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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论衡全译-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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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与也(3),由子在母怀中(4),父不能知也。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训之义(5)。
  【注释】
  (1)偃(yǎn演):仰卧。
  (2)烝(hēng征):升。
  (3)与:干预。
  (4)由:通“犹”。
  (5)人道:人世间的道理。
  【译文】
  儒家认为夫妇间的关系是效法于天地。知道夫妇效法天地,却不知道用夫妇间的关系推论天地的本性,可以说是够糊涂的了。天覆盖在上面,地仰卧在下面,地下的气升上天,天上的气降下地,万物就自然产生在天地之间了。当万物产生的时候,天就不必再干预它了,就像胎儿孕育在母亲腹中,父亲不能过问一样。万物自然产生,胎儿自然形成,天地父母何须干预过问啊!等到子女生下以后,按人世间的道理就对他有教育的义务。
  【原文】
  54·18天道无为,听恣其性(1),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入渊者,何哉?拂诡其性(2),失其所宜也。夫百姓,鱼兽之类也,上德治之(3),若烹小鲜(4),与天地同操也。商鞅变秦法(5),欲为殊异之功,不听赵良之议(6),以取车裂之患(7)。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8)。道家德厚,下当其上(9),上安其下,纯蒙无为(10),何复谴告?
  【注释】
  (1)听恣:听任放纵。
  (2)拂诡:违背。
  (3)上德:指具有最高道德的人。
  (4)烹:烧,煮,烹调。小鲜:鱼。若烹小鲜:就像煮鱼不要搅动以免弄碎一样,意思是不要加以干预。参见《老子》第六十章。蒋锡昌《老子校诂》:“夫烹小鲜者不可挠,挠之则鱼碎;治大国者当无为,为之则民伤。故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也。”
  (5)商鞅:参见1·5注(1)。
  (6)赵良:战国时秦国儒生,曾用“恃德者昌,恃力者亡”的观点反对商鞅变法,遭到商鞅拒绝。
  (7)车裂:参见21·12注(3)。以上事参见《史记·商君列传》。
  (8)君:指秦孝公死后继位的秦惠文王。臣:指商鞅。王充在本书中曾多次肯定商鞅的功绩,而在这里他却用“无为而治”的观点否定了商鞅变法,这是自相矛盾的。
  (9)当(xiàng向):仰慕。
  (10)纯蒙:纯朴浑厚。
  【译文】
  天道原本是无为的,听任放纵万物的本性,所以把鱼类放在河里,把兽类放在山中,顺从它们性命的需要。不驱逐鱼类强使它们上丘陵,不驱逐兽类强使它们入深水,是什么缘故呢?因为这样做就违背了它们的本性,使它们失去了适宜的生存环境。老百姓,如同鱼类兽类一样,具有最高道德的人治理他们,好像煎小鱼那样,与天地具有同样的道德。商鞅改变秦国法律,想建立特殊优异的功勋,不听从赵良的建议,因此自取车裂而死的祸患,道德不高尚而又有多种欲望,君臣之间必然相互憎恶怨恨。道家道德高尚,下面敬仰上面,上面也适应下面,纯朴浑厚顺应自然,上天怎么再谴责告诫它呢?
  【原文】
  54·19故曰:“政之适也(1),君臣相忘于治(2),鱼相忘于水,兽相忘于林,人相忘于世,故曰天也(3)。孔子谓颜渊曰(4):“吾服汝(5),忘也;汝之服于我,亦忘也(6)。”以孔子为君(7),颜渊为臣,尚不能谴告,况以老子为君,文子为臣乎(8)!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淳酒味甘(9),饮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宾主嚬蹙(10)。夫相谴告,道薄之验也。谓天谴告,曾谓天德不若淳酒乎(11)!
