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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骗子的历史-第1部分

小说: 骗子的历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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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学术界,不少学者习惯于将中国文化归结为“做人的文化”、“做人的学问”。如果以孔孟儒家观之,亦无不可。在以孔孟儒家为主导的中国文化中,关于礼、义、廉、耻、信、爱、孝、诚、宽、勇、敏、智、刚、毅、讷、仁等等做人的范畴有不少界定和论述,确实在安生立命、个人与家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等方面有丰富而精辟的论述。一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流传千古,并成为古代社会士人的人生模式,就足见儒家文化的魅力与透射力。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激励个人与社会同构、同步发展的正文化,其文化的主体精神是向上向前的。  当然,有正就有反,有正就有负,有正就有邪,这是社会历史进程中的辩证法。同正文化相对的就是负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负文化有多种构成,骗文化即是其中一种。骗子是骗文化的生命个人和实践主体,骗术是骗文化的表现方式,主要通过骗子及其群体的活动予以表现。骗文化同诚文化相对应,其主体精神通过骗术谋取利益,甚至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谋利与行骗,就是骗子的动机与实践。在骗文化中,逐利是其文化内核,骗子虽经世代变迁而表现为不同的脸谱,但是,它无论经历多少次正文化的打击,其文化内核都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没有逐利的文化心理和动机,就不会出现骗子这一社会角色,也不会产生古往今来面目可憎的骗子群体,更不会氤氲化生千奇百怪手法残忍的骗术,当然也就谈不上世代传承的被奉为经典的骗经了。  骗文化是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的正文化的对立物出现的,因而它对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的作用从总体上讲,是反方向的,即阻碍的、反动的作用。人们认识它,研究它,分析它,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它,使社会进程更快,使文化发展更好。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认为,人类文化向前推进,首先需要世代积累,其次需要发展。在世代积累中,既有正文化的积累,又有负文化的传承;在文化发展中,离不开正文化同负文化作坚决的斗争,两种文化的斗争,也是人类文化被推向前进的重大体现。因此,在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一定要善于同骗文化等负文化作斗争,促进正文化的繁荣发展。    一“骗”释义  从汉语语言文字的历史看,“骗”只是一个后起的字。至少在东汉以前,没有“骗”字。而是使用“诈”、“欺”、“诳”等字词。  在西汉学者编辑的儒家经典《论语》中,没有使用“骗”字;在东汉学者许慎编撰的汉字经典《说文解字》中,也找不到“骗”字。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古代社会的早些时候不存在“骗”这种社会行为。在当时,人们使用另外的同义词或近义词。  诈。《说文解字》释云:“诈,欺也。”今本《古汉语常用字典》特别提醒道:“古代凡欺骗的意义都用诈,不用‘骗’。”(《古汉语常用字典》第316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  在古代典籍中,“诈”词用得比较普遍。如《左传·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荀子·三制》:“进退贵贱则举幽险诈故。”  《战国策·秦策一》:“大王以诈破之。”  欺。《说文解字》释云:“欺,诈欺也。”可见诈同欺是近义词,欺即是诈,诈即是欺。在古代典籍中,“欺”词用得比较广泛。《韩非子·孤愤》:“苏秦欺寡人。”宋代出现的成语“欺世盗名”,语义起自战国时期。《荀子·不苟》:“夫富贵者则类傲之,夫贫贱者则求柔之,是非仁人之情也,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暗世者也险莫大焉。”