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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

唐朝好地主-第165部分

小说: 唐朝好地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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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裸奔没推荐,全靠兄弟们的支持了!(未完待续。)

第222章 秦琼与魏征(第三更,230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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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张家每天都要杀几头猪,因此每天张家都给沟里做工的人炖大骨头汤,炖汤的时候再往里面放点肥肉片,出锅的时候扔一把子菘菜叶子。

    也不需要什么调料,每个做工的人就都能吃上一碗热乎且香味扑鼻,汤上还漂着油花的好汤。

    干了半天活,喝上一口这样的汤,那真是美味无比。

    张超和秦琼两个在坡上转了半天,到了午饭时,也懒得回家,干脆就下到沟底,也打了碗汤,领了几个豆渣窝窝。豆渣窝窝虽是粗粮,但张家管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只要你不往家里拿就行。

    秦琼也是堂堂的国公,还是三品的新任刺史、羽林军将,马上还就要成为驸马了。但他也没有丝毫架子,端着大碗汤,跟张超一起就蹲在地上。

    “豆渣窝头就着肉汤,挺好吃的。”秦琼胃口挺好,一个窝头几口就吃完了。

    张超把汤碗放在脚边,然后把窝头掐成小块扔进碗里,汤泡窝头。可惜没有馍,要是来碗羊肉汤,再来个馍,那才叫真正的美味。

    “以前南征北战,东征西讨,能有口热饭吃都能笑裂嘴。现在你这里做工的百姓,居然都还有馍吃有肉汤喝了。日子真的不一样了。”秦琼感叹着,他想起早年曾经征辽东的经历,后来又随张须陀在中原四处征剿流贼,可是越剿贼越多,扑灭一处,又起数处。

    那个时候的流匪贼寇,其实都是些吃不上饭的饥民。可是有官员把这些报告给杨广,他却不相信,反而责斥说大隋不可能有这么多反民。

    “当年我曾随炀帝东征,攻到辽东城下,奋勇登上城头,可高句丽狡诈称降,炀帝轻信,鸣金退兵劝降,结果错失大好机会,如是再三。后来我又随来公浮海东渡,自海上进攻高句丽,一度曾杀进了平壤城,奈何孤军做战,终还是功败垂成。我两次随军东征,海陆皆战,却只徒留下十余处伤痕,甚至两次都差点没能回来。”

    那个时候的秦琼还只是个小小的武官。

    “三郎,你知道我在辽东城下撤退时,在平壤城下败逃时,回望着城池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吗?”

    张超想了想,“也许是天下太平吧。”

    “你猜对了,那时我就在想,我为何要千里迢迢的来到这异国他乡,跟一群根本不认识的人,甚至互相连话都听不懂的人打生打死?那时我想,如果能够回到家乡,做一个太平盛世下的普通小民,种几十亩地,娶房妻子,生两三个孩子,耕种之余,读读书,赶赶集,这生活该多好。”

    “隋乱十几年,如今天下终要太平了。”张超笑着道,虽说如今北方还有高开道,还有朔方的梁师都,还有代北的苑君璋等这群反叛势力依靠着突厥,不时的侵犯边境,但大体上天下还是终究要一统,要太平了。

    “是啊,要太平了,可我却没法当那个普通的乡民。”秦琼叹气道。他望向下面那些劳作的乡民的眼神,竟然真的有几分羡慕。

    打了十几年仗,留下一身伤疤,流过的血都不知道有多少斗。妻子儿女,在洛阳城尽没。如今虽然封了国公,当上了三品高官,甚至主掌一方的军政大权,可秦琼并不快乐。

    “义父不喜欢长广公主?”张超试探着问。

    “谈不上喜不喜欢,我也只见过公主一面。公主人很漂亮,举止大方得体,应当是个很不错的女子,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没有那种心跳感觉?还是说依然在怀念贾氏?”

