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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教会历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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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陶,人们开始摆脱中世纪时期压倒性的宗教关怀,对现世人生有较多的肯定与关注。
  宗教改革者有著相类似的看法。他们主张教会要返回原始的宗教经典去,主要就是圣经,另外还有对初期教父学的研究。马丁路德用了十四年时间研究圣经,从而确定赎罪券及补赎制度不符合圣经。其後他又耗上多年时间,才判定炼狱观点是不合法、缺乏圣经根据的。事实上,天主教在教义上的种种错谬,不仅在於它对某些圣经章节的解释出了问题,更在於它把教会的教导权威与历史传统凌驾於圣经之上,宣称教皇有权任意解释圣经,而非全然受圣经权威所制约。从这个角度来看,宗教改革可以说是一场『圣经神学运动』,返回圣经,以圣经的答案为基准。
  B.改革的时间与地点。
  在西方基督教世界,宗教改革始於十六世纪德国中部一个小城。开始时仅为一个思想运动,肇始自一间小型大学里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神学家:马丁路德。不过,就是这样的一个小神学家,在一家小规模的大学里,在一个地位不高的欧洲中部小城,推展出一场伟大的、影响普世的属灵运动。
  C.改革的得失与影响。
  宗教改革对欧洲之政治、社会、经济均影响至钜。所以不仅在教会历史中我们才会读到有关宗教改革的种种,即使在西洋历史科的课程里,宗教改革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课题。而它对基督教会的发展带来划时代的转变,便更不用多言了。
  针对著中世纪大公教会在教义上的偏差,宗教改革的主要改革有三:重视信徒的属灵恩赐、反对修道主义的灵修模式、反对教会在信仰上的压倒性地位。这三点都具划时代的重要性。
  第一,宗教改革强调信徒的属灵恩赐。他们重新肯定信徒的地位,赋予他们与传道人完全平等的神圣地位,即所谓'信徒皆祭司'。当然,身分与使命是无法分割的,信徒若拥有与传道人同等的神圣身分,那在福音广传的使命上,他们亦应当与传道人肩负同等的责任了。
  第二,宗教改革者反对修道主义那种抽离世界的灵修模式。他们不是要将修道主义精神全盘推翻,而是主张一切属灵的追求,都得处在这个尘世中,并且不能是纯粹示范式或独善其身式,却须连著福音使命履践出来。有人说加尔文反对修道院,因为他看整个世界为一家修道院,他要信徒实践'在世而不属世' 的精神。事实上,更正教并没有放弃修道精神,只是反对出世的主张,而相信基督徒要在俗世中作圣徒,要成为'俗世圣徒' 。在道德或信仰的要求上,更正教并没有作任何删减,改变的只是实践信仰的场景而已。从此,圣俗不能从外在的世界划分,只能在信仰、行为及心态上区别。正如马丁路德精辟的说法:一个世俗的人,即使在教会工作,也可以继续世俗下去,相反一个圣洁的人,在再世俗的环境中,也同样可以活得与众不同;关键处不在於环境与工作,而在於工作的心态与方式。一个基督徒绝对可以在竞争剧烈的商业世界中,活出美好的信徒样式来。
  第三,宗教改革反对教会在信仰上占压倒性位责。他们认为教会不是上帝救恩的总代理,更不是基督在世的代表。更正教派鼓励信徒平日灵修读经、阅读属灵书籍、修读部分时间神学课程,乃因为他们不能只听传道人的教导,不能将信与不信、信些甚麽等应由他们自行解答的原则问题,单单诉诸传道人的权威便打发过去。每个基督徒都得独自面对上帝,信仰纵然不是个人主义式的,其根本也是在人与上帝的个人关系之上;因此,他要建立一己的信仰,也要活出那仅仅属於他的信仰。教会不能垄断上帝的教导,也不承包信徒的信仰责任;传道人所担当的不过是资源供应者(resourcePerson)的角色,他们将圣经、神学等知识教导信徒,供应他们的需要;但传道人却不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中介(mediator)。