北宋苏洵在《辩奸论》一文中,说:“王衍之为人也,容貌语言,因有以欺世而盗名者。”《宋史·郑丙传》、《宋史·魏了翁传》,都运用了“欺世盗名”的成语。  此外,与“骗”的近义词还有“诱”(诱骗)、“诳”(诓)(诳骗)、“伪”(伪诈),等等。总之,诈、欺、骗在古汉语语言文字中,它们的字意、词义是相近的或相等的。这样,从古到今,围绕着“骗”的意义出现了一批近义词或同义词,如:欺诈,诈骗,欺骗,诳骗,诓骗,等等。  骗,就是做假,围绕着作假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骗之所以能够在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思维中占据一定的空间,因为它同人类的智慧常常十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性,体现为真与假矛盾的辩证性与统一性。成书于明清之际的《三十六计》就可以说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三十六计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一计概括——骗计。在三十六种计策中,骗计以各种形式和内容表现为19计。(参见陈弓编:《三十六计》(秘本兵法),武汉出版社,1994年)  瞒天过海计。主要是着眼于人们在观察和处理事物中,由于对某些事情见惯不疑而常常产生疏漏和松懈的思想与行为,因此能够乘虚而入,示假隐真,把握时机,出奇制胜。  借刀杀人计。主要是通过制造假象,挑拨矛盾,利用矛盾,达到瓦解敌人的目的。  声东击西计。就是在攻敌中忽东忽西,即打即离,制造假象,诱骗敌人作出错误的判断,然后趁机取胜。  无中生有计。无,指的是虚,是假;有,指的是真,是实。此计是在真假中做文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真中有假,假中有真,忽真忽假,忽伪忽真,通过真假互变,诱使敌人判断失误,并造成行动失误。  暗度陈仓计。制造正面进攻的假象,诱敌将主要力量集中在假象上,而悄悄派兵迂回到敌后,乘虚而入,致敌于死地。  笑里藏刀计。主要是通过伪装手段,欺骗麻痹对方,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与行动,等待时机成熟,宝剑出鞘,制人于死。  李代桃僵计。这是以李代桃的调包计。一曲《赵氏孤儿》,感人肺腑,人们无不为其中的调包计所折服。  调虎离山计。主要是诱骗敌人离开有利的地点与条件,伺机集中优势兵力聚而歼之。  欲擒故纵计。纵,是假纵;擒是目的,是行动的真实意图。通过假动作诱使敌人失败。这正如兵法所说:“所谓纵者,非放之也,随之,而稍松之耳。”  抛砖引玉计。砖,是小利,是引诱敌人上当的诱饵;玉,是大利,是真实的意图。此计是指用相类似的事物去迷惑、诱骗敌人,使之懵懂上当,中我圈套,然后击败敌人。  金蝉脱壳计。是指通过伪装摆脱敌人,撤退或者转移,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的谋略。稳住对手,调整自己的战略战术,保持已有的形式,改变内容,使自己脱离险境,变被动为主动。  假道伐虢计。兵法说:“假地用兵之举,非巧言可诳(骗),必其势不受一方之胁从,则将受双方之夹击,如此境况之计,敌必迫之以威,我则诳之以不害,利其幸存之心,速得全势。彼将不能字阵,故不战而灭之矣。”主要是制造虚利诱人上当,趁机夺取别人的利益。  偷梁换柱计。指用偷换的办法,暗中改换事物的本质和内容,以达到蒙混欺骗的目的。  假疾不癫计。此计的要害在一个“假”字上,善于伪装,韬光养晦,蓄势待发,伺机而举。正如兵法所谓:“假作不知而实知,假作不为而实不可为,或将有所为”。  上屋抽梯计。是指以小利诱骗敌人上钩,然后截去其退路或援兵,最后将敌人一举围歼。  树上开花计。是指当自己的力量比较小时,却可以借助友军的势力或某种因素制造假象,使自己的阵营显得很强大。树上开花,是说树上根本没有开花,但可以用伪装,如用彩绸剪成花朵粘在树上,做得和真花一样,不仔细去看,真假难辨。  空城计。是指暴露弱点,伪诈强大,使敌人不敢贸然深入。正所谓“虚者虚之”,“疑中生疑”,让敌人怀疑形势险诈,犹豫不前,贻误战机。  反间计。是指因势利导,借助敌人的间谋,陷藏真情,使之传送假情报,诱骗敌人上当吃亏。唐代诗人杜牧对反间计别有一番体察,说得入木三分:“敌有间来窥我,我必先知之,或厚贿诱之,反为我用;或佯为不觉,示以伪情而纵之,则敌人之间,反为我用也。”  苦肉计。是指借助人们相信常识的心理,诱骗敌人上当。一般来说,人们都不会自愿地伤害自己,如果说被别人伤害,那一定是真的。如果自己以假当真,敌人一定不会生疑,从而中计。  上述“骗计”当然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结构的思维方式,从矛盾律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从文化学的角度看,人们将真—假矛盾体演绎得如此精彩,是社会发展与人的智慧成熟的结果。  