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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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心逗闷子,我也拿捏着点吧,看看你的好奇心到底多重。“凌大哥,你想知道啊,我还不说了呢。嘿嘿,走啦”。说着站起身来,转身就想走。
凌云叫住了她,谢风儿转头看看他,心说就知道你得好奇。哪知她猜错了。
这位凌大哥把马缰绳递给她,说,“你忘了你的马。天黑了,早些回去吧。我也该回去睡觉喽”。
简直是个浑不吝啊!把个谢风儿气的,你不想知道是吧,我可偏偏要说。
这就是特种兵的心理战术。其实凌长官何尝不想知道。可是偏偏就要装作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这个小丫头也够机灵了,但是他不知道。这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凌大哥,上大学的时候,不仅是普通的心理学,连犯罪心理学都喜欢研究。
两人终于又在原地坐下了,谢风儿看着凌云。“凌大哥,你这个人真没意思。对娶老婆的事也一点不上心呢”。
凌云本想说两句诸如“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之类的豪言壮语来搪塞,后来想了想,这两句谢风儿听不懂。所以想了想,说,“哎,战事繁琐,此事可以暂时搁置”。
“你看你看,你又来了。那我到底还要不要告诉你嘛”。她的小嘴又嘟了起来。
已经逗的差不多了,凌云还真怕闹的过了火不好,就适可而止。“好啦,妹妹,知道你是为了老哥我好,你说吧。”。
“总兵大人的女儿,刘雅小姐。现在年方二十,还没有许配人家”。她还想继续说下去,凌云已经站起身来,去牵自己的马了。
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谢谢你啦,如果我能在后金军营活着回来的话,我会考虑的。”。
看着凌云纵马远去的背影,谢风儿也只好站起身,弹弹自己身上的土。牵马走人。
一路上她都在琢磨,自己该如何回去说,这个凌云真是怪怪的,怎么听到刘雅的名字就转身走人了呢,难道刘雅哪里不好吗。不过,他也说,如果他行动成功,安全归来的话,就考虑这个事情,那也就是说不是完全没有这个心思。
回头雅姐姐要是问起来,我该怎么说呢。哎呀呀呀呀呀,我怎么接了这么个讨厌的差事啊。
两个小姐妹依旧是同塌而卧,互相诉说心事。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的保留项目了。
“雅姐姐,今天伯父让我去找凌大哥谈谈。想听听他是什么心意呢。”谢风儿还是心里憋不住话,忍不住说出来。
刘雅立刻来了精神,她轻轻的晃着谢风儿的胳膊,“快说快说,好妹妹,凌云他,他是个什么意思。”。
风儿有些为难,这可怎么说是好呢。实话实说吧,“凌大哥说,现在山海关正在打仗,他要执行危险的行动任务。如果这次城池能解围,他会认真的考虑的。”。
刘雅眼睛里的神采一下子就黯淡下来,这明显是凌云给自己的一个冠冕堂皇的拒绝方式。不过,这个说法又完全没有破绽可挑。确实,身为一名明军将士,大敌当前,应该考虑什么不应该考虑什么,这大是大非的问题,他还分的清。
风儿看着刘雅这个表情,风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了。只好轻轻安慰,“雅姐姐,我决定凌大哥这样说也没有错,现在确实不是谈论婚嫁的时候,他现在身上的担子很重,分不得心。。”。
知道这个小妹是一心为自己着想,刘雅很欣慰。她不再纠结这个话题开始把话题引向别处。
此刻的凌云,正站在自己的帐外吹箫,这是他高中时候跟同桌学的。曲子是《长河吟》。据说是赵云赵子龙最喜欢的。
自己的名字也是云,自己能不能追比赵将军。在凌云的心里,赵云是一个近乎完美无缺陷的人。
悠扬的箫声在营区飘荡。凌云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自己也二十多岁了,还没有经历过爱情。自己并非不想,所谓美人爱英雄,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都明白。他也渴望一段爱情,可以轰轰烈烈铭心刻骨。
在穷极无聊的时候,他也看电视肥皂剧,也看一些言情小说,虽然看起来那些情节虚构无聊。却仍会被主人公所动容。
