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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超神猎人-第11部分

小说: 超神猎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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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有一部分玩家已离开艾尔小镇,进入了人类三大城市。三大城市掉落的装备全是十一级以上的?”陈默来到论坛,在他自杀重来的这一个小时里,升级最快的那一部分玩家,已离开新手村,到了三大人类城市。

    三大人类城市,分别是东近奇迹之海的东海城,座落暴风沙漠的风暴城,还有处于幽暗森林中的暗影城。

    这三大人类城市之下,还有不少小城市,不过目前玩家还未探索到。

    陈默本来打算出了艾尔小镇,到人类城市弄一些极品装备再回来与伊诺克一决死战的,但现在看来,这样行不同。

    十级以下的装备,似乎只有新手村艾尔小镇才出产。

    但艾尔小镇爆出装备的爆率,陈默深有体会,极品装备就更不用说。

    如果陈默是像大青山那样的土豪,倒是可以考虑用钱收购一套不错的低级装备。

    但也仅仅是一套不错的低级装备而已,艾尔小镇出产的极品装备,本就有限,哪怕是有钱都收购不到,现阶段在论坛见到的最好的装备,也就是比蓝色品质装备高一级的绿色品质装备。

    紫色装备似乎也有出现过,不过听闻是艾尔小镇外的十级boss史莱姆王才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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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新手村的boss们() 
新手村目前有已知的两**oss,一是隐藏boss火焰三头狼,二是十级boss史莱姆王。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热闹,火焰三头狼基本已没人去送死了,所有人都知道,火焰三头狼不是依靠人数就能杀得死的,装备属性不够,人再多也是去送菜。

    反而是十级boss史莱姆王,是一个普通boss,在距离新手村二十分钟路程的史莱姆平原上就能找到。

    每个新手村外都有一个史莱姆王boss,和火焰三头狼不同,这些史莱姆王boss都是独立存在。

    史莱姆王才被发现三四个小时,不过已有史莱姆王被击杀的消息。

    击杀史莱姆王不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公会,而是一个叫“土豪俱乐部”的全新团体。

    没人知道这个土豪俱乐部是真土豪还是想抢个噱头,不过他们击杀史莱姆王的方法倒是挺土豪的。

    土豪俱乐部不知用什么办法在同一个艾尔小镇聚集了十多个俱乐部成员,然后花钱请了数百个八级以上的玩家,用人海战术,生生堆死了史莱姆王。

    论坛上有玩家做了一次估算,土豪俱乐部为了击杀史莱姆王,花费了至少五十万华夏币。

    虽然首杀新手村boss,但史莱姆王的掉落似乎不怎么样,最值钱的是一条十级的紫色项链,真要卖掉的话,就卖个三四万就顶天了。至于其余装备道具,更不值钱。

    但却没人敢说土豪俱乐部亏了,至少在首杀史莱姆王后,土豪俱乐部一下子就出名了,本是默默无闻的土豪俱乐部,已传进不少人耳里。

    不过,他们能这么快出名,除了首杀史莱姆王,还和他们的俱乐部名字有很大关系。

    土豪二字,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陈默看了只能笑着摇摇头,那些大大小小的游戏公会也不容易呀,人多是多了,还是拼不过人家舍得砸钱的土豪,一个二个拼足了劲想拿首杀,结果首杀却是被人用钱砸走。

    而看着土豪俱乐部花了几十万,才弄到一条紫色项链,陈默不由得皱了皱眉。

    他想与伊诺克对抗,一身十级的紫色装备怎么也少不了,而想要紫色装备,就得击杀史莱姆王。

    史莱姆王就在每个艾尔小镇的史莱姆平原中央,刷新点固定,想找到它并不难。

    在土豪俱乐部首杀了史莱姆王后,游戏内也有大量玩家到了十级,新手村死亡无惩罚,这些十级玩家不怕死,聚集起来一窝蜂的跑向史莱姆王,看能否运气爆发干掉史莱姆王发一笔横财。

