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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双螺旋-第2部分

小说: 双螺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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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喇格就愈是高兴。因而在战后几年里,他对解决所有分子中最复杂的蛋白质分子结构的可能性简直入了迷。在行政工作允许的情况下,他经常到佩鲁兹的办公室去同他讨论新近积累的X射线资料。然后,他就回家,想想能否对这些资料作点解释。

    克里克既不象布喇格那样的理论家,也不象佩鲁兹那样的实验家。他介于这两种类型的科学家之间。他偶尔也做点实验,但更多地是埋头考虑解决蛋白质结构的理论。他经常会有什么新发现,变得非常激动,立刻把它告诉任何愿意听的人。过了一、二天他经常会意识到他的理论站不住脚,于是又回到实验中去,一直到百般无聊之中又产生了对理论的新想法为止。

    有许多戏剧性事件伴随着他的新想法应运而生。它们使实验室的气氛大大活跃起来。实验室里有些实验常常要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之久。这种活跃气氛部分地是由于克里克嗓音的音量所引起的。他比其他任何人的嗓门都高,说话又快。听到他的笑声,就知道他在卡文迪什实验室的哪个地方。特别是当我们有闲细听他的谈话,并坦率地对他说,他那不着边际的话使我们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享受过他谈笑风生所引起的愉快。只有一个人不是这样,克里克的谈笑经常打扰布喇格爵士。他的嗓门之大常常使布喇格躲到一个更为安静的房间去。布喇格难得到卡文迪什茶室去,因为那意味着要容忍茶室中克里克震耳欲耷的谈笑声。布喇格即使不去茶室,也是不得安宁的。他的办公室外的走廊两次被克里克工作的实验室不断漫出的水淹没。克里克被自己理论吸引着,竟忘了把抽水机龙头上的橡皮管缚紧。

    我到达那里时,克里克的理论已经远远超出了蛋白质晶体学的范围。任何重要的事物都能吸引他。他也常常到其他实验室去,为的是看看完成了哪些新的实验。对于这点他毫不隐瞒,尽管一般说来他是彬彬有礼的,对于那些并不理解他们眼下正在做的实验的真正意义的同事们,他也是很体谅的。他几平可以立刻设计出一连串能够证实他的解释的新的实验来。而且他往往最终会忍不住告诉所有愿意听的人,他聪明的新想法将会怎样推动科学的进步。

    结果引起了对克里克一种心照不宣的真正恐惧,尤其是在那些尚未成名的同辈人中间。他掌握别人的资料并使之条理化速度之快,常使他的朋友们吸一口凉气,担心在不远的将来他会成功,并在全世界面前暴露出剑桥大学各个学院在体贴细微、温文文尔雅的风度掩饰下的智力迟钝。

    尽管在凯厄斯(Caius)学院,他有每周吃一顿饭的权利,但他并不在任何学院任研究员。一部分原因是他自己高兴这样做。很清楚,因为他不想被那些尚未毕业的学生不必要的光顾加重他的负担。另外,他的笑声也是一个原因,假使对这种轰鸣的笑声每周不止听一次的话,许多学监肯定要反对的。

    我确信,这一点偶尔也使克里克感到烦恼,尽管他也清楚地知道“高桌吃饭的生活”“都被一些学究式的中年人所把持,而这些人不会使他感到愉快,也不会使他受到任何启发。历史悠久的国王学院,不受古板的传统所羁绊,吸收了他,对他或这所学院来说,都相得益彰。有些朋友知道他是一位讨人喜欢的午餐伙伴。尽管他们小心翼翼,仍然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酒多失言会惹得克里克大发雷霆。

2

    我到剑桥以前,克里克只是偶尔想过DNA和它在遗传中的作用。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这没有什么趣昧。恰恰相反,他舍弃物理学而对生物学发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他在1946年读了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薛定谔(Erwin Schrodinger)写的《生命是什么·》一书。这本书非常清楚地提出一个信念。即基因是活细胞的关键组成部分,以及懂得什么是生命,必须知道基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薛定谔写这本书时(1944年),人们普遍认为基因是特殊类型的蛋白质分子。但是,几乎与此同时,细菌学家艾弗里(O。T。Avery)正在纽约洛克菲勒研究所进行实验,实验表明,遗传的特性能够被纯化的DNA分子由一种细菌传递给另一种细菌。

