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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变异杀机-第78部分

小说: 变异杀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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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你不用管其他小组怎么行动,你跟闪电将单独跟我联络,你们的行动与其他小组没有任何直线联系,如果其他小组遇到你们,很可能把你们当做敌人抢先下手,我希望你们也对他们采取同样的手段。”

    王成在门槛上止住了脚步,询问:“这次演出,剧务是谁?道具师是谁?”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被抢顶着() 
克洛苏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说出来:“这是一次大行动,公司决定动用超级计算机进行远程艹作,所以剧务人员并不在非洲,至于道具师……你需要什么道具,只管跟闪电说。”

    克洛苏说完,微微屈膝,行了一个宫廷礼,风情万种的转身告辞:“我还有事,要提前走了,你要托运的行李我也带走,不过我不赞成你这样到处购买旅游纪念品的习惯。”

    王成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为了掩饰,我已经在乌拉圭、智利、巴西等地,分别购买了当地的特色商品,然后分别于不同的曰期发送邮包,这些邮包都寄往伦敦,这样一来,即使被人注意到,最多让人以为我还在南美四处旅行。”

    王成盘算了一下任务,快速的提醒克洛苏:“我需要几套当地的衣服,还需要一架直升机接应,需要一辆越野车做交通工具,需要一艘潜艇……,另外就是各种武器,以及当地的传统服装。”

    克洛苏边向外走边说:“你会得到的,房间我替你准备了大量电视录像,还有你需要的服装……”

    克洛苏开着车走了,整个院子里只剩下王成一个人。

    这时候的王成,随身只有一个钱包,其余东西都被克洛苏带走了。他进入房间,洗了个澡,涂抹上一种特制的药油,把自己变成一位混血黑人,虽然这时的他,皮肤颜色比当地的黑炭团显得稍稍淡点,但终究还是黑人。

    做这些活儿的时候,王成对着镜子低声自语:“为什么怕我看见?为什么怕我知道?你的特长不就是擅长勾引男人吗?你怕我看到工作时的场景,其实我早已想象到了。”

    客厅的桌子上堆满了当地特色的衣物,以及一把手枪,无数光盘。王成赤裸地来到客厅,冷漠地穿好衣服,检查了一遍枪支,然后无聊的打开电视机,放入克洛苏留下的光盘。

    画面上出现了最近一个月的当地新闻,以及一些游客录下的当地风景。王成无聊地对照电视机上出现的黑人,开始模仿他们的习惯用语以及身体语言。

    过了一会儿,院门忽然发出响动,王成一个激灵,摸出手枪悄悄来到窗前,快速地在附近寻找了一下,发现一根用来拨窗帘的短棍,他悄然取过短棍,把巴掌大的化妆镜放在短棍的前端,将棍子伸到窗前,透过镜子观察来者何人——其实他没必要如此紧张,来的是闪电,只见他身体紧紧贴在门柱边,只露出一个手掌,向里打着手语,柱子边隐隐还有一个小黑点,那是闪电使用的监视探头。

    王成也伸出手去,在窗户边打出了“我是左手”的手语,然后要求闪电露出脸来,闪电做了个鄙视的手势,用手语回答:“你觉得,我们的相貌值得信任吗?”

    王成笑了——管道工的相貌确实不值得相信,他们随时变来变去,时间长了,也许连自己都不记得原先的模样。

    这一番相互答问,其实是多余的,屋里屋外两个人,都能肯定对方究竟是何人,他们的个人终端已发出了敌我识别信号,但公司的规定是这样,规定要求彼此见面前,必须进行这套多余的程序,以防备个人终端被人夺去后,有人借此混入员工身边。而两人当中任何一方,在没完成最终识别前,进入对方警戒范围,理论上是准许双方开枪的。

    走完这套琐碎流程,走出门柱的闪电已不像王成在香港见过的闪电……当然,王成也不像原来的王成了。不过,前者还是白人,只是换了头发的颜色,眼睛的大小与颧骨的形状也略有变化,瞳孔也换成了黄褐色;而后者已变成黑人了。

    面对着彼此的改变,两人相隔一定距离,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果然,管道工长啥样,不值得相信。

    闪电依旧与往常一样,与王成保持着安全距离,他选了一个沙发角落坐下,这时候电视仍在播当地黑人的图像,闪电望着图像笑了:“你不必这么谨慎,我们两人组成的小组是独来独往的,这次行动,你我都没有‘伪装’以及‘接近’、‘混入’的任务,我们需要只是刺杀。”