    但事实证明,史莱姆王虽然不如火焰三头狼那么**,但也不是说杀就能杀得了的,没有组织的攻击,即使数十上百玩家一起攻击史莱姆王,也杀不死它。

    现在的玩家等级虽然提升得快,但却几乎没有任何装备,被史莱姆王擦中一下就是秒杀,完全没有悬念。

    土豪俱乐部能击杀史莱姆王,还是因为他们那十多个成员,每人都是一身绿色品质的装备,他们才是击杀史莱姆望的主力,那些被他们雇佣的炮灰,只是用来阻挡和吸引史莱姆王的仇恨。

    不过,反正死了也没损失,游戏内还是有大量的玩家,在史莱姆平原升级到十级后,就乐呵呵的跑去找史莱姆王送死。

    跑回去要十多分钟,跑去找史莱姆王送死秒回城,节省时间不说,还能和别人吹嘘,自己也是单挑过boss的人——尽管是被boss秒杀了。

    “怎么看,这家伙都不是能单挑杀死的货色啊。”

    史莱姆王的资料有不少,但陈默仔细看了不少时间,头疼想着。

    史莱姆平原,放眼望去,是一片黄绿色的草原,上边只有大量八到十级的各色史莱姆,至于障碍物,除了一些草堆外,就再也找不到别的东西。

    若是有一些障碍物,陈默还能想想办法看能否慢慢磨死史莱姆王,但在平原之上,就是属性的比拼,陈默就算弄到一身还算不错的蓝色装备再去找史莱姆王,也不会是史莱姆王的对手。

    在史莱姆平原上,史莱姆王别说单调,就是一大群人来找它,也是有来无回。

    “嗯?变异史莱姆王?”

    忽然间,陈默见到有一个玩家发帖说,他见到了变异的史莱姆王。

    这玩家本来是去找史莱姆王送死的,不过不知为什么,史莱姆王却是变异了,见到变异的史莱姆王这么稀奇的boss,这玩家当然不想那么快死了。不过由于是夜晚,视野有限,在他见到变异史莱姆之时,变异史莱姆也是见到了他。

    不想被杀,这玩家只能拼命逃。

    他曾杀过一只精英怪物,掉落一双绿色品质,移动速度上限加5,并且附带“疾行”技能的极品鞋子。仗着这双鞋子,这玩家跑了一分多钟,才甩掉了变异史莱姆王,不过当他回头寻找变异史莱姆王时,他却发现,史莱姆王变回了原样。

    “图呢?图呢?”

    “顾着逃跑,没来得及拍。”

    “无图无真相,想出名想疯了你。”

    帖子一出,不少玩家被吸引而来,不过这玩家却是拿不出证据,没多少人相信他的话。

    陈默没有相信这玩家的话,也没有不信,但从这玩家的话来看,陈默却是察觉到一些恐怕连那玩家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事。

    那玩家说他逃了一分多钟才变异史莱姆王才放弃追杀他,这可是相当不正常。

    如果这玩家没说假话,那么陈默有理由猜测,变异史莱姆王保持仇恨的范围很巨大,正常的boss,只要出了它们的仇恨范围,它们就马上会丢弃敌人,返回自己的老巢。

    如此巨大的仇恨范围,变异史莱姆王要是真的存在,陈默就有可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不正面对抗,而是取巧杀掉它。

    现在问题是变异史莱姆王是真还是假,要是真的,变异史莱姆王要如何才能变异。

    陈默没想太多,变异史莱姆王要是真的存在,既然出现了第一次,就有可能出现第二次,眼下他还是先回到游戏,先把等级升到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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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陈冬() 
回到游戏,陈默做任务升级到了早上五点,才下线休息。

    据传虚拟头盔有睡眠功能,不过现在还在测试中,并没有对外开放。而正分多秒练级也没有必要,现阶段,为了防沉迷和减少测试压力,《创世纪》游戏每天只能在线12个小时,多了玩家就会被强制下线。

    时间在每天晚上十二点重置,陈默没有必要死磕。

    “栩栩如生,全新的世界!”

    “革命性的游戏!”

    “全息虚拟网络时代,不可阻挡!”

