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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唐朝好地主-第66部分

小说: 唐朝好地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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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好面子的,一般参加什么样的酒席都会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标准,该送什么送多少都是有数的。

    不过今天赵庄的赵老爷子明显出手很阔绰,居然送了一只羊两只鸡还有一篮子鸡蛋。

    赵老爷子穿着打补丁洗的发白的布衣,拱手向老爹道贺。

    “来了就好,怎么还能让你这么破费呢,老叔太客气了,礼重了。”老爹忙声道。

    “算不得什么,张员外你给把地租佃给我们,还改租降息,免费借牛给我们,我们心里不知道多感激呢。今日你打窖摆席,我们也不能空手来不是,一点心意,你一定得收下,要不然我们可真的过意不去。”

    赵家庄种张家田的佃户都来了,每家也都带了礼物来,没人送钱,送的都是自家的东西。有人送只羊,有人送鸡有人送鸭送鹅,还有送点干枣的,多少不一,但都很真诚。

    “五叔,替我请赵庄各位进去,好好招待。”张超喊道。

    早上这餐是便饭,客到凑满一桌就开席,都是八人一席。

    其实原本张超想搞个自助餐的,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太另类了。

    一拔拔的客人过来,张超应接不暇。

    “三郎,听说你家流水席准备了八碗八碟,我可是空着肚子过来的,跟我说说,这八碗八碟,都有什么好吃的,有啥新鲜菜式。”远远的,程咬金就在马上喊道。

    程咬金旁边,还有着一大群人,都是长安来的客人。

    秦琼罗士信牛进达单雄信程咬金等一大票熟人,也有崔善福、郑善果、郑元璹、郑善愿、郑元琮、郑元珣等张超的未婚妻家人和亲戚等。

    除了他们,张超还看到李君羡、常何、吴黑闼等人也来了。

    另外还有好几个张超不认识的人,跟早上刚见过的长孙无忌在一起。

    其中有个年轻人虽然只是寻常装束,可张超却一眼觉得这人绝不简单。他很快就猜测这人应当就是李世民。

    毕竟他观察下,发现长孙无忌与他站的很近,而且旁边的几个文士和魁梧大汉也是以这人为中心,连秦琼和程咬金他们,都是隐隐以他为中心。

    二十来岁,跟自己年纪相仿,众星捧月,举手投足还这么有气质,除了是秦王李世民,这个帝国的第三号人物,张超也想不到还有谁了。

    李世民都跑到自己乡下村子里来吃流水席,这还真是让张超没有料到的。不过想想历史上的李世民,本就不是什么普通人,连打仗都喜欢经常亲上阵线,甚至以身为饵,现在微服来乡下吃顿乡下酒席,也算不得什么。

    “张超见过诸位!”

    秦琼并没有介绍李世民的真实身份,只是对张超说那些人是秦王府的同僚。

    有房玄龄有杜如晦,还有唐俭、宇文世及、虞世南等一票天策府的官员,但秦琼介绍到李世民时,只说他是天策府的从事中郎秦琮。

    听到这个名字,张超越发确定这人就是李世民了。秦琮,明显是个化名嘛。秦,李世民爵位是秦王,至于琮,就是仲。伯仲叔季,仲是老二,李世民不就是李家老二。

    不过既然他们不透露身份,张超也没必要说破。

    当下便也只把李世民当做是天策府的从事中郎秦琮了。

    “早听咬金说起你烹饪的一手好饭菜,连贱肉都能做成美味,今日正好休沐,我等就一起结伴前来,蹭顿酒饭,突然前来,还请恕罪啊。”李世民笑呵呵的说道。

    “诸位不嫌弃我这乡村寒舍,粗茶陋饭,能够光临,已经让我这蓬荜生辉了,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诸位请进。”这么多大人物前来,简直是天策府组团来混饭吃了,可张超还得表现的很高兴。

    “我们准备了一点小礼物,还请不要嫌弃啊。”李世民一挥手,他身后的黑大个便牵过来一辆马车。

    “几桶水酒,不成敬意。”

    张超看着那整整一马车的酒,心想着这礼物倒是挺重的。如今这年头酒可是奢侈品,私人不准酿造,官方的酒坊产量不高,因此酒价极高。

    一般中档的酒都得斗酒上千钱,这李世民直接就送来了一马车,起码得有上千斤。就算是普通的酒水,估计这车酒都得有好几十贯钱,若是稍好点的酒,只怕还价值更多。

    张超看了看那车酒,再看了看那个冷酷无比的黑大个,心里猜测着,估计这黑大个就是李世民这两年新收的超级保镖尉迟敬德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唐僧肉(第二更,求月票!)