他总是觉得,自己的爱情不像是文学作品那样虚无缥缈,也不会像相亲结婚那样平平淡淡。在一个合适的时候,遇到合适的人,牵手一生。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才是自己渴望的爱情。而不是去攀附总兵的千金。
他见过刘雅,那是刘雅带着自己做的点心来慰劳自己营中的士兵。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姑娘。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波横。是个正常的男人,一见之下,都会起怜爱之心。现在,这个姑娘主动表露了对自己的轻易。自己却没有把这根红线接过来。任由线头在空中飘荡,到底是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我不是个贪图美色的人吧。凌云自嘲说。
朝廷的命令很快到达了山海关,对刘鸿及其下属的将佐给予了高度评价表扬,并同意刘鸿的请求,把凌云的官阶提升为千户。这已经是独立营营长或者副团长的级别了。
实际问题并没有解决,除了通报嘉奖外,粮食问题和援兵问题都米有提及一个字,这已经在关内所有官兵们的意料之中了。
升了官的凌云并未因此感到兴奋,那都是虚的。山海关可以调动的军队总共也不足八千人,给谁升官不是一回事,肉还是烂在锅里。他找到刘总兵,提出一个要求。
自己接受这个千户的名头,不过暂时不要给自己在增加新部下了,自己目前要着手训练这支百人的小部队。再加上几百人,心有余力不足。
刘鸿答应了他的要求,他知道自己这位部下的能量,所以任由他提什么要求,只要不过分,都可以答应。
凌云给他的士兵们的三天时间终于到了,在演武场。他开始了对自己部下的选拨。
他站在高台上,凝视着自己的部下们,这些小伙子们看来是已经憋了很久了,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就等着一展身手了。
开始吧!
第一项考核是跑步,折返跑两万米。负重障碍跑。这很容易理解,古人说,水能漂石,势也。有了速度,就有了一切。闪电般的速度,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干完活,干净利落风一样的离开,整个过程像影子一样。让你的敌人完全生活在恐惧里,无所遁形。
随着凌云的令旗挥动,士兵们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
一个时辰后,第一项比赛结束。符合要求者2人。凌云满意的笑了,大声宣布。大家再接再厉,今晚加餐。
第二项考核换了地点,比泅渡,说白了就是高难度的游泳,这2位幸存者当即就因为有不会水的,而当场淘汰个。剩下的21个在一圈游下来后,剩了1个幸运儿。
接下来第三项还是在演武场,一个个靶子做的和人一般大小,上面标着准确的部位。比赛项目是用匕首和袖箭等等,准确刺中眉心和心脏。目的是一击毙命。并且让被刺者死前无法发出声音。
接下来又是一项项的考核,最后剩下了个。
凌云很满意,这说明自己这些天的训练真正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他宣布休息。第二天清晨集结,对剩余八个幸运儿进行最后一项的选拨。
大家都散去了,在重重选拔中剩下的八个人自然成了焦点人物,不过在最终的结果没有到来之前,他们也不想骄傲,低调,低调点好。谁知道老大明天能折腾出来什么新花样呢。
第二天一早,大家早早来到演武场。凌云早就在那里恭候他们了,看看这帮生龙活虎的兵。他暗自微笑。
“昨天,兄弟们都辛苦了。这样,今天咱们这最后一项选拨,不比体能不比武功,咱们比谁能吃东西吃得多”。
士兵们看着凌云的坏笑,面面相觑。本来粮食酒紧张,比谁吃东西吃的多?老大这是在想什么呢。
凌云挥挥手,有两个亲兵抬上来一个箱子。“大家可以开吃了,有人数着,吃得多的获胜。”。
八名士兵几乎是冲上前去,想要抢吃箱子内的食物。
然而箱子打开的一刹那,他们却集体退后,狂呕起来。这不能怪他们,因为箱子内装着的,有蛇,有老鼠,甚至不知道在哪弄来的蝙蝠。。。。
这玩意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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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来了个太监监军()
