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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9部分

国士-第829部分

小说: 国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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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万多宁乡军就这么沿着官道、田埂、田地,急速向前,人人都走得汗流浃背。没有人说话,到处都是沙沙的脚步声、战马和大牲口的蹄音和急促而粗重的呼吸声。

    大家已经走了一整天,还要走上一夜,都已经累得没有力气,但步伐的频率却是极快,步子迈得也大,也没有人想着停下来歇一口气。

    在以往,这样的野外急行军他们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都已经习惯了,反正只需埋头向前,总归有走到地头的时候。

    骂开亲卫之后,有人指着后面:“禀侯爷,青主先生过来了。”

    孙元回头看过去,却见傅山骑着一匹白马行来,他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的儒袍,上面竟然没有一个泥点子,在星光下显得从容潇洒。

    “青主,部队情形如何了,各军可否跟上来了?”孙元忙走过去问。

    傅山在宁乡军执掌机要,很多时候,对于部队的情况掌握得比孙元更清楚:“禀颖川侯,放心好了,各军都跟上来,建制完整,相互之间呼应得极好,到天明管保将一支完整的宁乡军拉上战场。”

    孙元:“炮兵如何?”

    傅山:“炮兵走得辛苦,要慢些,好在我已经加派人手和骡马过去帮忙,掉不了队的。”

    孙元松了一口气:“如此就好,如此就好,炮兵是战争之神,如果没有大炮明天那一仗可就不好打了。这一战,别的不说,只要小巴能够将所有的大炮一门不差地拉上前线,某就给他记头功。”

    傅山:“炮兵都是军中最健壮最聪明的士卒,先前我去看过巴将军,已经滚得像个泥猴子。巴将军这人和太初你一样,最喜欢干净,这才还真是为难他了。”

    孙元忍不住扑哧一笑,说起小巴。自从到扬州镇做军官之后发了达,就将欧洲贵族老爷的派头拣了起来,对于衣着打扮最是讲究,到最后更是走火入魔地弄了银色假发,面上甚至敷了白色脂粉,看起来像个人妖,叫人心中渗得慌:“青主不也挺讲究的,你今日身上竟然没有泥点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简单啊,带上一箱子衣服,脏了就换。”

    孙元一阵无语。

    傅山:“不过太初,还是有一大一小两个坏消息,不知道你想先听哪个?”

    孙元:“我现在最怕听到坏消息了,你先说小的那个吧。”

    傅山:“小的那个坏消息是岛津联队和朝鲜营掉队了。”

    “掉队了,掉了多远,情形如何?”孙元皱了一下眉头。

    傅山:“据岛津一夫和李亲王派人来报,他们的部队已经落后我军四十来里。毕竟这两支部队以前也没有经历过这种在恶劣天气和恶劣道路下的长途急行军,早已经被我军甩在了后面。到现在,部队已经撒得到处都是,一两日之内别想恢复建制。看来,明日的决战他们是赶不上了。”

    “不意外,不意外。”孙元忍不住微叹一声,实际上在这个时代能够赶上宁乡军步伐,在泥泞道路上长途奔袭的军队还真没有一支:“罢了,他们在战场上也就是凑个数,政治上的意义大于军事意义。他们所需要做的是在我军击溃多铎之后,堵住建奴北上的道路,将之合围在扬州,不用管他们了。青主,你说说大的那个坏消息。”

    听到孙元问,傅山的神情严肃起来:“太初,刚才我接到侦缉厂扬州交通战的急报,黄得功的庐凤军在向东推进的过程中与孔有德、耿仲明两军遭遇,吃了一场空前大败,主力被彻底击溃,剩余七千人马已经转进到天长、仪征一带,怕是也赶不上扬州之战。至于高杰那边,一直没有消息,瓜州应该还在他的手里。不过,高杰部守瓜洲有余,但要想加入这场大决战却是有心无力。也就是说……”

    孙元:“也就是说,这场大战,咱们宁乡军包打了,别人也指望不上。”

    “对,是这样的。”傅山道:“也就是说,太初你以前所预想的包围多铎的计划怕有些变动。以我军之力,不足以包围同等数量的敌人。”

    “十则围之吗?”孙元捏着拳头:“不过,某倒是想试试。建奴兵分三路而来,若不能全歼其中一股,日后会有很大麻烦,某也腾不出手来转战其他战场。所以……明日一战,我宁乡军当大量消灭建奴的有生力,争取将其包围在扬州。”

