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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第5部分

小说: 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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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矿山、军需工厂等进行强制劳动的朝鲜人约72万。日本政府虽然于1952年4月开始对原军人或军队的文职人员的日本人进行个人补偿,但是对上述朝鲜人、台湾人,则以“并非日本国籍”而不予补偿。因此,从1952年开始,居住在日本的原军人或军队的文职人员的朝鲜人开始了要求补偿的运动。这是最早要求战后补偿的运动。  20世纪70年代时,在广岛和长崎遭受原子弹爆炸伤害,后来回国的朝鲜人(4。3万人),被强行掳掠至萨哈林岛的战后遗留的朝鲜人(4。3万人),以及原日军士兵中的台湾人等向日本法院提起了要求补偿的诉讼。不过关心此事的日本人却并不多。  在战争中,日本将大约4万中国人强制征用到日本各地劳动。战后,其中大部分人回到祖国。可是,也有一些人留在了日本。如刘连仁在日本战败前夕逃到北海道的山中,度过了14年的逃亡生活,1958年才被发现。  90年代后,由于“慰安妇”问题在国际上被提了出来,被强制征用的中国劳工也掀起了追究日本政府及企业的法律责任的诉讼。  被遗留下来的社会歧视  到2002年,常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共有约191万(占总人口的1。5%)。其中,最多的是韩国·朝鲜人(约61万人),其次是中国人。在日韩国·朝鲜人的大部分是在日本出生长大的第二到第五代。日本政府在1982年批准了难民条约,规定“内外人平等”,所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国籍差别对待变少了。但战后补偿问题和社会歧视依然存在。  原殖民地出身的军人及军队文职人员统计表   复员兵 阵亡者 合计  台湾 176877 30306 207183  朝鲜 220159 22182 242341  合计 397036 52488 449524  栏目1  其他的战犯审判  再让我们看看东京审判之外的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争犯罪的审判吧。  德国的纽伦堡审判  这是在美、苏、英、法四国主导下,对纳粹的主要战争罪犯和组织的国际军事审判。它比东京审判开始得早,从1945年11月起历时一年,在德国的纽伦堡市法院进行,最后宣布了包括死刑在内的判决。该审判采用了“对人道的犯罪”与“对和平的犯罪”这一新的提法,在历史上首次追究挑起战争的个人的刑事责任,对东京审判等战后的战犯审判以很大的影响。  对日本BC级战犯的审判  除了东京审判,对BC级的日本战犯也进行了审判。东京审判是针对战争指导者即A级战犯的,而BC级战犯审判,则是针对虐杀·虐待俘虏及一般市民的“通常的战争犯罪”。美、英、澳大利亚、菲律宾、中国等7个同盟国从1945年10月开始到1951年4月在49处法庭对5700名原日本军人和文职人员提起诉讼,其中有984人被判死刑。在菲律宾马尼拉的审判中,追究了“马尼拉大屠杀”的指挥官山下奉文陆军大将的责任,判处其死刑。  在这些BC级战争罪犯中,作为“原日本兵”而受到审判的朝鲜人有148人,台湾人173人(其中各有23人和26人被判死刑)。他们几乎全部是俘虏收容所的看守。这些朝鲜人和台湾人作为“日本国民”被判刑。这些人出狱后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是被日本政府以“不是日本人”而驳回。但是,作为原战犯的日本人却得到了补偿。  原BC级战犯李鹤来(1925年生于朝鲜,曾在泰国的俘虏收容所服役,在澳大利亚被判处死刑,后减刑)的证言:“我们不是在乞讨,而是要告诉日本政府一句话:‘还没有完呢’。因为我们认为:征用我们并使我们成为战犯是日本政府的责任。”  ——〔日〕内海爱子《朝鲜人BC级战犯的记录》  栏目2  战后补偿的国际比较   日本的战后补偿主要针对日本人的原军人和文职人员,即以“对战争做出贡献的人”为中心,但对国内的民间人士和原殖民地的人,对亚洲的战争受害者个人却没有补偿。那么,在日本以外的各国,对战争受害者又是如何进行战后补偿的呢?  德国  德国(原西德)于1950年制订了《联邦援护法》,不分军人和平民,凡是战争牺牲者一律实施援护。1956年又制订《联邦补偿法》,对在大量杀戮犹太人的纳粹罪行中的受害者,以支付养老金的方式加以补偿。