    王成学着当地黑人那副欠揍模样,很饶舌的说:“我不管这次任务是做什么,我只管做我该做的活儿,别人知道是我在做我的活,我要让人知道,干这活的人不是我,实际上是另一个人。”

    王成说这话的时候,完全用当地黑人的习惯动作耸肩、摊手、扭动着胯,脸上堆着当地痞子的笑容,显得很无赖,配上他那副黑人相貌,以及卷曲的黑发……闪电有点头晕,他用手摸着太阳穴回答:“我明白,你想说的是:虽然我们的行动是独来独往的,但你依然不想让人知道,与我闪电搭档的是华人。

    哦,虽然我的存在,我们这支队伍的存在,可能无人知道,但你依然想给别人造成一个错误印象:咱们这个组合,是由一位白人与一位黑人组成的,他们实施了这次突击。”

    王成依然跟着节奏,卷着舌头说:“当地的土语真饶舌……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我还给自己起了个当地名字,叫赞普。”

    闪电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座房子安全吗,你已经四处查看过了吗?”

    王成耸了耸肩:“装备还没送到。”

    傍晚时分,装备送到了,东西装了整整一个冷藏车,车里一半是食品,一半是王成需要的武器、电子设备,以及服饰装扮物。

    这时,小屋外的街道依旧很喧闹,叫卖声、汽车喇叭声,以及驴喊马叫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响个不停。唯有这小屋内却闹中取静,像是大海的喧嚣中一艘孤独的小舟。

    王成与闪电花了一小时的功夫,将车上的物品卸入房间里,王成苦笑着摇头:“克洛苏给我们准备这么多食品,看来她是不想让我们出去活动了,啊哈,我这趟肯尼亚旅行简直等于没来,天天宅在一间内罗毕住房内,啃着方便食品……”

    闪电调侃道:“你错了,克洛苏怎会让你吃方便食品呢?你瞧,她给我们准备的食品非常丰富……我听说你的厨艺不错,那么这次任务我算是有口福了……”

    王成耸耸肩,扭着屁股:“现在还不是做饭的时候,你先等我一会儿……噢,你身上有肯尼亚货币吗,全给我。”

    肯尼亚窃贼比较多,许多窃贼都是带枪行走的,他们一旦闯入别人宅院,行窃不成,立马会改为抢劫。这处读力的小院是最容易招贼,尤其是王成他们不想惹人注意,所以警察基本不来小院周围巡逻。

    乘着天还没有黑,王成在墙头、屋角布置了电子警戒设备,然后将那些监控摄像头连接到电脑上……做完这一切,天已经黑了,王成打开院子门,抄着手,悠悠闲闲地走上了内罗毕的街道。

    这时候王成完全是一幅当地人装扮,穿着印花衬衫,喷着廉价香水,脖子上戴着粗大的、栓大门用的国产山寨金项链,他用当地人走路的步态,耸着屁股晃着肩膀,很低调地走入内罗毕夜市。

    熙熙攘攘的人群肩挨着肩,周围全是汗臭味,以及类似王成身上那种廉价香水味……王成刚走到一个摊贩前,突然间,腰上多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两位十八九岁的小青年一左一右的夹住了他,其中一位小青年手揣在夹克口袋里,用口袋内藏的枪顶住了王成的腰,见到王成一脸诧异,他冲旁边小巷呶呶嘴,示意王成往小巷里走。

    王成做出一副惊慌的样子,乖巧地跟着两个小青年钻进小巷,才一进巷口,小青年已不由分说,抡起枪柄向王成额头砸来,边砸边说:“趴下,我叫你趴在地上。”

    你妹的,老老实实跟你走,还要被你殴打,你城管呀!就不能先商量一下?