    在陈默沉沉睡去之时,新的一天来临,而这天一大早,华夏区各大媒体,便像吃了兴奋剂一般,到处铺天盖地都是《创世纪》游戏和虚拟网络的新闻。

    《创世纪》游戏的开测,让人们对虚拟网络的魅力有了更深一步的认知,一些本来对游戏不感冒的人,只是抱着看看热闹的心态进了《创世纪》,结果进了游戏后,马上一发不可收拾。

    这里是个仿如现实的第二世界,这里有着他们在现实感受不到的自由,尽管在这里,也不是人人平等,金钱还是能影响着这个世界的运转,但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他们能体验到现实绝对体验不到的赞新生活。

    越来越多人,为发现这个新世界而感到兴奋,生活也多了一点目标和动力。

    不过,不为所动的人也大有人在。

    余杭市,余杭大学。

    “若怜,这是今天的转系申请书。”

    余杭大学计算机系三年一班所在自习阶梯教室内,只有寥寥不到十人在教室内自习,这时门推开,一个清亮有力的女子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有着一头如瀑布般漆黑及半腰黑长直发的倩影。

    自习室内几乎所有人,都是抬头望向来人,不少人眼里更是露出隐约的羡慕神色。

    在同一个班级已然有两年多时间,但每一次见到这个女孩,他或她们,都是忍不住感叹,世上还真的是有那种让人见了一眼就忍不住嫉妒羡慕的人存在。

    一头乌黑发亮的黑长头发,鹅卵玉琢般的白皙面孔,高挑纤细身材,不能说大,但绝对不小的坚挺双峰,冷静有力的黑色眸子,偏偏时常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的干练中性打扮,让这女孩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特有气质,无论她站在哪里,只要一眼就能认出,见过她一次的人,想忘都忘不了。

    她是陈冬,余杭大学计算机系公认的系花,在本就缺少妹子的计算机系,说是余杭大学计算机系有史以来最漂亮的系花也不为过。

    身为一个系花,只要漂亮有气质就够了,但偏偏陈冬却不是如此。

    两年多来,无论是文科、理科、体育、专业、必修、选修,只要她参加考试的科目,永远都是第一,完全不给第二名丝毫的机会!

    除了那一张生人勿近,看起来冷冰冰的漂亮面孔外,陈冬在认识她的人眼里,简直就是一个完美到了极点的人,每见她一次,都忍不住感慨上天的不公平。

    陈冬向教室内一人走去,班上其余几人的目光跟着望过去。

    那里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宛如大家闺秀般的娴静女孩。

    不过班上的同学,都知道她可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

    花若怜,花家大小姐。繁花集团,华夏赫赫有名的超级财团,就是花若怜所在的花家旗下财团之一,花家的生意,遍及华夏每一个角落。

    以恐龙闻名的计算机系有陈冬这一美女,已是不可思议,但这一届的计算机系,却还有花若怜这一号人物,和陈冬并列计算机系系花,这也让计算机系在余杭大学大大出名了一番。

    和陈冬不同,花若怜外表温柔宛若,永远给人一股淡然自若之感,谁也想不明白,为何这样一个美女,会跑来计算机系这种与她气质和身份格格不入的专业来学习。

    “处理掉这些转系申请书,班里只怕就只剩下你和我了吧。”翻了翻陈冬递过来的转系申请书,花若怜笑道。

    而后她望向陈冬,“计算机系算是完了,你打算转到哪个系?不过以你在金融系和行政管理系选修课成绩,还是超级美女,无论到哪个系去,都会受到热烈欢迎吧。”

    全息虚拟网络时代降临,传统计算机已完全没有了前途可言。

    面对花若怜有点取笑的话语,陈冬头都不抬:“说得好像你想转过去人家不要你似的。”

    “没你受欢迎嘛,尤其要是让那些喜欢你的人知道你还弹得一手好钢琴的话,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疯掉。”花若怜摇摇头。

    两人美得各有特点,但论受欢迎程度,花若怜远比不上陈冬。花家大小姐,这一背景不知吓退了多少男生,喜欢她的人应该有不少,但从没几个人有勇气站在她面前,而有那个底气站在她面前的,看上的又多半不是她这个人,而是花家。

    所以花若怜偶尔也是忍不住羡慕陈冬,她比一般人更了解陈冬,在许多人眼里,陈冬有着数不清的优点,但花若怜却知道,陈冬的优秀,要比那些人了解的多得多。

    一年多前,花若怜奶奶八十大寿,花若怜有心让陈冬多接触下上流社会,邀请了陈冬一起去参加宴会,在她看来,陈冬这样的人,迟早也是上流社会中的一人。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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