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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穿越之纨绔少爷-第1部分

小说: 穿越之纨绔少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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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4日 更新通知

    从今天起的一个星期,每天只有一更。更新时间:每天晚上8点左右。

    原因:

    1。最近有点累,不想找什么借口,就是想稍微喘口气。正好这一周网站给我的分类强推结束,各位大大让我懒散几天吧。

    2。第二卷还有几万字结束,这一个星期我得给第三卷构思一下细纲,理清一下思路。这叫“驻足现在,展望未来。”我得多展望展望。

    3。本月11日本书开始上首页强推,强推有要求的,每天最少2更,我得趁这个星期多码几章出来,以备突发状况(突发状况包括:朋友聚会,忽然生病,被外星人抓去做研究等等)。

    所以请各位大大见谅,这一周每天只有一更,但我能保证不断更。本书7月27日上传到今天,还从未有过断更的记录,不相信的朋友可以去看看,本人的人品那是相当的……凑合?

    谢谢,理解万岁!首发

    ( )

10月15日,请假

    强推期间,作者竟然请假,他疯了吧?

    他没疯,今天下午更新了一章,晚上的这一章却实在是码不出来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看了一些书评,实在让我的心情大受影响,我的书是走轻松路线的(有人说它根本不幽默,好吧,不幽默,轻松。),这样的心情下,我想我写不出什么能让大家会心一笑的东西。所以,强推期间,我仍要请假,今晚无更,对不住了,我不希望以郁闷的心情去写一些垃圾的文字,来侮辱大家的眼睛。

    就是这个原因,再次致歉,今晚我休息,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又是一天好心情,明天恢复2更。

    澄清一件事:我没有刷点击!对一个已经上了强推的作者来说,我实在想不通点击率对他还有什么作用,至于点击为什么这么高,我问过**第五编辑组的果冻大大和zenk大大,他们也说不出所以然。

    我是清白的,问心无愧,不用赌咒发誓。首发

    ( )

上架感言

    中午的时候编辑发来消息,通知说上架了。

    当时脑子里面就忽然像一句很狗血的形容:“什么什么一声霹雳,然后又怎么怎么就呆楞住了……”,接着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副诡异的场景:在一片白茫茫的大海边,我身披着白色透明的薄纱,正在用电影里的慢动作轻盈的奔跑着,边跑边笑,笑声透着开心与纯真……

    恶心吗?挺恶心的吧?我只是形容一下我快乐的心情。

    好了,说说我这几个月来的感想吧。

    很多人都说,**不好混,当时自己不信邪,一定要来混一混,纨绔少爷从7月底开始发书,一直到今天10月18日,近三个月的时间,我从发第一章,到等待签约,到编辑给我安排推荐,再到上强推,最后到今天的上架,这三个月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煎熬,压力突然变得很大,我怕很多事,怕读者们会不喜欢我这种风格,怕网站不给我签约,怕读者看完后破口大骂,更怕这本书像个踉跄的老人般一头扑倒在**数万本书的海洋里……

    我害怕的这些事情,有的发生了,有的没有发生。这几个月来,我最感谢的还是各位每天追着书看的读者书友们,说句真心话,你们给我的动力是巨大的,每次写得不顺心或者思路卡壳的时候,我就在书评区里瞎晃悠,见着你们给我的留言,我心里就暖乎乎的,就像主角方大少爷的一句原话:“……微臣却无以为报,每思及此,微臣便夜深难寐,寝食难安,惭愧得恨不能一头撞死在……在茅坑里。”

    对于一个想成功的作者来说,本书的上架,意味着一个新的征程的开始,很幸运,我这个新人作者能够遇到你们这些善解人意,体贴包容的读者们,我认为这是我在**发书以来最大的收获。真的,我要是个姑娘一准儿爱上你们了。

    接下来的日子,让我们一起继续走吧,路还很长,希望有你们一路陪伴,不离不弃。谢谢各位!深深鞠躬!

    还有两件事,一,请大家支持正版,码点字儿不容易,作者是个穷人,穷得就剩脑子里这么点儿蠢蠢欲动的灵感了,希望大家不要让它熄灭。

    二,听说过月票这个东西很有用,老贼在这里厚颜求一下月票,手里还有月票的朋友们送几张来给我瞅瞅吧,我很好奇这个月票是用什么材质做的,怎么就那么值钱呢?每个作者都在深情的呼唤它……

    谢谢大家了!最后再感谢一下我的责编,第五编辑组的冷面阎罗zenk老大,尽管他很酷,但他跟我说的每句话对我都是金玉良言,给我不少启发。还有第五编辑组的编辑果冻大大,这位自称有32岁高龄的小mm帮我解决过不少难题,谢谢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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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每次码完字后都习惯分割了,大家可以无视……

    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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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品爆发下的穿越

    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吧?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地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地一生。是光辉地一生。是战斗地一生。是奋斗地一生……”

    --------------------------

    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地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地。圆圆地。无辜地。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地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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