  【注释】
  (1)适:适当,完美。
  (2)君臣相忘于治:意即在无为之治下,君臣彼此忘怀,各不相扰,逍遥自得。
  (3)天:天然,自然。
  (4)颜渊:孔子的学生。
  (5)服:思慕。
  (6)引文参见《庄子·田子方》,原文为:“吾服女也,甚忘;女服吾也,亦甚忘。”《淮南子·齐俗训》并有此文。
  (7)君:古代对尊长的统称,这里指老师。
  (8)文子:传说是老子的学生。
  (9)淳:通“醇”。淳酒:味道纯正的酒。
  (10)嚬蹙(pín cù贫促):皱眉头,表示不好受的样子。
  (11)曾:岂,难道。
  【译文】
  所以说:政治完美,君臣彼此忘怀于无为之治,鱼类彼此忘怀于水中,兽类彼此忘怀于林中,人类彼此忘怀于世上,因而称为自然。孔子对颜渊说:“我思念的过去的你,全都忘记了;你思念的过去的我,也全都不存在了。”以孔子为老师,颜渊为学生,尚且不能谴责告诫他们,何况以老子为老师,文子为学生呢!老子和文子,如同天与地一样。醇酒的味道甜美,饮酒的人醉了也彼此不知道;淡酒的味道酸苦,客人主人饮了都皱眉头。相互谴责告诫,是道德衰微的证明。说是天谴责告诫,难道天的道德还不如醇酒吗!
  【原文】
  54·20“礼者,忠信之薄,乱之首也(1)。”相讥以礼(2),故相谴告。
  三皇之时(3),坐者于于(4),行者居居,乍自以为马(5),乍自以为牛。纯德行而民瞳矇(6),晓惠之心未形生也(7)。当时亦无灾异。如有灾异,不名曰谴告。何则?时人愚蠢,不知相绳责也(8)。末世衰微,上下相非(9),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
  【注释】
  (1)引文参见《老子》第三十八章。
  (2)讥:指责,非难。
  (3)三皇:参见1·4注(11)。
  (4)于于:和下句的“居居”,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样子。
  (5)乍:忽然,时而。
  (6)纯德:纯扑的道德。行:风行。瞳矇:即“童蒙”。蒙昧不明事理,也指愚昧的人。
  (7)惠:通“慧”。聪明。晓惠:指机巧奸诈。
  (8)绳责:约束谴责。
  (9)上下:指君臣之间。
  【译文】
  “所谓礼这个东西,是忠信不足的表现,是祸乱的开端。”互相用礼来进行指责,所以就互相谴责告诫。三皇的时代,人们在家中悠然自得,在路上也悠然自得,时而觉得自己是马,时而觉得自己是牛。纯朴的道德风行于世而老百姓愚昧无知,机巧奸诈之心还没有形成产生。当时也没有什么灾异。即使有灾异,也不称它是上天的谴责告诫。为什么呢?当时的人愚蠢,不知道相互约束谴责。末世道德衰微,君臣互相指责,灾异经常到来,就制造出上天谴责告诫的说法。
  【原文】
  54·21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谴告之言生于今者,人以心准况之也(1)。诰、誓不及五帝(2),要盟不及三王(3),交质子不及五伯(4),德弥薄者信弥衰。心险而行诐(5),则犯约而负教(6)。教约不行,则相谴告。谴告不改,举兵相灭。由此言之,谴告之言,衰乱之语也,而谓之上天为之,斯盖所以疑也。
  【注释】
  (1)准况:比照,推论。
  (2)诰、誓:《尚书》中的两类文告。诰是训诫勉励的文告,如《康诰》、《酒诰》。誓是告戒将士的言辞,如《甘誓》、《汤誓》。
  (3)要(yāo腰):强迫,威胁。要盟:以势力威逼对方订立盟约。三王:参见50·1注(11)。
  (4)质:抵押。质子:古代君王把儿子派往别国作人质。交质子的做法在战国时期很晋遍。伯(bà霸):通“霸”。五伯:即五霸。五霸所指说法不一,一般称春秋时期的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宋襄公、秦穆公为五霸。
  (5)诐(bì币):邪僻,不正。
  (6)约:盟约。教:教令。这里指诰、誓。
  【译文】
  现在的这个天,就是古时候的那个天。并不是古时候的天厚,而现在的天薄。谴责告诫的说法产生于现在,是人们以自己的心理来推论天的缘故。诰、誓在五帝时是没有的,强迫订盟在三王时代是没有的,交换儿子作人质的做法在五霸时期是没有的,道德愈不高尚的人就愈不讲信用。心怀阴险而行为不正的人,就会违犯盟约,违背教令。教令、盟约行不通,就相互谴责告诫。谴责告诫后又不改正,就发兵相互消灭。由此说来,谴责告诫的说法,是衰乱时代的言语,反而认为谴责告诫是天有意识做的,这就是谴责告诫之说为什么值得怀疑的原因。
  【原文】
  54·22且凡言谴告者,以人道验之也。人道,君谴告臣,上天谴告君也,谓灾异为谴告。夫人道,臣亦有谏君,以灾异为谴告,而王者亦当时有谏上天之义。其效何在?苟谓天德优,人不能谏,优德亦宜玄默(1),不当谴告。万石君子有过(2),不言,对案不食(3),至优之验也。夫人之优者犹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谓之谴告乎!