如果从历史学和文化学的角度探讨骗的含义,那么,它可以以名词、动词、形容词的面貌出现;骗,——虚假,相对于真实而存在,并以真实为依存。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东西为参照,就无所谓虚假了。作为动词,骗,——做假,作伪,相对于求真而存在,并以求真为目的。做假正是为了接近真实,获得真实。作为形容词,骗——体现了追求真实的激烈程度,物极必反,超过其度,达到了假的地步。  单单讨论字义、词义,骗,只是一个中性词,只是一种文化的个体,它本身没有正反之质别。骗,如果服从或服务于崇高的事业或社会正义,那么,它即是一种善;反之,它如果同阴谋、卑鄙、肮脏等等字眼结伴而行,那么,它就是一种罪恶了。


第一章  总论骗子  骗术与骗文化骗术:适用于道德判断(图)

衙门正堂    

  骗术究竟起源于何时?恐怕无法确证。这大约只能适用于人们从学理上予以认识。  骗术是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有了人与人的交往,就会有骗术产生。先秦典籍关于一些经典性骗例的记载,就足以证明骗术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话题。  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老少咸知的关于讽刺好逸恶劳的例子,证实人们早先即使在家庭生活中也存在骗术与骗行。——某户人家的男子原靠自己的劳动养家口,而又爱虚荣,在家里谎称自己在衙门里当差。其实,他每天的“工作”是到坟地里转悠,除了混饱自己的肚子外,还收拾若干祭品回家,作为生计,声称这是自己每天的“薪俸”。这个骗局一直支撑了一段时间,最后才被捅破。这个十分恶心的典故,讲述的是以假当真的谎骗术。由此可见,人们既要偷懒,又要谋生,就有可能使用骗术。  在激烈的争斗中,为了逃避死亡,也会假以骗术。在齐晋鞍之战中,齐军大败,晋军追上齐顷公的战车。卫士担心国君被俘,便同他交换座位,以骗敌误识;反又请顷公下车取水,乘机换成士兵的装束,骗过晋军,得以逃脱。这是调包的诈骗术。  在政治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往上爬,不惜使用骗术;在经济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大发不义之财,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惜使用骗术。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活生生的历史的写照,正好说明骗术发源于社会实践和生活。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扩大,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随着人们对于利的追逐的日趋激烈,人们在骗上贯注了更多的智慧,因此,骗术愈益扩大到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骗术也愈益高明。举凡夫夷、父子、君臣、同学、朋友各种社会关系,士、农、工、商、学、兵各个领域,骗术无孔不入。当然,最经常使用,而又精彩纷呈、细腻诱人的应该算社会生活领域的骗术了。明人张应俞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以笔记小说的形式,写成《江湖奇闻杜骗新书》,揭露了24种骗行与骗术:脱剥骗,丢包骗,换银骗,诈哄骗,伪交骗,牙行骗,引赌骗,露财骗,谋财骗,盗窃骗,强抢骗,在船骗,诗词骗,假银骗,衙役骗,婚娶骗,奸情骗,妇人骗,拐带骗,买学骗,僧道骗,炼丹骗,法术骗,引嫖骗。  今人通过爬梳整理,仔细辨析,认为中国社会自古以来骗术“高明巧,纷杂多端,有所谓‘串骗’、‘色骗’、‘诈骗’、‘拐骗’、‘诱骗’、‘奸骗’、‘装骗’、‘相骗’、‘法骗’、‘货骗’、‘文骗’、‘彩骗’等等,不一而足。其中的串骗、色骗、诈骗、拐骗是骗子的惯用伎俩。”  无论骗术有多少种类,无论它在多么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如何展开,就其文化本性而言,它总是游移于三种文化层面上:  一是以假充真。通过造假,争取主动。据《汉书·李广传》载,西汉名将李广曾率一百多名骑兵同数千名匈奴骑兵遭遇,匈奴骑兵见汉军兵少,以为是诱兵,急忙摆开阵势。汉军见敌人摆出了决战的架势,惊恐万状,想扭头撤退。李广处之泰然,对士兵说:“我们现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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