    张超原本非常反感包办婚姻,自己的婚姻当然得由自己做主。

    他读大三时,还没毕业,家里就开始催他结婚的事情,甚至还好几次帮他安排相亲,这事弄得张超跟父母的关系一度很僵,后来还是父母发现他与王嫣在谈恋爱,才总算打消了那股热情。

    在今天早上见到崔十三娘前,张超对于这桩老爹和秦琼一手包办安排的婚事,是内心抗拒的。他一直在找着机会,准备坏了这桩好事。但今天一见,张超却完全变了态度。

    不仅仅是因为崔十三娘长的跟女友很像。

    一见钟情,张超觉得自己对她一见钟情。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张超觉得那一刹那的对视,自己就沉迷其中了,不可自拔了。

    张超来到大唐这段时间,见到的大唐女子,多是些乡下村姑,如莲娘兰娘、大丫二丫、七女八女她们,多是长的营养不良,皮肤或黄或黑,普通都瘦,个子也不高。没有化妆不懂妆扮的村姑,让见惯了后世各种美女的张超,确实难有兴趣。

    至于大唐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们,张超印象里应当是影视剧里的那些唐女子形像,脸上涂着厚厚的白色粉底,眉毛还都剃了,然后画着什么远山之类的短粗眉毛,嘴巴上的胭脂还只涂着中间一点。

    总之,张超对于那些影视中的唐美人实在不敢恭维。

    可今天见到了身为豪门千金的崔十三娘,却改变了他这种印象。原来唐代的大家千金,也可以如此淡雅自然,如此朴素美丽,大方,漂亮,知性,有气质。

    张超一下子喜欢上了崔十三娘,原来他想着坏掉这桩事,现在他却想着成就这桩婚事。他觉得,如果能娶这样的姑娘,此生足矣。

    想法改变了,张超对崔善福的态度也立即大转弯。

    “张三郎今天很客气啊。”

    郑善果笑着对崔善福道。

    崔善福对张超这个转变心知肚明,“今早三郎到府上来找我,我恰好那时在你府上。”

    “然后呢?”郑家几位大舅子笑着追问。

    “崔琰带着三郎偷偷跟十三娘见了一面。”崔善福一脸严肃的道,其实心里却高兴的很。他一直都有些担心十三娘不满卖婚,可这次崔琰这小子却算做了回好事。十三娘和三郎私下相会,结果出乎意料的好。

    十三娘很满意这个出身农家的小子居然很满意,而原本看的出对这桩婚事也有点抵触的张三郎现在态度大变,明显也是看上了十三娘。

    好事啊,这下他那一千两黄金可以收的心安理得了。

    郑善果几兄弟哦的一声,一个个都心领神会。

    “这样就好,我还一直担心十三娘会心里委屈,不愿意接受这桩婚事。现在好了,张三郎虽说只是平头百姓,但我相信,这小子未来会有大前途的。”

    吃惯了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也会腻,这就跟后世人喜欢去农家乐玩是一样的。吃多了西餐,有时也想吃点竹筒饭、柴灶饭,也想吃点烤鲫鱼一样。

    张家的流水席虽说是乡下饭,但又不是真正的乡下饭菜那样简陋。一道道菜,虽是贱肉为主,可却由全新的烹饪方式,有着全新的菜式。

    “这个肉真的是猪肉所做?嗯,味道非常不错。”

    “肥瘦相间,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妙不可言。”李世民连吃了好几块红烧肉,赞不绝口。李世民并没有嫌弃猪肉,他十六岁起兵,在外打仗时可没有条件那么挑剔。干粮饼子啃过,猪肉也是吃过的。

    长孙无忌也是连吃了好几块,“肥而不腻、软糯香甜,确实好吃,真难以想象,如此美味,居然是用贱肉做成。”