士兵们打开了箱子,立刻都作呕起来,原来箱子里装着的,竟是些蛇、老鼠和蝙蝠之类的恶心东西。
所有人都不解的望着凌云,希望他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要吃这些东西。凌云看到了大家的疑惑。
“兄弟们,这里是山海关,是我们自己的地盘。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到敌人的腹地去,执行任务。如果我们的任务没有预期完成,而我们随身携带的干粮不够了怎么办?”他向自己的士兵提出了这个问题。
人群一片哗然。那就想办法搞敌人的嘛,干嘛要吃这些恶心的东西呢。
凌云知道这些话还不够,他又问:“如果你们被困在一个没有水源和食物的地方,只有这些东西,那又不要吃?兄弟们,这样的训练,虽然说对你们来说不容易,但是这是必须必要的,每一个合格的优秀的兵都必须要过这一关。我知道,这些东西很难入口,甚至看到都会让你们大家感到恶心,但是即使这样,你们依然要适应,甚至喜欢!”。
士兵们依然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凌云从高处走下来,二话不说,拿出随身的匕首。割下一段蛇肉,剥去皮,放到嘴里大嚼起来,最后心一横咽了下去。嘴角处满是血沫。
还是那句话,大海航行靠舵手,领导带了头,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这群兵们虽然还是拧着眉瞪着眼,还是把手伸进了箱子里,比着吃吧,你来条蛇,我弄几个蝙蝠,谁怕谁啊。。这些日子马上就要断粮了。有这东西吃,也算开开荤。
虽然硬着头皮吃下去,但是自然的生理反应就不是能控制的了。每个人的胃里都是热浪翻滚的倒腾,有几个没压制住的顿时跑到旁边吐了起来。
其实凌云并不比他们好受多少,但是作为这支队伍的军事主官,他必须保持这种至少是看起来的正常状态。心说这个看电视也好,看小说也好,比较都是文艺范,真正自己实践起来,难受啊。
五名行动小队的成员都已经选拨就位了。凌云宣布,此次行动代号“猎狼”。多尔衮就是以只狼,凶猛彪悍,但是我们就是以匕首,随时会刺进他的心脏。
所有人休整一天,一天后,趁夜幕掩护出城。
大家各自散去,凌云回到自己的营帐内。想要睡一会。
记得《论语》里有段记载,说的是孔子有一位弟子叫做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了句,“朽木不可雕也”。据说这是这句话最早的出处了。不过据考证后来在孔子的三千门徒里,宰予应该说是混的相当好了,用现代的话说至少也是个千万富翁。而得意的弟子,子路颜回这小哥几个,就不忍多说了。
之所以提到这段不仅仅是为了证明白天睡觉的好处,也有一点作者的私心,因为作者本人和这位凌云千户一样,从高中时代开始,就喜欢“昼寝”。
话说回来了,军旅生涯,战争时期,一切不能按常规的思维方式去衡量。凌云睡觉,只是为了养足精神和气力,因为他知道,一旦明天踏出了山海关城,别说睡觉,能不能再回来都是两可之间。所以现在必须争分夺秒的休息,现在的休息越充足,自己的胜算也就越大。
有时候,想踏踏实实睡点觉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刚躺下没有一刻钟,就进来一个总兵府的传令兵。
还是个大嗓门,“报!!凌千户,朝廷派的山海关监军到了城外二十里,总兵大人请您到大帐去,准备迎接!”。
怕什么,就来什么!!
作为一个资深的历史发烧友,凌云知道,自古以来,凡大将出征,或者边疆大战,朝廷一般会指派一个监军。来监视部队主将的行动,对一些不利情况像朝廷密报。
并非全部情况都是如此,但是一般说来,很多的军事行动,就是毁在了监军的身上。因为担任监军的人,一般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但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却不一定带得了兵打的了仗,来到军营除了指手画脚作威作福,起不了什么积极性的作用。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很多情况下,担任监军的竟然是太监!真正是岂有此理!
在凌云看来,这些阉人,男不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