    如果考虑到人们都知道DNA存在于所有细胞的染色体之中,艾弗里的实验强有力地显示出将来的实验能说明所有的基因都是由DNA组成的。果真如此的话,对克里克来说,这就意味着蛋白质并不是真正解开生命之谜的罗塞达石碑。相反地,DNA却能提供一把钥匙。使用这把钥匙,我们就能找出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性状的,其中包括我们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很可能也决定了我们相对的智力,或许也决定我们使别人感到愉快的能力。

    当然,有些科学家认为DNA决定遗传性状的证据没有说服力,因而宁愿相信基因是蛋白质分子。克里克对这些怀疑并不担扰。许多人是脾气坏的笨蛋,他们总是押错了赌注。如果没有意识到与报界和科学家的母亲所支持的一般观念相反,相当多的科学家不仅器量小,反应慢,而且简直是愚蠢的,你就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科学家。

    当时,克里克并不打算马上跳进DNA世界。DNA的重要意义看来并不足以使他离开蛋白质的领域。他在这个领域工作只有两年,而且刚刚开始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况且,在卡文迪什,他的同事们对核酸的兴趣也不很大。即使有最充裕的经费,要建立一个主要用X射线观察DNA结构的新研究小组也需要两到三年时间。

    而且,作出这样的决定将会造成一种牵涉到私人财产、使人感到尴尬的局面。那时候,尽管在英国对DNA进行分子研究工作具有各种实际目的,但这项工作全然是威尔金斯的私人财产。威尔金斯当时还是一个学士,在伦敦金氏学院工作。和克里克一样,威尔金斯本来也是一个物理学家,也曾用X射线衍射作为他的主要研究手段。如果克里克在威尔金斯已经工作了多年的领域里插一手,看来是很不妥当的。而且,情况甚至更糟,因为这两个人年龄相近,彼此认识,克里克再婚以前他们经常同桌进餐,一起讨论科学问题。 如果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事情要好办得多。英格兰式的友善——所有显要的人物即使不是沾亲带故似乎也彼此认识——以及英国人的费厄泼赖观念,都不允许克里克染指威尔金斯的课题。在法国,显然并不存在费厄泼赖,就不会发生这类问题。在美国,也不会允许这种局面的发展。你不要希望伯克利的人仅仅因为这个第一流的工作首先在加州哩工学院已经有人开始做了,而会有所忽视。可是,在英国这简直不会被看做是对的。

    甚至更糟的是,克里克一直由于威尔金斯对DNA似乎从来也没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而感到灰心。威尔金斯显得特别喜欢从容不迫过分谨慎地阐述重要的论点。这并不是因为他缺乏智慧和常识,很明显,他两者都有。只要看他抓住了DNA比任何人都早,这一点就可以作证。威尔金斯觉得他有一种想法不能告诉克里克。那就是你手里拿着象DNA这样具有爆炸性的东西就不是在小心行事了。而且,要让威尔金斯不想着他的助手罗莎琳德·富兰克林也越来越困难了。

    他并非爱上了罗西(我们常称罗莎琳德。富兰克林为罗西)。恰恰相反,几乎从她刚到威尔金斯实验室起他们就闹别扭了。威尔金斯还是一个做X射线衍射工作的新手。他很需要一些业务上的帮助,并且希望罗西作为一个受过训练的结晶学家能够促进他的研究工作。但是,罗西可不是这样想的。她明确表示,她已把DNA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并不认为她是威尔金斯的助手。

    我猜想,开始时威尔金斯希望罗西能平静下来。然而,仅仅旁观也就可以判断她是不肯轻易屈服的。不以闺秀自居,这是她的秉性。她虽然相貌坚毅,但不是没有诱惑力的。如果她在衣着上那伯有一星点兴趣就足以使人倾倒。但她并不这样做。从来不涂口红与她的黑色直发相映衬。虽然已经31岁了,她的衣着却仍然显示着英国女青年学者的形象。这样就很容易使人觉得她是一个事事不如意的母亲的女儿。这样的母亲过分强调选择职业生涯的重要性,使聪明的女儿不致于嫁给蠢汉。但事情并非如此。她那乐于献身的严肃生活不能这样来解释。她正是一个博学的银行家的女儿,家庭生活非常舒适。