    “香味扑鼻、色译诱人。”房玄龄夹着一块红烧肉赞叹不已。

    听到这些大佬如此夸赞,张超也不觉得有些得意,看来自己的这次正式版红烧肉终于成功了。他原本还担心这些人都不吃猪肉呢,看来就跟狗肉一样,做的好一样吃的高兴。

    “三郎,你是如何把一块贱肉做的好此好吃的?说来听听?”李世民笑着问旁边站着的张超。

    “灞上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侯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张超很酷的拽了一首诗,其实就是把红烧肉的发明者苏东坡的一首写红烧肉的诗借用了一下。

    一首诗仅开头的黄州改成了灞上而已。

    张超也是一时有些得意忘形,忘记了面前这桌人可都是天策府的,特别是房玄龄、杜如晦还有虞世南等人,这些人里可是有秦王府十八学士的。

    苏东坡的诗,当然是好诗,虽然这首不是什么绝世好诗,但也不错了。

    “好诗!”

    虞士南忍不住拍掌赞叹。

    这位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的名士赞叹,其它人也不由的纷纷附和。

    李世民虽是个统兵数十万,武功赫赫的大将军王。但骨子里也是个文艺青年,李世民以前就非常仰慕他表叔杨广,杨广的文采可称的上是当世大家。他曾经做过几首非常有名的诗,比如饮马长城窟行,以及春江花月夜等名诗,后来李世民当了皇帝之后,就也做了两首同样名字的诗。

    虽然后世都称赞李世民的这两首诗,但只论诗而言,其实不论是格调还是意境都距离杨广的那两首诗有不少差距。但虽不如杨广,可李世民的文采也确实非常不错了。

    张超抄了苏东坡一首诗,李世民还是能感受到这诗的水平的。

    不是传世名作,可也已经显露出不错的水平了。他没料到,这个张三郎居然还有这才情。

    得瑟了一下后,张超也发觉自己失言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自己一直想着低调,怎么今天就管不住这张破嘴呢。还好这首诗只算一般,要不然若是抄上一首苏东坡的传世名作,岂不是要糟。

    张超有点尴尬,只得连忙挽救。

    “这首是我师父写的,我也觉得好。”

    “你师父写的?我听说你师父不是一位隐世高僧吗?”

    张超脸不红心不跳,“没错,我师父确实是一位隐世高僧,法号三藏。不过我师父那是一位高僧,他常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修佛修的是心,而不拘泥于形式。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李世民默念了一句,觉得很有意思。虽然他并不赞成这两句话,但也不否认能说出这两句话的僧人,定是非常了得的。

    “三藏法师果然是个高僧,非比寻常,可惜未能相会。”

    “这个肉也是你师父发明的吗?”房玄龄问。

    张超点头,反正锅已经推给好个三藏师父了,干脆就都让他背锅了。

    “嗯,这道菜以猪肉烹制,名叫唐僧肉。”

    “唐僧肉?”一桌人惊讶出声。

    “佛经中曾有菩萨舍身伺虎之事,因此师傅便给这道菜取名为唐僧肉。”

    “有意思。”

    “三藏法师真是高人。”

    “唐僧肉,哈哈哈。”

    东坡先生对不起你了,以后世上就没有东坡肉了,改叫唐僧肉了。唐僧小朋友,也对不起你了,虽然你还没出生,但唐僧这名已经被我抢注了。

    方块的带皮五花肉,张超用自己先前试制出的冰糖和酱油炒出了色,小火慢炖,色香味俱全。加入了葱姜香叶八角等香料,小心焖制,绝对是油而不腻。

    “其实猪肉性平味甘,有润肠胃、生津液、补肾气、解热毒的功效,能治热病伤津、消渴羸瘦、肾虚体弱、产后血虚、燥咳、便秘、补虚、滋阴、润燥、滋肝阴、润肌肤、利小便和止消渴。猪肉煮汤饮下可急补由于津液不足引起的烦燥、干咳、便秘和难产。”

    张超也不怕把牛皮吹破,这些都是他之前从电脑上记下来的。

    反正这东西也算是食补,也吃不坏人。

    “猪肉关键还在于烹饪方法,需要加些香料。烹饪的好了,猪肉并不比羊肉差,甚至更美味。”

    桌上的一大钵红烧肉已经见底了,李世民筷子夹了个空。

    他不由的呵呵笑了笑,“确实化腐朽为神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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