  以上三点,可以说是宗教改革的主要教导,也是它对基督教所作的最大贡献。
  不过,宗教改革也有它的限制和缺失。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整个运动的国家主义味道过於浓厚,导致更正教足有三百年的时间,缺少宣教关怀。我们可不要以为天主教不积极传福音,事实上它们的宣教工作比我们早得多。早在元朝的时候,天主教的传教士便已来到中国传教了,而在明末清初,耶稣会及其他修会的传教士在华的丰功伟业,想我们也曾听闻。反观更正教,有一段长时间完全欠缺对宣教的关怀,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的事。
  D.宗教改革的分类。
  大体而言,宗教改革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宪制的宗教改革'(Magisterial Reformation),即是由国家或政府推行的宗教改革;另一种则是发源自民间,并无政治力量支持,甚至有反政治与社会建制意味的改革,称为'激烈的宗教改革' (RadicalRcformation)。
  设若我们把天主教回应宗教改革而产生的自我更新改造的运动,即所谓'天主教的改革' (Catholic Reformation,或称Counter Reformation),也包括进去,则宗教改革共可分为三类。
  1.宪制的宗教改革。
  单就宪制之宗教改革而言,就可以有下列三大传统:(a)路德宗( Lutheran):1517年在德国发生。
  (b)加尔文派( Calvinistic): 始自1520年的瑞士,其後蔓延至欧洲各地。
  (c)圣公会(Anglican):约在1520年代末期,由英国亨利八世(Henry Vlll)推行。
  2.激烈的宗教改革。
  激烈的改教运动既反对天主教,又反对主流的改教运动,他们认为宪制的宗教改革不够彻底,没有贯彻原本的改革精神。由於他们企图摆脱政府的控制,被视为具有潜在政治颠覆的危险,往往被当政者镇压。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激烈的改革者,并非因他们的宗教思想激烈,却是指他们的政治与社会立场激烈,威胁到建制的合法性与存在。激烈的宗教改革者所包含的范围很广,包括正统的重洗派与弟兄会,及许多异端教派。
  3。天主教的改革。
  倘若宗教改革并非单指更正教的诞生,也包括教会内所发生的一切具建设性的改革的话,则天主教的改革也应算在其中。天主教会面对如火如荼的宗教改革浪潮,一方面作出驳斥、藉出版禁书目录,与异端裁判所的审讯作抗衡:另方面却因教会的分裂,在痛定思痛下产生自我改革的要求,并在十七世纪天主教会内推行改革。
  更正教历史学者一般称这次改革为'反宗教改革' (CounterRcformation),就是指它为回应宗教改革而作的反动;但天主教当然不会同意这个称谓,他们宣称教会内部向来都有自我完善的机制与属灵力量,毋须借助更正教的刺激,才作出改革的措施。倘若我们说得比较中性一点,可称其为「天主教的改革」(CatholicRetormatlon)。
  III。改教运动的背景。
  对於改教运动的政治、社会、经济背景,这里无暇详细谈及,只能作有限度的叙述。
  A.政治因素。
  十六世纪前後,民族国家(nation states)开始出现。此时绝对君权(Absolute Monarchy)的观念崛起,各国的君王欲打破封建主义的诸侯分治的格局,建立自己统一的王国。为了要建立统一王国,君主必须突显民族主义的思想,抗拒在中世纪一直占凌驾地位的普世主义的思想。
  正如前文所言,自从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後,以教皇为首的罗马大公教会,便成了欧洲一统化的精神象徵。这种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观念是普世主义的主要维系力量。如今民族国家崛起,各民族逐渐强调其独特的身分,罗马大公教会的普世主义思想,遂成了民族主义思想扩张的障碍。