    秦琼摇摇头,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些。

    他也跟了李世民两年了,这期间也是深得李世民信任和赏识的。如今他要娶长广公主,以后也成了皇家人,李世民和李建成都是他大舅子。他并不想看到秦王和太子的争斗,可他也知道,这争斗不可避免。

    特别是听张超说秦王最后会得天下,这不免让他想到隋朝。一母同胞的杨广五兄弟,最后杨勇被废了,杨广夺了太子之位,等他一当皇帝,杨谅又起兵造反,蜀王更是早早被幽禁,秦王被自己的王妃毒死。

    最是无情帝王家,最后也不知道秦王是要如何当上皇帝。武德九年,现在是武德四年底,只有四年时间了。

    如果是换储还好点,万一到时是场手足相残的宫变,他不由的想起了传闻中的仁寿宫变。

    做工的那些男女老少,吃饱饭之后,或坐或躺,享受着难得的休息时间。他们只是最底层的小民,可有饭吃,冬闲时出来做工,还能吃三餐饱饭,每天还能挣些粮,就很满足了。简单却又快乐。

    不管怎么感叹,生活还要继续。

    临近黄昏,秦琼他们叫上醒过来的程咬金和牛进达一起回长安,裴行俭和来恒来济都留了下来,开始书院的学习之旅。

    程咬金牛进达回去时,有些没精打彩的,两人都吐了几回,脸色惨白。喝白酒喝醉到吐,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站在村头送走他们,张超带着三个弟子回去。

    他知道今天过后,可能程咬金和牛进达他们不会再如从前那样跟自己这么亲了,也知道今天过后,不管秦琼心里如何的并不喜欢那桩赐婚,他还是会接受并完婚的,也知道尽管建成拉拢,但秦琼肯定会一直站在秦王这边的。

    并不是因为自己跟他透露了天机,说李世民会称帝。而是秦琼这个人,很讲义气,他跟了李世民两年,这期间对李世民很了解,他钦佩李世民这个人,那就不会背离,除非是王世充那样的人。

    张超继续着在家休假当历史老师的日子。

    期间魏征来过一次,还特意听了张超讲的上下三千年,觉得很有意思。

    “三郎倒是挺有闲心,东宫那边一直不肯去上任,原来在家修起了史。”

    “我这可不算史,只不过是给书院里学生们的历史普及读物,那不是史,只是历史小故事而已。”张超对于魏征还是有点防范的。

    这个魏征,一张嘴能说死人,不愧是曾经当过道士的人。

    魏征嘴下最是无情,不过他跟过那么多人,元宝藏、李密、窦建德,甚至是李建成,都没有几个人真正听他那些话。倒是李世民,把个魏征当成典型,当成一个反对派批评者的不同声音,真正成就了他。

    “太子可是对你赞叹有加,一直期待着你能早点上任呢。”

    张超笑笑,虽然说打定主意要去卧底东宫,但张超还是能拖就拖。现在这生活也挺好的,没必要非急急忙忙跑东宫去受那个罪。

    “其实三郎可以把你的上下三千年写详实一些,这样便不止是给蒙童读的,也能给更多的读书人看。”魏征对历史也是很感兴趣的,一个名士的标准,那就是起码得熟知历史。历史都不熟知,岂能算名士。

    魏征算是一个名士,李密、窦建德、大唐都曾呆过,名声还是不小的。

    当今存世的史书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就是编年体,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如春秋、左传以及后来的资治通鉴等。还有一种就是纪传体,以人物立传记来记载历史,皇帝的叫本纪,一般重要人物则称传,史记开启了纪传体史书之首,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都是这种类型的史书,后世也把这种类型的史书当成官方正史的体例,二十四史就是这类史书。

    张超的这本上下三千年,则又不同,因此张超才说他这不是史,只是历史故事。因为他的书既没有详尽的时间编年,也没有丰富的纪传。

    真正听魏征的话,把上下三千年写成一本史书,那就更适合编年体了,真要写,那就成了一本资治通鉴。

    不过资治通鉴可是写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总共三百多万字数。是司马光和他的整个团队,费了前后十九年才编成的历史巨著。

    虽然说其实张超电脑里就有资治通鉴电子版,甚至还有白话版的。但让他一个年青人,一下子弄出一本几百卷,三百多万字,从公元前四百多年的周威烈王写起,就算只写到大唐武德四年,这也是一千零二十四年啊,十几个朝代的历史。

    他敢拿出来,别人也不敢信啊。

    不过张超倒是受此启发,突然心里想到一个不错的想法。

    自己何不就此答应魏征,然后以编写正式版上下三千年历史为由,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去东宫上班,呆在家里编史呢?

