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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部分

契子-第255部分

小说: 契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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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嬴风简短地道了别,在部落子民的欢送下,带着凌霄离开了部落。

    回到集合地点,凌霄脸上的花纹自然免不了得到红毛的一番盘问和嘲笑。为了保守住飞景的秘密,凌霄只得语焉不详地找借口敷衍过去,原本打算大吹大擂的精彩经历,都跟着狼后的身份一起留在了肚子里。

    到了晚间点名时间,教官果然大发雷霆。

    “就是因为每个人的适应程度不一,校方才安排你们自由活动,但自由活动不是让你们随心所欲,玩得连人影都找不到,你们还有没有一点军校生的纪律了!”

    凌霄等人立正站好目视前方,认错态度不能够更好。

    教官见他们这样才略微消气,“在外面玩到夜不归宿的,和窝在屋里大门不出的,明天开始,你们的训练量比其他同学增加一倍,有意见吗?”

    “没有,教官!”四个人异口同声答道。

    “解散!”

    教官大手一挥让他们走人,不遵守纪律的是他们四个,感情值不及格的也是他们四个,当初破格录取的四个人,果然个个都是让人头大的问题学生。可偏偏除此之外,他们的战斗成绩好得惊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增加训练量也是为了让他们得到更好的锻炼。

    御天在狼宿星预备的宿舍可不是专门为联合作战系设计的,每个房间都是标准的双人间,两张单人床之间还隔着一条过道,这条过道简直就成为阻碍凌霄通往睡梦之路的罪魁祸首。

    凌霄在他的单人床上滚来滚去,好几次都差点滚下去了,被吵得无法入睡的嬴风训斥他道,“你能不能安静一会儿?”

    凌霄可怜兮兮地揪着被角,“一个人睡不着。”

    嬴风就猜到他会这样,他侧身往后让了让,空出半张床的位置,“过来。”

    凌霄乐得刚把被子一掀,人就已经到了嬴风怀里,快得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刚刚想起来,这样更省事。”

    凌霄:“……精神力用在这种距离的召唤上你不觉得是浪费吗?”

    才隔了一米不到的过道而已啊!

    嬴风置若罔闻,把人一搂,“睡觉。”

    凌霄纠结了一下下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高高兴兴地反搂住嬴风,满心以为这样就能进入梦乡,岂料半天之后还是头脑清醒。

    “你又怎么了?”感受到他一直没停过的小动作,嬴风把眼睛睁开了一道缝问。

    凌霄瘪瘪嘴,“两个人挤。”

    “那你就回去。”

    凌霄紧紧抱住不撒手,“我想狼王寝宫那张大床了。”

    “想挂掉实习的话随你。”

    凌霄不吭声了,半天没忍住又开口,“你说霜锋他们是怎么睡的呢?”

    嬴风这回连眼睛都懒得睁,“你可以敲门去问。”

    ……根本是找打的行为吧?

    机智的凌霄心生一计,“来个催眠吻吧!”

    他勾住嬴风的脖子主动对准他的唇吻了过去,嬴风也毫不客气地回吻,两个人唇齿交战了三百回合,直吻得凌霄头脑迷糊,浑身发软。

    直到喘息恢复平稳,凌霄才想起自己的初衷。

    不对啊,他怎么还醒着?

    “说好的催眠呢?”

    “忘了,”嬴风面无愧色地回答。

    凌霄抓狂,“你是故意占我便宜的吧!你这个大淫……”

    一句未完,嘴再次被封住,凌霄最后一个字还未来得及出口,便遗憾地留在了梦乡里。

第88章 灰岩() 
    接下来的日子凌霄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训练;在自己身体没办法百分百适应的星球;灵魂牵引还在随时间延长而叠加;平日里能轻松完成的训练任务在这里也变得有些吃力,更何况他还有翻倍的处罚在身。

    本来还想着抽空回部落看看飞景近况的他;每天训练一结束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再也不用问嬴风索要催眠吻了;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期结束;直到临离开前才得以休息。

    再一次来到星际港;同学们都在把手上没花完的实习补助换成当地特产,凌霄之前把钱留给了洛洛一些;现在剩的钱已不多;嬴风在吆喝声此起彼伏的摊位间穿梭;终于找到一个卖花的小贩,招牌上还挂着人狼无欺的标语。

    “买花吗?我这儿的花存活性强;在哪儿都能种。”小贩一见到客人上门就热情地招呼着。

    嬴风粗略地扫了一遍,多数他都见过;唯独一种看着眼生,叶子扭曲不起眼,顶端结着小红豆。

    “那是什么?”