    很清楚,罗西要么走,要么服从。当然,由于她倔强的脾气; 走更适合些。如果她走了,威尔金斯要保持在研究DNA问题上占领先地位就会非常困难。不是他看不见她抱怨的某些原因——金氏学院有两间餐后休息室,一间男用,另一间女用。这当然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女休息室依然简陋失修。而钱都化在另一间上,使威尔金斯和他的朋友们在早晨喝咖啡的时候感到心情愉快。这件事虽然象扎入肉里的芒刺一样使威尔金斯感到不愉快,但这事并不由他负责。

    很不幸,威尔金斯还找不到任何体面的办法解雇罗西。开始,据说她可以在那里工作几年。而且,也不否认她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假若她的情绪有所克制,那么就会有助他一臂之力的大好时机。但是仅仅抱有一种想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愿望只不过是碰碰运气而已。因为加州理工学院了不起的化学家鲍林决不会受英国费厄泼赖观念的禁锢。刚过50岁的鲍林早晚要试图夺取所有科学奖中的这顶王冠的。毫无疑问,他对这些项目很感兴趣。我们的本能告诉我们,鲍林如果不了解DNA是所有分子中最重要的王牌,他就不配是个最伟大的化学家。而且,有明显的证据说明鲍林是认识到了这一点的。威尔金斯曾经收到过鲍林索取结晶DNA的X射线照片复本的一封信。在犹豫了一阵以后,他写了封回信说,在他发表这些照片以前,还得更仔细地看看这些资料。

    这一切对威尔金斯说来都是令人心烦的。他躲到生物学领域里却发现生物学正象物理学一样由于其原子能方面的后果,引起了他的反感。现在,鲍林和克里克两人合起来紧紧盯在他后面,常使他夜不成寐。但是,至少鲍林远隔重洋,克里克离他也有两小时的火车路程。真正棘手的还是罗西。象她这样一个女权运动分子,最好还是另找去处。这样的想法看来是不能避免的。

3

    威尔金斯首先激励了我关心DNA的X射线工作。这件事发生在那不勒斯。当时在那里举行了一个关于活细胞大分子结构的小型科学会议。那是1951年春天,在我知道有克里克这么一个人以前。其实,自从我在欧洲以博士研究员身份学习生物化学以来,我就更多地关注DNA的工作了。我对DNA的兴趣渊源于想了解基因是什么,在我还是大学高年级学生时就有了这种想法。后来,在印第安纳大学研究院时,我希望不必学习任何化学就能解决基因问题。这种想法部分地是由于我懒惰。因为作为芝加哥大学的一个学生,我的兴趣主要在鸟类,并且设法免修任何看来是中等难度的化学或物理学课程。说实话,印第安纳的生物化学家们倒是鼓励我学习有机化学的,但当我用一只煤气灯直接加热苯以后,从此化学与我就再也无缘了。辞退一个无知的博士,比冒另一次爆炸的危险要安全一些。

    这样,直至我去哥本哈根与生物化学家卡尔喀(HermanKalckar)一起做我在得到博士学位后的研究工作之前,我就再也没有学习过化学了。出国留学最初看来可以圆满地解决我对化学的无知。指导我做博士论文的导师是在意大利受教育的微生物学家卢里亚(Salvador Luria)。他有时怂恿我对化学的无知状况。他明确地表示厌恶大部分化学家,尤其是纽约闹市区那些形形色色的竞争者。显然卡尔喀是个例外。卢里亚具有文明的欧洲大陆人的特点,希望我同他在一起能学到做化学研究的必要知识,而不必提防那些唯利是图的有机化学家。 卢里亚那时大部分实验是研究细菌病毒(噬菌体)的增殖。多年以来,在一些很有灵感的遗传学家中间存在着这样的猜测,即病毒就是赤膊基因的一种形式。果真如此,则解释什么是基因以及它如何复制的最好方法乃是研究病毒的性质。这样,鉴于最简单的病毒是噬菌体,在1940—1950年之间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即噬菌体研究小组),他们希望研究噬菌体最终将会弄清楚基因是怎样控制细胞遗传的。领导这个小组的是卢里亚和他的德国出生的朋友,理论物理学家德尔布吕克(Max Delbruck)。德氏当时是加州理工学院的教授。他希望单单用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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