    傅山:“太初说得对,昔日老奴奴尔哈赤有一句话得好:凭他多路来,我自一路去。也就是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若不能全歼三路建州军中的一股,这场大会战将打成一锅夹生饭,将旷日持久。以我江北的财力物力量和人力,是不足以支撑这一场战役的。所以,明日之战,当用尽全力,毕其功于一役。”

    孙元:“我们会赢的,我确信这一点。”

第1089章 燃烧(求月票)() 
浮桥被火船靠拢之后,开始燃烧。木板缝隙中冒着丝丝白烟,高温之中,发出咯吱声响,空气在颤抖,眼前的景物在扭曲。

    好不容易冲上了浮桥,施琅自不肯再被人逼得退下水去。他也知道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只能咬牙厮杀,若是松一口气,自己所带出来的三十个兄弟今日就要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同他的想法一样,两边的士气卒都疯狂地朝施琅这边冲来。无数双手攀上浮桥上的木板,无数双脚轰隆地踩过来,满眼睛都是刀枪那金属的闪光。

    双方都是汉人,彼此的叫喊声都能听懂。

    “镶蓝旗的弟兄们,冲啊,把敌人杀光,把他们都砍下水去!”又有一个汉军军官冲了过来,气急败坏地指挥着部队向前拥来,手中的大雁翎倒砍倒了两个碍事的手下:“不要让他们放火,这里到处都是火药,我的苍天,若是叫他们点着了,咱们都得去见阎王!”

    “上来,都上来!”施琅挥舞着手中大刀,不退反进,不要命地冲击着敌人,这个时候已经不用讲究什么招式了,反正就是用尽全身力气把刀轮圆了朝前劈去。就算被敌人用武器架住,也要将他们震下水去。

    在他大刀挥出的半圆里,一个接一个清军士兵倒在血泊中。

    一时间,有镇海军士兵水淋淋地从下面翻身而上,也有清军扑通扑通落水,下饺子一样热闹。白亮的水花翻腾,然后被火光染成红色。

    很快,就有三个镇海军士兵上了浮桥和敌船和施琅站在一起,同声大吼:“好一个海霹雳,真勇士也,咱们服你!”

    施琅突地一个前刺,轻巧地戳中一个敌人的心脏,然后又瞬间抽出,格开一把刺过来的长矛,叫道:“别说这些没用的,先活过今夜再说!顶住了,别让这些狗汉奸冲过来,否则休怪老子翻脸!”

    “咻咻!”几颗弹丸从远处射来,擦着脸掠过,施琅感觉面上烫得生痛。旁边一个弟兄闷哼一声,就朝浮桥下栽去,也不知道身上哪里中枪。

    施琅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只得回身一撞,将一个冲过来的敌人用肩膀撞到正燃烧的小船上去。

    火光中,那个敌人痛苦地挣扎,发出凄厉的叫喊声。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前方传来轰隆的脚步声,一大队清军重甲士正提到斧子、大棍、铁锤之类的重兵器冲来。

    这群敌人身上都穿着白色铁甲,一个个长得身材魁梧,他们这一路跑来,浮桥、船只都被沉重的脚步声震得轰隆着响,上下颠簸。

    不用问,这群敌人乃是建奴的精锐巴喇牙军,建州军中最凶残剽悍的士兵。这群敌人都是红着眼睛,手中的重兵器不分敌我地乱砍,大声怒吼:“让开,让开!”

    看到尚可喜部中居然有巴牙喇军,施琅心中咯噔一声,“糟糕了!”

    倒是不畏惧,而是深深的无奈。

    他们这一队人马都是水军,来的时候本着打得赢就打,打不过就跑的原则,为了轻便每人只带了一柄火枪和一把口腰刀,身上除了水靠,却没有着甲。随身的火药都已经用来引火,燧发枪已经变成烧火棍,只要手中刀,砍中敌人身上的白甲,不过是挠痒痒罢了。

    对上这种重甲建奴,只需片刻,敌人就能轻易将镇海军士卒一扫而空。

    难不成今天真要死在这里?

    直娘贼,真倒霉啊!