    “客人你真有眼光,这是近年才从外星系引进的品种,根据本地环境做了改良,当然,你要是带去附近的星球也完全没有问题。这种花叫相思蔻,平时只结这种小红豆,偶尔才开花,它的花非常漂亮,比碧蕊白莲还要美,来一盆吗?”

    嬴风把剩下的钱都给了他,“有种子吗?”

    “当然,”小贩乐呵呵地接过钱,“我给你包起来。“

    “嬴——风——”

    凌霄的声音从集市的另一头远远传来,尾音结束时,人已蹦到了跟前,手里举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兴高采烈地示意给嬴风看。

    “看!小狗狗!”

    小狗狗比他巴掌大不了多点,皮毛跟眼睛一样都是浅灰色,被凌霄举在半空,四肢和尾巴都垂着,大大的眼睛显得有点无辜。

    “我在那边的角落捡到的,”凌霄一脸期待,“能养吗?”

    嬴风斩钉截铁地拒绝,“不能。”

    “为什么,”凌霄脸上的期待一秒转为失望,“你看它长得好可爱。”

    他把小狗举到下巴颏,也摆出同样无辜的眼神,一上一下就仿佛是同类,“你看它的眼睛颜色跟我是一样的,好可怜。”

    “哦,我知道了,”他画风一转,指着嬴风,“养了它你就不是家里唯一身上有毛的成员了,你一定是嫉妒!”

    嬴风额角青筋一跳,忍无可忍,“重点不是毛和眼睛,而是它根本不是狗是狼吧?而且这里是狼宿星,这家伙根本就是狼宿人吧!”

    小狼:嗷呜——

    凌霄下巴一落,宛如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哪有养人当宠物的,可能是父母没看住跑了出来,找不到孩子他们会着急的,”嬴风揪着后颈把小狼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在哪里捡的?”

    凌霄沮丧地伸出手指了指远处的角落,“它在那边捡垃圾吃。”

    嬴风拎着小狼,走到凌霄捡它的地方,刚要放下,一个女人来倒垃圾,见到这一幕顺口说了句。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嬴风手顿了顿,等女人走后才又打量了下手里的小家伙,凌霄没有说错,他们的眼睛颜色真的是一模一样。

    但是在天宿星,有接近一半的人眼睛都是同样的颜色,如果灰眼睛就是可怜,那天底下值得可怜的人也就太多了。

    “就算死也死在自己的土地上吧,”嬴风把它放了下去,被不明所以兜了一圈的小狼,下地后适应了一下,操纵着小短腿摇摇晃晃跟着眼前的男人走了几步,却发现怎么也跟不上对方的速度,很快就被落得远远。

    嬴风回去取他落下的种子,小贩早已包好等着他来拿,凌霄奇怪地瞄了一眼,“你买的什么?”

    “花种。”

    “买这个做什么?”

    嬴风动作一滞,买这个做什么呢?好像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很自然就做了,完全没有考虑过原因。

    直到他把包好的花种揣起来,也没有想好理由。

    “留个纪念而已。”

    凌霄大咧咧地也没有多想,只遗憾了句,“宿舍里也没有地方种。”

    集合的时间差不多到了,他们拖着行李往港口走,眼尖的凌霄在墙后看到一个探头探脑的熟悉身影。

    “洛洛!”他放下行李走了过去,“你来送我啊?”

    洛洛起初被发现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凌霄高兴地摸了摸他的头,“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你长大后也欢迎来天宿玩。”

    洛洛挺了挺胸,“我加入了你们的部落。”

    “哦?”凌霄挺意外的。

    “长大后我要做狼王!”