  除了在观念上的障碍外,罗马教廷在各地区布置的主教,也是促成民族国家建立的一个具体拦阻。这不是说罗马教皇本人有很大的政治野心和能力,可以禁制绝对君权的伸张。其实,作为一个世俗政权〔教廷国(papal states)]的领袖,教皇的权力是微不足道的;问题只在於一些野心勃勃的欧洲大国(如西班牙或法国)的君主,他们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将教皇变作他们的政治傀儡,奉他的名号令天下,以逞其称霸欧洲的雄心。以各地主教为代表的教会体制(圣统),容易成为外来政治势力渗透国家的管道,故主教制度乃是建立绝对君权者必要整治的对象。世俗君王要全面控制教会,使教会变成由政府全面监控、只向君主负责的民族教会。「反教权主义」(Anti-clericalism)亦是民间民族主义思想浓厚的中阶层级的普遍倾向。
  民族主义思想对宗教改革有重要的影响,宗教改革每每开始於民族主义思想抬头,但民族国家却又未曾建立的地区。
  政治上,法国与西班牙的国君早已在改教运动开始以前,成功夺取了对该国教会的控制权,世俗君王早已牢牢控制了教会,所以改教的必要性不大;君王甚至喜欢利用教会这个中央集权的建制,以及要求人民顺服的宗教思想,来协助实现他们君权无限的野心呢!宗教改革多数发生在某些中央政治权力不足的国家,如德国及瑞士。只有在这些尚未建立民族国家的地区里,反教皇意识、反对基督教世界等普世主义观念,才会取得压倒性的位置。德国在十九世纪统一以前,是由众多诸侯国所组成的;而瑞土更是由不同的城邦(city states)组成,宗教改革在这些地方取得成功。
  在英国及丹麦等早已建立绝对君权、但却未有能力在欧洲称霸的国家里,政府所关怀的,是要限制教皇对国家的干预(如教会之豁免与特权、教会赋税等),故此,他们不一定支持宗教改革,只是在与教廷或某些代表普世主义的夭主教国家发生冲突後,才改为支持改教运动。
  另一个政治因素值得略提:回教徒此时势力大张,已占领君士坦丁堡,彻底消灭东罗马帝国,欲进一步吞并希腊。因著回教徒威胁基督教世界的安危,众天主教国家无法纠集力量,全面与更正教对抗。
  B.社会经济因素。
  在社会经济方面,由於封建制度崩溃,造成君王及贵族间的对抗,原有划一整齐的社会阶级制度也被打破了,社会由静态一转而变成流动不定。
  商业发展、商业城市崛兴、中产阶级的兴起,是这个时期的重要变化。一些商业城市如日内瓦、苏黎世,变得非常繁盛;居住在其中的城市人(town people),逐渐形成他们独有的生活方式(town life)一崇尚奢华、注重现世、追求自我表达与自我实现、爱好文学艺术(这与文艺复兴及人文主义思想自然密切相关),与中世纪追求出世、舍己、俭朴的宗教理想截然不同。新的社会阶层与新的文化生活的出现,加深了当时已存在的属灵模式失效的危机。
  富有的城市中产阶级,有强烈的政治与社会诉求。他们反对被贵族与君王全然操纵,期望在公众事务上有更大的参与;也不愿意向别国势力缴税,对教皇徵税(papal taxation)深感不满。这些中产阶级未必都关心宗教问题,也不一定认同宗教改革的所有主张日後马丁路德与人文主义者的决裂,日内瓦不少的居民抗拒加尔文的宗教统治,皆反映出这方面的差异);但是,他们都赞成将教会国家化及教政民主化,而宗教改革正好配合了这两方面的诉求。因此,中产阶级成了一股支持宗教改革的社会势力。
  C.文化思想因素。
  文化思想上的几个重要因素,也为宗教改革预备了土壤。
  第一,欧洲人的识字人数增加。中世纪教育并不普及,绝大多数人——包括君王和贵族在内——都是文盲,识字的仅限於少数的教士,所以他们往往负责政府的文职事务。由於不识字的缘故,一般民众既不能读书或读圣经,亦难以明白那些较复杂深奥的教义,因为语言能力与思维能力是成正比的,倘若词汇不足,如何作精密复杂的思考呢?他们只能背诵简单的祷文、十诫、信经等。
  但是,随著城市的兴起与教育逐渐普及化,识字人口也相应增加。在 1400年代末,估计约有三分之一的专业人士能够阅读,他们绝大多数就是前面所说的城市中产阶级。
  第二,印制术的发明与普及,出版事业蓬勃。在印刷术尚未发明以前,书籍只能靠人手抄写以保存及流传,数量稀少与售价昂贵不在话下。此时不仅私人难以奢望拥有一本圣经,就算是一个教区的小教堂,也不会拥有一整本圣经,能有若干经卷便已非常了不起;若连低级教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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