后来,对根据《联邦补偿法》仍未能获得救济的牺牲者,也设立了特别的基金,制订了相应的规定。从战后到2030年,预计支付补偿金额约1200亿马克(约9。4兆日元)。国家间法律责任问题虽然已经解决,但是德国于2000年7月又设立了“记忆·责任·未来”基金,开始对被迫强制劳动的予以个人补偿。  法国  法国政府对在1919年以来出身于殖民地的负伤军人及遗属进行了补偿。如法国在非洲的殖民地塞内加尔于1960年独立,而有的塞内加尔人在殖民地时代曾在法军中服役而负伤、生病。塞内加尔独立后,法国向这些已取得塞内加尔国籍的原军人也支付了与法国人同样金额与条件的伤害年金和遗属年金。  美国、加拿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曾经将12万日裔人作为“敌国人”而强制性地进行集体收容。到了70年代,那些日裔的第二代和第三人发起了补偿运动。1988年美国制订了“市民自由法”。从1990年开始,由美国总统签署给每位生存者的正式道歉信,同时支付给每人2万美元的个人补偿金。虽然补偿的对象只有6万人,但美国认为犯错误的是美国政府,寻找对象者的责任应该由政府负责,无论对方是什么国籍,无论居住在哪里,都予以补偿。  加拿大也向美国学习,在进行道歉与补偿的同时,还对日裔社区的建设采取了扶助的政策。


第二部分  战后的东亚第8节 东亚的分裂与邦交正常化

  一 东亚的冷战与朝鲜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和平并没有立即来到东亚;相反,对立关系却不断加深。战后,世界急速向冷战体制迈进。而东亚的这种对立特别激烈,最终导致了朝鲜战争(1950~1953)的爆发。让我们看一看冷战对战后东亚的影响吧。  朝鲜战争  战后至1953年,国际关系的变化令人眼花缭乱,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但是东亚仍持续地动荡不安。  在朝鲜半岛出现两个政府后,南北两个政权之间持续对立。可是,在1950年6月25日,这种对立终于跨越“冷战”而演化为朝鲜战争这一“热战”。  这场战争并非只是在南北政府之间进行。首先,以美国为中心的联合国军加入到南部的韩国方面作战。但联合国军并非只收复汉城及北纬38度线以南的地区,而是以实现韩国方面的统一为目标,将人民军一直追逼至与中国交界的国境附近。这样一来,中国人民志愿军只好加入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方参战。因为和平宪法的约束,日本没有直接参战,但作为美军的后方基地,也配合了战争。所以,朝鲜战争成了以东亚为中心的国际战争。  在那之后,战线在北纬38度线前后反复地来回进退,终于在1953年7月27日缔结了停战协定,但迄今为止还没有缔结和平条约。  朝鲜战争是怎样的战争  因为战火波及了整个朝鲜半岛,所以产生了很大的损害。死亡人数虽然没有准确的定论,但可以肯定数量相当大。牺牲者的多数是民间的老百姓。因战争造成家庭分离的人口约1000万,即当时朝鲜半岛人口的1/3。  因为这场战争,朝鲜半岛将停战线作为国境线,将南北的分裂固定化了。停战后,美军依然驻扎在韩国,给韩国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朝鲜战争的影响并非局限于朝鲜半岛,给中国和日本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对中国而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建国就参加的战争,也有很多的牺牲者,其中包括很多东北的朝鲜族人。另外,战争也增强了美国对台湾的影响,海峡两岸的对立关系进一步尖锐化。  战争对日本的影响呈现复杂的情况。首先,因向美军提供军需,日本的经济受到刺激,摆脱了不景气状况。有人将这种现象称为“朝鲜特需”。其次,开战后不久,日本政府根据麦克阿瑟的指令,组织了警察预备队(现在的自卫队前身)。也就是说,借着朝鲜战争,日本的经济复兴,同时再度发展军备,开始践踏由宪法规定的放弃战争的框架。旧金山媾和条约、“日台和平条约”及日韩邦交正常化的谈判,都是在朝鲜战争进行得最激烈的时候进行的。受到冷战的影响,日本的赔偿、补偿问题也变得暧昧了。  于是,朝鲜战争使东亚的冷战体制进一步增强。现在,虽然说世界上的冷战已经结束了,可是朝鲜半岛的南北分裂及中国的台湾问题等等,东亚仍然没有从冷战体制中完全解脱出来。那样规模的冷战,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东亚社会。  二 日韩建交  1965年6月,韩国和日本缔结邦交正常化条约。但是,两国在对过去的问题存在的意见差异和矛盾至今仍未消除。