    就算不能天天呆在家,起码有这样的理由,也可以少去东宫啊。

    自己得先把简易版上下三千年给正式写出来,送给魏征和太子看。然后自己再来写本唐朝版资治通鉴,不用马上写出来,慢慢写就行,以此为借口就能常呆在家不去东宫上班了。隔段时间,拿出几章稿子来就行啊。

    张超为自己的聪明点赞,东宫洗马,不就是掌文翰管图书的嘛,我现在要编一本鸿篇历史巨著,难道他们还不支持?(未完待续。)

第223章 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

    马周虽然年青,但那笔字却非常老道。按张超的要求,他费了三天的功夫,静心闭关,终于写出了一本满意的书稿。

    张超拿到的书稿,是九行十八字格式。一页写九竖行,每行标准是十八字,一页标准一百六十二字。

    这样的版面比较清晰、爽洁,疏朗悦目。

    “辛苦宾王了,这版就写的非常漂亮。”张超满意的点头。马周终于松了口气,实际上这份书稿,已经是他写的第三版了。

    第一版,他用的是南北朝以来帝王将相最喜欢的飞白书法,这种书法,笔画中丝丝露白,像枯笔所写。飞白运用的好,有的笔画似流星划过苍穹,有的如快艇急驰水面,确实好。

    他辛苦的写了书稿,结果张超拿到就否决了。

    飞白确实是种非常不错的书法形式,但却完全不适用于雕刻。那丝丝露白的表现形式,根本无法让匠人雕刻到板上表现出来,如果雕不出这种丝丝露白,那飞白也就剩不下什么了。

    张超把马周的飞白书稿收了起来,准备拿回家收藏,然后毫不客气的让马周继续再写,这次他指明要求用行楷。

    楷书起于汉,盛行于魏晋南北朝,从简省汉隶的过程中逐渐转变过来。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结构严谨、字形定型。

    不过张超要求马周用行楷,行楷的用笔更灵活,比楷书行笔自由,又比行草规正。

    行楷不比正楷呆正,比较飘逸好看,用于雕板印刷,印刷出来的书页字体当然会好看的多。虽然正楷雕刻起来应当更简单,但张超还是觉得应当试试行楷。

    马周只能按着张超的要求,回去又认真的把三字经和张氏家规,用行楷写了一份书稿。谁知道稿子交上去,张超连连夸赞行楷写的好,结果最后却还是摇头说不行。

    张超提出应当加上标点符号。

    早在春秋时,当时的人就会在句子间加上短线、双短线来做标点,表示重文。到了隋唐之时,除了之前的单、双短横外,还有拐角符号,三角符号,圆点符号,方块符号等出现,用法也各异。甚至也有顿号、句号,意思和后世一样。

    只不过,这些标点符号并不普及。

    马周写的辛辛苦苦,但没有用上标点符号。他认为不需要,但张超觉得有标点更好,不会有歧义。而且标点可以帮助断句,而符号,却还有其它的用处。就好比一个句子后面加上句号和问号,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比如说,读了三年大学,和读了三年《大学》,意思也不一样。

    当然,这时的人也会有一些文字来做为断句,比如之乎者也就有这种作用,另外有的直接在句尾加‘句’或‘读’来断句。

    张超觉得既然一直以来古人也都有使用标点符号,这就充分说明标点符号是有需求的。

    马周看了张超的标点符号后,觉得这套标点符号挺不错的,很完整。虽然心里很不高兴第二版稿子又白写了,但在认真的跟张超学会了标点符写的使用之后,马超回去写第三版本的时候,终于把那些标点都添上了,甚至他在正式下笔前还请张超先检校了一遍,得到张超确认之后他才开始正式书写。

    都说好事多磨。

    马周三易其稿,终于交出了让张超十分满意的书稿。

    “为什么非要把书稿用这种薄而透的白纸书写?”

    长松了一口气的马周问出了心中的疑问,这种白纸是张超特别指定的,马周还曾表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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