    施琅忍不住苦笑一声,烟雾越来越大,熏得他眼泪直流,脚下的木板也烫得快站不住人。

    他大吼一声:“狗鞑子!”手中的雁翎刀就砍到一个敌人的头盔上。

    当一声,铁盔没有破。

    那个敌人倒也顽强,身体晃了晃,却没有倒下去,只被这一刀劈得脑子里一片混沌。他额头上有鲜血流下来,目光也直了,就这么木木地看着施琅。

    “狗东西,真经打!”施琅嘎嘎笑着,又是一刀下去,劈中敌人的左肩。这一刀可谓是用尽全身力气,就算这个建奴身上的铠甲再坚固,他也有信心将敌人的一条胳膊卸下来。

    可是,火星跳跃中,敌人的胳膊还在哪里,反倒是自己的双手被震得一阵发麻。

    定睛看去,却原来是手中刀已经卷了刃。

    似乎是下意识一般,那个建奴手中的短斧扬了起来,猛地朝施琅脖子上砍来。

    两人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已经没有可能避开。

    “完了!”施琅心中一凉。

    可就在这个时候,惊天动地一声巨响传来,几乎震得让人失去知觉。

    却见,前方有明亮的光线炸开,一条三丈长两人环抱的黑黝黝之物被剧烈的爆炸带着打着旋飞来:“刷!”一声从浮桥上掠过,瞬间将那群巴牙喇军扫得不见踪影。

    施琅在一瞬间看得明白,这条长长的巨大之物乃是一根红衣大炮的炮管。

    强烈热风吹面,只听得头发胡须一阵劈啪着响,面上已经不知道被烧出多少燎泡,而脚下的木板就开始熊熊燃烧,他整个人就好象是置身于洪炉之中,疼不可忍。

    “哈哈,哈哈,爆了爆了!”海霹雳嘶声大笑,眼前一切都在爆炸,都在燃烧。五条火船靠进浮桥之后,终于惹燃了正在不住运过河去的大炮和弹药,一门大炮终于爆开。这引起了连锁反应,不片刻,又有爆炸声在河面上次第响起。

    一条条船只燃得好象是火炬,将天上天下尽数照亮。

    这一战还真没有白费,就算不能将尚可喜的大炮和火药全部焚毁,也能使他的炮营失去战斗力。没有大炮,建奴才要想攻进大胜关,非崩了他们两颗门牙不可。

    可惜,这个时候施琅已经处于烈火之中,只需片刻,就会被烧死在这里。

    他心中也是有些惊慌,正要跳下水去。

    可一阵大风吹来,有烟雾弥漫,竟是昏天黑地,再觅不到方向。

    正危急中,一双小手伸过来,猛地一拉。

    施琅一个倒栽葱就落进冰凉的河水里,抬头一看,就看到荆浩那张小脸。

第1093章 大胜关,开战() 
日上中天,毒辣的太阳照射下来,很快,身上的铁甲就热得可以烙饼子,已经没办法穿了。

    士卒们开始在大胜关前列队,铠甲包子堆在队伍的前边,所有人都在大张着嘴喘息。千百面旗帜懒洋洋地低垂着,也分不清究竟是哪一支部队。

    队伍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汗臭味,当真是直冲云霄啊!

    汗水顺着面庞流下,阿济格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好咸。

    这老天,直他娘热得恼人。想当初大军从北京出发时,天上还飘着鹅毛大雪,可现在却已经变成这样。一转眼,小半年过去了,就连铠甲里也长了虱子。原本以为干掉李自成之后,再顺道拿下南京不过是易如反掌之事,却不想战事一拖,就拖到了五月中旬。

    现在不过是初夏,若是盛夏,还得了?不用打,光瘟疫就足以杀死所有的建州勇士。

    多铎你这个混帐小子,这都多少天过去了,你怎么还不拿下扬州?若扬州到手,以汉狗的懦弱性子,只怕早就抛弃南京逃之夭夭,而我也坐在南京城里纳凉了。都怪你这小子,以后见着了人,非当面羞羞你不可!

    衣裳已经彻底被汗水沁透顶,**地贴在皮肤上,非常不舒服,感觉就好象有千万只虫子在身上爬着。阿济格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水,出了多少汗,到此刻感觉身上有些发飘,稍微动一下,肚子里就有水声咕咚着响。

    “实在太难受了。”阿济格再也忍不住了,也顾不得一军主帅的威严,猛地扯开身上的绸布衫子,露出满是黑色胸毛的胸膛。

    建州上层和精锐士卒都习惯贴身穿着一件丝绸衣服,这是当年那支纵横天下的蒙古骑兵的习惯。穿上丝绸衣服,一旦被敌人的箭头射中,轻柔而韧性十足的丝绸可以将箭头和上面的倒钩整个地包裹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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