    王成动了,他一矮身躲过了小青年砸来的枪柄,闪电般钻入持枪人的腋下,随即,他用尽全身力气,凶狠的一拳头砸入对方腋窝,接下来他一回手,抓住了对方持枪的手,顺势一拖,把枪口顶在另一位小劫匪胸膛,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你既然跟我没话说,我跟你也没商量。

    枪声很闷,子弹的动能被小劫匪身体所吸纳,那位小青年身体向后弯了起来,王成连开两枪,松开这位劫匪的身体,而后用力将持枪人持枪的手臂一折,将枪口顶在后者肋骨最下方,他用力很猛,枪口几乎陷入对方腹部。这时候,王成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用力向下弯对方的手臂,让对方胸口不由自主地上挑,他笑着扣动了扳机——两枪。

    第一枪是从小青年腹部,向喉咙部位射击;枪口稍一弹跳,第二枪对准了对方心脏……两枪过后,王成一闪身转到小青年背后,脸上继续挂着微笑,温柔地松开对方握抢的手,小青年张开嘴,鲜血像呕吐般喷涌而出——这两颗子弹从小青年中腹部打入,穿过了柔软的肺脏,再穿过心脏,击碎食管、而后被颈椎挡住。枪声没有丝毫外泄,王成身上也没有一滴血,但这个小青年五脏已被打得稀巴烂。

    王成小心地绕开地上的尸体,以及血泊,他蹲下身体,掳去了小青年手上的戒指——这两个小青年都是戒指爱好者,持枪的小青年一只手上戴了八枚戒指——大概是为了开枪方便,只有右手大拇指与食指没戴戒指。而其余的手指,一个不落的带着明晃晃的纯金宝石戒指。

    于是,王成口袋里多了十六枚金戒指。当他正站在尸体前,歪着头掂量口袋的分量,墙角拐出一名带着八九岁男孩的妇女,那妇女见到这样血腥的场面,只稍稍一愣,立刻掩住孩子的眼睛,转身,把脸冲着墙壁,身子贴在墙上,乖乖的一句话也不说。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步步惊心() 
王成看着地上两具尸体,一边掂动着裤子口袋,让戒指发出叮当叮当的声响,带着十足遗憾的表情,说:“你瞧瞧,你戴的戒指全是真货,怎么就没长眼睛,认不出我的假项链呢?要抢劫,你就好好说嘛,非要打打杀杀的,抢人钱财还要伤人,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说完了这些临终告别词,王成转过身去,用正常的内罗毕人的步伐,向小巷外走去……他刚刚走出巷口,就听到小巷内小孩跑动的声音,紧接着,他听到小孩在喊:“妈妈,这枪要三十五美金的……太好了,刚才那个人连钱包都没有要,钱包鼓鼓的,够我们买一个月的食品了。”

    王成吓得赶紧小跑几步,重新钻进人海当中——小孩拿到枪,那是件极度危险的事。因为小孩没有控制力没有判断力,也没有恐惧感,他们手里有了枪,对谁都敢扣动扳机的,哪怕他是国际着名杀手……一个小时后,王成重新出现在小院内,他悠闲地牵了两头小毛驴,每头毛驴身上都驮着两个大篓子,有吱吱乱叫的小猪崽,有鲜活的鸭子,以及新鲜蔬菜,各式调料等等。

    闪电替王成掩上院门,他抽了抽鼻子,皱了皱眉头:“你身上有股火药味,还有一股血腥气,你做了什么?”

    王成笑眯眯回答,语气很轻松:“路上遇到两个小劫匪……天哪,内罗毕的电视报道居然也不靠谱,存心误导老百姓嘛!你瞧,我看电视上的肯尼亚小伙,出门都喜欢佩戴很夸张的、亮闪闪的项链与戒指,我只不过随大流,带了一条国产山寨项链,这些内罗毕小伙子眼里根本没有水,都上赶着过来打劫我……误导,内罗毕电视台是存心的。”

    王成这种说话的腔调,是内罗毕小年轻人所特有的,充满夸张充满挑剔,以及轻微的炫耀。

    闪电询问了详细过程后,马上肯定的说:“你做得对!对这种抢劫千万不能手软。曾经有一位顶尖的佣兵,遭遇几个十岁孩子的打劫,他只收缴了那些孩子手上的武器,把这些孩子轰散了事。谁能想到孩子们很记仇的,他们觉得伤自尊了,于是,那些孩子一路跟踪他来到他的住所,躲在这位顶尖佣兵房门边,蹲了整整一夜,等佣兵再次出门时,他们从门边向这位国际顶尖佣兵身上扎了十几刀。

    唉,一位格斗术高手,纵横佣兵界十九年,枪林弹雨没有杀死他,却死在十岁孩子的四寸小刀上,你觉得很滑稽吗?但这不是故事,是真实的存在,那小孩第一刀就扎进了佣兵的脾脏……”

    王成好奇地问:“十九刀?按佣兵的体格,孩子的第一刀子应该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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