    “哈哈,我等着看你做狼王,”凌霄用拳心敲了两下胸口,“以灵魂见证。”

    洛洛郑重地回了一个狼宿人的礼,“以大地母亲起誓!”

    挥别了洛洛,凌霄带上行李跟其他人一道上了飞船,几次跃迁后,狼宿星便变成视线中一个棕色的星球。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凌霄问。

    嬴风的听觉更敏锐,自然也是听到了,“应该是从你的行李里发出来的。”

    凌霄检查行李,发现原本封闭的口被打开了一道缝,全部拉开后,他目瞪口呆地从衣服堆里抱出了一只巴掌大的小狼。

    “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凌霄又是惊讶又是惊喜,抱住小狼一顿乱揉,“你真的要跟我们回天宿?”

    小狼舔了舔他的手,嬴风看不下去了,再怎么说它本体也是个人,想要伸手去抓,却被凌霄护住。

    “有可能它真的只是匹狼呢?”

    “你见过会开行李的狼吗?”

    “那它也只是个小宝宝,”凌霄把它搂在怀里,大有嬴风不答应绝不放手的架势,“它都到船上来了,总不能把它丢出去。”

    见嬴风还是不妥协,凌霄自退一步,“不是说狼宿人过了幼儿期才能变成人型吗?等它长到能变成人的时候,我保证把它送回家乡。”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算了,”嬴风撇开头,“随你。”

    凌霄高兴地把小狼举起来,“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了,就叫你灰狼好了。”

    “它本来就是只灰狼,哪有人用物种起名的?”嬴风听到这里又忍不住转回来。

    “小名叫小灰,就这么定了!”

    “没见过谁起名像你这么随便。”

    “那是因为你见过的人太少,”凌霄不服,“这世上起名随便的人多了去了。”

    尽管只离开了半个月,再一次踏上天宿的土地,凌霄还是感受到从脚底涌上的归 。。。

    属感。

    他迫不及待地想把小灰带去它的新家,连嬴风表示要先去办点事都没有追问去向。

    嬴风一个人来到了教堂,牧师还记得他,温和地询问他的来意。

    “我刚从狼宿星回来,带了点花种,不知道这里还需要吗?”

    牧师听后莞尔,“有心了,教堂后面还有片空地,你可以种到那里。”

    嬴风冲他点头道谢后便离开,从教堂的后门穿出去,随手去西边的花房中取了工具,选了一处合适的花圃把带来的种子种了下去。

    牧师十几分钟后才想起来他忘记告知嬴风工具在哪里,忙追去后院,却发现嬴风一个人半跪在花园中,用手里的花铲在铲土,那姿势,那神情,像极了一个人。

    嬴风全神贯注地做着手里的工作,直到种好一排才留意到现场另一个人的存在。牧师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神色中有着不甚明显的惊讶。

    “怎么了?”他站起来,冲那个方向问。

    牧师一回神,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可能是过于思念,以为自己见到了故人。”

    他视线转向一旁的地上,种花的工具一应俱全地摆在那里,“我担心你找不到工具,所以想来告诉你一声,想不到你自己找到了。”

    “哦,”嬴风不以为然,“我在来的时候见到了花房,猜测工具会在那里。”

    牧师疑惑地往花房方向望了望,他是从后门出去的,花房跟这里是两个方向,他没有可能会路过。

    不过他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口,而是看着嬴风把所有花种都种了下去,又仔细地浇上水。

    “这是什么种子?”

    “相思蔻。”

    “没有听说过,”牧师主动提议道,“凌星过去整理过一部植物图典,是荆雨帮着他做的,在他离开后,我把他留下的手稿整理出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把新的植物资料记录下来,等再版的时候补充进去。”

    “你说的那部图典,编者的名字莫非是雨星草?”

    “正是,雨星草是他们二人合用的笔名,取的就是他们的名字。”

    雨星草是天宿常见的一种草,在有的地方漫山遍野都是,在夜里草尖会发光,远看上去就像繁星点点一般。

    这个名字比较特别,才会给嬴风留下印象,当时他还以为,这本书的编者很喜欢雨星草,才会用这种草的名字做为笔名,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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