张。

    没错,他感到紧张了,捏着虎枪的手也微微地颤着。还好天光尚未大亮,加上他一张脸又藏在头盔里,这才没有让人看到。作为一军主帅,大战之前竟然没有丝毫取胜的信心,若是叫人看到,也不知道士气回跌落到何等程度。

    一刹那间,多铎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济南之战的那个雪夜,那个时候,自己算是面对面和孙元较量了一场。那一战没有任何技巧,就两两军的骑兵在一片混乱中硬生生地撞在一起。其结果是自己输得不能再输,堂堂多铎竟被孙元吓得仓皇而逃。

    那一战对多铎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在以前一说起汉人,他都是不屑一顾,觉得不过是一群懦弱的猪猡。可一遇到宁乡军骑兵,敌人打得比自己还疯,而且用的还是建州人最擅长,最值得夸耀的弓马将自己彻底击溃,那一仗可谓是将多铎的信心打没有了。/

    下来之后,他还被孙元吓得发了几天高烧。这些年来,他时不时在夜里梦见那个可怕的敌人,然后一身冷汗地惊醒过来。

    梦中,他总是看到那个男人狂笑着伸出满是人血的脸,张开血盆大口,将白森森的牙齿咬向自己的咽喉。

    实在是太可怕了,野兽,野兽!

    好在从那一战之后,孙元就移镇扬州,自己再没有在战场遇到过这个混帐东西。也因为这样,自入关之后,我大清军摧枯拉朽似地席卷了整个北中国,也没有过象样的对手。

    有的时候,多铎就在想,如果孙元还在宣府镇做军官,只怕李自成未必就能打进北京。而我把旗军只怕也未必能够在他手上讨到好吧!

    不过,这一年来,他总有一种预感,清军如果继续南下,总归有一天会碰到孙元的。到那个时候,明朝军如同一根不断被压缩的弹簧,到最底的时候反弹,那种抵抗,只怕会异常强大。

    没错,自己就碰到了。

    就在上前天,眼见自己就要打进扬州去时,孙元那贼子突然杀到。就好象神兵天降一般,七千骑兵排山倒海杀来……我的老天爷啊,七千骑兵,他怎么会有那么多战马?

    想当初济南之战的时候,孙元手头也就两千轻骑吧?

    这才几年不见,他手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了?而且,他手下的步兵集团也膨胀到两万之巨,切都是主力战兵。

    与宁乡军相比,清军的兵力并没有多大优势。而且,士气低落。毕竟,尼堪的和拜尹图的全军覆灭对清军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前天那一仗孙元的骑兵来得实在太突然,正在攻城的士卒顿时就溃了,如同滚雪球一般被人家咬着尾巴从城北赶到城西,又赶到城南,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只瞬间,攻城的部队就溃下来,无头苍蝇一般地朝西面逃跑。

    就是那个混蛋孙元,一口气夺了五六个寨子的村庄,直到天黑才罢了手。

    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时间足够。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

    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

    想到这里,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回头看去。

    身后,是镶白骑的骑兵,大约有四千余人。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大团烟尘疼空而起,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

    这是清军的冲锋队,是最可依仗的武力。

    敌人有七千骑兵,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多铎没有任何信心。毕竟,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而且,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智者不为。

    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

    “骑兵暂时不动,作为总预备队。”多铎:“宁乡军强在骑兵,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传令下去,步兵先推进,击破敌军大阵。”

    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两万宁乡军步卒,七千骑兵、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

    这些方阵都是空心,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从这边看过去,满天满地都是,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

    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

    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没有太阳,天色阴霾,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

    多铎从小生长在辽东旷野,目力和耳力都极其出色。就听到远方有一阵蹄音传来,眯着眼睛看去,有三个小黑点从宁乡军帅旗下奔来。如同一道疾风,转眼就跑到宁乡军的阵前,停了下来。

    “难道是孙元小贼?”多铎将虎枪扔给侍卫,从腰上抽出单筒千里望看过去。

    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平淡无奇,如果丢在人群里属于立即就会被人忽视的那种,一个词可以概括“貌不惊人”可他却有一具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巴图鲁勇士的强健身坯,他就是孙元。

    他正挥舞着手臂大声呐喊着什么,反正不外是鼓舞士之类的话。

    在孙元身后则跟着两个侍卫,这两个侍卫也同时高大威猛。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一把斩马刀,浑身上下都流露出剽悍之色,显然是一等一个勇士。另外一人则让多铎一愣,因为此人是建州人。他身上虽然穿着宁乡军特有的胸甲,可手中的虎枪,鞍上挂的斧子还有大腿一侧的大弓,分明就是巴牙喇军的制式武器。而且,他没有戴头盔,脑后结了一根金钱鼠尾发辫。

    “怎么会有建州人,我大清什么时候出清奸了?”多铎一愣。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建州武士大约是感受到多铎的目光,霍一声转过头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笑。

    然后做了一个割喉的肢势,接着朝多铎勾了勾手指,嘴唇动了动,接着咧嘴无声地笑了起来。

    这个手势中的含义多铎瞬间就明白过来:你是我的,等着吧,多铎,你的脑袋是我的!

    这个手势在辽东,乃是男人去逛窑子时招呼婊子的手势,极其下流,那是将我当成窑姐儿呀!

    多铎一刹间气得额头有血管突突跳动,背心出了一层热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几万宁乡军士兵同时发出一声大吼:“颖川侯,颖川侯,颖川侯!”

    那声音是如此的响亮,如此的激动,从千里望中,多铎可以轻易地看到先前那些面无表情的宁乡军士兵面上全是激动之色,眼睛里有点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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