邦交正常化以后,这种问题仍然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呢?  日韩建交的背景  美国为防止社会主义势力在东亚扩大,希望韩国和日本恢复友好关系,以起到“防波堤”的作用。受美国政策的影响,两国在朝鲜战争的过程中,即1951年9月就开始为建交举行会谈。但是,由于在清算过去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差异,会谈并没有取得进展。  1961年,通过“五一六”政变掌握政权的朴正熙政府匆忙与日本建交。因为他想从日本获得资金,推进经济开发。日本也图谋向韩国进行经济渗透,扩大影响。  对于《韩日条约》内容的不同解释  经过几次会谈,韩国和日本就建交缔结了基本条约。两国宣布1910年的“合并条约”和在此以前缔结的条约“已经无效”。在请求权会谈中,日本答应无偿为韩国提供3亿美元;并长期以低利息借给韩国2亿美元。通过基本条约和同时缔结的协定,决定用这5亿美元“最终完全”解决请求权*问题。此外,在协定的执行过程中,日本还要追加借给韩国民间资金3亿美元。  但是,围绕着对条约内容的解释,日本和韩国之间产生了如《表》所示的意见差异。  建交问题  韩日建交引起了两国社会的反对。  1964年5月20日,大学生在汉城进行反对韩日会谈的示威。  在韩国,批判的声音高涨。人们批判在日本没有对过去的侵略和殖民地统治进行谢罪的情况下与之建交是屈辱的外交。在日本国内,反对的呼声指出,韩日建交继韩、美、日三国军事同盟之后威胁日本和平。  结果,在《韩日协定》中,没有关于对殖民地统治的责任、反省和谢罪的条文。协定中有意识回避对受害者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直到今天仍然给人们留下伤痛。由于没有对过去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清算就建立了外交关系,两国之间的矛盾仍在持续。在这点上,韩国政府也有一定的责任。  韩日邦交正常化以后,韩国和日本在东亚冷战体制下与美国形成了三角同盟关系。这更加深了南北的分裂。  迈向真正正常化的道路  建交以后,日本天皇和首相曾经几次对过去“不幸的关系”表示遗憾。1995年8月,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发表谈话:“过去,日本的殖民地统治和侵略给亚洲各国国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苦痛。对此,我表示深深的反省和发自内心的谢罪。”但是,这只是谈到了道德性的责任,而政治性、法律性的责任却都没有谈及。两国政府也在为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而努力。1998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和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共同发表了强调扩大两国政治、经济合作和文化、人员交流的韩日共同伙伴关系宣言*。但是,人们担心,没有澄清过去事实的真相,明确责任,单纯强调交流的扩大只能是在掩盖问题。  另一方面,日本不仅没有进行真正的谢罪,一部分高层官员或政客还不断发表美化侵略和使殖民地统治合理化的言论。2004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大臣中山成彬就历史教科书问题发表讲话时说:“近来,总是有所谓的‘从军慰安妇’或‘强制合并’等话出现,听了真是让人不舒服。”他的讲话引起韩国人的极大愤慨。这种事件的发生阻碍了两国清理过去的问题,迈向新的合作时代的步伐。为了实现韩日间真正的关系正常化,应该对过去的历史有一个明白、正确的认识。同时,要在短时间内尽快减少被害者的伤痛。这也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日本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求别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的权利。在韩日会谈中,指要求日本对其侵略和殖民统治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和赔偿的权利。  *韩日共同伙伴关系宣言:1998年10月7日,韩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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