  【注释】
  (1)玄:清静。
  (2)万石(dàn旦)君:指西汉时的石奋。汉代凡一门有五人以上二千石官者,谓万石。石奋及四子皆官至二千石,汉景帝号为万石君。
  (3)案:指古代进食用的短足木盘。对案不食:《汉书·石奋传》:“万石君子孙有过夫,不诮让,为便坐,对案不食,然后诸子相责,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
  【译文】
  况且,凡是宣扬谴责告诫的人,都是用人世间的道理来验证的。依照人世间的道理,君王可以谴责告诫臣下,上天便可以谴责告诫君王,并且说灾异就是谴责告诫。依照人世间的道理,臣下也有劝谏君王的,把灾异看作谴责告诫,那么君王也应当时常有劝谏上天的这种合理行为了。它的表现又在哪里呢?如果认为天的道德异常高尚,人不可能劝谏它,那么具有高尚道德的天也应当是沉默的,不应该谴责告诫人类。万石君的子孙有了过错,他不说话,只是对着食盘不吃饭,这便是道德极高尚的证明。道德极高尚的人,都能沉默不语,皇天的道德至高无比,而竟认为它会谴责告诫人类么!
  【原文】
  54·23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气自为之。夫天地之间,犹人背腹之中也,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小大厚薄,皆天所为乎?牛生马,桃生李,如论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为马,把李实提桃间乎?(1)
  【注释】
  (1)把:握,拿着。提:取出。
  【译文】
  天本来是无为的,所以不言语。灾变时常到来,是气自然形成的。天地不能造出灾变,也不能知道灾变的发生。腹中有了寒气,腹中就会患病疼痛,不是人使它疼痛的,是气自然使它疼痛的。天地之间,如同人的背腹之中一样。认为天有意造成灾变,凡是各种怪异的东西,不管大小厚薄,都是天有意造成的吗?牛生马和桃生李这些怪事,按照谴告论者的说法,难道是天神钻入牛肚子里造出马来,把李树的果实从桃树中取出来的吗?
  【原文】
  54·24牢曰(1):“子云:‘吾不试(2),故艺。’”又曰(3):“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4)。”人之贱不用于大者,类多伎能(5)。天尊贵高大,安能撰为灾变以谴告人(6)?且吉凶蜚色见于面(7),人不能为,色自发也。天地犹人身,气变犹蜚色,人不能为蜚色,天地安能为气变?然则气变之见,殆自然也。变自见,色自发,占候之家因以言也(8)。
  【注释】
  (1)牢:传说是孔子的学生,姓琴,名牢,字子开,一字子张。一般认为此说不确。
  (2)试:被任用为官。
  (3)又曰:孔子又说。
  (4)鄙事:指一般老百姓所从事的职业。引文参见《论语·子罕》。
  (5)伎:同“技”。
  (6)撰:选择。
  (7)蜚(fēi飞):通“飞”。蜚色:指脸部突然出现的颜色。本书《自纪篇》:“人面色部七十有余,颊肌明洁,五色分别,隐微忧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荀子·非相篇》:“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王符《潜夫论·相列篇》:“夫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以上说法都是指观察人脸上的“蜚色”,便可预测吉凶。
  (8)占侯之家:以看天象变化臆断吉凶为职业的人。
  【译文】
  子牢说:“孔子说过‘我没有被任用做官,所以学会了一些技艺。’”
  孔子又说:“我小时候由于贫穷,所以学会了许多平常的技艺。”地位低贱不被重用的人,一般都有很多技能。天如此尊贵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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